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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4000亩土地买卖揭秘

2013-10-08袁成本

法人 2013年4期
关键词:露天煤矿沟村镇政府

文 本刊记者 袁成本

在包头石拐区五当召镇,一个小小的村委会可以把近4000亩耕地和荒山卖给一家露天煤矿,而地方政府对此却三缄其口、袖手旁观。这桩非法土地交易背后,隐藏了怎样的利益输送?

“这么大一片地,就这样被几个村干部不明不白的卖给矿老板了,而我们却啥也没得到。”王二润说。

王二润是包头市石拐区五当召镇脑包沟村的村民,他站在初春的寒风中,此刻显得特别孤单无助。王二润告诉《法人》记者,脑包沟村周边甚至老百姓的房屋底下,都埋藏着价值百亿元的优质焦煤,就算是眼下钢铁行业不怎么不景气,还是有大大小小煤老板、铁老板一直盯着这里,祸害村民的根子也就此埋下了。

凯越煤矿强占村民耕地

从王二润的家里,一抬头就能看到凯越露天煤矿挖出的堆积如山的废土废石。在这些废土废石的下面,压着他全家的命根子——19.5亩承包地。这19.5亩耕地,被分成两块,一块15亩,一块4.5亩。令他极其恼怒的是,这些早已被凯越煤矿“使用了”的土地,只有那15亩中的9亩获得了9万元“一次性补偿”,另外10.5亩地的十多万元补偿,至今不见下落。

这笔钱究竟哪里去了?是有人压着不给还是已经被强人领走了?为解开这个迷团,王二润一次次到村里和矿上交涉,结果被踢了皮球——村里叫到矿上要,矿上说得找村委会。找得多了,管事的就烦了,为此,他多次受到威胁。看着拉煤的大型卡车日夜不停在家门前飞驰而过,呼吸着大卡车卷起的肮脏尘土,王二润的心如刀搅针扎一般。

比起王二润来,李润喜就更加不幸。李润喜今年六十多岁,早些年在矿上打工时摊上了事故,砸伤了腰,现在连走路都困难。他向《法人》记者哭诉说,矿上占了他家的十几亩承包地,十多万元的补偿款全部被村里的“强人”给领走了!他指名道姓地说了一个村干部的名字。

李润喜夫妇哭诉说,在土地承包时,他家有6口人。现在最小的孩子都已经32岁,这片土地作为全家老老少少几代人的指望,就这样化成了泡影!到如今,除了被占的“饲料地”领取了几万元补偿之外,李润喜最主要的生活来源,就是每年矿上给村里的所谓“土地承包费”——从合同看,这笔费用每年560万元,这几年村民们每人每年分得了4000元整。这笔“承包费”让村里付出的代价极大——村集体永久性失去了3000多亩荒山和400多亩耕地。

当发现凯越露天煤矿可能要占用自家承包地倒渣土时,李润喜拄着拐杖,佝偻着身子,每天都去地里阻拦,一直坚持了8个多月,一时间,他的护地行为成为脑包沟的一道“风景”。无奈,小胳膊扭不过大腿,在财大气粗的煤老板面前,在煤老板与各级政府的合谋面前,李润喜的护地行为如螳臂当车一般荒唐可笑。

2013年3月中旬,顶着塞外初春的寒风,记者来到脑包沟村,走访了一户户村民。受访的几户村民都表示,没有同意凯越煤矿占用自家耕地,但到签订协议时,耕地已经被压占了。他们是先斩后奏,打死了狗再讲价。

然而,另有知情人告诉《法人》记者,村民的说法只是片面之词,他们是想提高要价。凯越煤矿直接与村里“对话”,并不与村民发生关系——人家事先已经与村里签订了“征地协议”,用不着再经承包土地的农户同意。而这,也仅仅只是表面现象,一个煤矿老板需要“摆平”的,绝不仅仅是村级干部。这是后话。

转让煤矿如何变成了卖地

脑包沟村干部出卖村土地和耕地最重要的依据,是一张“决议情况表”,其全称是“脑包沟村荒山荒坡沟被凯越露天煤矿承包方案村民们的决议情况表”。

“情况表”大意如下:凯越露天煤矿愿意承包我村集体荒山荒沟坡供其堆放废土石渣,村两委班子经研究同意发包。每年发包收入用于村民生活补贴、老龄村民特殊生活补贴及村集体公益事业等。今日召开村民代表、村组长、全体党员及村两委班子扩大会议,如到会人同意则签名赞成,以便与凯越煤矿正式签订协议。

该表为一张21行的横格纸,上述内容占据了前5行,字体很小;第6行以下,便是45人的签名。

这次会议讨论的内容究竟是什么?记者采访了多位参会村民和在外旁听的村民,他们当中,既有普通百姓,又有共产党员。受访人员均表示,这次会议的内容,不是卖地,而是转让煤矿。

破败的脑包沟村底下却隐藏着价值数十亿的矿藏

这里需要交代一个背景。大概从2008年前后,在某些部门的默许下,脑包沟村经营着一座煤矿,名叫苏木沟煤矿。这个矿实际被少数村干部把持着,其经营及赢利情况,村民们一概不知,只是每年给每人发放4000元,算是矿上分红。那几年,不管经营如何,发放的都是这个数。村民们一直心存疑惑。有一个传闻是,村民们只拿了个小钱,个别村干部暴富了,某人在矿上赚了至少7000万元,而每年给全村人的分红总共也就400来万元。所以,听到苏木沟煤矿要转让的消息,村民们的心情可想而知。让部分村民耿耿于怀的是,村支部书记李建军还拥有价值二百多万元的陆虎轿车,其妻子和两个孩子都在美国幸福生活。并且有传闻说,李建军的家人其实已经移民美国。

回头再说那次大会。据村民们回忆,那天开会时间只有不到两个小时。村干部是这样说的:村里的苏木沟煤矿瓦斯太厉害,搞不好会出事故、会死人,人家凯越煤矿是露天开采,技术力量强,所以,想把苏木沟转让给它,转让价格想要560万元,还不知人家要不要。大家商议商议,同意了,签个字。这个价格如果人家要,这事就定了;如果人家不要,咱们再开会,降低一下条件。

从村干部的口气看,这事还没有定下,还得劳烦村干部到煤矿做工作,转让成功与否还得看干部的本事。村民们的第一感觉是,这是件好事:把苏木沟煤矿转让给凯越露天煤矿,村里不用担什么风险,老百姓每年分红也不少于4000元。所以,会议开得很顺利,所有与会村民都十分痛快地签了字。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建军签在第一个。

遗憾的是,村民们的以上说法没有文字证据,也没有当时的录音资料。不消说,这恐怕是脑包沟村又一桩无头案——村干部说当时研究的是卖地,而部分村民代表说讨论的是卖矿,谁是谁非又是一笔糊涂帐。

政府对村委会违法卖地何以视而不见

“即使当时讨论的确实是土地承包问题,就算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卖地。那么,脑包沟村委会有资格出卖三千多亩荒地、七百多亩耕地吗?他们有资格改变这片土地的性质、把农牧业用地变更为工矿用地吗?”

感觉受骗了的村民开始提出质疑。

内蒙古社科院一位专家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超过35公顷(合525亩)、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合1050亩)的,须由国务院批准”。按这部法律的规定,无论是村委会还是镇政府,都没有土地出让的权限,哪怕是一分一厘也没有。而脑包沟村出卖耕地和土地的面积,已经大大超过了国务院的权限。一个小小的村委会,竟然行使了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还要大的权力,这个事情的性质非常严重。

令人更感蹊跷的事情还在后头——脑包沟村卖地行动虽然轰轰烈烈,但当地镇政府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官员对此却似乎“毫不知情”。

在《法人》记者手头,有60多份《征地协议》,时间跨度从2010年7月持续到2012年4月。这些《征地协议》均为电脑打印的格式文本,梳理起来可归纳为3个版本。每个版本都清楚地显示,五当召镇政府介入了这些非法“征地”活动。

破败的村落(袁成本摄)

第一个版本的《征地协议》,签订于2010年7月,共十余份。《协议》上写道:“凯越煤矿在施工过程中,排土石渣占用了(请注意是“占用了”)脑包沟‘二大地’南半部,根据需要现要求全部征用‘二大地’。镇领导及村委会积极协助此项工作,通过和‘二大地’的承包户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如下协议”。此时,参与征地协议的主体是土地承包户、凯越煤矿和村委会三方,其分别为甲、乙、丙。

第二个版本的《征地协议》签订于2011年4月至9月,记者手头共有49份,参与主体与第一个版本相同,也是土地承包户、凯越煤矿和脑包沟村委会。但被征地农民变成“丙方”,凯越露天煤矿升为“甲方”,村委会为“乙方”。

对镇政府在征地中的作用,第二个版本《征地协议》是这样描述的:“甲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排土石渣需要占用部分土地,所以要求镇政府及村委会协助解决,镇领导及村委会负责人和凯越煤矿负责人通过和这些土地承包户反复友好协商征用事项,最终得到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堪称奇葩的是第三个版本。在这个版本的《征地协议书》中,甲方为凯越露天煤矿,乙方为脑包沟村委会,而丙方,则是“包头市石拐区五当召镇政府(监督)”——镇政府直接出马了!该版本的《征地协议书》记者手头共有两份,一份签订于2012年1月4日,一份签订于同年4月8日。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征地”数目不同,一个为一百多亩,一个为76.9亩。“协议书”中写道:“关于包头市石拐区凯越露天煤矿征用排土场等地一事,由五当召镇政府协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征用地协议”,“乙方(村委会)同意甲方(即凯越煤矿)征用脑包沟村小组及村民承包土地作为甲方永久性(请注意是“永久性”)的废土、废石存放地。甲方征用土地的费用对村小组及村民一次性补偿”。按协议书的说法,“由乙方(村委会)与被征地的村小组和每户村民签订征用协议,甲方(煤矿)与乙方签订整体征用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协议书附件”。

按这个约定,凯越煤矿2012年以后的每宗“征地”,村委会都应与每户村民签订协议,但记者没有找到2012年以后的协议,哪怕一份也没有。是这些土地均为未发包的村小组集体土地,还是村委会对“征地”已经轻车熟路、无需再与村民签订协议?一时间让人摸不着头绪。

在该版本的《征地协议书》中,五当召镇作为“丙方”,其作用有二,一是监督村委会“向被征用土地的村小组及村民合理发放土地价款”,二是“监督本协议的履行情况”,所以,一式三份的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五当召镇政府一份备查”。

然而《法人》记者注意到,不知是镇政府意识到卖地行为的违法性,还是他们在“征地”过程中过于随意,这两份《征地协议书》,本来约定“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然而,第一份协议五当召镇政府只盖了公章,“丙方代表”并未签字;而第二份协议,“丙方”既未盖章,“代表”也没有签字。而人家甲乙两方,都是既盖上鲜红的公章又郑重地签下代表的大名。

记者有些怀疑这两份《征地协议书》的真实性,为此专门到五当镇采访。说明了意图之后,该镇把记者推到了区委宣传部。在区委宣传部的协调下,五当镇一位副书记赶来了,但他分管的是办公室和民政工作,对此一无所知。记者一直要求采访了解此事的镇领导或分管领导,并留下了联系电话,但直到发稿时,镇领导或分管领导也没有露面。

按村民们对此的说法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脑包沟村违法卖地其实也是心知肚明,他们只是“干吃饭、不作为”。记者两次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采访。在说明了采访内容之后,该局办公室通过门口保安给予了答复:此事要到石拐区国土局采访。记者于是奔波到交通十分不便的石拐区,区国土局的答复是:“分管的领导下乡了,他的手机没有信号,联系不上”。后来,记者通过区委宣传部联系,同样详细地说明了采访内容,同样留下了联系方式,同样没有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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