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源头 建体系 严惩治 讲文化 树正气 倡廉洁
2013-08-22李伟
李伟
【摘 要】当前,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着空前艰巨、复杂的任务。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固本之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担负着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的重大使命,也是检验国有企业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大问题。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很好的发展,都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发展战略中,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市场规则、企业属性 ,通过不断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不断进行深抓细究,才能使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上一个台阶。
【关键词】讲文化;树正气;倡廉洁
一、源头治理,预防为主
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很好的发展,都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整体发展战略中,大力培养廉政意识、廉政思想、廉政理念,尤其是着重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一)建立健全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把廉政教育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重点,制定教育计划和学习重点,根据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二是要把廉政教育与员工技能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实行教育考核双过关,廉政教育和技能学习都过关。三是要把廉政教育纳入企业的整体工作规划当中,统筹安排、通盘实施。
(二)创新教育形式和教育方法
一是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结合起来,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以企业党委学习为龙头,结合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举办专题培训、播放电教片等形式,全面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企业实际工作相结合。三是把职业教育与廉政教育相结合,保证全员监督,全员参与。四是把理论教育与实例教育相结合。坚持开展廉政条例和法规教育,同时通过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大案要案和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狠抓源头,注重预防
一是建立了解谈话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企业的经济和建设情况,对所属主要业务部门和主要三产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了解谈话。二是培养制度权威意识,确立“制度畏惧”感、培养制度平等意识,做到人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培养制度约权意识,严格有效地防止和消除权力异化和权力腐败现象。
(四)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树立廉洁从业理念
要把廉政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相结合,使党风廉政建设在与企业文化的融合中进一步升华,结合企业实际,对党风廉政教育要求在形式上求“新”,在内容上求“实”,在参与上求“广”,在组织上策划上求“洁”的理念。“企业倡廉、经营务廉、工作思廉、行为守廉”,让廉洁从政理念和廉政文化思想成为广大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建立惩治与预防并重的制度管理体系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抓落实的机制,在狠抓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确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廉洁从政的制度规范落实了,干部职工都养成了勤政、廉政的好作风。结合反腐败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强化企业管理,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渗透到每一个经济运营的环节和细节中。全面推进“收支两条线”,打造阳光政务,强化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保证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
(一)国有企业廉政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在探索的基础上前进,很多都是在某一问题发展成为带普遍性的问题或趋势性的腐败现象时,才会形成一个治理的办法或制度。当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首要解决的是制度制定不及时、制度设计缺乏前瞻性、制度执行缺乏稳定性。 一是纪律性规定多,法律性制度少。从企业党风廉政的性质来看,目前大多数制度是党内纪律规定,属于纪律性质的制度,没有赋予其法规和法律的形式,缺乏上升为法规或国家法律的刚性规定,并且多为暂时性和试行性规定。二是禁止性规定多,惩罚性措施少。在企业党风廉政的执行过程中,有的只突出了要怎么样、不准怎么样、不能怎么样,没有规定违反了怎么制裁、会受到什么处罚、谁负责处罚等。不仅对不执行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检查不严,而且检查出来以后,也存在着比较普遍的好人主义,批评教育的多,缺乏运用必要的纪律或法律手段进行惩罚。三是原则性制度多,具体性规定少。在现行廉政制度中“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原则上、应当要”等模糊表述和“从严处理”、“严肃处理”、“严厉打击”之类的附加性程度语言,但怎样的情节算“较轻”、怎样的算“较重”,如何“从严”,如何“严肃”,如何“严厉”等关键环节却没有具体量化规定,操作起来弹性很大,结果起不到应有的规范作用。
(二)制定和实行切之有效管理制度。
作为法规制度重要组织部分的廉政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和保障。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从实际出发,将实践证明可行、管用的做法进行提炼,积极开展制度创新。
一是培育以制度意识为核心的制度文化 。反腐倡廉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必须从培养制度意识做起。一要培养制度权威意识,确立“制度畏惧”感。要培养制度平等意识,做到人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培养制度约权意识,严格有效地防止和消除权力异化和权力腐败现象。
二是完善多层面腐败预防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腐败预防制度,筑牢预防防线,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前导工程”,是贯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具体来讲,就是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科学化、敏感事务办事制度公开化、廉政道德行为规范制度化、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法制化。
(三)强化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
坚持把廉政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加强对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党政领导亲自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企业长远规划当中,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党委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责任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三是建立跟踪监督检查制度。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四是把廉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执行力度的检查和监督。对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的调研和检查,尤其是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制度管理和执行力度上进行重点督察。
三、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拓宽监督渠道。
一是完善党内监督 。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监督过程规范化的基本保障。完善企业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企业党内监督条例》,在《企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础上,配套制定若干专项的实施细则,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是实行全面公开。坚持实施党务公开和企务公开,坚持党委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处理进行公开、公示,提高了党务工作的透明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定期召开职代会,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劳动合同的签订、职工的工资待遇、大额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等重大问题都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对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和公示,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党员和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全面接受监督。企业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党风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工作方法实现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同时接受社会媒体的舆论监督,实施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
四、严厉惩治,强化责权
一是构筑责任与惩治完全对接机制。按照责任权限和责任范围实施责任追究。要做到有错必究、违法必查。在构建责、权统一的制约机制,弘扬人企和谐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方面,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利运行机制。
二是明确各级责权。企业各级领导要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负起责任。要负起全面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手抓的责任;要负起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责任;要负起从严管理、管好队伍、带好队伍的责任。公司纪委要发挥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国有企业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在经济运行和生产经营中,坚持“权力有多大,监督制约就有多宽,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规定到哪里”的原则,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形成了自己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经营特色,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经营活动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