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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上)—— 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小彬

2013-10-17

统一论坛 2013年1期
关键词:西藏地方领土藏族

■ 本刊记者

为了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西藏的历史和现状,更好地开展反“藏独”的斗争,我们对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小彬进行了系列访谈,本期推出“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

王小彬,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成果有:2006至2012年参与组织和实施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中国共产党西藏政策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理论与实践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新的国际背景下的西藏社会稳定问题研究》,并编辑出版了20多部科研课题成果;2009至2011年参与并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撰写了《构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研究》(专著),参与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基础稿;2008年参与编写《解放西藏史》;2009年出版专著《经略西藏——新中国西藏工作60年》,合作出版了《50年真相:西藏民主改革与达赖流亡生涯》;2010年参与完成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专题研究》;参与起草了《西藏和平解放60年》(2011年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参与起草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关于中央对西藏政策的研究报告》、《关于中央对达赖喇嘛政策的研究报告》等十余篇。

记者:今天我们想请王博士就“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研究的历史和现状作一系统的梳理,使读者了解这一问题的发展脉络、症结所在和重要意义,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首先,我们想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集中力量、深入研究这个问题的?

王小彬:在2005年赴藏参加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大庆活动和2006年5月18日视察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多次当面向藏研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提出,要认真研究“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问题,研究批驳达赖集团的所谓“大藏区”、“高度自治”等问题。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的刘延东同志也就此作了批示。

针对国际、国内关于西藏的热点问题,我们认为,坚持以正面为主,以我为主,充分摆事实、讲道理,有理有据地阐释中央政府关于西藏工作的大政方针,批驳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段上的欺骗性,澄清达赖集团及其支持者散布的种种歪理谬论,在西藏反分裂斗争中重要的、基本的问题上统一认识极为重要。

2006年11月,贾庆林同志在全国藏传佛教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讲到:“早在13世纪,西藏地方就正式纳入中央政府行政管辖。”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正式讲话中,这样表述,可能还是第一次。这是中央采纳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重要体现。我们认为,“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的一部分,从元朝起正式纳入中央政府行政管辖”的提法比较严谨,有利于在历史阐述上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这是在精神文化领域里开展反分裂斗争的一件大事,需要继续研究和宣传,以形成共识。

记者:对于西藏地方和祖国内地及中央政府的关系,据说学术界有三种说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王小彬:这三种说法是:“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元朝时期西藏成为中国一部分”和“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每一种说法中还有一些不同角度和侧重的差别,但大体上可以简化为“一部分说”、“元代说”和“自古说”。这些说法在坚持“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的根本原则上是一致的,因此也曾同时使用过,从不同的角度有力地回击了“西藏独立”的种种谬论,在反分裂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矛盾有一个暴露和展开的过程,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

首先谈谈关于“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说法。

1949年9月2日,新华社针对“驱汉事件”发表《决不允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领土——西藏》的社论,指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西藏民族加入中国各民族的大家庭,与汉族及中国境内其他民族发生兄弟的关系,已有悠久的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解放包括西藏、新疆、海南岛、台湾在内的全部中国领土,不容有一寸土地被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知之外。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坚定不移的方针。”这是中国共产党在西藏问题上的第一次公开表态。

1950年1月21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外交部发言人的谈话,指出:“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

1950年1月23日,政协藏族代表桑吉悦希(天宝)在重庆向记者发表谈话: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任何反动派阴谋侵略与出卖西藏,都将遭到西藏及全国人民的反对而彻底失败。

1950年5月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喜饶嘉措向达赖喇嘛和藏族同胞发表广播讲话时,强调:“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一部分”。

1950年7月27日,周恩来总理指出“西藏为我国领土”,“西藏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8月21日,他强调“西藏为中国领土”。

1950年10月30日,我国外交部驻印度大使馆的备忘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申明: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问题完全是中国的一个内政问题”。

1950年11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对印度政府关于西藏问题照会的答复》再次重申了上述申明。

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荣的责任”。

1959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指出:“西藏是中国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80年4月7日,中共中央关于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说:“西藏是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政治、经济、文化和自然条件都具有特殊重要性的民族自治区”。

1981年5月23日,李维汉在为纪念西藏和平解放30周年撰写的《西藏民族解放的道路》一文中指出:“西藏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民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文化的民族之一,同其他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和发展中,尽了自己光荣的责任”。

1984年3月28日,中央批准的《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西藏是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它就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真正回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平等、友爱合作的大家庭”。

1985年8月31日,胡启立在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的伟大祖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西藏是我们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87年11月28日,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美国少数国会议员参与所谓“西藏问题”的集会游行事件的声明中说:“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事实。与西藏有关的一切问题,都属中国的内政,别人无权干涉”。

199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40周年的贺电中说:“西藏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勤劳、朴实、智慧、勇敢的藏族人民与汉族等各族人民一起,为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尽了光荣的责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爱国主义传统”。

1991年5月22日,李铁映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美丽、富饶的西藏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勤劳、朴实、智慧、勇敢的藏民族是伟大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悠久、光辉的藏文化是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一章”。

1995年9月1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的贺电中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西藏,是伟大祖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95年8月31日,吴邦国同志在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历来有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

200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的贺电中说:“西藏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勤劳、智慧、勇敢的藏族同胞与我国其他民族紧密团结,在缔造我们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08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白皮书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

以上我们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代表性说法。

下面谈谈关于“元朝时期西藏成为中国一部分”这个说法。

元朝时期西藏成为中国一部分的说法产生比较早,上个世纪上半叶,九世班禅就在西藏历史演说中提出这一看法。这种说法在学术界也有广泛的影响。当今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有七百年历史传统的只是少数,这一说法已经有力地回击了“西藏独立”说的各种谬论。

1959年4月22日,阿沛·阿旺晋美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中说:“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只有在祖国各族人民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大家庭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走民主和社会主义道路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如果企图走别的任何道路只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西藏是中国的领土,这有700年左右的历史资料可以证明”。

1959年4月22日,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发言中说:“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否认的。很早以来,西藏就和祖国内地发生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密切联系。到十三世纪的时候,西藏地方就正式加入了中国的版图。从此以后,西藏就一直是中国的领土”。

1963年出版的由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新华通讯社国内资料组、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共同编辑的《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写道:“西藏地方从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十三世纪四十年代正式归入中国的版图,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统辖的一个行政区。”“西藏地方在元朝正式归入中国版图。”“元代西藏地方正式成为中国的领土。元朝建立后,西藏地方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

1989年3月18日,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就欧洲议会通过所谓《关于西藏人权》决议的声明中说:“西藏从公元十三世纪起就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这是世界各国包括欧洲共同体各成员国政府所公认的事实”。

1991年,《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一书中写道:“公元13世纪中叶元朝统一了中国,结束了西藏内部近400年来分裂割据和战乱不休的局面,西藏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对西藏全面行使了主权和行政管理”。

1991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的西藏》(上)写道: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三世纪,元朝实现了包括西藏在内的全国大统一。从此,西藏正式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西藏民族成为祖国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

1992年,杨公素先生所著《中国反对外国侵略干涉西藏地方斗争史》一书指出:“西藏地方自13世纪以来就属于中国版图,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92年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的主权归属和人权状况》白皮书说到:“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700多年来,中国中央政府一直对西藏地方行使着主权,西藏地方从未成为一个独立国家”。

1995年8月出版,由黄玉生等撰写的《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指出:1271年,蒙古汗政权建立国号为大元。1279年灭南宋,统一全中国。自此,西藏地区成为中国元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今西藏地区在13世纪中叶成为中国元朝的一部分。西藏自13世纪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以来,就一直置于中国中央政府的治理之下。期间,中国虽历经改朝换代,但无论是哪一朝或是哪一个民族的统治者执掌中国的中央政府大权,都在西藏地方有效地行使主权。

1998年2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的新进展》白皮书说到:“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藏族自治区。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后,西藏一直处于中国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许多政要学者在论及西藏在元代纳入版图时,还追溯了汉藏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交往和密切联系。

1981年5月,在纪念西藏和平解放30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阿沛·阿旺晋美在《回到温暖的祖国大家庭》一文中说:“西藏统一于中国,是历史上逐步发展而来的。早在一千三百多年前吐蕃与唐朝就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有名的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朝文成公主联姻,不仅是一段佳话,而且体现了吐蕃与唐朝政治上的接近,并接受汉族先进生产技术,促进了汉藏经济文化的交流。稍后建立的唐蕃会盟碑至今仍树立于拉萨大昭寺前。公元九世纪中期,从康区开始,发生了遍及藏族地区的大规模奴隶平民大起义,结束了藏王聂赤赞普的世袭统治,西藏变成了四分五裂的部落割据。这就是西藏历史上的‘分裂时期’。这种状况持续了近四百年……。直到七百多年前,元朝派兵统一了西藏,西藏正式纳入了祖国版图。……七百多年来,西藏一直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

1985年12月出版的《藏族史略》写道:藏族是伟大祖国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优秀成员之一。藏族文化和各民族文化汇合在一起,构成了熠熠发光的中华文化。吐蕃王朝和大唐王朝,是七世纪至九世纪中藏汉兄弟民族在祖国版图上建立的两个伟大朝代。他们共同在当时的亚洲大陆上发生过巨大影响。藏族历史研究,是我国整个历史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藏族历史是中国各民族中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民族的历史,它是中国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中国各民族特别是汉民族有密切的历史文化联系,而在它的本身性质上说它是一部专史。藏汉两民族有密切的历史文化联系,藏汉两民族经过悠久的历史接触,组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公元1247年(萨班)和阔端可汗会晤……这不仅是藏传佛教影响蒙古的开始,而且它直接导致此后元中央在西藏建立行政体制,奠定了西藏地方直辖于中央的基础。

1986年8月出版的《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写道:(西藏)人口189万余人,他们(藏族)都是中国各民族大家庭的兄弟成员。中华民族的这支先民在开发自然中,与中原地区的远古先民同样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西藏高原上的远古文化与中原地区同类文化具有许多相同的或相似的特征。公元十三世纪,蒙古族贵族创建了我国版图内各地区、各民族空前大统一的元王朝。十三世纪初,蒙古族领袖成吉思汗在北方建立蒙古汗国后,他和他的后继者先后消灭北方诸政权,并西进到西北的藏族地区,致力于统一全国的事业。1247年阔端与萨班就统一乌斯藏的办法进行了会商,并由萨班写信劝谕乌斯藏各地首领,向蒙古汗王呈献图册、缴纳贡品,接受蒙古派官设治。乌斯藏归入蒙古汗国的管辖。1271年蒙古贵族政权定国号为元,1276年攻灭南宋,这一政权就完成了包括西藏地方在内的全国统一。西藏地方归附蒙古汗国。

1991年出版的《西藏的和平解放》说到:“唐朝和吐蕃之间,通过广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往,为后来吐蕃纳入祖国版图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到了元朝西藏地方被纳入元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95年首次出版的《西藏历史地位辨》指出:“早在统一的藏族形成前后,她的各个部分就和汉族以及中国西部、西北部的其他一些民族有着密切联系。”“(唐蕃)先后两次联姻,标志着藏汉民族间一步一步建立起紧密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9世纪中叶,统一的吐蕃王朝崩溃后,青藏高原上的藏族各部分裂成许多互不相属的地方势力集团。宋朝开国以后,这些地方势力集团中的一部分(原吐蕃王朝所属藏族部落)归附宋王朝,进一步密切并发展了藏族与汉族的各种关系。”“公元13世纪,在蒙古人创建中国领土内各民族空前大统一的元王朝过程中,西藏正式纳入祖国版图”。

2001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总干事拉巴平措在《论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基础》一文中指出:“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中国辽阔的疆土,是包括藏族在内的中华各民族共同开拓的。中国悠久的历史,是包括藏族人民在内中华各族儿女共同铸就的。勤劳、朴实、智慧、勇敢的藏族人民与各民族一起,为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尽了光荣的责任,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西藏是我国藏族的主要聚居区之一,是我们伟大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民族优秀历史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主要组成部分。”“藏族地区纳入中央政府管辖的过程,因藏族与中国其他民族的经济文化关系的逐渐密切以及地域所在的不同,呈现为一种渐进推移过程,经历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的动态过程。这一渐进过程,循着漫漫历史长河,在唐蕃时期显著加速,到公元13世纪中叶正式完成。”“公元13世纪上半叶,在蒙古汗国统一中国北方前后,原来属于夏、金、宋的今甘青川等地区的藏族,以及阿里一带藏族部众,率先相继归顺。1247年,随着蒙古大员阔端与藏传佛教萨迦派首领萨班·贡噶坚赞在凉州商定归属事宜并付诸实施,今西藏各地遂成为蒙古汗国的领土。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定国号为元,西藏进而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元帝国的一部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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