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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考

2013-09-17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福建省新时期创新

摘要:新世纪以来,我省公安政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着公安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不够凸显,队伍正规化总体水平不高,公安政工部门的自身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必须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构建“大政工”格局为保证,努力推进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创新;福建省;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1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4853(2013)03-0001-08

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波澜壮阔的伟大进程,我省公安机关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实现了跨越性进步。公安政治工作是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构成队伍战斗力的核心要素。本文旨在深入总结新世纪以来我省公安政治工作的主要成效经验,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推进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一、新世纪以来我省公安政治工作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面对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加之福建处在东部沿海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各种矛盾问题来得更早更多,我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内外部的各种变化,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政治工作,在迎接挑战中破解难题,在把握机遇中加快发展,在继承传统中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我省公安队伍不断壮大,占全省人口总数的万分比提升了1.96;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2000年占总数10.9%提高到2012年的53.8%;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从经验式、粗放式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公安队伍忠诚本色始终不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经受住了各种风浪的考验,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开展、各项重大安保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作风保证和舆论支持。主要做法及成效有:

(一)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严峻挑战,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快速推进,社会价值观日趋多元,给公安政治工作带来巨大的冲击。从我省看,民警思想活跃,接受新观念、新事物快。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切实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铸造忠诚警魂,永葆政治本色。

1.切实加强理论武装。跟紧党的理论创新步伐,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不间断地部署了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既有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开展的,也有针对我省公安队伍实际组织的。从“贯彻十六大、公安怎么办”大讨论到“建设海西,公安先行”,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到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福建警察精神教育实践等,这些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开展,进一步促进了队伍中突出问题的整改解决,增强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也为加强公安政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

3.不断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省厅制定实施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规范》,三明市公安局总结形成了“七必访、七必谈”工作制度,龙岩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政工领导的工作职责,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开展战前动员、表彰激励、一线慰问等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公安政工网站和网上教育训练平台,完善网上学习、互动交流、网上调查、业务培训等功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二)面对艰巨繁重的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本领

这10年多来,既是我国发展的黄金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对公安队伍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树立向教育训练要警力、要素质、要战斗力的理念,逐年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提高质量效益,为各项公安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素质支撑。

1.训练机制日趋完善。随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颁布实施,“三个必训”要求得到不断落实,首任和上岗培训更加严格,警衔晋升培训要求分级分类,基层一线民警实战训练得以广泛开展。建立健全了公安机关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主抓、警种部门分工负责、院校基地协调联动、省市县三级管理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

2.实战练兵日益加强。积极推动教育训练从侧重理论培训向注重实战训练、从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2001年省厅在晋江抓实战练兵试点,之后分三步推进全省警务实战训练深入扎实开展,举行了全省苦练基本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召开“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现场会,实战训练走在了全国前列。2009年以来我省又探索创新开展综合实战对抗比武考核,以考促练,以赛促练,检验实战练兵效果。

3.训练基础不断夯实。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等方面,加大师资队伍、培训教材、训练基地建设力度,组建教官团,开展“精品课程(讲座)”评选,建立完善公安民警教育训练网络平台。目前全省设区市和多数县级公安机关建立了训练基地,并开展了分级评估。省厅训练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

4.公安院校转型发展。从实行中专、大专公安学历教育,到2000年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再到200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之后又进一步从学历教育为主向在职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转变,由此我省公安院校走出了资源整合、层次提升的发展之路。先后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培养了2万多名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培训在职民警近20万人次。

(三)面对公安队伍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不断深化正规化建设

10多年来,我省公安队伍数量在增加、规模在扩大,各级公安机关逐步探索走上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正规化轨道,训练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组织条例等一系列队伍管理规章制度相继颁布实施。全国“二十公”以来,我省认真贯彻《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坚持“整体布局,示范先行,梯度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逐年规划重点,分批开展达标,正规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1.抢抓机遇,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班子”,全省9个设区市公安局长全部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并逐渐固化为党政班子的结构性要求。市、县两级公安局长(政委)全部实行异地交流任职。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基本实现对本级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干部的直接任免或提名呈报。

2.注重规范,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实战部门实行“队建制”,派出所机构规格统一确定为副科级。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对地方公安编制进行清理、冲销。协调省委编办等部门率先出台《福建省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办法》,开展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

3.强化养成,狠抓内务管理。在全省广泛开展遵守《内务条令》夺标竞赛活动,立足基层,重在常态化,每季度定期开展评比,促进内务管理正规化。县级公安机关统一细化了内务设置标准,派出所和警务室的外观标识、警用车辆外观制式达到规范统一,户籍、交警、出入境等服务窗口普遍实行低台式、敞开式办公,服务设施配备整齐划一,基层所队面貌焕然一新。

(四)面对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期待,不断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新时期社会人际关系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群众的期盼为念,不断推动服务理念、管理思维、执法方式的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进一步回应和满足群众的新期待。

1.坚持典型带动,提升为民形象。大力培树“漳州110”这一重大先进典型,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远学济南交警,近学漳州110”活动,使“有接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深入警心。我省先后推出6个受到国务院命名表彰的公安基层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茅,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漳州110”、晋江刑警等先进典型广受群众好评,成为警民和谐关系的生动示范。

2.坚持走访联系,融洽警民感情。从元旦、春节期间精心组织“爱民月”活动,到广泛开展全警大走访活动,从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到建立公安微博群、在全国首创“百名公安局长微博访谈”,警民之间联系渠道越来越多样,沟通程度越来越深入。近年来,各地公安新闻发布、公安频道或专栏、公安网站不断健全,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等警民互动更加热络,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和理解。

3.坚持民意主导,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起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安工作考评体系,逐步从以内部评价为主,向加大民意测评比重转变,群众满意率成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杠杆。重点在接处警、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窗口单位安装评价器、实行电话短信回访,第一时间接受评价、征集意见、整改问题,赢得群众满意。近年来,省、市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安工作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率屡创新高,2012年下半年达到了96.98%。

(五)面对民警需求增长的现实变化,不断加大从优待警工作力度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警精神物质文化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转型升级。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满足需求与引导需求结合起来,不断加大从优待警力度,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1.以解决职级待遇为重点,在政治上关心民警。组织实施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套改后全省一级警员职务(含)以上民警占53.9%,比套改前增加了22.9%。抓住实施综合警务改革创新的契机,争取核定县级公安机关科级职数1.3万名、配置率达40.62%,比改革前增加12个百分点,有效拓展了基层民警职业发展空间。

2.以落实民警津(补)贴为重点,在生活上关爱民警。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为基层一线民警发放加班误餐补贴,受惠面达58.3%。认真兑现警员职务套改后相关津(补)贴政策,全力推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民警经济待遇。成立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设立民警职业风险救助金,精心组织慰问、功模休养、公安英烈母亲(妻子)休养等活动,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以加强心理健康保护为重点,在身心上呵护民警。省厅成立了福建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专家组,制定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意见,组织专家赴基层一线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省厅及设区市公安局建成了民警心理行为训练中心并投入使用,有效地缓解民警心理压力。

4.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重点,在文化上提升民警素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公安文联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民警歌手大赛、卫士之光展览、文艺小分队下基层慰问,因地制宜组织民警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广大民警文化生活需求。建立展示厅、荣誉室、荣誉墙,为从警满30年、20年的民警分别颁发金质、银质荣誉章和荣誉证书,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民警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

二、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突出问题

从社会大背景上看,我们党正面临着的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大考验”,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同样十分突出地摆在公安机关面前。从自身状况上看,队伍规模不断壮大,来源结构、层次结构、知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80后”、“90后”的年轻一代加入警队,高学历民警明显增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多元,这给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带来了许多新课题。当前公安政治工作存在许多不适应,主要体现在:

(一)公安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不够凸显

1.公安政治工作性质地位缺乏明确、权威的法律界定。我国公安机关脱胎于人民军队,公安政治工作源起于军队政治工作。1952年,中共中央批转了《关于建立公安部门政治工作的决议》,此后一些会议和文件也对设立政委、教导员等作出了要求。但从法律上看,公安政治工作一直处于尴尬境地。19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作为规范警察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的重要法律,却没有对公安政治工作性质地位进行表述。2007年实施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也只是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是否设政工领导并非硬性要求。其他有关公安政治工作性质地位的表述只是散见于领导讲话及工作规范之中。相较于军队有政工条例作为政治工作的母法,对其性质、地位及其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明确的规范,公安政治工作则缺乏权威、明确的法律界定,处于一种“名不正、事不顺、作为难”的状态。

2.基层实践中公安政治工作有逐渐边缘化的趋势。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公安政治工作不同程度出现弱化、虚化、边缘化,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地方对政治工作认识片面,只重视人事工作,或窄化为学理论搞教育;有的把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形成“两张皮”,政治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少地方把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当作从副职提任局长、所队长的跳板,或是用于照顾安置干部,“只要帽子,不要职责”,政工领导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于分管业务工作,“不愿做”、“不会做”政治工作。

3.公安政治工作缺乏理论研究支撑。相对于实践发展要求来说,公安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显得较为薄弱,对其性质、地位、作用缺乏系统、完整的理论阐述,对基层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提炼不够,对新形势下特别是信息化条件下改进公安政治工作方法手段的研究不多,理论创新成果偏少。国内公安院校也未设置公安政治工作的学科专业,缺乏专门的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渠道。

(二)队伍正规化总体水平不高

1.公安队伍管理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公安队伍管理是个系统工程,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现有的制度规定,原则性、指导性多,程序性、操作性不强,有的以公安机关内部通知、指导意见等形式下发,法律位阶不高,基层对照执行起来难度大。对涉及公安政治工作的重大原则问题,如政工干部与行政首长的关系、政治机关领导的职位等未加以明确;对公安政治工作的新领域,如公共关系、舆论引导、心理健康等方面缺乏配套性规范。

2.“条块”协调不顺畅。在公安机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下,因为“条”、“块”责权不明确、操作程序不规范,公安队伍教育管理容易出现多头部署、多头管理、管人与管事相脱节等诸多问题。如,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有的地方干部管理权限上收,管理机制五花八门、相互掣肘,个别县级公安机关甚至连股级干部都没有任免的权限。

3.基层制度执行不到位。队伍教育管理制度缺乏相应的检查、奖惩机制作保证,“程序性制度”比较少,往往落不到实处,发挥不了应有的管理功能。政工部门缺少抓手或有抓手使用不充分,岗位绩效考评、年度考核、评议鉴定等管理手段流于形式,存在不敢管、不想管的现象。

(三)公安政工部门的自身建设亟待加强

1.政治工作机构设置不规范。从全国看,各地政工部门职能、机构规格、编制职数及下设机构设置等没有统一的规范,工作内容和业务范围不尽一致。从我省看,9个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下设机构有多种版本,称谓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人事、教育、宣传等职能部门都是独立设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治部门的整体运作和政治工作综合效应的发挥。

2.政治工作资源较分散。因与所在地方党委工作部门的对应,不少省、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与党务部门分别设立,出现了“政治部门不抓党建工作”的现象,政治工作与党建工作各自部署、分头推进,政工部门难以有效运用党建工作载体、群团工作平台抓政治教育、抓思想工作。纪检、审计、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未能建立起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政治工作能力不适应。政治工作的理念、内容、方法、手段比较滞后,时代感、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与现实要求和民警期盼不相适应。政工干部大多从业务领导、业务骨干中产生,接受政工知识及能力的专门培训少,“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影响了自身职责作用的发挥。与社会信息化、公安工作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相比,政治工作信息化步伐相对迟缓。

4.政治工作成效评估上有难度。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其成效难以量化、客观化评定。现有的评价办法多采用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形式,主观性、随意性大,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由此,个别单位和领导产生了政治工作是“虚任务”、“软指标”的观念,认为“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得再多也难见成效。

三、推进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对策

新时期的公安政治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我们描绘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政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动力来源,奠定了物质基础。加强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必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构建“大政工”格局为保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位置,提高公安政治工作的引领力

从性质上看,公安政治工作就是党在公安机关的思想工作、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要从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高度,始终把政治建警置于首要位置,进一步创新思想政治建设的方式手段,坚定理念信念,铸造忠诚警魂,引领公安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1.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提高公安思想政治建设水平。公安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队伍中党员占主体。要坚持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充分运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党建工作载体,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党员民警接受方式的新特点,创新学习方法,运用现代手段,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在具体组织上,要把政工部门与党务部门部署开展的政治教育活动有机统一起来,防止各搞一套。

2.以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公安队伍的灵魂,也是公安民警的立身之本。要把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实践作为公安政治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在活动形式上,注重从有形向无形转化,更多地通过典型引导、文化渗透、岗位创优、环境熏陶等途径,启发民警的主体自觉性,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民警的价值追求。

3.以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提高民警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是从事某一种行业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是一种基本的行为准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亦是如此,对民警职业行为具有指导和约束的力量。要综合运用道德教育、道德评价以及纪律和法律的手段,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扎实推进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同时,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培养人民警察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公安队伍的良好道德风尚。

(二)突出正规化的主线作用,提高公安政治工作的规范力

坚持把正规化建设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主线来抓,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要求,在巩固“四统一五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新一轮正规化建设规划,进一步拓展建设领域,提高建设标准,努力实现依法依规开展政治工作、依法依规建设管理队伍。

1.推进组织管理正规化。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系列套改工作,在职务转换、职务晋升上实现新突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警员职务序列和常态机制,进一步拓展基层民警职业发展空间。逐步探索推进警务技术职务系列的改革工作,为专业技术民警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研究制定公安机关特殊人才的招录办法,努力吸收和引进专业人才。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的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模式。推进辅警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明确辅警法律地位和职责权限,健全辅警经费保障制度,推动辅警队伍的长远发展。

2.推进干部管理正规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协管的程序规定,完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权限、程序规范,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3.推进内务管理规范化。坚持把内务管理作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修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进一步把民警岗位绩效考评、外出执勤管理、队列训练、工作作风等内容纳入其中,使之成为民警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基本准则。以新修订《内务条令》为契机,部署开展集中学习贯彻活动,进一步掀起学条令守条令的热潮,强化养成教育,培育优良警风。

(三)突出教育培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安政治工作的支撑力

素质能力建设是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始终坚持素质强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训练工作,提高教育训练的质量和效益。

1.进一步面向实战开展教育训练。坚持练为战、练为用的原则,在训练理念、内容、方式上体现实战要求,满足实战需要。教育训练大纲中要增加实战训练的内容比重,教法上要更多地采用现场教学、场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实训方法,完善推广“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要加大实战教官培养力度,形成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教官队伍。要规范战术训练设施建设标准,为开展实战训练创造必要条件。

2.进一步面向民警开展教育训练。以修订《训练条令》为契机,进一步搞好民警在职训练的规划与设计,使教育培训更好地与民警职业发展结合起来。要进一步研究民警在职培训的规律和特点,推动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增强培训效果。要建立一套民警训练质量保证体系,从民警训练需求分析入手,进一步健全课程教授、教学管理、质量评估等机制。

3.进一步面向现代化开展教育训练。树立向信息化要资源、要战斗力的理念,大力推动教育训练信息化建设,建设功能强大的教育训练网络平台,逐步实现教育训练工作“教、学、考、管”的全程网络化运作。

(四)突出“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提高公安政治工作的渗透力

新时期的公安政治工作,必须进一步贯彻以警为本的理念,建立关爱、激励、帮扶、优待机制,不断增强公安政治工作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1.健全表彰奖励工作机制。以修订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工作条令》为契机,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归口管理,发挥政工部门审核把关的职能作用,按照“控制数量,严把质量、功绩相当,重在激励”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探索利用新闻事件推出典型,综合采取媒体支持、社会参与、群众推荐等方式培树典型,组织开展“我最喜爱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扩大公安先进典型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

2.提高民警职业待遇。从政治上关心民警、思想上关爱民警、生活上关怀民警,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工作举措,拓宽从优待警工作领域,深入实施“爱警工程”、“幸福警队建设工程”,努力使广大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协调提高警衔工资,努力争取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既提高民警职业待遇,又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认真落实《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加强公安英烈基金建设,创新帮扶救助的方式和途径,提高公安优抚工作水平。

3.加大心理健康保护体系。坚持把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作为和谐建警和从优待警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咨询服务、心理训练、危机干预“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建立专业人才、兼职辅导员、社会专家“三支队伍”,提高心理健康工作服务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4.实施文化惠警工程。加大公安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争取以一流的表达生动讲述一流的故事。按照“一局一品牌、一队一特色、一警一爱好”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建设警察文化中心、警察俱乐部,为民警学习、健身、休闲、娱乐创造条件,满足公安民警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五)突出群众满意的根本导向,提高公安政治工作的影响力

宣传工作、群众工作、警察公共关系是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的应有之义。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深入实践警察公共关系理念,拓展警民联系沟通渠道,增进警民感情,构建和谐关系。

1.开展全警公关。巩固传统宣传阵地,主动服务中心,紧跟重大行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树立“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公共关系员”的意识,策划开展组织警民恳谈会、相约警务室、微博嘉年华等形式多样的公共关系活动,密切警民之间的互动与沟通。

2.加强舆情引导。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舆情研判机制、危机应对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和主动引导机制,妥善引导涉警舆情,确保牢牢占领舆论引导的制高点,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努力减少负面舆情对公安队伍形象的损害。

3.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丰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坚持“传统+科技”、“面对面+键对键”,探索利用公安微博等新兴传播媒介,借助“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民警微博等新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赋予群众工作新活力。

4.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创新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评议评价、调查测评方式,为群众监督公安队伍创造条件。

(六)坚持顶层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大政工”工作格局

性质决定方向,地位影响作为。要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从系统、整体层面上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规范设计,统筹协调各种资源,构建起“职能明确、机制完善、运转有序、作用充分”的工作格局。

1.加强公安政治工作制度建设。尽快颁布实施《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进一步明确政治工作性质、政工部门的设置、政工干部的地位作用、政治工作的内容范围等。研究制定《全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范》,确定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基本任务、工作制度等。

2.加强公安政治工作资源的整合利用。树立协作就是资源、整合就是力量的理念,统筹使用各种公安政治工作资源,推动整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实做精政治部门,下设职能机构要合理分工、层级清晰,实现一体运作。要整合政治部门和党务部门,将党务部门纳入政工部门序列,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利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平台作用,把抓党建与抓政治工作、抓队伍建设有机统一起来。要建立政工部门与纪检监督、审计、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联席会制度,促进公安队伍建设信息共享、措施衔接、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部门、警种的主观能动性,把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政工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安政工部门是公安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明确政工部门主要领导为本级公安机关副职领导,明确政委(教导员)的职责地位及其与行政主官间的关系,推动政工干部归位抓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工干部的源头培养,在公安院校增设政治工作专业,培养造就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政工人员,加强对新时期政治工作规律的研究。健全政工干部的选任机制,探索建立部、省、市、县四级政治工作人才库,明确准入资格条件,优先选拔推荐政治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能够胜任政治工作的业务骨干到各级政工领导岗位上来。加强在职政工领导、政工干部的练兵培训,依托军队政治学院开展高端培训,不断提升政工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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