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务环境优化的制度创新探析
2013-08-15□文/武剑
□文/武 剑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院 河北·石家庄)
环境就是生产力,这已经是时下的一种社会共识。近年来,石家庄作为省会,在发展环境尤其是政务环境上下了很大工夫,也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是,政务环境优化永无止境,我们还需要在改善发展环境上继续解放思想,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通过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促进法制环境的公平正义,信用环境的诚实守信和创业环境的宽松和谐,以此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助推省会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一、目前石家庄市政务环境优化的经验、做法
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这是目前摆在各级政府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石家庄自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及“两个环境建设”以来,提出的要求之高,力度之大,在石家庄市史无前例。各级政府部门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不断探索,实施了一系列的重要举措,取得的成效主要有:
在行政审批方面: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公开、优化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促进行政审批权力重心下移;推行“一站式办理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十项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近年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中之重,全力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2011年共削减审批事项39.5%;2012年共削减审批事项31%,精简审批环节40%,压缩办结时限50%,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2013年为了更好地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石家庄市还将进一步清理、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
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石家庄市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职能定位、管理体制、运行规范、市县联网和组织领导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规定。加快推进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了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工作方案,以石家庄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平台,逐步实现市本级适宜在网上运行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实现网上办理和联合审批。实施并完善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建立重点项目工作台账和推进机制,对所有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优质服务,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
在提高法治化水平方面:为推进法制石家庄建设进程,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办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三位一体”联合监督。
这些工作经验与好的做法有效地促进了石家庄的政务提速、环境改善与作风转变。
二、石家庄市着力改善政务环境的瓶颈问题及原因剖析
目前,石家庄政务环境优化成效在全省发挥出了应有的表率作用。但是在改善政务环境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以根除的瓶颈问题,其主要表现及其产生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关办事环节繁琐、办事拖拉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有让办事群众不方便、不满意的地方;二是政务公开还缺乏广度和深度,一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还没有做到全面、及时、深入、细致的公开,存在重基层轻上层、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应付轻持久、重公开轻查处的问题;三是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电子政务水平还不能适应政府网络化发展的需要,制约了全市整体行政效能的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从理论上讲尚有空间,但目前市场或者社会本身实现“自治”的能力尚且不足,亟须大力扶持与培养;五是行政投诉处理缺乏强度和力度,对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推诿等问题的督办和制约力不足,惩治威慑力不够;六是依法执政在操作层面上还有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离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究其原因,一是行政管理理念保守,“官本位”思想仍然大有市场。办事人员工作素养良莠不齐,“衙门作风”的旧习尚难根除;二是公共服务意识淡薄,效率意识不强;三是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当前,化解政务环境优化过程中的瓶颈问题的根本问题在于制度的创新与落实,抓好制度建设就是抓住了政务环境优化的“牛鼻子”。
三、创新制度建设,着力改善省会政务环境
优化政务环境离不开制度作保障。优化政务环境实质上是政府的“自身革命”,需要不断地创新制度建设,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成为高效、务实、清廉、阳光的政府。
1、创新规范审批行为的长效机制建设。在大力推进石家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减少审批项目的同时,下决心、花力气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规范审批行为的长效机制,促进审批再提速,审批效能再优化。如建立并将审批公开机制、集中审批机制、现场审批机制、限期审批机制、网上审批机制、联合审批机制、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等落实到位,努力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利用信息技术创新,不断提高集约式电子政务建设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一站式”办公、“一网式”审批及省、市、县一体化办理的高效性、便捷性,并做好审批项目的上下衔接。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条件、程序进行审批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由于只审批不监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2、创新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运行机制建设。创新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统一体制机制、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推广应用行政服务标准化系统,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在标准化、精细化、综合化上实现再优化。落实好“窗口首席代表制”,不能“只当班不抓药”,实现各窗口单位对本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的充分授权,凡经市政府审定进驻中心的事项,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另行受理,严禁体外循环,坚决杜绝“前店后场”现象。创新方式方法,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推行人性化的特色服务,将提前介入、联合审批、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机制长期坚持下来,切不可一阵风了事。强化重点项目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优质化。创新监督检查,实行办件回访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列入日常考核。建立动态跟踪问效制度,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窗口效能建设制度、登记注册人员廉洁自律制度,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绩效管理考核制度等,保障各环节工作有定量有标准,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从制度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提升。
3、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深化效能中心建设,强化政务监督职能,建立和实施投诉办理快速反应机制,提升群众对投诉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目前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办理事项全过程进行详细监控,包括办事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在岗情况和办事效率。在运行层面,要利用好该系统,建立每月、每季的行政审批效能通报排行制度,其监察结果要适时公开,真正发挥出行政监察的作用。建立行政服务经常性效能监察机制,把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考评与电子监察结果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纳入市、县政府对各部门年终综合考评体系,定期通报,促进行政服务的水平提高。完善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下放审批权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减少权限下放产生的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