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信“迷”的是权力“信”的是欲望
2013-10-05丁万明
文/丁万明
国家行政学院综合教研部研究员程萍博士曾做过“中国县处级公务员素质调查和分析研究”课题。她的调查显示:县处级公务员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数比例仅为12.2%,有半数以上的县处级公务员多少都存在相信“相面”“周公解梦”和“求签”等迷信现象的情况,并对“预测”的灾难有恐惧心理,至少是持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其实不独县处级官员,一些省部级高官,也不同程度存在迷信思想,这从近期“王林事件”背后牵出的高官就可以看出。可以说,“官场迷信”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已成风气。
所谓官场迷信,指基于五行、堪舆之说,适应为官者趋吉避凶心理,专门针对为官者而言的一系列虚妄信条。“官场迷信”千奇百怪,大多是求升迁、讨吉利、保平安;看相算命奉佛神,辟邪择期求大师,烧香拜佛信风水。他们迷信自己的官相、官命、官运,希望通过烧香、拜佛、求签、看风水等方法,祈求冥冥之中那些神秘的力量助己一臂之力,如求之不得,不惜代价寻求“大师”的点化。为了一己之官运、财运、平安运,甚至不惜动用公共资源,架大桥、改风水、修祖坟、建神庙、求神签、争烧头香,乃至公开组织荒诞的迷信祭祀活动……甚至在单位的人事权力安排上,不开党组会议,而是拜神佛、看命相、求神签,作为部门领导选择、班子成员的配置条件,以避免命相八字的“相克”以及官场内部的权力冲突、利益矛盾。
仔细分析这些官场迷信现象,不难看出,官场迷信中的官员,大多“迷”的不是“神鬼”,而是权力;他们“信”的也不是“天命”,而是自己无穷无尽的欲望。他们深知权力的重要性,但又困惑于权力泾渭分明的无情和不能长久拥有的严酷。因此,他们希望通过迷信、风水,使自己的官运亨通、尽可能长久地掌握权力,如求之不得,干脆寄托于祖上的阴德和神灵的庇佑,不惜通过巫婆、神汉等“大师”、通过占卜和算命等方法来达成所愿。所以,近年来查处的各类官员腐败案中,许多腐败官员的身后,常常站着一个“大师”。在这些大师的指点下,他们手中的公权力,常常与巫鬼、祖宗神庙纠结在一起,暴露出“官场迷信”的权力社会学本质。
官场迷信“迷”的是权力。权力的确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自古以来,中国传统文化对权力都有清醒的认识。稍有文化情怀和使命担当精神的知识分子都拳拳服膺孟子的话。孟子云:“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孟夫子的话很好地反映了传统文化对权力的态度。在权力面前,我们更看重的是做人,是使命和担当。至于深入官场的局内人,对权力的态度更是意识明确。曾国藩在临终遗嘱中还说,一旦为官,“至于尊官厚禄,高居人上,则有拯民溺救民饥之责”。所以,权力不仅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责任,绝不是一种消费品,更不是寻租的手段。
官场迷信“信”的是欲望。人人都有欲望。但人类的文明就在于对自己的欲望要适当地控制。既不能放纵,又不能无欲无求。中国传统文化把欲望的方向引向追求成人成圣,追求立德、立功、立言的所谓三不朽,追求“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甚至“朝问道,夕死可矣”。随着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传统的信仰体系和价值体系被我们中的一些人破坏了。西方经济学的“工具理性”告诉我们:充分认识自己的利益和目的所在,善于以最有效的手段,实现最大效益的目的,占有更多的物品和资源。这种极端的功利主义导致物欲主义大行其道:人的精神生活不再追求超越的意义,达到上帝的彼岸,或成为现世的道德圣人,而是看其在现实生活中占有了多少具有社会象征资本的稀缺资源。人生而有涯,而欲望无涯。为了满足无穷无尽的欲望,必然要堕入神秘主义的窠臼。
官场迷信古已有之,而且始作俑者还是上层领导。在上位者“不信苍生信鬼神”,在下位者必然迎合投其所好。追根寻源,官场迷信皆起源于阴阳五行、谶纬迷信、神道设教。其实古人对此早有清醒的认识。汉代思想家王充在其《论衡》中,对包括五行、堪舆在内的种种迷信加以全面的批判。他指出:“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欢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伤神,忌时相害。故发病、生祸、挂法、入罪,至于死亡、殚家、灭门,皆不重慎,犯触忌讳之所致也。如实论之,乃妄言也。”北宋大臣、史学家司马光更是把佛老都视为“怪诞之说”,宣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
我们自古有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官员具有与生俱来的职责和使命,要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担当精神。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领导干部更是应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为官的核心价值观。“为官”不问苍生、不关心民瘼,那就不配当官!而制约“官”权力的利器,不仅需要自身为官价值观念的认同和使命担当精神的培塑,更需要民主制度的监督和制约。否则,权力与信仰错位,贪官与“大师”结盟的现象就很难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