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违建不是一定得拆
2013-09-11刘力
当全民声讨楼顶违建别墅时,很多朋友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创意,这样的大手笔确实让人佩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航拍图片上看,这个楼顶的空中花园是如此的精彩,又是多少人的梦想。我的最大感触是,如果不涉及侵犯别人产权,不涉及损害别人利益,这种做法反倒应该鼓励。
从城市形象角度看,国内的高层住宅顶层往往千篇一律,都是普通的平屋顶、女儿墙、凸起电梯机房与水箱间,既浪费了屋面和顶层空间,也对城市景观毫无贡献。从提升建筑形象,丰富城市天际轮廓线角度,这种做法都是值得鼓励的。
从绿化环境角度看,大规模的屋顶绿化能够改善社区生态绿化环境,提升社区品质,立体绿化方式与屋顶绿化改造,正成为城市改造的重要方面,甚至出现了以此类技术专长承接项目的工程改造公司。
从物业价值角度看,高层住宅顶层,往往都是景观价值最高的物业部分,开发商也很可能把顶层部分设计成大户型,或者复式住宅,甚至配备私家泳池的豪宅。因此,把价值最高的顶层住宅设计成带有空中花园的高景观品质住宅,从市场需求与商业策略角度都是顺理成章的选择,特别是把顶层做成叠退式别墅化的复式住宅,应该被视为创意,值得推广。
多样化是城市品质的追求目标,就像改装车一样,是汽车市场的重要构成,应该鼓励。私搭乱建虽然饱受诟病,如果不涉及面积增加与结构改变,建筑界面与景观层面的改造应该享有更多的宽容度。无论是国外的小镇风光,还是国内乌镇周庄的错落有致都是理想人居的样板,为什么我们的小区容不得住户自己的差异化形象改造?虽然住区是一次性规划设计的单调产品,也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标准化反人性垃圾,但是住户的多样化追求,恰恰是丰富社区环境的最佳良药。
对开发商的启发在于,如果住户自己的改造容易引起纠纷,那么开发商的产品规划设计中,推广屋顶绿化与顶层别墅的做法总该推广吧。开发商的职责就是追求土地与项目的最高价值,并且为市场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客户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尝试,也许违规,但是却是利益最大化的最佳示范。业主也许没有改造的权利,但同样的方式与产品,开发商的新建项目完全有合法的资格。
对于已经发生的私建与改造行为,应以法律程序为重,被侵权方可起诉索赔。假如赔偿满意,或者全体业主并未觉得被冒犯,反而觉得这个改造非常好,成为社区景观,甚至可以成为城市名胜或文化遗产,就像著名的天津瓷房子那样,又何必劳驾城管拆除呢?所以并非所有的规定,所有的公权力都总起好作用。
对于北京人济山庄的这一具体违建,俺的建议是:拆除是貌似最正确,最弱智,最机械的推责,也是最大的浪费。为何不在完成全部罚款与赔偿的基础上,保留这一杰作?而且由开发商或业委会出面,把其它三座楼的屋顶也改造成为公共观景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