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探析
2013-10-20陈海霞
陈海霞
(吕梁学院思政部,山西离石033000)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46%,已达联合国人口组织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在肯定“人口机会窗口”对中国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的同时,应深刻认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尤其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据“中国农村老龄问题研究”课题组陈昱阳的报告,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已超过18.3%,城镇老年人口比重也达到了7.97%。按“六普”数据推算,农村居民6.74亿,则农村老年人口至少为1.23亿,城镇居民6.66亿,则城镇老年人口大约为0.53亿,农村老年人口规模竟然是城镇老年人口规模的2.32倍。排除农村劳动力流动等变量的影响,假定农村和城镇老年人口比重不变,即便按2012年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2011年城镇居民首次超过农村居民的情况下,按统计资料保守计算,农村老年人口也是城镇老年人口规模的2.18倍。
比照2000年我国刚进入老龄化时期60岁以上人口1.30亿(“五普”数据)和十年老龄化初始发展2010年60岁以上人口1.78亿(“六普”数据),则可计算出本世纪前十年老龄化发展速度为3.2%。如果以2010年老年人口为基数,用R表示,人口总量用S表示,以n表示时间,未来老龄化速度按3.2%,则有S=R(1+3.2%)n。假定农村老年人口和城镇老年人口老龄化速度均达到全国整体老龄化平均水平,则可计算出以后每隔十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农村老年人口和城镇老年人口的总量。比照到本世纪中叶全国人口增长情况,能够进一步观察老年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以及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未来发展趋势(见表1)。
表1是未来几十年农村老年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重最保守的估算。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11月1日我国人口总量为13.4亿,较2000年净增7390万人,年均增长率是0.57%,而1990年至2000年的十年,总人口净增长1.3亿,年均增长率是1.07%。前后两个十年相比较,进入21世纪初的十年比上一个十年人口净增长减少了约5600万人,年均增长率也下降0.5个百分点[1]。实际上,受生育政策、生育观念引起生育行为的影响,1992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就已下降到2.05,首次低于人口更替水平2.1。之后,总和生育率不断下降,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总和生育率已下降至1.8左右,大大低于人口再生产更替水平。随着总和生育率的不断下降,加之2005年起受老龄化影响,人口死亡率开始回升,人口自然增长率将继续呈现出下降态势。这就意味着,如果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不变,未来中国的人口峰值正常会低于预测水平。假定农村老年人口老龄化速度不变,则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重要比简单推算还高。
表1 2010年~2050年中国人口发展趋势(亿人,%)
另外,依照世界各国老龄化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尽管每个国家由于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意识形态有所差异,导致老龄化发展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各国老龄化发展速度随着时间推移都在不断加快。依此推测,虽然我国在步入老龄化的第一个十年老龄化速度为3.2%,但接下来的几十年,老龄化发展速度将不断加快。那么,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和农村老年人口自然比以上估算数字要大。到本世纪四五十年代,全国人口四个人中至少会有一个农村老年人口。并且,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农村老龄化程度会更高,每三个农民中或许就会有一个60岁以上老年人口。
二、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蜕变的因素分析
(一)政策观念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上世纪70年代初,面对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推行计划生育,并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响应政府提倡的“晚、稀、少”生育政策,人们的生育观念不同程度改变。1970年到1980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从5.81下降到2.23,出生率也从33.43‰下降到18.21‰,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5.83‰下降到11.87‰。①数据出自相应年份《中国统计年鉴》。为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1980年政府将控制人口数量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计划生育与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于是,各级政府制定了严厉的行政措施控制人口增长,使得2000年我国总人口控制在12.9亿,成功实现了1990年代初提出的13亿人口控制目标。我国在很短时间内实现重大的人口转变,计划生育功不可没。然而,进入21世纪,受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影响,外加社会经济发展引起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人们的生育意愿普遍减少,特别是农村人口的生育行为大幅度降低,使得人口生育水平一直保持持续低增长状态。从2000年到2011年,出生率由14.03‰下降为11.93‰,自然增长率由7.58‰下降为4.79‰,年均出生率和增长率仅为 12.46‰和 5.73‰。②数据根据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整理所得。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受生育政策、生育观念影响,人口低出生率将呈惯性状态,将进一步加快我国农村人口的快速老龄化。
(二)人口预期寿命因社会发展而延长。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增长超出预期水平,除因少儿人口数量减少和比重下降而抬升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因社会发展而延长。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国动荡不安的政治局面,社会经济发展上了新台阶,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由此,我国人口也经历了一个由高死亡率到低死亡率的重大转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男性寿命为72.38岁,女性寿命为77.37岁。③数据出自相应年份《中国统计年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仅明显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及地区,而且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10年世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69.6岁)[2],这是我国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但是,人口寿命的延长增加了老年人口的比重,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从1953年的4.41%增长到2010年的8.87%④数据根据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整理所得。,增长幅度翻了一番还多。而且今后几年,如果人口生育率没有显著变化,估计在2015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少儿人口数量[3]。届时,中国将在真正意义上进入由人口金字塔底部和顶部所形成的双重老龄化社会,而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令人担忧。
(三)三次生育高峰引发“银发浪潮”。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还受到20世纪后半期三次生育高峰所引发的“银发浪潮”的影响。建国以后,我国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出现在1950—1958年。由于我国的政治环境较为稳定,经济得到充分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从而形成战后的生育补偿。虽然这个阶段人口基数较小,但由于较高的生育率引发人口剧烈增长,几年时间里共出生近2亿人。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出现在1962—1971年,是国民经济经历三年困难时期好转之后的反映。其中,1963年达到建国以来的生育峰顶,总和生育率高达7.502,出生率为43.37‰,当年出生2954万人。之后,我国人口的生育水平一直居高不下。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发生在1985—1991年(净增人口1.1亿多),这次出生高峰是由于前两次出生人口高峰年龄推移形成的。①数据根据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整理所得。从2010年起,第一次出生高峰人口将陆续步入老年阶段。由于前两次出生高峰时间间隔较短,致使2020年以后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增长态势,加之第三次出生高峰人口的叠加,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老年人口比重将不断加大。
(四)劳动力转移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上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特征的农村改革,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由于制度变革与技术变迁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为了获得更多不依赖于土地的边际报酬,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促进了资源更为合理的配置。虽然说劳动力转移并不能改变我国人口的整体年龄结构,但可以改变城乡之间的人口年龄结构。由于转移人口绝大多数是青壮年劳动力,客观上延缓了城市的老龄化进程,但却导致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从1982年至2000年的18年间,农村老年人口比例从7.8%上升到10.9%,上升3.1个百分点;而同期城市从7.4%上升到9.7%,只上升2.3个百分点。[3]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持续增长将是不可阻挡的客观趋势。据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 38.5%,比上年增加 1055 万人,增长 4.4%。[4]剩余劳动力转移数量不断增长,会继续加深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另外,由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是劳动力的主要输入地,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是劳动力的输出地,所以,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表现出由东南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蔓延的趋势,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
三、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一)健全社会养老保障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巨大冲击和挑战。1982年至2000年,与老人分居的一代家庭户占居民总户数的比重由13.92%上升到22.28%[5]。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分居情况的扩大化使老年人家庭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而农村老年人口养老更是难上加难。另外,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的转移也会对农村家庭养老产生侵蚀性影响。经济的困难和生存的压力导致农村青壮年人口主观或客观上减少了对老年人口的家庭养老支持,使得农村老年人口更容易陷于生存危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一国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我国的人口红利尚未耗竭,劳动力资源仍比较丰富的情况下,应尽快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机制。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农保要实现由2009年全国10%的县市覆盖面向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逐步转变。尽管新农保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但在具体实践中,不少欠发达地区主要是靠个人缴费支撑个人帐户,政府补贴数额并不高。这就等于主要是让农民自己为未来买单,观念保守外加经济原因,使得未来新农保的推广面临着重大困难。因此,我们应该采取普惠型的定额养老金待遇,每个老年人只依据年龄和居住情况就能领取养老金,有效地为农村老年贫困者提供生活保障。[6]8—15同时,除社会养老保险外,还应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模式。完善除针对特困和“三无”弱势老人的社会救助体制,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扩大农村老年人福利服务供给。
(二)完善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面对农村人口严重老龄化的趋势,有行政措施相配套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并未进行根本性调整。因此,在我国还未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之前,应该尽快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适当提高农村人口的生育水平。在保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不突破更替水平的前提下,让更多农村育龄妇女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有计划地生育二胎,使农村人口生育水平有所回升。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将于2020年后逐步进入老年期,在2040年后他们将逐步成为高龄人口。假如从现在起在广大农村逐步调整现行生育政策,那么,当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高龄期时,他们会不只有一个孙辈可以协助父母照料自己,这将大大有利于加强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尽管调整生育政策并不会影响今后60年内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的变化,但放眼长远,则会降低老年抚养比,减轻本世纪中叶前以及今后更长阶段我国农村人口的养老负担,从而减缓未来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
(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要解决21世纪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尽快打破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统筹发展模式,迅速建立公平的利益机制来补偿为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村老年人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为缓解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满足老年人口晚年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应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健康老龄化战略要求,因地制宜,搞好农村老龄产业的发展规划,加大政府对农村老龄产业的投资和关注力度,鼓励和吸引城市社会资金向农村老龄产业转移,建立集社区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为一体的产业链,为农村老年人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晚年环境。同时,应有效利用整个社会资源,加强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从而增强土地本身的养老功能。另外,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应完善城市农民工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法律法规,消除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不合理因素,尽量为城市农民工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就业环境,使其能够在劳动力转移后不至于有更多精神压力却可以获得更多劳动报酬,这样他们对居住在农村的老年长辈将提供更多的精神抚慰和物质支持。
[1]解振明.曲折、艰难、辉煌的中国生育转变[J].人口研究,2012,(1).
[2]新华网.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4.83岁 10年提高3.43 岁[EB/OL].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2-08/09/c_112677075.htm.
[3]杜鹏.新时期的老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面对——从六普数据看中国人口老龄化新形势[J].人口研究,2011,(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EB/OL].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120427_402801903.htm.
[5]张丹,张园.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现状分析[J].西北人口,2012,(4).
[6]罗伯特·霍尔茨曼.21世纪的老年收入保障——养老金制度改革国际比较[M].郑秉文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