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政策解读及关键技术问题研究
2013-10-16陈迪,徐彦
陈 迪,徐 彦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认可二处,北京 100062)
引言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自2010年9月开展能源之星类实验室认可以来,截至目前已经认可了34家各类能源之星类检测实验室。这段时间以来,CNAS在能源之星类实验室认可领域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从最开始的“关于开展‘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的通知”的发布,到能源之星评审员培训,到正式发布《“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及近期完善了实验室认可申请书及评审报告,CNAS目前在实验室申请受理、评审员选派、现场评审方式,现场评审最终报告等各环节都已比较完善,这标志着CNAS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系统的能源之星类实验室认可流程及要求。但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实验室对能源之星政策不了解,对能源之星的检测方法要求不清晰而导致最终无法顺利通过EPA能源之星实验室注册的情况发生。所以有必要对目前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中接触到的几类典型问题进行明确,以保证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能够顺利得到EPA的注册。
1 能源之星实验室注册的认可要求明晰
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于2010年4月14日联合宣布调整“能源之星”产品的认证过程,“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和为实验室提供ISO/IEC 17025认可的认可机构需向EPA提出申请并获得确认、注册后,实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才能被EPA接受。CNAS根据能源之星政策要求的调整,及时进行政策跟踪并获得能源之星认可机构的注册,第一时间进行了能源之星类评审员的培训工作,并及时发布了“关于开展‘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的通知”,此举极大地方便了国内实验室向EPA申请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注册。但是可以在能源之星官网的注册实验室栏目上注意到部分国内实验室未通过CNAS能源之星认可也获得了能源之星的注册。这代表着这部分实验室同样通过了EPA注册的其他认可机构的认可。这对于EPA的能源之星政策来说,同样是可以接受的。
2 获认可的能源之星实验室申请EPA注册的三个关键问题
获得了CNAS的能源之星类实验室认可并不意味着实验室同时获得了EPA的能源之星实验室的注册。获得ISO/IEC 17025认可(必须是由EPA注册的认可机构进行的)是获得EPA能源之星实验室注册的第一步,除此之外实验室还需符合其他的能源之星注册实验室条件及要求。此类要求都在能源之星网站上发布。下面就笔者在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工作中发现的三个突出的关键问题进行说明。
2.1 实验室比对要求
能源之星计划除了对实验室获得认可提出了一些细节要求之外(这类要求并未超出ISO/IEC 17025的要求,并已经融入CNAS的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中),还提出了实验室比对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当DOE或EPA认为必要时,实验室必须参加实验室比对活动;
2)实验室在比对过程中需要按照正常的测试及报告程序进行比对测试,除非比对提供者提出了专门的特殊要求;
3)向DOE或EPA提交比对结果报告,结果分析报告及出现不满意结果的详细的纠正措施的报告。
在完成了实验室认可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比对这两个步骤之后,实验室才可以在能源之星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能源之星实验室申请表”并提交。但是目前很多实验室对能源之星的实验室比对要求仍然不了解,导致注册周期大大加长。
有意申请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可在申请认可的同时,向EPA咨询是否对实验室比对有要求。如果有要求的话,可以在申请实验室认可的同时进行能源之星要求的比对项目,两者同时进行可以大大节省注册的时间。目前能源之星在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注册时有明确的实验室比对结果要求,但此类实验室比对并不是由EPA直接运行的,是由EPA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对于要申请照明产品的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来说,必须提前咨询EPA此类实验室比对的要求。
由此可以看出,EPA在能源之星实验室注册方面的实验室比对要求比较模糊,目前的基本政策是EPA期望相关认可机构能够将此类比对活动纳入实验室认可的流程和要求中,但是EPA在必要时仍然保留进行此类比对活动的权力。
2.2 能源之星产品分类及检测方法要求
能源之星的产品分类较为复杂,同时对这些产品的检测方法要求也经常修订,除此之外对一些市场出现的新类别的产品要求还在研发中。所以申请能源之星特定产品的检测实验室必须经常关注能源之星网站上产品类别的更新和变化。在申请CNAS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时,实验室应该在申请书中专门的能源之星附表中完整、准确、清晰地按照能源之星产品分类要求填写产品分类及产品名称,特别是产品单一的企业实验室。
根据CNAS“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的要求,实验室应使用EPA发布的最新有效的“能源之星”检测标准申请认可,当能源之星检测标准需引用其他标准开展检测时,其引用标准也应获得认可;当能源之星检测标准中部分内容不涉及检测要求,仅有特定章节或条款规定其检测方法时,“项目/参数”栏内应给出具体检测参数或项目,并在“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栏中注明检测标准的条款或章节号。但是在部分能源之星的产品规范中提及并引用了很多标准的检测方法,特别是在照明产品领域。这些检测要求根本无法一一列在申请书中。针对这种情况,能源之星专门公布了两份文件来明晰能源之星实验室在不同的产品上需要分别具备哪些检测能力,并要求实验室将这些检测能力对应的标准纳入认可。这两份文件分别是“Required Test Methods for EPA-Recognized Laboratories” 和“ENERGY STAR® Guide to EPA Laboratory Recognition by Lighting Category”。文件中清晰地对能源之星的产品及其对应的能源之星规范要求、引用的检测标准进行了分类归纳。虽然在CNAS能源之星认可方案中由于篇幅原因并没有提及这些细节的技术要求,但是实验室必须按照这两份文件的要求来申请CNAS认可。
例如能源之星将商用烤箱产品分为两类,这两类产品各自对应的检测标准/方法是不同的。其要求如表1所示。
所以当实验室在向CNAS申请商用烤箱产品的能源之星检测项目认可时,应该明确检测对象是商用烤箱的具体哪一种,并且针对分类分别表述各自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商用洗碗机,显示器,成像设备等。特别是专门针对能源之星检测方法最复杂的照明产品检测领域,能源之星专门出台了一份检测标准的清单文件进行详细说明。这份文件对能源之星照明产品的产品分类及各自对应的检测方法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是照明产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机构、认证机构及生产商都需要参考的。
2.3 能源之星产品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表述
目前CNAS在检测能力表述方面发布了CNASEL-03: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文件。其主要目的是规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的表述,使其更加科学、准确,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实验室和评审组对相同能力表述的一致性。而对于能源之星产品及其所引用的检测方法而言,能源之星有专门的规范和规定。部分实验室在申请认可时,仅考虑了CNAS的能力表述要求而未考虑能源之星的要求。因此能源之星方面经常对实验室提供的认可能力证书附件提出质疑,这直接导致了实验室不得不进行解释甚至求助认可机构修改能力证书附件,获得注册的时间大大加长。具备了相应产品的检测能力是前提,而按照能源之星的特定方式来表述这些能力则更为重要。以下就能源之星的产品检测能力表述要求举例进行说明。
某实验室申请整体式LED灯(Integral LED Lamps)的能源之星注册时,进行了LM-79-2008检测标准的认可。但是在EPA进行注册时未能获得通过。
其申请认可并最终获得认可的标准表述方式如表2所示。
以上的表述方式即便符合CNAS能力表述的要求,但是根据能源之星的要求,首先从产品类别来说,整体式LED灯(Integral LED Lamps)分为整体式LED灯(全方向/方向性)和整体式LED灯(装饰性)两种。根据能源之星的要求,这两类产品各自对IES LM-79-2008的检测方法有不同的认可要求。
表1
表2
表3
表4
对于整体式LED灯(全方向/方向性)的要求如表3所示。
而对于对于整体式LED灯(装饰性)的要求如表4所示。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实验室对IES LM-79-2008标准的表述方式并非按照能源之星要求的按照产品分类分别对应各自检测方法的方式进行认可。这种能力表述方式是不符合EPA的专门要求的。所以实验室重新通过文件评审的方式对证书附件进行了非技术性的修改,并向EPA进行了解释说明。虽然最终实验室拿到了能源之星的注册,但由于这个过程解释说明的时间很长,大大影响了实验室获得能源之星实验室注册的进度。
3 结语
通过以上CNAS能源之星政策、实验室比对要求、能源之星产品分类及检测方法要求和能力表述要求这几方面的说明,目的在于引导实验室在申请CNAS能源之星认可的同时能够考虑到EPA对注册实验室的要求。并积极推动国内实验室能够方便、快速地进行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以便最终获得EPA能源之星实验室的注册。实验室需将此类要求与CNAS认可要求相配合才能够顺利的获得能源之星实验室的最终注册。
[1] 认可委(秘)(2010)125号,“关于开展“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的通知”,2010年9月28日
[2] CNAS-SL02:2012,“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2012年12月14日
[3]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S].
[4] “Required Test Methods for EPA-Recognized Laboratories”,Last updated: June 12, 2013
[5] “ENERGY STAR® Guide to EPA Laboratory Recognition by Lighting Category”, Last updated: October 24, 2012
[6] CNAS-EL-03: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