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2C流通模式的农村物流发展路径研究
2013-09-07刘云龙侯忠伟重庆交通大学财经学院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重庆400074
■ 刘云龙 侯忠伟 吴 磊(、重庆交通大学财经学院、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 重庆 400074)
农村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产品物流呈“橄榄型”供应链经济特征,农民获得收益微薄,城市居民购买农产品支付成本较高,绝大多数收益损失在流通环节(彭楠,2002)。2011年6月,温家宝提出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通过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推动农产品流通,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物流成本。厉以宁曾指出:我国现阶段一定要建立物流概念,发展农产品物流业,而且一定要发展第三方物流,发展优势农业。随着物流理论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可以将物流活动等外包出去,集中发展核心竞争力,这为物流外包提供了发展机遇。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量的电子商务平台产生,这也推动了物流外包和3PL。因此,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对物流外包和3PL的发展非常重要。Jay Joong-Kun Cho通过调查研究,对比电子商务与传统市场下物流外包与物流能力关系,发现具有再强的物流能力也需要第三方物流其他功能的协助。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研究结合电子商务的农村物流发展策略显得尤为适应形势。本文运用电
物流配送渠道狭窄,物流配送企业单一。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村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一般比较落后,有的村落地处偏僻,不易到达,导致农村物流的配送渠道相对于城市地区有很大的不足,物流配送企业也较为单一。本应是农村物流在配送方面中坚力量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目前除中国邮政及其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能够满足农村物流的基本要求之外,其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基本上没有涉及农村物流的相关业务。原因有二,一是农村物流往往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物流配送较为分散;二是目前农村物流数量较小,令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本没有利润空间。
农村城市化进度相对缓慢,信息化程度低。由于农村网络覆盖率较低,通信以及网络资费相对城市较高,农民受教育程度较城镇居民还有较大的差距,导致农村城市化进程缓慢,信息化程度低。农户不能在第一时间将农资需求、农产品收获等信息及时发布,并且也不能掌握不同地区市场对个别农产品的特殊需求,这样就使得农户一方面对农资的需求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往往依靠当地农资销售企业来完成农资的采购,且依赖程度较大;另一方面对所生产的农产品的销售也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农产品不能在第一时间出售给最佳购买者,导致一部分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因腐烂等原因而造成浪费,并往往采用个人零售、低价出售给农产品企业等方式,没有使农产品收益最大化,这在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基于C2C流通模式的农村物流发展路径分析
相对于发达国家农村的农场式集中管理,我国农村采用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就使得我国农村农作物的种植规模比较分散,种类较多,对于农资的需求以及农作物的收获时间也各不相同,而这种零散且分散的种植方式,正契合了C2C流通模式的基本要求。C2C(Consumer to Consumer)流通模式是消费者之间在网上彼此进行的小额交易活动,实际上是在网上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个人对个人”的交易平台,给交易的双方提供一个交易场所,使每个人都有参与电子商务的机会。在C2C流通模式中,消费者只需要上网就可以找到买家和卖家,自己掌握交易的整个过程,从而改变了传统的需要第三方介入才能完成交易的状况,其最为典型的代表形式就是网上拍卖(钟强等,2006)。将C2C流通模式运用于农村物流发展之中,具体来说就是以农产品、农资电子交易开放平台为基础,以农户(农产品生产者)为核心,使其一方面作为农资的购买者,可以到互联网上通过对比不同农资经销商在农资电子交易开放平台发布的产品信息和价格,以及通过与农资经销商的在线交流,购买到价格实惠、质量上成的农资,另一方面作为农产品的销售者在农产品电子交易开放平台发布自己生产的农产品的销售信息,并通过网上拍卖的方式寻找到出价最优的购买者,以取得最佳收益并避免农产品的积压,最终实现拉动农资销售业绩和带动农村范围内第三方物流业务同步发展的目标,具体的组织过程如图1所示。
随着农户与农资经销人、农产品需求者与农户之间在交易中良好买卖关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利于达到以下效果:第一,提高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通过网上的买卖关系,农户在购买农资时不仅可以选择价格低、质量好的农资,而且可以通过网上拍卖的形式找到最需要自己所出售农产品的买家,获得更高的利润,从而趋近于收益的最大化,起到了开源节流的作用,这样就能够调动农户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助于提高农业产量。第二,调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热情,促进农村物流配送的发展和完善。由于C2C流通模式在达成买卖关系之后往往采用第三方物流寄送方式,随着寄送数量的大幅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必将看到在这一领域存在的巨大潜力,从而促使它们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物流配送,开拓农村物流市场,有效促进农村物流配送的发展和完善。第三,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提高农民受教育程度。随着网上交易的持续,农民使用互联网时间迅速增加,农民将意识到低文化水平难以适应网上交易要求,产品需要更加生动地简介、更加绚丽的广告效果才能吸引顾客的关注,这将敦促农民加强学习,提高文化水平。在农民使用网上交易的同时,难免会接触到一些流行事物,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C2C流通模式的实施策略
政府积极引导,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支持。C2C流通模式在农村物流系统中的实施,必须具备三个必要的条件,即买卖双方、网上交易平台以及第三方物流,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就目前情况而言,农村物流系统在我国还处在初级阶段,因此只有政府在政策层面加以引导,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参与农村物流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优惠政策,才能吸引物流企业、电商以及农产品的买卖双方参与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上官绪明,2012)。由于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具有公共品的特性,因此政府必须承担建设的责任。此外,政府对农村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给予支持和政策保障,引导企业和资金的投入。
涉农龙头企业勇于创新,利用和建设专业的开放交易平台。当前正是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C2C贸易的一个飞速发展时期,以淘宝网、京东商城、当当网等为代表电子商务贸易平台创造的巨额销售业绩让人们看到了C2C流通模式的巨大潜质。因此,农村物流 C2C流通模式的交易平台依托电子商务专业网站作为开放交易平台无疑是现今最好的选择。鼓励涉农龙头企业建设应借鉴专业电子商务平台的经验来支撑农产品和农资的交易,并通过实名认证、服务承诺认证等技术手段来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以及公平性。信息交易平台可以充分为农户反馈市场需求信息,使农产品的生产能够与市场充分接轨,形成良性的蛛网效应。同时,良好稳定的农产品生产为涉农龙头企业提供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实现农户与涉农龙头企业共赢,形成农产品流通的根本。
建立二级物流外包,完善农村物流流通。C2C模式在交易达成之后一般采用将产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寄送方式,而目前许多全国范围内经营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如顺风快递、申通快递等)的业务范围往往仅涉及城区及其近郊,对于农村范围内的物流业务只有中国邮政,这样一来难以形成真正的物流网络,C2C流通模式的基础不完善,难以有效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因此需要更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开拓农村市场,这不仅能够使这些物流企业的业务类型和业务范围更加完善,同时有利于它们打造物流服务品牌。根据对目前农村物流流通模式的调研,采用全国范围内连锁经营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城乡物流企业缔结外包关系,形成二级外包是解决C2C流通模式的有效途径。
相关执法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保障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将农产品、农资的交易场所由真实交易场景转移到网络这种虚拟的环境之下,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这就需要通过相关执法部门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来规范市场运作,必要时还要对网上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理。纵观电子商务在我国飞速发展的十几年,暴露出了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网上交易账户的安全问题,交易过程中的税收管制问题以及买卖双方的诚信问题等等。随着相关执法部门的介入,对交易过程及买卖双方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规范各方行为,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交易相关法律和规范的制定,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以上四个方面相互影响,环环相扣,构成了C2C流通模式在农村物流系统实施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有了政府层面的积极引导,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支持,电商、物流企业才会热切响应、紧密配合来促进农村物流的发展;建立了完善的电子商务开放交易平台,农户、农产品需求者和农资零售商才能更方便的达成交易,实现共赢;共赢推动众多的交易订单,调动第三方物流企业拓展农村业务的积极性,更能坚定电商发展农产品、农资电子交易开放平台的决心;随着交易不断进行,必然会出现各种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就需要相关执法部门积极介入;而执法部门监管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够规范交易行为,惩治违法犯罪,而且可以稳定和增加税收,避免偷税漏税的发生,从而能够增加了政府收入,促进经济增长。上述四方面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1.彭楠.让农产品物流壮起来[J].乡镇经济,2002.12
2.厉以宁.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J].领导决策信息,2003.12
3.钟强,王宝和,李方庆,王文博.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上官绪明.基于城乡双向流通视角的农村物流系统优化模式及对策[J].江苏商论,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