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分析与保护对策
2013-09-11宗长荣
宗长荣 钱 堃
大丰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分析与保护对策
宗长荣 钱 堃
1 大丰市饮用水源地现状
1.1 地表水水源地
大丰市现有地表水水厂为大丰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设计供水规模4.5万m3/d;大丰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设计供水规模5万m3/d;刘庄镇思源水厂,设计供水规模5000m3/d。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为大丰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刘庄镇思源水厂水源地—通榆河以及大丰市自来水公司一水厂饮用水源地—新团河(备用水源地)。
根据多年的取水口河段水质监测资料,水源地水质大部分时间能满足取水要求,通榆河水源地水质好于新团河水源地。目前,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除农业面源污染外,已没有工业点源。造成水源地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主要原因,一是上游来水水质较差,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三是船舶污染。
1.2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
大丰市除大丰市城区及其邻近地区、刘庄镇部分地区外,大部分乡镇仍以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2011年,大丰市各乡镇及省属、沪属农场地下水开采量约1620.27万m3,其中用于居民家庭1389.47万m3,供水人口约63.27万。
各镇地下水水厂取用深层承压水,均无净化设施。随着地下水的大量开采,地下水质不断咸化,不少区域CL-、F-超标。据调查,氟超标主要分布在方强农场场部,用水人口为1.1万人,根据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报告,氟化物标准值1.50mg/L,该区检测最高值达1.75mg/L,超标17%;苦咸水主要分布于三龙、方强、新丰、裕华、南阳、万盈、西团等镇,用水人口为31.33万,根据检测资料,氯化物标准值450mg/L,检测值最高达750mg/L,超标为68%。
2 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
2.1 水质安全状况评价结果
大丰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成果表见表1。
2.2 水量安全状况评价成果
大丰市供水主要以调、引水为主,通榆河是沿海垦区的主要水源,随着江水东引北送工程的实施,水量基本能够得到保障。根据对大丰市饮用水源地水量评价,水源地综合评价指数为1,基本不缺水,供水量安全。大丰市供水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见表3。
2.3 水源地安全状况总体评价
从水质评价来看,大丰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较好,基本可以达到Ⅲ类水质目标。
从水量评价来看,各水源地水量综合评价指标均为1。大丰市地处里下河水网区,供水水源主要来自长江和上游里下河来水。长江水经泰州引江河通过通榆河进入大丰市,是大丰市的主要水源;里下河来水通过斗龙港、王港、川东港等诸多河道进入大丰市,提高了水源地供水能力。因此,发生资源型缺水的可能性不大,水量基本是安全的。
表1 大丰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指数评价成果表
表2 大丰市供水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表
表3 大丰市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价成果表
通过上述水质水量安全状况评价,大丰市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为安全。大丰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成果表见表3。
3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大丰市通榆河饮用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区为通榆河响水海安调水保护区,其功能区排序为饮用、农业,大丰市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取水口位于通榆河大刘桥南约100m,根据水源地保护的规定划分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划设是指乡镇供水井的水质基本达标、出水量较稳定、不致影响地质环境变化的部分深层地下井应当加以保护。其保护区划分范围系以水井为中心、半径100m划圆以内的范围作为保护区(不设准保护区),这些供水井应加强水质监控、加大源水净化处理力度,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为了体现对水源地保护的重视,水源地保护区应由市政府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外公布,并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保护标志。保护区的划分充分考虑了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对水源地的保护具有指导意义。
4 水源地安全保障及对策措施
4.1 制定相关政策,加强水源地管理
按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结合大丰市饮用水源地实际,明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责职和管理部门,依法保护水源地。
针对地下水应当加强水源井的监督管理,加强污染防范,严格控制开采区内的重金属、农药等有毒物质的渗透污染等。同时采取完善检测标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对源水深化处理,提高供水水质等多种手段,确保供水安全。
4.2 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河道纳污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入河排污,组织实施水功能区划,确定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通过水功能区划,合理确定河道功能,建立水工程保护区,根据水功能区对水源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
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加强通榆河、新团河等骨干河道沿线水质监测,防止突发性事故发生。定期进行地下水质监测,发现异常现象,采取停采等补救措施,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加强环境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将水源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4.3 加强工程措施,提高生态修复能力
为了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可采取多种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1)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必要的地段设置防护网(栅)阻止人畜入侵和固体污染物入河;在取水口设立拦污栅、清除水上漂浮物。
(2)清除不安全隐患,对保护区陆域划定范围内的住宅、厂房、下水道及水沟(塘)进行清理;迁移保护区水域范围内的停泊船坞、渡口等,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3)河道疏浚、清淤,每隔3~5年应对饮用水源地河段进行疏浚,提高水流速度、改善水力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降解;同时,减少河床底质对水体的反向污染;清除的淤泥要远离水源地,封埋于防渗坑内、防止水土流失造成二次污染。
(4)河堤护岸工程,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河堤营造绿化风景带,能固堤、涵养水源;河堤迎水坡种植草皮、花卉和灌木丛,既美化环境又能防止水土流失;在河岸修建生态型护岸(水生植物与石笼或多孔混凝土),能适应水生物共生、繁衍,以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
(5)水生植物净化工程,水生植物能过滤水体、分解污染物质、净化水质。在水边至河中心一定距离(20~30m)种植沉水、浮水和挺水植物,使其自然生长、自成系统,形成水域“绿肺”,促进有机污染物及还原性无机物的分解,还能直接吸收水中营养盐、降低水体富营养化。
(6)监测站点建设。为了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时空变化动态,应用新的技术设备,加强对现有站点的监测,提高监测能力。为应对饮用水源地突发性事件,拟在一级保护区上游大丰市通榆河取水口建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同时在草堰与东台交界断面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以提高对水污染预测预警能力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 224000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泰州分局 2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