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企业”间委托代理关系的节能激励机制
2013-09-12郭本海黄良义刘思峰
郭本海 黄良义 刘思峰
(1.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江苏镇江212013;2.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安徽 马鞍山2430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1100)
基于“政府-企业”间委托代理关系的节能激励机制
郭本海1,3黄良义2刘思峰3
(1.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江苏镇江212013;2.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安徽 马鞍山2430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1100)
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基本原理,分析了节能管理中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侧重分析了作为委托者的政府与作为代理人的企业在节能问题上的理性水平差异,以及由此决定的双方在行为选择上的不同。研究表明:“委托-代理”模型是一个富有效率的机制,在委托代理机制下,政府和企业在节能上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条件下,地方政府通过改变激励策略,不仅可以使企业的节能努力水平产生变化,还会使信息不对称的格局发生改变,实现节能调控的帕累托最优;企业获得财务意义上的好处,地方政府不仅因节能调控成效显著而得到中央的奖励,还会因其良好的政府形象而得到公众的支持。
节能;调控机制;委托-代理;帕累托最优
学术界高度重视对节能激励问题的研究,出现了一大批包括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节能管理问题的研究成果。委托-代理理论是由密西尔·詹森(Micheal Jensen)和威廉姆·麦克林(Willam.H.Meekling)在1976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及其所有权结构》中首次提出的。在经典的委托-代理理论中,被经常引用的文献来自Holmstrom和Milgrom[1];他们的一个重要见解是:在对称信息下,Pareto最优风险分担和Pareto最优努力水平都可以达到;但在不对称信息下,只有代理人是风险中性时,Pareto最优才可以实现,此时,委托人必须放弃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契约。David Vernon[2]研究了货运业能源管理的委托-代理问题,认为缺少投资、维修不足、燃料浪费导致能耗增加;V.Oikonomou[3]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分析了决定节能行为的相关参数及其对能源政策的影响;Tyrone T.Lin[4]提出了一种改进实物期权方法的决策模型,用于研究尚未安装节能设备的企业的节能投资策略问题;P.Rohdin[5]通过对瑞典非能源密集型制造业能源效率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了若干有助于能源效率提高的驱动力。王琳[6]构建了一种政府-企业节能减排互动机制激励模型,求得政府与企业在节能减排中最优的责任分摊比例;黄鑫[7]应用委托-代理理论提出了在不对称信息下促使企业节能的委托-代理模型,认为节能的边际产出和边际成本、风险规避因子对合同的设计具有影响;高良谋[8]从企业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相融合的角度,论述了政府主导下的企业节能减排激励机制的构建问题;李书锋[9]利用委托代理模型,提出了设计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研发激励机制的思路;崔秀敏[10]针对多数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和线性支付合同的激励函数,求解得出最优的政府固定补贴和激励强度因子;杨洋[11]运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及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企业节能减排的关键影响因素;丁一[12]通过构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了政府如何判定最优激励契约和选择合适的监督力度问题;刘雯[13]分析了市场经济中企业与政府的矛盾,认为只有博弈双方都必须保持理性,才能使利益达成均衡;丁建军[14]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外部性理论,设计了一套激励能耗工业企业降低能耗的能源消耗税定价机制;刘玮[15]运用霍特林模型从政府、企业与个人三方的角度给出节能减排的政策建议;郭庆宾[16]针对企业缺乏节约精神、过度使用资源的现象,建立新的委托代理模型,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优化的激励机制以图找到有效的解决企业浪费资源的途径。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到现有研究的不足,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原理,对节能管理中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与博弈策略进行系统分析;从地方政府博弈策略演变的角度,研究激励策略的改变对企业节能努力水平的影响以及对博弈双方信息不对称格局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构建富于效率的委托代理机制,实现节能调控的帕累托改进。
1 节能调控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从节能调控中“政府-企业”博弈的长期均衡来看,政府和企业的最终目标将趋同;但在这一趋同过程中,则会出现比较普遍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局部目标与全局目标的冲突。如果节能不能够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不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就会将其经营目标凌驾于社会责任之上,依靠企业自觉兼顾社会责任来实现节能降耗是不现实的;但政府的非生产性,决定了其对节能的主导作用只有通过外部激励(约束)的方式施加给生产主体——企业。
在节能调控中,政府可以选择针对节能不达标企业收费或罚款或对节能工作做得好的企业予以奖励(如减少税收或给予补贴);企业则利用信息优势,既可能通过加大节能的努力程度、完成地方政府的节能指标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也可能因政府的激励不足而选择不节能或少节能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指标,必然要采取相应措施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并通过适度激励促使企业努力节能。
故在节能问题上,政府的政策设计与选择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行动;围绕着节能问题进行博弈的政府和企业,其博弈关系可视为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者为政府(主要指地方政府),代理人是企业。
2 “委托-代理”模型基本假设及收益函数构建
2.1 模型假设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观测到的信息来设计一个激励合同奖惩代理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
委托人在设计激励合同时会面临来自委托人的两个约束:
激励相容约束(IC)——给定委托人(政府)不能观测到代理人(企业)的行动和自然状态,在任何激励合同下,代理人(企业)总是选择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因此,任何委托人(政府)希望的行动都只能通过代理人(企业)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实现。
参与约束(IR)——如果让代理人(企业)选择委托人(政府)所希望的行动,代理人得到的期望效用必不小于其在不采取此行动时得到的最大期望保留效用,即企业按照政府所希望的努力程度完成节能任务时获得的收益不小于没有节能而获得的收益。
为展开进一步研究,本文提出以下三个与节能调控实际比较吻合的基本假设:
假设一:企业的节能成果不仅与企业的节能努力程度有关,同时还受一些外生随机变量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假设二:政府是风险中性的,企业是风险规避的。企业的风险规避系数为常数,效用函数为u=-e-ρw,其中ρ是绝对风险规避度量,w为企业的实际收益。
假设三:假设企业每增加一单位努力,节能总收益增加x(x>0),企业的节能结果可设为π=kx+θ,k为企业的节能努力程度,θ是服从均值为0、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的随机变量,代表外生的不确定性因素,即θ~N(0,σ2)。
2.2 收益函数构建
(1)企业(代理人)节能的成本函数
根据上述假设,可令企业节能的成本函数为:
其中:m为企业节能的固定成本,如固定节能设备投入、初始技术投入等;b为企业单位节能的成本系数,b>0。b越大,同样的努力k带来的负效用越大;若企业不节能,则m=0,节能总成本C(0)=0。
(2)企业(代理人)节能的收益函数
令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激励(或惩罚)函数为:
其中:α是与企业节能成果无关的固定激励部分,即只要企业节能,地方政府就激励企业α;βπ是指企业的节能努力程度k产生的高于(或低于)地方政府所要求的节能指标得到的超额奖励(或惩罚),其中β是奖惩因子,反映了企业对地方政府提倡节能的风险分担,0≤β≤1。
在式(2)的基础上,可令企业的收益函数为:
其中:ky为企业通过节能所获得的溢出性收益(如消费者增加节能产品使用量等),y为企业每付出一单位节能努力所获得的溢出性收益;显然,企业不节能时,ky=0。
(3)政府(委托人)的期望收益函数
由于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给定s(π),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就是期望收益,即:
一般地,地方政府行使监督本地企业节能的职能,并发生一定的监督成本。假定地方政府在监督节能中取得显著成效,中央政府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则地方政府的监督成本可被抵消,故该部分成本在计算中不作考虑。
3 两种典型情景下委托代理模型及节能激励机制
3.1 政府不监督企业节能活动时的委托代理模型及节能激励机制
企业的确定性等价(certainty equivalence)收入为:
将激励相容约束(IC)与参与约束(IR)代入目标函数,上述最优化问题可表述如下:
讨论:
(1)上述条件说明,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节能风险,企业可实现的节能风险承担β的大小与企业单位节能成本系数b、风险规避度量ρ、外生随机变量的方差σ2以及节能总收益增加系数x相关。即企业的节能成本越小、外部因素不确定性越小、节能总收益越大,企业越愿意承担更多的政府主导下的节能风险。
如表2所示,对问卷中所罗列的影响ESP课程的主要因素中,学生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需求分析(69.6%)、学生学习动机(53.7%)、学生学习能力(52.7%)、合适的教学材料和教学方法(48.4%),
(5)如果政府能够确定一个合适的β,就可以很好地引导企业的努力水平。根据公式(8)可得:
上述条件意味着,企业节能努力程度与b、ρ、σ以及x相关。其中,政府无法控制企业的风险规避度ρ;但政府可通过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开发新能源等来降低企业的单位节能成本b,政府还可以通过加强地方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和市场环境建设以减少外部不确定性,即降低σ2的值,使节能总收益增加系数x上升,进而提升企业的节能努力水平。此时,政府对企业的最优激励为:
即实现节能“委托-代理”博弈均衡时,企业获得的来自地方政府的激励;实现这个激励机制的关键在于,政府能够确定一个合适的企业节能风险承担系数β。若β过小,来自政府的激励力度不足以充分调动企业节能积极性,企业则消极对待节能工作;若β过大,政府主导的节能工作风险水平过高,节能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3.2 政府监督企业节能活动时的委托代理模型及节能激励机制
假设地方政府监督企业的节能努力程度,具体地,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企业是否设立专门节能机构、是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是否进行节能投入(可观察到的投入,如购买节能设备)等,对企业节能活动进行监督,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当地方政府的监督程度足以观察到企业的节能努力水平时,此时的激励约束IC不起作用,任何水平的k都可以通过满足参与约束IR的强制合同实现。在此情景下,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关于节能的委托代理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地方政府的任务是,制定合适的固定激励标准α、奖惩因子β以及督促企业选择一个最优节能努力程度k。结合式(8),得下列最优化问题:
因为在最优情况下,参与约束的等式成立(地方政府没有必要对企业支付更多),将参与约束通过固定项α带入目标函数,上述最优化问题可表述如下:
式(13)表明,地方政府的目标是最大化社会节能净收益。由最优化的一阶条件知:
将上述条件代入企业的参与约束,得帕累托最优合同,即政府对企业的最优激励为:
讨论:
1)由上述结论知,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要求企业不承担任何风险,即β*=0,政府支付给企业的固定收入刚好等于企业的保留效用加上企业节能努力成本与企业节能所获得的非政府奖励(或惩罚)的额外收益。
3)由于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节能绩效评价与政绩考核挂钩,地方政府会设法推动企业节能工作;另外,从本地区公众利益角度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地方政府也会采取措施监督企业节能活动。如果地方政府节能成效显著,其良好的政府形象会树立起来,地方政府不仅会得到中央的奖励,还会得到公众的支持。因此,上述帕累托最优合同具有现实意义。
4 结论与建议
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思想对节能活动中政府与企业的决策行为进行分析,既是能源管理的一个理论探讨,也是促进中国节能工作的具体实践。研究结果表明,在委托代理机制下,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委托-代理”模型是一个富有效率的机制,其能够较大程度地调动企业节能积极性;在一定条件下,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全面监督可以有效地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给节能管理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帕累托最优。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可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节能激励机制产生实效:第一,加强节能基础工程建设,减少企业在节能共性技术基础方面的投入,减轻企业节能的成本负担;第二,加快区域性节能市场体系建设,改进节能服务、提高节能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完善节能产品消费的倾斜性政策体系,从“推”、“拉”两端促进企业节能;第三,完善地方性节能财税政策体系,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和税收优惠结构,形成鼓励企业节能的牵引合力。
References)
[1]Holmstrom B,Milgrom P.Aggregation and Linearity in the Provision of Inter Temporal Incentives[J].Economitrica.1987(55):303 -328.
[2]David Vernon,Alan Meier.Identification and Quantification of Principal-Agent Problems Affecting Energy Efficiency Investments and Use Decisions in the Trucking Industry[J].Energy Policy,2012,49:266-273.
[3]V Oikonomou,F Becchis,L Steg,D Russolillo.Energy Saving and Energy Efficiency Concepts for Policy Making[J].Energy Policy,2009,37(11):4787-4796.
[4]Tyrone T Lin,Shio-Ling Huang.An Entry and Exit Model on the Energy-Saving Investment Strategy with Real Options[J].Energy Policy,2010,38(2):794 -802.
[5]P Rohdin,P Thollander.Barriers to and Driving Forces for Energy Efficiency in the Non-Energy Intensiv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Sweden[J].Energy,2006,31(12):1836 -1844.
[6]王琳,肖序,许家林.“政府-企业”节能减排互动机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6):102-109.[Wang Lin,Xiao Xu,Xu Jialin.On Interaction Mechanism of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J].China Population,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2011,21(6):102 -109.]
[7]黄鑫,陶小马,邢建武.基于委托 -代理理论的节能契约设计[J].工业工程,2009,(8):19 -22.[Huang Xin,Tao Xiaoma,Xing Jianwu.Design of Energy Saving Contract Based on Principal-Agent Theory[J].Industrial Engineering Journal,2009,(8):19 -22.]
[8]高良谋,谭姝.节能减排的政府主导机制及存在的问题[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8,(11):31-34.[Gao Lingmou,Tan Shu.On theGovernment’sDominantMechanism ofReducing Energy Consumption and Pollutant Emissions and Existing Problems[J].Journal of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2008,(11):31 -34.]
[9]李书锋.不确定性、政府激励机制与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3):89 - 91.[Li Shufeng.Uncertainty,Government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the Progress of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ies[J].Science &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2009,(3):89 -91.]
[10]崔秀敏.企业节能减排激励机制研究[J].生态经济,2010,(8):46-49.[Cui Xiumin.Incentive Mechanism of Enterprises Energy-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J].Ecological Economy,2010,(8):46 -49.]
[11]杨洋,刘和东.企业节能减排影响因素的经济学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10,(9):100 - 102.[Yang Yang,Liu Hedong.Economic Analysis of Enterprise Energy-Saving Impact Factors[J].Industrial Technology & Economy,2010,(9):100 -102.]
[12]丁一.基于委托代理的低碳经济发展激励机制构建[J].南京社会科学,2010,(9):151 - 155.[Ding Yi.Study on Incentive Mechanism forLow-Carbon EconomicDevelopmentBased on Principal-agent Theory [J].Social Sciences in Nanjing,2010,(9):151 -155.]
[13]刘雯.基于博弈论的政府企业关系探讨[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9):56-59.[Liu Wen.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Based on Game Theory[J].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2010,(9):56 -59.]
[14]丁建军,朱霞,孙益贤.基于委托-代理的能源消耗税定价机制研究[J].价格月刊,2007,(1):35 -37.[Ding Jianjun,Zhu Xia,Sun Yixian.The Pricing Mechanism Research of Energy Consumption Tax Based on Principal-Agent Theory[J].Prices Monthly,2007,(1):35 -37.]
[15]刘玮.我国企业节能减排的微观机制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0 -75.[Liu Wei.Micro-Mechanism Analysis on Energy-Saving and Pollution Reduction for Enterprises in China[J].JournalofHuazhong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2009,(2):70 -75.]
[16]郭庆宾,柳莎丽.资源过度使用视角中的委托代理问题研究[J].江汉大学学报,2009,26(4):52 -55.[Guo Qinbin,Liu Shali.The Principal-agent Problems Study of excessive use of Resources[J].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2009,26(4):52 -55.]
Incentive Mechanism of Energy Conservation Based on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GUO Ben-hai1,3 HUANG Liang-yi2 LIU Si-feng3
(1.School of Management,Jiangsu University,Zhenjiang Jiangsu 212013,China;2.School of Management,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Ma’anshan Anhui 243002,China;3.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Nanjing Jiangsu 211100,China)
In this paper,we analyzed the interest relation between local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in energy-saving management by using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principal-agent theory.The emphasis of the analysis is on differences of rationality level and behavior choosing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in energy-saving management.The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model of Principal-Agent is an efficient mechanism in which the energy-saving interests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are consistent with each other.Under certain conditions,the local government could not only alter enterprises’energy-saving effort level but also change the situation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achieve Pareto Optimality of energy-saving control by changing incentive strategies.This result is that enterprises can benefit from finance and local government can not only obtain rewards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as its high efficiency in energy saving regulation but also obtain the public’s support as good government image.
Energy saving;Regulation mechanism;Principal-Agent;Pareto Optimality
F206
A
1002-2104(2013)08-0160-05
10.3969/j.issn.1002-2104.2013.08.023
2013-03-28
郭本海,博士后,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能源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71173106);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2YJC63927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编号:10ZD&01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0EYB009);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编号:NJ2011009)。
(编辑:于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