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指望双面官员自我改造
2013-10-08马宇彤
文|马宇彤
最近落马的几位贪官由于大致相似的违法情节而被赋予了一个共同的名字——“双面官员”,意指其在公开场合留给外人的印象干练上进,大会小会上高调反腐,言之凿凿,暗地里却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活脱脱一副“左手贪现金、右手拿先进”的双面嘴脸。
因招嫖事件而妇孺皆知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就是位典型的“双面官员”。2011年2月1日,《人民法院报》曾以整版篇幅报道过时任世博法庭庭长的陈雪明。至今,他的“对工作——要对得起工资,对得起职责,这是最底线的,最起码的”、“……家里摆不平,外面肯定也摆不平,小事不平,大事也不平”、“……一个人从小要正直、善良,懂得乐于助人”等人生语录仍言犹在耳。以其30年的法院生涯而言,他对法律的熟悉和理解程度应该比普通民众不知深刻多少倍,而能担起世博法庭庭长大任且被《人民法院报》大幅宣传,一定有其足以傲人的突出业绩,那为什么他会如此轻易地跌倒在歌厅的包房里?
在令人大跌眼镜的巨大反差中,陈雪明并不“孤独”。海南省农垦总局审计局原局长韩升畴仅用一年多时间,就利用项目建设的审批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250万元、港币20万元。而在同事眼中“为人老实憨厚”的韩升畴,曾在一篇题为《学有所得、学以致用》的报告中,大谈干部的廉洁和责任,其“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我们不能贪图享乐,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为开创海南农垦改革发展新局面努力工作和贡献聪明才智”的名言还曾令闻者听出不少的感动,虽然在此期间,他被评为“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但他明显忘记了自己的慷慨陈词而任由贪欲闸门大开敛财。
小中大学真“证”毕业,先坐机关,后做传媒,人间冷暖,入眼入心。
绝大多数落马官员都曾戴过“双面”面具,他们其实只有放纵欲望的一面,只不过用“表象”充当了“本质”的装饰板和遮羞布,使他们有机会躲在暗处大行龌龊勾当
绝大多数落马官员都曾戴过“双面”面具。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曾大谈“不漂浮、不做秀、不忽悠”,背后却穷奢极欲;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头顶“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光环牟取私利;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更是“高调反腐、低调拿钱”……他们共性的一面都是会上说尽好话,会下干尽坏事。韩升畴被捕后对检察官说:“早知有今日,就不会这样一手盖公章、另一手拿钱了……这种‘台上唱高调,台下收黑钱’的生活真累……”这番剖白耐人寻味。本应知法懂法的司局级干部怎么会想不到贪污受贿是要“早知有今日”呢?答案只有一个:法律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个摆设或仅是约束他人的绳索,而产生这种错觉的根源,就在于日常监控松,违法成本低。
人有双面性,这与道德无关,纯属天性使然。以此观之,“双面官员”不过是流行多年的“两面派”的新说法。人前人后两样无可厚非,环境不同约束自然有别。比如社交场合西服革履,回到家中睡衣拖鞋,这样的两面性并无不妥,因为他们既没有亵渎法律,也没有权力寻租,更没有伤及公众,而落马官员则不同,他们利用公权践踏法律、鲸吞公利、污浊风气,他们其实只有放纵欲望的一面,只不过用“表象”充当了“本质”的装饰板和遮羞布,使他们有机会躲在暗处大行龌龊勾当。
杜绝“双面官员”,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廉洁意识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也更为关键的是在执法必严的框架内厘清权力边界,预防职务犯罪。和贪官讲道理是无效的,因为他们在台上讲的比谁都动听和激昂,唯有法律的红线才能拴住他们的心魔,唯有法律的利剑才能止住他们的僭越,否则,失控的欲望号街车一旦狂飙,指望他们依靠自省自律自戒踩住刹车无异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