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下噎的《芬尼根……》(外五则)
2013-09-09陈歆耕
陈歆耕
在乔伊斯的中文新译本《芬尼根的守灵夜》推出时,媒体掀起一轮猛烈的宣传浪潮。甚至我在南北高架上也看到过《芬尼根》的户外广告,这在当下图书出版中是极为罕见的。出版人几乎都在感叹纸质图书出版的下滑,对码洋、印数之类的字眼敏感到神经质的地步,哪还有可能用大手笔做户外广告?
拿到快递送来的书时,不禁肃然起敬。这本书的装帧实在是大气而又厚重得不能不让人心生敬意。16大开本,硬纸板精装,墨绿色的封面正中一个白色小方块上写着书名和作者、译者的名字。整本书近800页,捧在手上如同砖头般沉甸甸的。整体装帧风格让我想到了《圣经》。这样一部书,甭管内容是否吸引你,仅从外貌看,你也不敢怠慢它。我想,在读书前,我得先沐浴、更衣、焚香,泡一杯茶,然后静下心来,慢慢地将书页打开……
至于我原来看书的陋习,喜欢随意地在书页边沿划拉些阅读的碎片式的感受,在看这部书时一定得改一改了。有想法也得另纸记录,岂能糟污了这么精美的艺术品(不是书,是艺术品)?
翻开书页,正文前倪为国先生写的《写在前面的话》和译者戴从容先生写的《中译本导读》,读起来不仅文笔流畅、典雅,同时让笔者认识到了乔伊斯以及这部作品的伟大。如果想间接地了解乔伊斯,那么我奉劝不懂英文的读者到此为止也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去读书的正文。因为读汉语的译文,会完全破坏读了书前介绍产生的对作品的感觉。这样说不是怀疑乔伊斯在英语文学世界已经被奠定的崇高地位,也不是批评翻译者的译文有问题,而是我觉得也许像乔伊斯这样的作家和作品,可能无法通过汉语译文来认识。乔伊斯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多义性,但我们从汉语字面几乎无法想象其中包含的那些多重含义。我们从“工作服”会联想到“避孕套”么?从“密度”会联想到“麦芽糖、态度”么?类似大部分的词汇都无法使我们联想到书中所标注的含义。因此,据我阅读的第一感觉,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任何一个想从汉语领略乔伊斯作品精髓的人,都无法从中文译本中感受到他的伟大,也无法一字一句地吞咽下那些晦涩的文字。惟一的办法,就是去读英文原著。
但是我看到一些在媒体上大谈《芬尼根》的人,似乎不具备读英文原著的能力,甚至也没有认真读过中文译本。他们把乔伊斯说得跟“神”似的——读不懂不要紧,只要经常用手摸一摸《芬尼根》的封面,就会获得某种“神谕”或写作的灵感。我怀疑这种玄而又玄的感受是否是“人造”出来的?在我读了译者戴从容先生在《读书》杂志上写的《经典和色情》一文后,我发现乔伊斯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打通了所谓“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的界限。而不是像某些中国作家理解的,他是那种不在乎大众的“精英”。他的书中有大量的色情描写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但乔伊斯的色情描写之所以能进入经典的行列中去,是因为他对色情描写进行了陌生化处理,不会挑动人的生理反应。
实在不敢对乔伊斯说三道四,因为我无法去读他的英文原著。我的认识是从翻译者那儿间接感受到的。不要把乔伊斯悬在空中。任何经典都要通过大众的阅读才能被确认并久远地流传下去。乔伊斯显然比我们某些作家更懂得“为了获得某种美学功能,作品必须能提供愉悦……”(捷克批评家穆卡若夫斯基语)他一直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阅读他的作品,而不是把他的作品束之高阁,偶尔去用手触摸一下,以示顶礼膜拜。至于他说在《芬尼根》中埋藏了无数的谜,够后人忙上三百年,恐怕也是为挑动读者持久阅读而使用的“诡计”。
谁让你是“名家”呢
余华新作《第七天》尚未出炉,仅仅是在书店做了一个预告,据媒体报道就被预订掉七十万册。这在当下长篇小说出版中算是奇迹了。这个数字有无泡沫,无法确证。但余氏新作比之一般作家的作品更有煽忽力,是可以确信的。有人称这是出版商采用了“饥饿销售法”。该“法”有点类似古装戏,人物未出场,锣鼓先“铿铿锵锵”地敲起来,器乐先“吱吱嘎嘎”奏起来,等把观众的胃口吊足了,人物便闪亮登场。
但这样的“饥饿销售法”,我看也只对某些人管用。换一位作家,如是寂寂无名之辈:赵华、钱华、孙华或李华……大概这“法”立马失效。没有人会对一部尚未出版的无名之辈的作品感兴趣,甚至付订金。因此这种“饥饿法”的市场号召力,是建立在名人效应的基础上的。
“名家”之所以能成为“名家”,有其复杂的因素。有机构对世界范围内的各类名人成名经历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名人成名的原因只有百分之十五依赖其专业成就,而百分之八十五是要靠其它因素促成的。但不管怎么说,在生活中“名人”、“名家”的确备受公众的关注,他们的一举一动也很容易成为公众效仿的对象。新闻教程中有句话:“名人的烟斗也是新闻。”名气越大,受到的关注度就越高。在这个号称“眼球经济”昌盛的时代,很多人通过各种正当和非正当的方式,试图成为公众关注的名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一位作家成为“名家”后,享受着“名家效应”带来的种种好处:作品畅销、四处演讲、被邀做各种活动和媒体的嘉宾……等等时,却又不允许他人对自己的作品评头论足,听不进批评家的逆耳之言,这也太有悖常理了吧?要知道,“名家”的作品,其中的“好处”会释放出较大的“正能量”,其“坏处”也当然会导致更大的“负效应”,因此,及时地指出名家新作的“好处坏处”,显得尤为必要。常人都知道:甘蔗没有两头儿甜。上帝把你造就成了“名家”,同时也把你推到了被公众高度关注的“聚光灯”下,你就得有接受各类人从各自角度评说的气度。更何况,如鲁迅所言:名人说的未必都是名言。当然名家写的也未必都是佳作。很多作家,写了一辈子,自从那个成名作使他成为“名家”后,他再也无法超越自己,这样一种现象,在文学史上不胜枚举。可是长期以来,“名家”每有新作问世,皆“好评如潮”,听不到真诚、真实而又精确的批评之声,使得一些“名家”新作明明在走下坡路,却自以为在不断攀登新的高峰,其后果既害了“名家”自身,又误导蒙蔽了广大的读者。“作家一出名,批评就少了”,这样一种非正常的批评现状,难道还要持续下去?
有专家说,没有对“名家”批评,就没有对“名家”的超越。这是从繁荣文艺创作的高度来认识批评“名家”的意义了。我的认识还未达到此高度,有待继续思考。
再说余华的《第七天》,很多读者拿到书后发现不像介绍的那么好,表示了强烈不满。也有专业批评家开始发文批评了。看来,“饥饿销售法”除了吊高读者胃口,让出版商增加码洋、作家收获更多版税,对提升作品自身的文学价值并无益处。因为,作品究竟如何,最终还是要通过阅读来获得一种客观认知的。
想起巴尔加斯·略萨的一段话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很多常识被颠覆的时代,因此为了使某些常识回归,需要我们喋喋不休地反复重提、强调、阐释……
当我因职业便利,在接触一些当下文坛的人和事时,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起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说过的一段话。这段话源自上世纪九十年代略萨写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中,他说:“假若您坚持不断地写作和发表作品,您很快发现,作家能够获奖、得到公众认可、作品畅销、拥有极高知名度,都有着极其独特的走向,因为有时这些名和利会顽固地躲避那些最应该受之无愧的人,而偏偏纠缠和降临到受之有愧的人身上。这样一来,只要把名利看作对自己抱负的根本性鼓励,那就有可能看到梦想的破灭,因为他可能混淆了文学抱负和极少数作家所获得的华而不实的荣誉与利益。献身文学的抱负和求取名利是不相同的。”
略萨在信中还说了很多精辟的话,为免被人诟病“引用过度”之嫌,还是就此打住。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阅读略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这本书。略萨的这番话,可以让那些埋头笔耕、成果颇丰却始终无法大红大紫的文学写作者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也可让那些身上挂满各种大奖勋章、经常被媒体冠以某某奖得主的名利双收者,多少有几分警醒!
只要稍稍留心一下身边的文学写作者,就会发现,略萨所指出的现象确实是普遍存在的。有些人所获得的名声与其实际文学成就是不成正比的。曾听到某位评论家说过,要挤掉那些名实不相符合者的“泡沫”。如何挤?待有机会时,很想聆听他的高论。常见媒体把“一线代表作家”这顶帽子戴在某些作家头上,我对这个概念的科学性、准确性是抱有怀疑态度的。这个“一线”的标准是什么?是什么机构命名的?中国当代作家中有多少个“一线”?如果谁有胆量去挤掉某些名家的“泡沫”,建议就先从清理那些迷惑人的“泡沫概念”开始。
闲聊时,又听到某位曾参加某个全国性大奖的评委说到:某某作家,在评选期间曾给他打电话,说:“某老师,请你给我投一票!”有的作家通过跟评委关系比较“铁”的哥儿们,辗转表达“投一票”的愿望,有的甚至群发短信。我想,这位作家在给评委打电话前,肯定是经过了一番心理纠结的。此时他要降低自己的身段儿,要损失掉一点自己的人格尊严,来求得那个“一票”。因此,一听到某个会议上,主持人介绍某某奖获得者时,我总是对该作家既尊敬又同情,心想:甭管作品写得如何,人家为获那个奖费了多少心机?难道不应该让人家在其他方面挽回一点面子,给予一点心理满足?也许他获得的那个奖是“干干净净”的,但因有人不那么“干净”了,他也就“被”无故地不“干净”了。
在这个红尘滚滚的市场经济时代,更多的人信奉的是马基雅维里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哲学;但我也听到一位作家表示,他已多年不参与申报各种全国性的奖项了,听后便肃然起敬。不知他是否也曾读到略萨那段写给青年作家的话?
如何让“法官”成为“批评家”?
这问题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提出这一问题却来自现实感受。
近日看到一则报道,北大某教授状告某青年批评家在《XXX现象批判》著作中,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这部出版于半年前的书,大概除了被批评者本人在乎,并未引起多少人的关注。某教授的一纸诉状,反而增加了公众对这部书的关注度。原本销量不大的一部小众批评类图书,因此而成为畅销书也说不定,起码笔者和几位同事就因为这本书引发法律纠纷了,才买来几本,想看看是否真的存在“侵权”问题。
这大概是某教授意想不到的,他本想通过法庭来消除对自己的负面影响;没准儿实际效果会出现与他主观愿望背道而驰的情况,如果这部书对他的批评,言之有据,言之有理,他在知识界和公众中的形象岂不更差?笔者看了这本书,觉得文中列举事实皆有根据,有的曾大量见诸媒体报道,并非凭空捏造;至于作者观点,虽文辞犀利、不无偏颇,但基本还是在做学理分析,并未暴粗口,骂大街。该教授有不同看法,完全可以反批评、反批判,像此类属于学术批评范围内的争论,为何要把评判的权力交给法官?
当然,不排除这样的因素:醉翁之意不在酒,教授只是弄一场官司“炒作”自己,以搏得更多眼球而已。当下很多人,确实深谙现代传媒的传播之道,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制造新闻热点,让自己成为大众知晓的“名人”。该教授经常发耸人听闻的“惊人之语”,其言行频频见诸报端,“名气”已不小。但近来有些沉寂,想必在书斋里耐不住寂寞了?这是我的“大胆假设”,未经求证,但愿并非如此。我友情提醒媒介同仁,此类事最好别理它,既然他愿意打官司,就让他打去,把珍贵的版面还是留给其他有价值的新闻。
笔者无意将笔墨缠绕在这场官司上,只是想指出一种几乎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在一种长期非正常的批评生态下,有些被批评者,不是以批评回应批评,通过争鸣来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而是动不动就气势汹汹地扬言:“我要把你们告到法庭上去!”“我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云云。难道法官们比文艺批评家更擅长进行艺术评判?难道将自己转换成“原告”身份,就必然地真理在握、稳操胜卷?就具备了某种正义性、合理性、正确性?从实际情况看,此类“扬言”大多“雷声大,雨点小”,恶狠狠地“扬言”了半天,再无什么动静。此状或可看作情急之下壮自己声威的一种策略,反暴露了气势汹汹外表下内心的脆弱和虚弱。
我这里不是一概反对因文艺批评而打官司,只是认为只有在批评文章脱离了学术、学理的范畴,演变成污辱性的不实的人格攻击时,被批评者诉诸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才是无可厚非的。其前提一是批评所依据的事实不存在;二是批评、批判是非理性的,诸如谩骂、诽谤等等。非如是,不必要把“法官”拉来做文艺评论的裁判。还有一种人比“扬言”打官司更滑稽、更荒唐:那就是对被批评者捋胳膊、挥拳头,诉诸于“肢体冲突”……让此类人“张狂”下去,批评家除了当吹鼓手、化妆师,就只好噤若寒蝉。
俄国批评家别林斯基有句话:“对于文学来说,公众是最高的审判,最高的法庭……”既然在文艺批评家、法官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判官”——“公众”,那么被批评者不妨心平气和一些,你如需求得一个公正、公道的结论,还有一个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的“法庭”为你提供服务,而你惟一要做的就是稍安勿躁、耐心等待……
“公众”迟早会告诉你,你的大作是“伟大的经典”,还是众多“赝品”中的一种?
中国导演的“无米之炊”
中国导演真是有点可怜,他们一个个都是“巧妇”,却被逼得要做“无米之炊”。不,用“逼”显然不妥,没有人“逼”他们,是他们自己感到手中“无米”,不解决这一问题,岂不是要失业了?
有例为证:前些年媒体就报道过,张艺谋花二百万美金,从美国科恩兄弟那买来已拍摄过的剧本《血迷宫》回来改编,加入中国元素,结果拍成了一部不伦不类的烂片。花大价钱买别人嚼过的馒头,招来的却是一片骂声。有人说,所谓二百万美金购买剧本,只是故弄玄虚、自我炒作而已。但花重金采购海外剧本,总还是基本事实吧?用开放的眼光看,中国导演满世界征购剧本也无可非议,关键是拍中国故事,却要靠老外的剧本提供故事套路,总有那么点荒唐。
近期又有一例,就在华人导演李安获得奥斯卡奖后,北京某部门启动一项面向美国人征集剧本的国际大赛,而且要求美国人必须写关于北京的故事,入选者将被接到北京,获颁十万美金的奖金。这回美国编剧们根本不用为稿酬太低而罢工了,中国有关部门正如大旱盼甘霖般,用高价收购他们的剧本。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既然是国际性的征集剧本活动,为何偏偏情有独钟于美国编剧。难道他们是全球最有才华的编剧,抑或他们写的剧本,比较对好莱坞的胃口,有了这样的剧本打底,中国导演离奥斯卡也就一步之遥了。还有,这项征集活动要求,写的必须是北京故事。这种命题作文的难度不小,而且是由不熟悉北京生活的老外来写。策划出如此创意的人,真是太有才了。此征集活动虽非导演直接发起,但说明眼下普遍缺少能让导演感兴趣的剧本,恐是事实。
中国的导演和有些部门寄望于老外提供剧本,不知中国作家、编剧们心中是何滋味?同胞们的文学才华都已经枯萎了么?能不能为他们提供一点“米”,免得他们花重金满世界找“米”啊?
自本年度奥斯卡颁奖后,我几乎看完了主要获奖影片,其中一部获最佳外语片奖的影片《爱》,最令我心动和回味不已。我周围很多经历过家中中风老人去世的观影者,也无不受到触动——一对退休音乐教师的晚年生活,没有满城尽带黄金甲那样的视觉冲击,也没有拍案惊奇那样的曲折情节,影片完全靠平常、平淡生活场景和细节来打动人,在演员看似寻常流水无痕的表演中,你可以感受到人物内心的激荡起伏;对人性的复杂性、对人类几乎都要面对的终极命运的思考,就是这样通过真实平淡的生活场景揭示出来的。与《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一样,尽管风格、手段不一,但同样令人震撼。这样的故事,一个关于老年人的“爱”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我们周围上演。类似的故事,有作家写过吗?以我不多的阅读经验,就可列举出若干部(篇)来,如上海作家王周生的长篇小说《生死遗忘》,反映的就是老年人患上痴呆症后带来的关于生命、亲情、记忆、死亡的种种问题。中国导演会对此类题材感兴趣吗?他们有信心,不靠明星的S形身段和漂亮脸蛋、不靠血肉横飞刀光剑影、不靠离奇古怪的故事情节……把观众抓住吗?把平淡的生活演绎得惊心动魄,于人人眼中所有中揭示出人人眼中所无,这才是真功夫!至于我读到的可以成为好的影视题材母本的文学作品,就更多了,不知道为什么就进入不了导演们的视野?
在中国这片古老深厚而又多灾多难的土地上,会缺少影视题材资源吗?中国的作家队伍中缺少优秀的编剧人才吗?中国的导演真的到了无米下锅的地步了吗?能不能请我们的导演——尤其是大导和名导们思考思考,自身有什么原因?你的眼光,你的追求,你对生活的观察和感受能力,以及你的人文修养和精神高度……看到有媒体报道,大意是李安看到陈凯歌送影片竞赛某个电影节的奖项,问了一句:“这把年纪了,还在奔这个?”此话颇堪玩味。
夜读龚自珍《病梅馆记》梦语……
在梳理中国文脉时,我们看到:先贤大家们将汉语言文学之美推向极致的创造之功,固为我们所景仰;但我更为看重的是“美的极致”中所蕴藏的“精气神”。这样一种“精气神”是由士人风骨、悲悯情怀、忧患意识等所构成的。我们从屈原、司马迁、杜甫、陆游、苏东坡、辛弃疾、龚自珍……直至现代文学史的巅峰大家鲁迅,都能强烈地感受到这么一股“精气神”。他们是汉语言文学的传承接力者,更是一个民族因此而生生不息的脊梁。周氏兄弟的高下之分,不仅仅在于学养厚薄、笔墨功夫等,更在于是否有这股“精气神”!
清代诗文大家龚自珍的《病梅馆记》,可以看作我所最为仰慕的“美的极致”与“精气神”完美融合的缩微样本。这篇仅三百余字的短文,其所传递的力量,当今文士们即使用三百万字能否相匹衡耶?当代作家中著作等身者不乏其人,但有几人能拈出哪怕仅仅一篇能够震烁当下和未来的如此佳作?因此文学永远不是数量的竞赛。所谓的长篇小说的“尊严”,绝对也不是靠长度、符号堆砌来维持的。
龚自珍生于清代由盛转衰的时代拐点上,他最早洞察到了大清帝国必然走向衰亡的命运。他对社会肌体的千疮百孔痛心疾首,为疗救社会疾患,一生都在奔走呼号……
他的“如焚”之“忧心”,几乎贯穿于他所有的诗文。
龚自珍把对社会批判的锋芒,首先指向“士人”。他在另一篇文章中说:“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知乎此,让我们再来品味他的《病梅馆记》,便可更为深切地领悟到该文的“核心价值”。文章的线索很清晰:夭梅、病梅、疗梅……层层递进。他先写出江南地域普遍存在的“夭梅”、“病梅”现象,由于一种“文人画士”病态的审美情趣的导向:养梅之民,为求“重价”,便将天然生长的梅花,“斫其正,养气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因此而“江、浙之梅皆病”。这么做,都是为了满足“文人画士”以“曲为美”、“欹为美”、“疏为美”的病态审美需求……因此,龚自珍抑制不住心中的郁愤,大声“骂”起来:“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
龚自珍的笔墨力量不仅仅止于此,看起来他是以“夭梅”、“病梅”现象为“靶标”,其实际剑指的却是清代森严血腥的专制统治,使人才普遍遭受扭曲、压抑的官僚体制,隐曲地表达了他对人才解放、个性自由的追求和向往。更为可贵的是,龚自珍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清议”上,而是以实际行动参与“疗梅”,疗治社会疾患。为此,他购来三百盆“病梅”,专辟“病梅馆”,将病梅“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棕缚”,使得病梅得以在自然生态下健康生长。虽然他的“病梅馆”无法将江南之“病梅”尽皆疗之,但这样一种以点滴之功参与社会改造的努力,使我们看到了一股充溢在文外的“精气神”。
有学人说,中国文脉的传承在今天还需等待;我要说,这样一种士人风骨、家国情怀“精气神”的传承,在今天也需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