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我一直梦到自己在监狱里
2013-09-06王刚刘子倩
王刚 刘子倩
出狱8年,佘祥林还一直梦见自己在监狱里。
虽然在白天他从来不想监狱和当年那些事,但一到晚上,梦境就把他拖进了回忆,那些强加给他的11年的黑色记忆,由不得他,如影随身。
自由这事儿,让佘祥林烦恼很久了,“人家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为什么我会一直梦到自己在监狱里呢?”在监狱时,总是梦想被放出来;真的放出来了,却在梦里把自己又关进笼子
除过这些,佘祥林当下的生活倒是和正常人无异。接受我们的回访中,他反复强调“正常”这个词:像“正常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想出门就出门,想睡觉就回屋子。
1994年,佘祥林“正常”的生活被妻子的失踪扰乱。因被怀疑杀害妻子张在玉,他被捕入狱,其间两度被判“死刑”,两度发回重审,终因证据不足改判15年。
2005年,佘祥林在监狱里服刑第11年,从28岁熬到了39岁,妻子张在玉却戏剧性地归来了。他如英雄般从监狱里被迎接出来,媒体的闪光灯闪晕了他的眼,错抓了他的警察因此而自杀,甚至连国家都跟他说“对不起”,还给了他70万元的国家赔偿。
但仍有些东西再也回不来了,11年的自由以及母亲的生命
如同当年的突然失去,正常生活又突然回来了。这个男人有些措手不及。为此他适应至今。
“我是清白的”
2005年4月13日,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洒在一片开阔的油菜地上。阳光下一群孩子正在乡间小道上追赶着一只母鸡。
油菜地的尽头是一堵高墙,里面是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此刻正在进行着一场新的审判。
被告佘祥林,1998年6月,他被该院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这一回,佘祥林没有戴手铐,没有穿囚服。但他依旧坐在审判席上,一块并不醒目的“被告人”的牌子此时与他刻意地保持着一段距离。
庭审持续了100分钟。
庭审中,佘祥林表情木讷,声音低沉,夹克衫的领子高高竖起。主审法官与他的一段对话,引起了一片聒噪。
法官:佘祥林,你是什么时候被准许取保候审的。
佘:1994年4月。
法官:你仔细想想,到底是什么时候被准许取保候审的。
佘:是1994年4月,我是清白的
佘祥林被获准取保候审的确切时间是:2005年4月1日。但他只记得一句话“1994年4月,我是清白的”
1994年4月,法官认定佘祥林故意杀人罪成立,佘被判死刑。
之后,这个男人的生活一片阴霾。11年里,相信他有罪的人越来越多,先是警官,后是检察官,再后来是法官、大法官,甚至义愤填膺的群众
而相信他无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他的母亲。
长达11年罪与无罪的辩驳,让他彻底模糊了其中的過程,逐渐丧失了为自己辩护的能力,他只记得“我是清白的”。
京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正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回首佘案的整个审理程序,几乎每个环节都是合法的、公正的。
但是,“合法、公正”的程序,何以酿成了一件冤案?
《中国新闻周刊》重翻尘封11年的9本案卷,力图大致还原对佘案审理的全部过程:在这一漫长的司法过程中,在一套复杂的司法体系以及一群“铁面”执法者的合力中,这位清白的公民,最终变成了一个“罪犯”。
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将公民佘祥林判为“有罪”的过程,一共经历了4年零两个月,而在大家认定他所“杀害”的人——前妻张在玉——出现后,恢复他的清白,只用了15天。
享受正常
“罪犯”佘祥林重新成为公民佘祥林。但像是在跟来之不易的自由赌气,他的正常生活里充满了偏执:听到有人敲门,他也故意不开。手机总是处于关机状态。没有原因,就是不想开门,也不想听电话。更不要问他现在做什么工作,那一定是,不、告、诉、你!
“这是我的自由,我现在就是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一直往前走,享受自由。”他对自由的定义是:如果不跟以前形成对比,怎么能配得上“享受”这个词。
与世隔绝11年,佘祥林唯一感受到的社会变化是狱警的手机。他入狱前,手机还没成为日常用品,但那11年中,狱警手里拿的一直在更新换代,从翻盖到直板;最初出来,人都是蒙的,“雁门口这么小的镇子,居然那么多桑塔纳了;以前一两块钱一包的烟,现在卖到十几块了”
出狱时,女儿已经18岁,因为没有父母,15岁就辍学了。他觉得自己欠女儿太多,“我现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营造家的感觉,让女儿感觉到家的温暖,最重要的让她感觉到家里有人,每天给她做饭,照顾好这个家,不管做什么工作,我都要保证不能耽误这一条。”
出狱后,佘祥林做过啤酒销售,开过饭馆,但这个工作要跟工商、税务、消防这些部门打交道,实在是太累就放弃了,仿佛还被朋友骗过,但他都选择将这些忘记。
偶尔会跟朋友们聚一聚,他酒量不大,烟也抽得不多,对女人依旧保持谨慎,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这算不算不正常?”他敏感地问。
2006年,父女俩搬到宜昌,买了套靠山靠水的房子,130平方米,不到40万。
刚出狱时,总有记者称呼他为“中国式的肖申克救赎”,佘祥林特意看了那部电影。“如果我是肖申克,又是无期,我肯定也会花几十年去凿个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