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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正在路上

2013-08-30朱静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3年8期
关键词:农场经营家庭

朱静

提起“家庭农场”就会让人联想到,这是“西方国家”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下存在的产物,因为家庭农场是这些国家中农业生产的最主要形式。西方国家依靠这个模式把农业做大,并且培养了一批产业农民。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折射出中国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把一家一户的“小农”发展到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的“大农”,成为了各方呼应的时代趋势,自此家庭农场能否成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亦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创新经营主体

如何理解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这需要回顾当年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在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计划经济体制中的集体土地按质量和地理位置等人均分配到每家每户,由农户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在农户基础经营层次上,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一服务功能,如兴修水利等。

实践证明,这种双层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动力机制是农民付出努力与获得收益直接相对应的,有助于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产品供应,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在历史上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了新阶段,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已经无法驾驭远离的大市场,并且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和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2012年,中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6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达到1.6亿人,他们常年不从事农业生产,但是却拥有承包地,这可能带来农业副业化,甚至土地撂荒,直接影响农村资源优化配置和生产率提高。

正是由于分散的小规模农户生产无法克服的弊端,中国各地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正在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推动力量。

什么是家庭农场?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目前情况来看,家庭农场的发展还处于初期,要作为现代农业的突破口,还需要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政府进要一步推进家庭农场的作用,发展家庭农场的收益,规模,社会化,集约化程度。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顾问刘登高说:“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一个新的起点,它是从家庭承包、家庭经营、专业户发展而来的,固此不应该把它们对立起来。它是企业式的行为,从家庭农场的角度来认识农业,比区分哪些是家庭农场、哪些不是要好得多。用家庭农场来概括整个农业,我觉得总概念上是好的,但是如果不认真理解的话,就会产生用家庭农场来取代承包户、取代专业大户的误解。”

财政摸索支持

既然在中央文件中已经把“家庭农场”置于是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地位上,那么地方政府顺时而动也应该让家庭农场遍地开花才是。可当记者求证多个地方市县时,得到的答案和记者预想的却恰恰相反。

东部某市一位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里现在没有做家庭农场,省里也没有这个政策。虽然一号文件出来后提到家庭农场的概念,但后来就没有消息了,没有后续政策,所以我们地方也就没做起来。而且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户还不是一个概念,对于农业大户,我们财政有政策并给补贴资金,但是我们不清楚家庭农场该如何具体界定。如果界定不清,相关的支持政策就无法出台。”

南方某县农业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这里的农村做农业合作社比较多,主要就是为了扩大规模。但是做家庭农场很少。因为家庭农场是一家一户在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涉及到土地流转,仅是土地流转就需要10年到20年。虽然现在农村耕地抛荒现象严重,但是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地一次性租给别人,而且合同一签就是20年,因为总要给自己留有后路,以便日后能够随时回来还有地种。而对于农场主来说,自己在建设农场前期,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建设农田的基础设施,如果合同期短,自己就无法盈利。

另外他还解释道,即便是政府支持个人做家庭农场,但是经营农场至少需要上百亩的耕地,就会牵扯到几十家的农户,这就需要挨家挨户去做工作,但是最后总有几户谈不下来,就类似于拆迁中的“钉子户”。因此,现在农民做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并不高。

另外一些地市的情况也类似,有的地方现在还没有家庭农场,有的地方出现了,但也就是一两家而已,并且在财政资金方面也没有相应的支持。

记者就这些情况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他认为家庭农场需要一个成长过程,这是跟它的能力相匹配的,国家应该有意识地去培养一批农场经营者。我国大部分农民的收入还不高,要发展家庭农场同时还要提倡农村合作社,服务主体是合作社,生产主体是家庭农场主,两者合作才会成为中国特色的农业生产体系。

并且刘尚希认为,地方政府在财政上的扶持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因为一是中央刚提出了家庭农场的概念;二是地方正在做探索。要做家庭农场首先是要农民自己愿意,另外还要有能够经营管理家庭农场的人才,这就相当于企业家了。因为企业家要有眼光、有魄力、有能力,这在传统的农民家庭里是没有的。中国传统农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满足于种些口粮,能够保护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其他的时间就出去打工,挣些零花钱。

“因此我认为想做家庭农场的农民是占少数的,而且需要培育,需要时间和过程。要顺其自然,等到家庭农场发展起来后,可以就政策上给予一些支持,解决它在发展中的一些困难。政府要做的是扶持其成长,而不能是拔苗助长。”刘尚希说道。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曾康华告诉记者,之所以家庭农场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三个最棘手的问题:一是农村的土地制度要进行必要的改革,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让一部分种地能人能够集中土地,使其规模耕种,这是形成家庭农场的制度保证;二是家庭农场经营的集约化和规模化,需要有强大的技术支撑,这种技术支撑不仅要求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身需要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而且还需要地方政府或社会服务机构为家庭农场经营者提供技术支持;三是资金支持。由于家庭农场是一种规模化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作为家庭农场经营者来讲,自身不能提供充足的资金,一般情况下,就需要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必要时,还要政府财政提供资金支持。

融资门槛太高

谈到中央一号文件当中提及的“资本下乡”的问题,刘登高说:“我们的农业发展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资本的供求机制没有形成,农村的资金到哪去了?我做过大量的调查,我们的储蓄金大量来自农村,打工收入都存在了信用社,而这些储蓄金大量地用于城市,农村资金流出是影响农业发展的根本,本来是农业资金,结果变成了房地产资金。资本下乡主要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财政资金大量地向农业倾斜,二是社会资金投向农业领域。农村需要两个渠道进行融资,一是从银行系统提供更多的优惠贷款,二是企业到农村去投资。我认为要采取自愿的原则,到农村包地农民要自愿,政府对此不要大包大揽,尊重市场供求关系。”

曾康华也表示,农业的发展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阶段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生产经营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家庭农场应是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但要真正使家庭农场在我国成为一项农村的基本经营模式得以确立,除了在制度上要进行顶层设计外,实施家庭农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就在于进行规模化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积累。所以,可以作这样的一种推测,如果家庭农场在今后得以大规模的发展,真正制约这种发展的瓶颈将是资金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把一些闲散资本吸引到农业中去,将是今后家庭农场建设所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

融资难是比较普遍的问题,银行的门槛永远高过农户能力所及的界限。记者查阅了中国农业银行在7月份发布的《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这是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的专项贷款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的主要创新点是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大额资金需求,规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1000万元;在贷款用途上,除了满足客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流动性资金需求,还可以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但是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一个家庭农场所需土地流转是120亩来算,流转土地每亩租金200元,期限20年,租金共48万,占前期总投资额的一半以上。仅就《办法》中的贷款额度来看,无法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量。况且贷款利率能够优惠的标准也没有具体涉及。

有的放失

对于家庭农场的发展前景,有人认为这是中国农村经营方式的一种蜕变,也有人对此不甚乐观,家庭农场究竟能否成为农村经营方式转变的突破口?如果可以,路还有多远?国外的发展模式能否对其有所借鉴?曾康华认为,虽然国外的家庭农场模式值得我国未来发展家庭农场借鉴,但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阶段所限,更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条件与国外农业生产条件不尽相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以我国基本的农业生产条件为依据,在农业发展上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之路。那这需要在实际中摸索。

据记者了解,湖北省工商局、农业厅于2013年7月23日出台《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登记类型、登记要求、名称使用规范、经营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详细说明了申请家庭农场设立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记者为此采访了湖北省咸宁市特产局局长赵君武,他告诉记者,咸宁市特产局对家庭农场的状况做了几次调研,根据本市注册的几个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了解到其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今后的扶持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他认为,家庭农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不仅是土地流转困难和融资困难,还有我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比如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在合同期内能否受法律强有力保护;承包期满后,承租人能否依法优先获得续租权;承包期满后,若出租人收回承包地,能否依法补偿承租人对承包地进行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等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

另外根据现实情况,目前土地租金非常高,武汉周边一亩地的年流转租金已达700元,而咸宁市咸安区的丘陵地的年租金也近200元。昂贵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那么在新设备和新技术上的资金投入必然不足。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资金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资金投入不足。

还有,由于中部地区人口较多,人均耕地少,湖北省人均耕地不足1亩,土地流转需要从多人向一人集中,形成一定规模难度很大。每家每户的土地地界明显,在实行土地平整和机械化操作时又面临打破原有地界而引发的纠纷。

最后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受知识、理念等因素影响,在一些先进的农业科技和市场化经营管理理念上有明显的短板,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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