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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南京地区慈善机构考略

2013-09-14胡梦飞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善堂同治慈善机构

胡梦飞

(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慈善事业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远的思想渊源。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发展最为成熟和完善的时期,这一时期慈善组织和慈善机构大量出现,慈善机构的管理也日趋周密和完善,各地开展的慈善活动更是数不胜数。在明清官方的倡导和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下,明清时期南京地区出现了众多的慈善组织和慈善机构,其中既有养济院等官方慈善机构,也有官方和民间创建的育婴堂、普育堂、清节堂等善会和善堂。①本文在依据相关史料的基础上,以明清时期南京地区的慈善机构为主要考察对象,在论述慈善机构设置及分布情况的同时,分析其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探讨明清时期南京地区慈善事业的特点及遇到的问题,以期为当今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经验和启示。

一、明清南京地区养济院的设置及管理情况

明清时期的统治者对慈善事业都较为重视,不但恢复和发展了前朝的一些官办慈善机构,而且创设了一些新的官办慈善机构。养济院是在明代由官方倡设的抚恤孤老的慈善机构。该制度由朱元璋创设,并且终明一朝,这种养济院在全国不断得到推广和普及,在兴盛时期达到了各州县都有一所,个别财力宽裕的州县则有两所。清承明制,重建和新设了许多养济院,使得清代养济院的数量大为增加,地域范围也日益扩展。养济院无疑是明清时期南京地区数量较多、分布较广的官方慈善机构。表1是笔者依据相关史料对明清时期南京地区养济院的设置及分布情况所做的简单统计。

表1 明清时期南京地区养济院的设置及分布情况表

关于养济院的管理和运作,光绪《溧水县志》溧水县养济院:“在小西门内西仓故址也,按前志明永乐间知县以廖以仁建于县治东,成化十九年,知县宁贤建大西门内,嘉靖间,知县曾震移建今所。所居孤贫之无告者,额定八十六名,岁给粮银。……原额收养孤贫八十六名,照径支银米全数,按季给发。每年共计给发恤孤米二百四十六石一斗三升二合,又闰月米二十五石五斗七升六勺,每年共计给发孤贫柴布银一百十一两二钱三分五厘,又闰月银二两六钱九分一厘。”[1](P289)光绪《六合县志》记载六合县养济院:“在县治北卧佛寺前,贼毁,知县张震璜捐建,额设孤贫三十二名,每名每年柴布银一两二钱九分三厘四毫三丝七忽,每年额共给米九十一石五斗八升四合,闰月米七石六斗三升二合。”[2](P57)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官方慈善机构,明清时期南京地区的养济院大多由地方官员主持创建,其经费也大多来源于官员拨款或捐助,虽然在养济院的创建和管理过程中也有民间力量的参与,但官方力量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养济院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很多弊端和问题,如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胥吏的贪污舞弊等。清朝建立后,虽然对养济院几经整顿,但最终还是无可挽回地趋向衰败。同时,由于养济院有名额限制,而急需救济的孤贫者又为数众多,尤其是外来流民的大量出现,这在客观上为清代善会和善堂的出现提供了新的空间。

二、清代官方和民间设立的善会和善堂

宋明以来,佛教、道教的劝善书在民间社会非常盛行。善书的广泛流行以及社会各阶层的回应,以致当时善堂林立,善会风行。在清朝官方的积极倡导和民间力量的广泛参与下,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南京地区慈善事业有了显著的发展,其中的重要表现就是善会和善堂的大量出现。

(一)育婴堂

育婴事业源于中国古代的溺婴之劣习。育婴事业在两宋时期比较发达,但在元明两朝走向了衰落,直到明末,育婴慈善事业才逐渐复苏。清代育婴堂在顺治年间就已出现,至康熙、雍正两朝,江南各府州县治大都创设育婴堂,至雍、乾之交,各地形成了兴办育婴事业的高峰,数量明显增多,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正如学者所言清代育婴堂“有一套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实现了经费筹措多样化,资金管理经营化,弃婴收养普遍化,弃婴保育职业化,出路安排社会化”。[3](P118)表2是笔者依据相关史料对清代南京地区育婴堂的设置及分布情况所做的简单统计。

表2 清代南京地区育婴堂的设置及分布情况表

资料来源:(民国)缪荃孙、冯煦、庄蕴宽等,《江苏省通志稿·民政志》,江苏省地方志编篡委员会整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2页至第54页;同治《续纂江宁府志》等南京各州县地方志。

由表2我们可以看出,清代南京地区育婴堂建立的时间大多是在经济发展、社会相对安定的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清代江宁府所辖各州县几乎都有育婴堂的分布。和江南其他地区不同,清代南京地区的育婴堂大多由地方官员创办,鲜有民间力量的参与。

关于育婴堂的经费来源和日常管理情况,在清代南京地方志中也有相关的记载。《江苏省通志稿·民政志》记载江宁府上元县育婴堂:“旧在三山门外,清康熙年建,雍正十二年奉旨改建于聚宝门外之佟园,总督赵弘恩倡捐银元九千六百两有奇,置田拨洲。又归并旧育婴堂田房租,以给衣粮等费。”[4](P52)道光《上元县志》对上元县育婴堂的记载则较为详细:“育婴堂,旧在三山门外,国朝康熙二十八年建,太史邓旭有记。雍正十二年,奉旨改建二堂于聚宝门外之佟园,总督赵宏恩倡捐银九千六百两有奇,置田拨洲,又归并旧育婴堂田房租,以给衣粮等费。乾隆二年,添建残废、老妇二堂,共成四堂,分别收养。(乾隆)五十五年,总督孙士毅更易四堂章程,不用董事,详委经历承办。(乾隆)五十九年四月,署府吕燕昭因堂内残废所人数众多,住房仅止三十余间,不敷居住,遂增建号房并住房二十间,以免夏月炎蒸疾病之苦。”[5](P83)

清代江宁府下属各州县也都有育婴堂的设置及分布。光绪《溧水县志》记载溧水县育婴堂:“在北门内,雍正十三年改设于此,旧无乳字之资,乾隆四十六年,知县阿林保率绅士量力劝募得银五千两,请而行之。”[1](P290)嘉庆《新修江宁府志》记载句容县育婴堂:“在县治城隍庙左,康熙四十七年,知县胡为籀捐建。乾隆十三年,知县孙循徽改建县小南门尼庵。雇养乳妇费颇不赀,绅士黄普、朱垣等复以从前平糶捐剩生息,置田捐入堂内,添济养赡。”[6](P118)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清代南京地区育婴堂的创建及经营过程中地方官员和民间士绅之间的密切协作。

(二)普育堂

在清代南京地区众多的善会和善堂中,值得一提的是创立于雍正年间的普育堂。《江苏省通志稿·民政志》记载普育堂:“旧在南门外佟园,今移剪子巷,同治四年知府涂宗瀛改建。”[4](P52)同治《续纂江宁府志》有关普育堂的记载则较为详细:“普育堂,邑之善政也。雍正间,两江总督赵公创行于江宁南城外之佟园,为屋百八十四楹,分以四堂,曰老民、老妇、残废、育婴。其后,海宁万黼廷又建老人堂于迥光寺,盐商建清节堂于油坊巷,旁建义学,以教嫠妇之子,建崇义堂以课士。乱后全废。同治甲子,省垣克复。明年春,江宁知府涂宗瀛得堂之旧址而清厘其产,购剪子巷民基为普育堂,凡难妇、废疾者聚哺之,计收养为一千余人,附义学二堂于内。其少妇之守志者,葺油坊巷故清节堂以居之,仍其名曰清节堂,住嫠妇九十余人,并随带子女,堂内附义学二所。老妇则以剪子巷故崇义堂屋居之,计养二百余人。(同治)七年冬,总督马端敏公复建于育婴堂于普育堂之道北,共为四堂,后又设牛痘局,而以普育堂总其成焉。”[7](P289)

关于普育堂的经费来源和日常管理,同治《续纂江宁府志》记载:“俱江宁府委员办理,经费由金陵善后局,月拨银五百两,米以田产租谷碾食,不敷,则由谷米局增拨,柴取自洲产。其市房租专款存为修理堂屋及添置市房之用,每月经费不足,即以房租补之,有盈则并入房租内存储,委员报销。”[7](P289)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南京普育堂不仅功能多样,成效显著,而且其经营和管理也是十分完善的。

(三)清节堂和恤嫠局

清节堂,又称“敬节会”、“立贞堂”、“保节局或“贞节堂”等,主要收养和抚恤“青年孀妇贫苦无依,年在三十以内者,及未嫁夫立志在夫家守节之贞女”,同时还兼有旌表其操行的功能,是在清代兴起的以专门收养夫死家贫的节妇为主要目的的慈善机构,因“保全节操之意”,故“其堂曰清节”。嘉庆九年(1804年),全国首家清节堂在苏州建立。自此以后,这种以救济寡妇为主要目的的清节类善堂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在江浙一带更是蔚然成风,对当时的节妇们甚至整个社会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清代南京地区也有清节堂的设置和分布。《江苏省通志稿·民俗志》记载上元县清节堂:“在小油坊巷,同治、光绪间旧址重建。”[4](P520)嘉庆《新修江宁府志》记载江宁县清节堂:“在江宁县治南油坊巷,嘉庆十一年,义民蔡荣、僧镜澄及江都职员丁维等捐建,以为敬恤节妇贞女立志苦守者,收养入堂,全其清节也。”[6](P118)同治《续纂江宁府志》记载广恤清节局:“始于同治十三年,总督李公宗羲檄保甲总局所收无主房地租息,按月交府转发,专恤三十岁以内少孀,人月一千文,辅清节堂之不逮也。光绪五年,署知府孙云锦拨邑人捐款银一千两,由局购产增额,今月恤一百三十二人。”[7](P291)句容县恤嫠局:“光绪元年兴复,共恤穷嫠四十人。光绪元年,邑人禀请将积存中和典捐钱一百七十千文,知县樊燮捐廉钱三十千文,共二百千文,存铺生息,加以中和典,月捐钱十千文,恤嫠四十名。光绪六年,知县袁照捐廉钱二百千文,发交董事,领存生息,俟收有成数,改为按季酌发。复经董事,以保婴局余存款五十四千文,又由县判案追缴充公洋钱三十圆,禀明拨入恤嫠生息,由县谕董事轮季经营,以期公归实济。”[7](P293)东关头恤嫠米粥厂:“同治五年七月,始收养嫠妇,朝夕粥二餐,不准在外住宿,规制极严,皆邑人与寓公募捐创办。周恤穷嫠三百余人,外发极贫不住厂者,月米一斗五升,计四百余户。复有义塾、义医,冬棉衣、夏帐席之给。……收养者冬令尤多,行之十余年,存活者众矣。”[7](P291)此外,清代江宁府下属的江浦县还有敬节堂的分布。

(四)其他善会和善堂

除以上善堂外,清代南京地区还有同善堂、种德堂、惜字会等善会和善堂。嘉庆《新修江宁府志》记载上元县同善堂:“在上元县龙王庙西文昌阁内,府学教授金襄及绅士捐置,以恤节妇者也。嘉庆三年建,(嘉庆)九年,宜昌洲业户捐银一千六百两,将新涨洲滩归堂助恤,每岁恤嫠以四百四十口为正,又岁终散给贫民米票,每口三升,皆归同善堂经理。”[6](P117)同治《续纂江宁府志》记载六合县种德堂:“道光七年,邑人潘如松创建,堂屋二十余间,专收养异乡疾病无归者,堂中延医调治,亲检汤药,雇工人服役。病愈可归者,给资;无可归者,听在堂调养,不拘时日。堂旁置义冢,地数十亩,瘗枢之无所殡者,每于清明时掩葬暴露胔骼,并修理坍坟墓。堂中兼设施材,皆潘如松经理。如松殁,其子庆馀继之。”[7](P295)

清代江宁府上元县境内有崇善堂,《江苏省通志稿·民政志》记载崇善堂:“在金沙井向张二祠后。同治四年,邑人合嘉庆二年建同善堂、道光二年立为益善堂者,一以恤嫠。”[4](P52)同治《上江两县志》则记载得较为详细:“崇善堂,始于嘉庆二年,府教授金襄偕邑绅倡募恤嫠局设龙王庙。道光间,邑人复立益善堂在门西观音庵,两堂旧恤四百四十名,遭乱俱圮。同治四年,始合两堂为一,改今名,寄业救生局。(同治)八年,始行开恤,每季人钱一千文,陆续增广,今共恤六百五十七名。”[8](P198)

惜字会,或称文昌会,或称惜字局、惜字社。在明清时期,它也归属善会和善堂。惜字会的兴起与明清时期儒家士大夫对于文昌帝君的信仰有关。当时,《文昌君阴骘文》等劝善书渐渐流传开来,书中劝谕士子要行善积德,以佑本人及子嗣科场高中。于是,文人士大夫便笃信文昌惜字积德之说。组织惜字会社的士人们主要是通过募捐筹得善款来雇人定时收拾废弃字纸,或建烧纸的惜字炉。同治《续纂江宁府志》记载南京城内惜字会:“皆邑人募月捐公举,有集贤会,在江宁府学,每月收买字纸,每纸百斤,钱六百文,收月捐则论捐书给值,每捐钱百文给收力十文,平日不另给值,月中所焚字纸将及千斤。炉为江宁府训导吴韶生倡捐建立,可容字纸十余石,为城中惜字炉之最大者。”[7](P293)此外,当时的南京城内还有金沙会、有恒会、恒善堂会、乐善堂会、诚意局、积善堂会、杏林会等惜字会。

当然,清代南京城内的善会和善堂远远不止这些,依据同治《上江两县志》和《江苏省通志稿·民政志》的记载,清代南京城内还有继善堂、兴善堂、崇仁堂、普安堂、乐善堂、广善堂、恒善堂、永善堂、济善堂、复善堂、劝善堂、修善堂、积善堂、公善堂等善堂,可谓善堂林立。总的来说,在这些善会和善堂的创建及管理过程中,以地方士绅和商人为主体的民间力量都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结语

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慈善事业发展最为成熟和完备的时期,明清时期的慈善事业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呈现出更加兴盛的局面。作为明代留都和清代江南重地的南京,其慈善事业的发展更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官方的大力推动和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下,明清时期南京地区出现了众多的慈善机构和慈善设施,其中既有养济院等官方慈善机构,也有官方和民间创建的育婴堂、普育堂、清节堂等善会和善堂。慈善机构不但数量众多,其管理和经营也日趋完善。

通过对明清时期南京地区慈善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部分官方慈善机构由地方官员建立,但民间力量也已广泛参与。同样,即使是在民间力量创建的慈善机构中,地方官员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地方官员和民间力量可谓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他们之间的密切协作无疑是促进明清时期南京地区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明清时期南京地区慈善机构的创建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问题,如缺乏严密的管理和有效的制度保障、经费不足、民间力量参与力度不够等,这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注释:

①明清时期南京行政区划经历了很大变革。元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将元集庆路改为应天府,定为都城,应天府管辖上元、江宁、溧水、句容、溧阳(清代划归镇江府管辖)、江浦、六合、高淳8县。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南京为京师。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北迁,以北京为京师,恢复南京之名,作为留都。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攻占南京,改明应天府为江宁府,属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年),属江苏省。清代江宁府下辖江宁、上元、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7县,本文所指的南京地区特指清代江宁府管辖的以上地区。

[1](清)傅观光,丁维诚等.光绪溧水县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33)[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2](清)谢延庚,吕宪秋等.光绪六合县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6)[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3]万朝林.清代育婴堂的经营实态探析[J].社会科学研究,2003,(3).

[4](民国)缪荃孙,冯煦,庄蕴宽等.江苏省通志稿·民政志[M].第3册,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点校整理.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

[5](清)武念祖,陈栻等.道光上元县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3)[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6](清)吕燕昭、姚鼐等.嘉庆新修江宁府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1)[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7](清)蒋启勋,赵佑宸等.同治续纂江宁府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2)[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8](清)莫祥芝,汪士铎等.同治上江两县志[A].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C[.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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