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节能的进展情况和发展方向
2013-08-15屈宏乐
屈宏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北京 100000)
一、2012年全国建筑节能检查情况分析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201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了对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26个地级城市以及26个县(市),共抽查了936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58份执法建议书。
(一)总体评价
2012年,各地围绕国务院明确的建筑节能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汇总,2012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基本达到100%,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0.8亿平方米,可形成1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69亿平方米,共形成6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截至2012年底,北方15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2亿平方米。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山东等5个与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约的重点省(区、市)共计完成改造面积8969万平方米。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经启动,共安排改造计划1200万平方米。
3.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能耗统计40000余栋,能源审计9675栋,能耗公示8342栋建筑,对3860余栋建筑进行了能耗动态监测。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24.6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3亿平方米,光电建筑已建成及正在建设装机容量达到1079兆瓦。将21个城市、52个县、3个区、10个镇确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镇)。在山东、江苏启动了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将江苏、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确定为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综合示范省。
5.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742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7543万平方米。天津市中新生态城、河北省唐山市唐山湾新城、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湖南省长沙市梅溪湖新城、重庆市悦来生态城、贵州省贵阳市中天未来方舟生态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深圳市光明新区等被确定为首批绿色生态城区示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机构与能力建设。大部分省(区、市)建立了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筑节能组织领导及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能力进一步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设置了建筑节能专门处室,配备了专门人员。山西、内蒙古、上海等省市成立了专门的建筑节能监管(监察)机构。
2.完善法规体系与制度创新。各地切实加强建筑节能法制化建设,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贵州、青岛、深圳等地制定了专门的建筑节能条例,及时将建筑节能成熟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天津、山东在条例中设置了绿色建筑专门章节及条款发展,其他省市的地方法规规定了民用建筑项目规划阶段节能审查、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及信息公示、既有建筑节能运行及改造、可再生能源强制推广、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技术标准等多项制度,为建筑节能法制化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3.强化资金投入与政策激励。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度,在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等方面,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50亿元,地方省、市两级财政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超过130亿元。部分地区出台了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配套费减免、可再生能源应用减免水资源费及享受优惠电价、太阳能建筑应用容积率奖励、墙改基金减免与返还等激励政策。
4.突出标准引导与科技支撑。北方采暖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各省市及时修订地方标准,适应国家标准的新要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及产品、绿色施工等多个领域的标准规范、图集、工法等不断健全。建筑节能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等,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产品进行研发,并通过制定发布技术公告、推广目录等形式,对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5.严格监督管理与目标考核。各地在现行法律法规设置的行政许可范围内,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办法。部分省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行规划阶段节能审查、施工图专项设计与审查、节能产品质量认定与备案、节能施工专项资格认证、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与信息公示等制度,监管效果明显。各地不断强化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部分省市通过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的方式,对建筑节能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并按期进行考核。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节能能力建设依然不足。一是管理力度不够,部分地区缺乏专门机构及人员,工作进度、质量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二是资金投入力度不够,部分地区没有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2.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仍有不到位情况。一是部分省市对新颁布建筑节能国家标准执行不及时,地方实施细则没有及时出台;二是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性及精细度不够,不能有效指导施工;三是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偷工减料的现象仍有发生;四是部分地区对保温材料、门窗、采暖设备等节能关键材料产品的性能检测能力不足,检测质量监管存在漏洞。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质量及效益水平仍需提高。一是部分节能改造项目质量存在问题;二是供热计量改革滞后;三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度滞后。
4.绿色建筑发展相对缓慢。一是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还不健全;二是绿色建筑配套政策不落实;三是绿色建筑技术支撑能力不足。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水平仍需加强。一是部分示范市县实施进度缓慢;二是技术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做好首批8个绿色生态城区组织实施。启动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发布绿色生态城区规划编制办法及指标体系。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力度,强化标识质量审查及备案管理。启动高星级绿色建筑财政奖励工作。同时,引导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强制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逐步增强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设计咨询、第三方评价等市场服务能力。加快国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2.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及水平。继续做好北方采暖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新颁布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总结北京、天津经验,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着力抓好新建建筑在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设计及计算模拟软件、材料产品性能检测等行为。
3.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加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力度,力争2013年完成改造面积1.9亿平方米以上。强化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选材、验收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4.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力度。进一步扩大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范围,力争到2015年,建设完成覆盖全国的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体系。推动公益性行业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启动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指导各地分类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建立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等节能新机制。
5.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工作。选择有条件区域打造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加大 “太阳能屋顶计划”实施力度,调整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支持政策,扩大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规模。推动资源条件具备的省(区、市)针对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尽快制定强制性推广政策。
6.加强建筑节能相关支撑能力建设。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加快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针对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建设环节,制定修订绿色建筑、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科技创新,组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共性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加快国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工作。
7.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
二、推广绿色建材和节能结构的主要任务
(一)将建筑节能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目前在全社会节能减排总任务中所占比例已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因此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进入“十二五”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心安排,细化目标,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力争形成1.16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形成27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形成 14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绿色建筑的行动方案,这是“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内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同时明确提出,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
节能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围护结构对建筑节能包括绿色建筑所作出的特殊重要贡献。建筑围护结构特别是墙体材料、屋面材料、保温材料、建筑遮阳、节能门窗、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构件是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绿色建材、落实建筑节能指标和推广绿色建筑、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和重要载体。在很大程度上,绿色建材的质量水平和种类数量、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防火性能和整体质量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质量的高低。建筑节能外墙保温、遮阳设施、节能结构一体化广泛包含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诸多方面,在全国已经形成产值过2500多亿元的新兴产业,占绿色建材的比重接近85%。这对于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支撑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拉动内需、调整结构、转变方式、增加就业、保持增长、保障民生和推动科学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以来,全国许多地方和企业围绕发展保温隔热性能好、防火性能高的保温材料和系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特别是气凝胶非超临界生产制备工艺已经可以实现产业化,且产量和成本在全球占据优势;采用新型激发剂和大吨位静压设备,利用建筑渣土和拆除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取得重大进展,其产品各项力学性能和成本大大优于和低于传统粘土实心砖。与此同时,其他保温材料产品和系统的研究开发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成立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化创新联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发[2012]6号)文件精神以及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等文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中心结合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实际和发展绿色建材工作的迫切需要,决定发起成立“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化创新联盟”。
本联盟是实施国家绿色建材思维创新、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创新,进而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它是由在中国境内从事绿色建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创新工作相关的生产、科研、大学、推广、应用、规划、设计、施工、金融、电商、物流、信息、媒体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志愿组成非法人的全国性联盟组织,业务范围覆盖全国。
本联盟探索创建城乡建设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转化和推广应用新模式,以超出惯常的组织方式和运作机制,整合产、学、研和政(府)、推(广)、(应)用等社会化资源,更广泛、直接、紧密、有效地推进我国绿色建材产业与绿色建筑产业协调健康发展;采取交流探索、梳理总结、思维创新、理论突破、基础共享、启发借鉴、梯级长进、持续创新的方式,依靠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与技术集成、专家集成、产业集成、资源集成、组织集成、集约集成等手段,共同瞄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发展和不断提高的功能和技术需求,针对制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技术和产业瓶颈问题,自发地开展技术攻关和推进产业化,走出一条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的绿色建材高效率、高品质、高效益发展道路。主要在建筑围护结构的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包括各类辅料)、建筑涂料、节能门窗、建筑遮阳、太阳能构件一体化,以及高强混凝土、高强钢筋应用、预拌砂浆、新型节能建筑结构体系等方面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推进,切实解决建材业与建筑业在生产和应用方面长期存在的一些脱节问题,更好地促进绿色建材产业不断适应和主动顺应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需求,推动绿色建材产业与绿色建筑产业高度融合和谐发展,支撑城乡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模式,推动其迅速走上绿色、循环、低碳、集约、节约、生态的科学发展轨道。
本联盟宗旨是以会员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担当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绿色建材创新发展、满足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桥梁纽带作用,创建自觉为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国家建材业和建筑业不断创新发展、科技攻关、培育产业、培养人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业平台。在短期内要发展成为绿色建材出新思维、新概念、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的智囊集团、实验基地、发展引擎、成果宝库。
成立中国绿色建材产业化创新联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为该联盟主发起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材科学研究总院、万科地产、长沙远大住工、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青岛科瑞、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众多单位为该联盟参与发起单位。
联盟成立后,我们要以该联盟特有的运作机制和超常效率,快速完成诸如气凝胶非超临界低成本产业化和建筑保温体系应用技术、建筑废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技术等一批关键项目,准确引领绿色建材行业的发展方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大幅度推进产业科技进步;加强国际间绿色建材经贸、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三)发展膨胀珍珠岩保温材料
1.精选原材料,确保产品热工性能稳定,积极研发更小孔径、更小导热系数的新型产品。
2.走与超级绝热材料气凝胶相复合的科技开发新路,尽力把导热系数降低在0.040以下。
3.积极发展成型板材,完善建筑设计施工技术规程,满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需求。
4.加强行业自律,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提高产品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