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语境的“美国式”宗教
2013-08-15王煜
王 煜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哈罗德·布鲁姆是美国解构主义学派“耶鲁学派”的成员之一,与其他耶鲁学派的成员一样,他深受解构主义哲学的影响。在他的文学批评中随处可见解构的踪迹。误读是布鲁姆批评思想中一个核心概念,这一概念根植于解构主义哲学,同时又带有鲜明的个人色彩。“误”在汉语中通常略带有歪曲、误会这些贬义色彩。但布鲁姆的误读之“误”却相当于“另类”、“别样”之意。他以此解读各类文本,从而构建出有别于传统批评阐释的意义。美国学者乔纳森·卡勒,曾在自己的著作《论解构》中这样阐释误读:“当布鲁姆提出`误读的必然性'的理论,使他的《误读之图》广为流传时,他的批评者回答说,必然误读的理论,即声称所有阅读都是误读,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误读的观念预示了正确阅读的可能性。一种阅读唯有真正的阅读被它错过之时,才能成为误读……如芭芭拉·琼生所言:`所有的阅读都是误读'这个句子并不是简单否定`真理'的概念。真理被保存在谬误概念之发育不完全的形式中。这不是说遥在天边有一种永不可达的真正阅读,所有其他阅读都要受它的检验,均被发现是有欠完整。相反,它喻示一,某种阅读因此自以为 `正确'的理由,系由它自身的厉害、盲目、意欲和疲惫所促生和驳回。二真理的`角色'不致如此轻易被抹除。即使真理只是一种强力意志的幻想,仍有 `某种东西'使非自我的强制力量把自身呈现出来。”[1](P153-159)
从这段引文可以看出,误读消解了一元化的阅读与阐释,实际上是一种多元化的批评主张。这不仅体现在布鲁姆的文学批评,也体现在他的宗教批评中。其宗教批评与文学批评有紧密的联系:“作为一个文学批评家,布鲁姆追随和模仿沃尔特·佩特写作 `鉴赏式'文学批评,而同时作为一个宗教批评家他又意图从事同样类型的宗教批评:即通过向宗教批评的奠基人物爱默生和威廉·詹姆斯学习而写作`鉴赏式'宗教批评”[2](P211)。并且,布鲁姆认为,“`至少在某一方面',宗教批评必须模仿文学批评并以它为其批评模式”[2](P211)。因此在他对宗教经典的解读中,可以见出其误读手段的精彩运用。
在布鲁姆的著作精髓《批评、正典结构与预言》这部论文选集中,布鲁姆以文学批评的眼光审视摩门教的经典,并详细论述了摩门教——这一“美国式”宗教的发生、发展。布鲁姆在此并未明确定义何为“美国式”宗教,但他说:“美国宗教的上帝根本不是造物主的上帝,因为美国人根本不是受造物,因此,美国人至少是上帝自身之内的一部分。在美国人看来——正如我们已清楚地表明的——自由意志意味着两个东西:创造的自由和他人存在的自由。”[3](P41)这便清晰地勾勒出了“美国式”宗教的特征。众所周知,宗教的根基及其吸引力在于,它近乎完美地解释了人类的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根据引文可以看出,“美国式”宗教对终极问题的回答 (即其根基):“我”(美国人)并非上帝的造物,而是上帝的一部分,上帝与“我”在创造性的层面上是同一的;因此“我”最终要去“我”——也即上帝——所创造的地方去。由此看出“美国式”宗教的最大特点即对于“自我”的重新认识和构建,自我——即人——不再是上帝脚下一个卑微的角色。
摩门教于1830年由约瑟·史密斯在美国纽约州创立。约瑟·史密斯自称受到神启,接受了天使的指导,发现了耶稣基督的另一部约书:《摩尔门经》。《摩尔门经》的发行受到了基督徒的强烈反对和攻击,他们称其为魔鬼所作,因此赋予其“摩门教” 这一贬称①。神话是宗教的基础,任何宗教都有属于自己的神话或神话系统。摩门教在基督教神话的基础上,构建了属于自己的神话。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摩门教建立于19世纪,此时科学和理性早已成为人们认知的工具,这不再是产生神话的年代。摩门教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其神话的合法性 (这也是它受攻击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布鲁姆对摩门教神话的解读,便奠定了他对摩门教进行宗教批评的基调。
摩门教创始人约瑟夫·史密斯在写给芝加哥一位编辑约翰·温特华斯的信中,写道了自己十四岁时的一段神秘经历:“我躲在一个小树林的隐秘处开始呼唤主的名字。当我陷入狂热的乞求中时,我的心完全出离了围绕在我周围的物体,我被一种神圣的幻象所包围,并看见有两个荣耀的人形,他们的轮廓、形象彼此间完全一样,周围环绕着耀眼的光芒,那光芒使正午的阳光都黯然失色。他们告诉我:所有的宗教派别都信仰不正确的教义,没有一个能被上帝认同作为他的教会和王国。他们断然地命令我`不要跟随它们',同时还承诺将来某个时候我必能洞悉福音书的全部要义。”[3](P6)
布鲁姆首先认为这封信是史密斯写过的最优美的散文。然后他这样评价这段文字:“问题不在于这第一次奇幻多么的具有回想的性质和经过了多大的修正;所有的宗教必然地都要对其自身的神圣源头进行修正。在史密斯那里,时刻令我感动的乃是他的直觉或他的怪异认知 (knowing)的确定性,这一直觉恰恰是创立新的信仰所必须的。”[3](P6)布鲁姆并没有回答这段文字所反映的内容是否是客观现实,这一问题被他搁置起来。他将史密斯的“直觉或他的怪异认知的确定性”作为中心。这里所谓“直觉”即狂热的宗教情感,布鲁姆将这样狂热的宗教情感视为“创立新的信仰所必须的”,因而在这种情感的作用下所产生的神话(或幻想)的合法性也就不必再议。
同时布鲁姆强调,摩门教的神话与其他宗教神话的不同,不在于对神话本身进行的修正,而在于史密斯的“直觉” 和“怪异认知的确定性”。即史密斯对“神” 与“神迹”的见证,不同于传统宗教神话那样:神向众人昭示神迹,众人一同(或不同时间里)见证了神的存在。史密斯是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小树林的隐秘处”)中,个人单独见证了神迹。这将摩门教与传统宗教区分开来:史密斯一人见证了神迹、传递了上帝的话语,他以个人的身份创造了神话,并且他本身便也是神话的一部分。摩门教的神话不再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而是来自于个人狂热的宗教情感所激发的想象和幻想。这样的神话模式将个人的精神意志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同时也为“新”的宗教奠定了基础。由此摩门教便也自然地与其他宗教区别开来,它根植于美国这块远离欧洲的土地上,它尽量挣脱开基督教、犹太教等古老宗教对想象力的束缚。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布鲁姆首先将摩门教与其他宗教并置,将史密斯言语中的“非理性”误读为“宗教性”。然后又将摩门教与其他宗教区别,确立其为唯一的“美国式”宗教。布鲁姆的目的不仅在于向读者们描述一种“美国式”宗教,他更要在这种描述中凸显出“美国式”文化的特点。由此可见,在布鲁姆宗教批评背后潜藏的是他希冀构建“美国式”文化的雄心。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布鲁姆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将史密斯视为一个骗子,反而从他那里看到了特别的美国文化。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虽然在二战后其国力远超欧洲,但欧洲始终视自己为文化中心,美国只是被视为其众多跟随者之一。布鲁姆想要构建的美国文化,在继承了欧洲的传统文化的同时,更多地带有美国自己的特点,他着力强调美国文化的“异”。
因此布鲁姆着重分析了摩门教的一个特殊的教义:为死者施洗。“布鲁姆曾经亲自去盐湖城观看了摩门教的谱系档案,那是一座高高矗立的石拱碑,上面刻有大约二十亿个死者的名字,几乎是有史以来最详尽的谱系目录。无论死者身份和信仰如何,摩门教徒都会为其施行洗礼。”[4](P112)基督教、犹太教等宗教所施以洗礼的对象是入教者,洗礼象征着受洗者洗去罪孽,生命开启一个新的开端。摩门教不仅为入教者施洗,而且为教徒的祖先以及其他人的祖先施洗。这不仅体现出摩门教的包容性,也体现出其巨大的拯救雄心。这一教义几乎将人类都纳入到摩门教 (即使很多人并不知道摩门教),“……这代表着希望尽可能多的人进入神的国度,也正体现着他们对复活或永生的巨大热忱。”[4](P112)布鲁姆并没有将摩门教为死者施洗视为一种“一厢情愿”的工作 (尽管客观看来有这样的意味)。相反,他从这一宏大的工程里看到了美国文化的特质:“……在我看来,人们很难不为这种事业中显示出来的巨大的想象力所感动,这一事业乃是摩门教徒勤奋的又一个例证,也是史密斯的精神独创性的鼓舞人心的力量的又一个例证。”[3](P49)这里所谓的“独创性的鼓舞人心的力量”便是布鲁姆所认为的美国文化的精神,它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同时又充满热情。
在布鲁姆构建“美国式”宗教的过程中,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教义是他无法绕开的一个问题。这又一次直接威胁到摩门教的合法性,同时也是其生存与传播的阻碍之一 (当代摩门教早已废除了这一制度)。布鲁姆认为:“摩门教的一夫多妻制并不是要消灭家庭,而是想扩展和加强家庭……在史密斯看来,生成为神与一夫多妻是不可分离的。”[3](P55)《摩尔门经》写道:“亚拉伯罕娶了多个妻子,她们为他生儿育女;但人们仍说他是正直的,因为她们是被赐给他的,他仍然符合我的律法;同样,以撒和雅各也只是做受命要做的事,因而,根据承诺,他们得以提升进入天堂,坐在宝座中,不是作为天使而是作为神。”[3](P31)在此,布鲁姆规避了对一夫多妻制合法性的讨论,他将这一问题置于宗教教义——而不是社会——当中。布鲁姆认为,“约瑟夫 (约瑟夫·史密斯)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娶多个女人为妻的作用就是要超越天使的状态而成为神。”[3](P31)一夫多妻制首先可以扩展信众,这与为死者施洗在精神上一脉相承。同时,一夫多妻又是成为“神”的一种途径。这与其他戒除欲望的宗教完全不同,人想要成为神,不再倚靠天神的垂怜,而是通过一种能够发挥自我能动性的方式成为神。正如文章开头提到的,布鲁姆认为“美国式”宗教的特点便是人与上帝的平等。而摩门教这一“创造”神的教义,恰恰是对所谓“美国式”宗教的完美解释。这也再次体现了布鲁姆构建的“美国式”文化的基本精神。当然,布鲁姆的诸多观点中也有值得商榷和存在争议的,因此在研究时必须加以比较鉴别,从而更好地把握其理论思想。
[1][美]乔纳森·卡勒.论解构 [M].陆扬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153-159.
[2]曾洪伟.哈罗德·布鲁姆的宗教批评 [J].世界文学评论,2010,(1):211.
[3][美]哈罗德·布鲁姆.批评、正典结构与预言[M].吴琼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6.
[4]金永兵,陈 曦,等.文学经典的阐释与美国精神的建构——哈罗德·布鲁姆“文学经典”理论解析 [J].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8(4):112.
注释:
①在之后的数十年中,摩门教徒不断地受到攻击和驱逐,于是教徒们在另一位领袖伯翰·杨的带领下大规模西迁,并最终在美国犹他州大盐湖山谷建立起一座城市——盐湖城。盐湖城是此教会早期的教友凭借对神的信心拓荒所建成的一座城市,这在世界城市史上极为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