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社会服务遭遇的障碍及其跨越
2013-08-15蔡新职王梓林
蔡新职,王梓林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湖北黄冈438002)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是现代大学的四大职能。高职院校作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高校,开展社会服务更具有其独到的意义与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许多高职院校已经认识到开展社会服务的重要性及其积极作用,并主动探索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各有特色的社会服务活动,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高职院校相应地在卓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活动中也得到同步发展。但是,高职院校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现实工作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与矛盾,影响了高职院校和高职教师社会服务的热情与积极性,阻碍了高职院校深入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步伐与进程。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正视社会服务过程中遭遇的障碍,采取得力措施以跨越诸多障碍,从而优质、高效地发挥社会服务职能。
一、高职院校社会服务遭遇的障碍
从实践情况看,当前阻碍高职院校深入开展社会服务的障碍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观念障碍。主要表现为部分高职院校、高职教师甚至是服务对象,对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还存在着一定的模糊认识。时至今日,仍有少数高职院校对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认识不到位,在办学行为上仅局限于人才培养,只将招生、教学、就业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较少开展校企合作、社会服务活动,“关门”办学,即使开展校企合作,也仅将校企合作当作建立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的一种途径,而没有或较少考虑通过社会服务提高办学质量并实现现代大学的四大职能。还有相当数量的高职教师简单地把教书育人当作自己的全部职责,把社会服务理解为可有可无甚至是冲击教书育人的“副业”,对于社会服务没有热情乃至存在抵触情绪。一些服务对象对与高职院校合作、接受学校提供的服务态度不明朗,有的认为不能增加即时收益而没有必要徒增麻烦,有的对高职院校服务能力尚不认可因此不能放心地拿出项目开展合作,有的认为高职院校社会服务仅是为了学校的发展所以不愿意为此劳神费力。由于各方面对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认识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使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在起步之初即缺乏动力。
二是能力障碍。主要表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与高职院校提供服务的局限性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相当数量的技术性问题需要解决,从宏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到微观的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都需要高职院校提供智力与技术支持,也是高职院校能够有所作为的社会服务工作范畴。另一方面,囿于专业开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的紧密程度,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与服务对象合作的深度等因素,高职院校只能尽其所能而不能全方位地提供各类社会服务,学校提供的服务与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有的超越了实际需要,有的满足不了实际需要,还有些服务则无力提供,高职院校科研整体实力不足,科研成果转化率低,降低了高职院校与服务对象双方开展深度合作的热情,影响了社会服务活动深入、全面地开展。
三是时空障碍。主要表现为服务时间的不确定性与办学行为的规范性之间的矛盾、服务地点的流动性与办学地点的固定性之间的矛盾。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对象对技术、智力支持的需求长期存在,伴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随时产生,并需要得到及时地解决。同时,服务对象散布在区域内不同的地点,事实上不可能整齐划一地在某一固定地点接受高职院校的服务活动。而高职院校校址固定,办学自有其规范性,必须有规律地安排学校教学和其他工作,在时间、空间上不允许存在随意性。所以,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开展,主要是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上山下乡,进工厂,到工地,于学校而言牵扯精力过多,于服务对象而言其需要得不到及时满足,影响了社会服务在技术、智力支持上的时效性。
四是经济障碍。主要表现为服务的非营利性与服务有费用开支之间的矛盾、效益追求的即时性与服务效益的长期性之间的矛盾。尽管提供服务有可能带来一定的收益,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出发点不是自身的经济效益,公益性、非营利性贯穿于社会服务的始终。而开展社会服务需要占用人力、物力,有时甚至需要付出一定的财力,在办学经费本来就捉襟见肘的现状限制下,高职院校对开展社会服务几经掂量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同时,服务对象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大多存在即时性,渴望立竿见影,而高职院校社会服务以技术服务、智力支持、素质提高为主要内容,在较短时期内不一定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容易导致服务对象产生急躁情绪,对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期望值下降,对校企深度合作热情不高。
五是模式障碍。虽然高职院校社会服务不是新生事物,许多高职院校也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基地式、项目式、教育集团式、活动式”等服务形式[1],也有人把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模式概括为“职教集团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岗位技能再培训的社会服务模式、政府支持下的校企共建职教科教园区的服务模式、高校对口支援模式和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模式”等[2],但时至今日,高职院校对社会服务的方式与途径仍然在进行不断探索,因此还存在着高职院校所提供的服务与社会对服务的实际需求不能严丝合缝地对接的矛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能优质、高效地发挥。
二、多管齐下跨越障碍
为优质、高效地开展社会服务,高职院校必须正视障碍,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跨越障碍,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效果,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对于高职院校来说,社会服务是其基本职能之一,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是学校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没有社会服务能力,学校就没有生机。对于高职教师而言,如果不开展或参与社会服务,缺少在生产一线的历练,就不能很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难以锻炼教学、科研能力,难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难以担当现代职业教育的重任。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如果缺乏技术、智力支撑,不仅现期发展速度与效益将打折扣,而且也将缺乏发展后劲。因此,无论是高职院校、高职教师,还是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都需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开展,并将其作为促进发展、实现多赢的一种主要途径。只有观念更新,认识提高,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涉及的各方才会产生校企深度融合的原动力,才能引导政府大力支持,学校主动开展,地方积极配合,教师乐于参与,共同推进又好又快地步入产学研合作发展道路。
其次,高职院校要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借助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服务的长久深入。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它既是高职教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也是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3]。社会服务能力的高低是一所高职院校整体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师资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服务能否优质、高效开展的根本保证。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要想长久深入,关键在教师要有能力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企业才会欢迎,否则那只可能是学校一头热。因此,高职院校和高职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要与社会(企业)有近距离乃至零距离的相互渗透,实现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知识传授与创新精神培养相结合”[4],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多重层次与多种方式的结合中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发达国家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长和特点,以行业(企业)、政府和社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职业技能培训、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形式直接为个人和地方经济提供智力支持与技术保障[5]。借鉴其经验,结合我国高职院校已经进行的探索,高职院校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的主要途径有:(一)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政产学研合作或承担政府(企业)项目形式,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二)创新职业技能培养模式,实现学生的学习与服务社会零距离对接。如组织高职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建设创业园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积累创业创新经验服务社会;通过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和知识技能,增强其服务社会能力。(三)通过科技下乡、西部支教活动提高高职教师社会服务能力,创建教师工作室与社会保持紧密的联系,提高教学和研究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真正锻炼和提高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双师”素质教师参与行业课题研究和开展技术服务;合理组织部分教师社会兼职,通过在校内外从事科技开发,成果推广转让,技术咨询以及兴办科技企业等,实现学校、社会(企业)、教师“三赢”[6]。
再次,要在时间上见缝插针、在空间上灵活机动、在形式上丰富多样地开展服务活动。为了既解决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在时间、空间上的矛盾,为服务对象及时、适时提供技术、智力支持,又不影响规范性办学,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跨越社会服务时空障碍。一是在确保学校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时间的前提下,继续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开展服务。二是组织专家服务团、技术服务小分队,提高团队每一个成员的服务能力,任何一个团队成员在社会有需要、个人有时间的情况下,都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三是下乡进厂与上门进校相结合,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相结合,既在田间地头、厂矿工地开展实地服务,又在学校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研发,力求不出校门解决技术难题。四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咨询和网络解答等方式,“遥控”解决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技术性问题。
第四,要通过政行校企共同努力、合作多赢解决社会服务经费难题。一方面,政府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社会服务要提供看得见、能实现、有实惠的支持政策,对学校办学提供经费支持、政策优惠,对行业企业给予税收减免、项目支持,鼓励学校、行业企业通过深度融合共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繁荣。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要提高质量与效益,在为服务对象切实提供技术、智力支持并由此明显产生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可以实行无偿、有偿相结合,由受益方解决社会服务正常的费用开支,并从收益中支付适当的报酬交由高职院校建立社会服务专项基金,以使社会服务可持续开展。同时,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将学校科研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举办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咨询公司和校办企业,完善自我造血功能,通过多种渠道为社会服务筹措资源,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服务经费难题。
第五,要紧密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社会服务。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具有明显的产业、行业或区域特点,地区间的差异性决定了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方式不可能是“大一统”,“不同的高职院校由于地域、经济、环境、专业设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社会服务模式”。为了跨越模式障碍,高职院校“进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需要根据院校自身特点和优势,选择性地满足社会需求,充分考虑自身的专业、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将社会对服务的需求与自身所能提供服务的可能有机结合起来”[7]。不同地区、不同特色的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模式没有最好只有更合适、可以借鉴不可以直接复制,所以紧密联系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创新显得尤其重要。高职院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选准、选好主要服务对象,实施行之有效的服务项目,才能在社会服务中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8],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邱开金.地方高职院校的关键词——社会服务[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9(06):3~5.
[2]卢冠明.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模式述评[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6):68~70.
[3]祖天明.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途径研究[J].中国市场,2011(27):185~186.
[4]袁红萍,朱红.江苏省常州科教园区高职院校提高社会服务能力的途径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08(07):4~5.
[5]方华,谢峰.论高职院校为社会服务平台的构建[J].辽宁教育研究,2006(08):62~65.
[6]刘展良,吴霞,陈锐锋.我国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路径分析[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1(06):45~48.
[7]查吉德.地方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实现策略[J].成人教育,2006(08):57~58.
[8]蔡新职.骨干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与启示[J].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2):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