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与广西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
2013-09-17王华
王 华
(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广西 来宾 546100)
一、前言
回顾历史,自1788年世界上第一次经济危机发生起,在每次危机的过程中,一些主导产业逐步衰退,同时也孕育着新兴的产业,在创新的推动下不断发展,成为新的增长点,成为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力量。2008年9月份以来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也不例外,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正催生着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世界各国对此非常重视,西方发达国家在行动,美国以新能源产业为核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欧盟以“低碳经济”和“环保型经济”促进结构转型,将低碳产业列为新兴产业的重点,把低碳经济的发展看作是新的工业革命;日本则加强节能和新能源等产业的发展;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大国,对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一制高点也非常重视,及时地作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在决定中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对广西来说,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广西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又一重大历史性机遇。在下文中,拟从自主创新和金融支持入手,探讨一下广西如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广西现行的自主创新能力与金融支持体系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一)广西自主创新能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评价自主创新的指标有很多,本文选择R&D存量、R&D强度、专利授权数量、区域科技人才状况四个主要指标来说明广西自主创新的现状。
1.广西研究与开发(R&D)存量与发达地区广东、浙江相比,差距很大
研究与开发(R&D)强度(R&D经费投入占区域GDP的比值)增长速度缓慢,跟发达地区广东及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
图1 2000-2007年广西与发达地区广东、浙江省R&D存量比较分析
图2 2000-2007年广西与广东、全国R&D强度比较分析
从图1来看,2000—2009年,广西R&D存量大约是广东R&D存量的十分之一,2000年浙江R&D存量大约是广西R&D存量的3.6倍,2007年浙江R&D存量大约是广西R&D存量的7倍。从图2来看,广西研究与开发(R&D)强度增长速度缓慢,2000年广西研究与开发(R&D)强度为0.4,到2009年广西研究与开发(R&D)强度仅为0.61,远低于广东和全国R&D强度,大约相差1个百分点。据《世界科学报告》的研究表明:发达国家R&D强度的一般约为2.5%左右。从以上可以看出,广西R&D强度还非常低,科技投入的力度明显不足,制约了广西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图3 2005-2010年广西专利授权数量与广东省比较分析
2.广西专利授权数量、及占全国比重远远低于广东省的水平,说明广西自主创新总体上很薄弱
从图3来看,2005年广西专利授权数量为1201件,占全国比重为0.69%,广东专利授权数量为36890件,占全国比重为21%,至“十一五”末期,2010年广西专利授权数量为3635件,占全国比重为0.49%,广东专利授权数量为119346件,占全国比重16%。分析其原因,一是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广西占主导地位的是劳动密集型、资源型产业,参与竞争主要不是依靠研发核心技术,而是建立在劳动力和资源上的低成本优势;二是多数企业不重视研发,研发机构不健全。
3.科技创新人力资本不足,素质不高,人才分布结构不合理,尤其是高层次创新人才较为缺乏
近年来,广西在开发人力资本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仍然存在如下有待改善的地方。一是广西科技创新人才资源总量小,2008年底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党政机关、公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的人才总量才有120万。广西每万人人才量是238人,远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人才素质整体不高,2008年,我区每万人从业人员中大专毕业及以上人员为380人,高中毕业人员为1030人,初中毕业人员为5380人,小学毕业人员(包括及小量的文盲与半文盲)为3220人(以上数据来自2009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高层次创新人才短缺,全区共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38万人,体制内的院士是1个半,博士才有60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有140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仅1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0人,非常少。
(二)广西金融支持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广西金融资产规模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虽然近几年来广西金融业发展较快,但总体规模仍较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有待提高。2010年末,广西各项存款余额11747亿元, 在同期全国的市场份额中占2.45%,各项贷款余额8868亿元,在同期全国的市场份额中占1.85%,存款、贷款与GDP之比分别为1.24∶1和0.93∶1,分别比全国低56和27个基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大量的金融资金支持,因而,金融资产规模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2.不少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认识不到位
不少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支持新兴产业是自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盈利模式、培育优质客户的重大机遇。有的商业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指导不具体,业务人员对新兴产业不了解,对新兴产业项目贷款主要看投资主体的背景和实力,而不是看项目前景,许多科技成果因资金问题而无法转化。
3.融资渠道狭窄,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欠缺,直接融资占比较少
2009年,直接融资仅占广西融资总量的2.5%。从广西目前情况来看,资本市场发展较为缓慢,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资本市场融资困难,债券市场发育程度不高,不能为广西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持续可靠的资金支持。截至2008年6月,上市公司家数占全国的1.57%,累计融资额占全国的0.61%,证券公司家数占全国的0.94%,证券营业部家数占全国的0.12%,证券交易额占全国的0.67%,证券化率只有23.8%,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西区政府2011年4月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在意见中指出“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要大力推进“双十千项工程”, 战略性新兴产业由4个增加到10个。毫无疑问,必然会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因而,加快发展广西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显得尤为必要。
4.广西缺乏有实力的本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由于广西在认识到创业风险投资政策重要性方面滞后于我国的浙江、内蒙古、福建、广东等省份,目前,在广西,还没有成立任何一个由省市政府单独出资或参与的风险投资企业,全区仅有的一家风险投资机构是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高新技术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发起的南宁联合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远远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三、加快发展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投入力度, 逐步提高研究与开发的资本存量与广西的R&D强度,使广西的自主创新能力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广西处于历史上发展最好最快的发展阶段,2010年广西GDP突破了900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了1200亿元,2011年广西GDP将要突破万亿元。广西具备了加大对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力度的条件,从而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广西政府在2009年规划发展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上,2011年4月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在意见中指出“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要大力推进“双十千项工程”,重点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海洋产业以及养生长寿健康产业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广西地方政府应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的精神,因地制宜的在这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里,加大研究与开发经费的投入力度,力争在这些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具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全力推进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教育、培养和引进各类科技创新人才,为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自主提供智力支持
在初等教育方面,大力推进全面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从而促进在校各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各类人才的培养质量。在高等教育方面,大力加强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推进大学和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企业在大学建立相关的科研机构,大学在企业建立相关的实习基地,以促进经济、教育和科技的密切融合。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打破各种不利于人才引进旧框框,制定新的引进人才的政策。只要是广西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迫切需要的各类型人才,不论身份、地域和资历,都应该敞开门户给予接纳,并且还要主动招贤纳士。其次,对吸纳、引进的人才实行相关的优惠政策。通过这些措施, 为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自主提供智力支持 。
(三)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需要大量资金的特点
在金融政策方面,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一是在创业投资方面,要出台税收、金融优惠政策,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培育机构投资者,鼓励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加大对创业投资的力度;二是在风险投资方面,进一步优化风险投资发展环境,发挥政府对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以政府为主导,成立综合性创业投资公司和组建专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每个产业有一个投资基金公司;三是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要探索建立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之间的转换机制,让发展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次第转入中小板、主板。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及再融资项目要向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企业倾斜,鼓励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企业和项目发行企业债券。
(四)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应设立专门服务于战略性新型产业的部门,将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型产业;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目前,广西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担保方式主要以企业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作为有效抵押物, 不能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大部分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高新企业,主要依靠高素质的研发人员,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较少,从传统意义上的以固定(有形)资产等抵押形式抵押标的,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
[1]梅兴保.金融如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N].金融时报,2010-12-3.
[2]赵刚,汤世国.大变局:经济危机与新技术革命[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3]王兰军.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金融创新[J].中国金融,2011(03).
[4]王春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C].2010年度京津冀区域协作论坛论文集,2010.
[5]谢兰云.我国R&D投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计量分析[M].大连:东北财政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