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培育壮大知名企业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广东江苏两省培育知名企业的举措及对浙江启示
2013-09-07陈建忠陈利华
文/陈建忠陈利华
今年,广东、江苏两省先后出台研究制订了新时期培育知名企业的思路和政策意见。实际上,在大型骨干企业方面,浙江省与广东江苏差距拉大、竞争已呈弱化态势。浙江省要站在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构建“两富”现代化浙江的战略高度来加以重视,加大力度加快培育知名企业
大型知名企业是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加快培育大型知名企业是在新的发展阶段确立区域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广东、江苏两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继续领跑全国GDP“第一方阵”、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高度,研究制订了新时期培育知名企业的思路和政策意见,分别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和《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规模骨干工业企业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2号)。最近,根据省领导对加快推进浙江“三名工程”的指示要求,省经信委同相关省级部门赴广东江苏进行了调研考察。
主要政策和做法
一是提出了高标准的发展目标。广东省提出了2013年、2015年、2017年和2020年4个时间节点的知名企业成长和培育目标,并制定了2013-2017年企业分年度预期发展目标目录。至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达到170家以上、超1000亿元15家左右、进入“中国500强”企业达40家、进入“世界500强”企业达5家,至2015年分别为200家以上、20家左右、47家和7家,至2017年为分别为260家以上、30家左右、55家和10家,至2020年分别为300家以上、45家左右、60家和15家;至2013年、2017年和2020年,大型骨干企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31%、35%和40%。江苏省则提出至2015年,全省力争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集团)140家,超千亿元10家以上;全省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集团)营业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5%。
二是明确了高要求的重点任务。广东省分别从自主创新、提升质量品牌、加快结构调整、鼓励资产重组、推进“两化融合”、开拓“两个市场”、致力机制创新、发挥带动作用、引领绿色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10个方面提出鼓励和引导大型骨干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的措施。江苏省则从推进并购重组、深化产业合作、实施重点项目、加快自主创新、促进两化融合、提升品牌质量、推动管理创新、加强人才支持等8个方面实施与企业做大做强紧密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是出台了高含金量的扶持政策。广东省从实行用地专项保障、加大财税资源支持、实施能源资源倾斜、落实减负强企、促进创新提质、加强金融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等8个方面出台了含金量高、比较实的政策。比如,将大型骨干企业纳入保用电范围,其用电指标由省统筹单列保障;大型骨干企业投资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且单个项目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由省、市协调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落实减负强企业措施,制定大型骨干企业收费手册,凡未列入手册的收费项目,一律视为违规收费,企业有权拒缴;等等。
江苏省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品牌质量建设、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优先实施贸易便利措施、优先保障生产要素需求、引导企业多渠道融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表彰激励做大做强等9个方面提出扶持政策。比如,对收购国外研发机构、品牌营销网络的省内企业,按收购合同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培育企业开展经省政府确认重点推进的兼并重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对2012年1月1日以后在江苏省新设立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与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对世界500强企业和全国工业100强工业企业设立地区总部也可享受相关政策;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和中国质量奖的培育企业,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培育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引进行业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在“双创计划”“333工程”和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培育企业相关人员;等等。
四是建立了高效科学的保障落实机制。广东江苏两省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目标评价等方面制定了有效的保障落实机制。比如,两省都成立全省骨干工业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广东省强化分级培育,省、市共同重点支持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企业,市重点支持100亿元以上企业,县(市、区)重点支持10亿元以上企业,形成梯度发展态势;江苏省级层面主要支持超100亿元工业企业,各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培育超50亿元和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江苏省政府每年召开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新闻发布会暨表彰会,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颁发星级奖,对获奖企业主要负责人授予“星级企业家”荣誉称号,并定期举行全省工业企业企业家联谊会。两省均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大型骨干企业负责人和先进个人可优先作为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或奖状、“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人选;等等。
对浙江的启示
一是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把培育壮大知名企业放在更加重要位置。2012年,浙江GDP为34606亿元,远远落后于“第一梯队”的广东省57068亿元和江苏省54058亿元。浙江经济发展可谓“前有标兵、标兵渐远”,亦直接反映在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基础的大型骨干企业上。2012年,浙江规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和超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集团)分别为31家和2家(吉利、万向),而广东省为78家和6家、江苏省为120家和3家。在大型骨干企业方面,浙江省与广东江苏差距拉大、竞争已呈弱化态势。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站在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构建“两富”现代化浙江的战略高度来加以重视,加大力度加快培育知名企业。
二是切实增强创新意识,把培育壮大知名企业放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框架下来谋划。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现代化浙江建设新的强大引擎。企业是市场主体、创新主体。要把培育壮大知名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平台,作为建名企、出名品、育名家“三名”工程的主战场,作为推进工业强省建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进一步增强知名企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注重把握好“五个结合”,即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支持知名企业发展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坚持壮大知名企业规模与提升知名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竞争力相结合,坚持以民营知名企业为重点,发展国有、民营、外资知名企业相结合,坚持支持知名企业与扶持中小微企业相结合。
三是切实增强培育意识,加快形成新一轮支持知名企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浙江龙头骨干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各级政府历年来的帮扶和支持。新一轮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更加需要政府扶持培育和政策保障。要形成明确的政策支持导向,坚持“江苏广东有的政策,我们坚决保障”、“江苏广东没有的政策,我们创造性地突破”的支持原则,加快制定出台“三名”工程政策意见,在用地专项保障、财税资源支持、能源资源倾斜、减负强企扶持、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努力为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分类扶持、分类指导工作,加快形成政企合力做强企业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