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浅析
2013-08-15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
■苏 艺 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及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其中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是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瓶颈”。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这是我国中小企业的特征之一。首先,在直接融资上,现行的上市额度管理机制决定中小企业很难争取到发行股票上市的机会,而在发行企业债券上,因发行额度较小也难以获准。其次,考虑间接融资渠道,由于直接融资的受限,中小企业严重依赖银行间接融资。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银行贷款程序复杂,收费高,担保要求严格,这无形中又给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增加了压力。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素质不高,信用等级较低,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20%-30%,即年利率达到8%左右,再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估计中小企业的融资总成本高达12%,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倍。而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利率在月息2-3分,即年利率高达20%-30%,且期限多数是半年以内的短期贷款。贷款成本如此之高,这无疑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融资过程中遭遇信用歧视。由当前中国统计相关数据得知,中小企业在银行的贷款被拒比例远高于大中型企业,这主要的原因是银行对中小企业存在信用歧视引起的。除我国中小型企业信用文化的缺失,存在大量合同违约、拖欠逃废债务、财务造假等自身问题外,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是普遍存在的。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来降低坏账率的发生,如授信规模的规定就限制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融资。国有银行的授信,一般是对较大企业,大企业的各项信用指标是中小企业无法相比的,这样就客观上形成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标准歧视,也就形成了金融机构的“亲大远小”倾向。
3.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性保障。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只是按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分别制定政策法规,缺乏一部统一规范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因此,造成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同时,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规范信用的法律,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或法规。信用法制的不健全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失信者认为有空可钻,有利可图,利益驱动又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机制日益弱化。当贷款出现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时,没有一部法律能规避这风险,债务人得不到惩罚,而对债权人无疑是一种损失。这样许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存在这信用歧视,形成了金融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成因。(1)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有雄厚的资金储备,有稳定的资金链条,才能让企业在金融海啸中屹立不倒。但大部分中小企业规模都不大,达不到规模经性,自有资金少,而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力。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不高,进入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而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又无法形成大企业的规模效应,因此在市场环境低迷,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相对差,难以逃脱被兼并或者破产的命运。
(2)财务制度不健全。大多中小企业是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产权制度模糊,经营理念落后,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以中小企业相对于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来说,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会计信息容易失真。据调查显示,有80%的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有的企业甚至有四本账,包括有银行、工商、税务、自己四套账。再加上中小企业的交易灵活、有些时候不需要发票及转账,因此账务信息难以控制,以及我国的税务监督力度不够,也给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提供了便利。
(3)信用状况较差。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低。具体反映为财务报表真实性低,随意性大,资产难以全面核实清楚,另外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企业抵制风险能力低,脆弱性加大,这样造成了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另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诚信意识不高,资信程度不强。据统计中国全国小企业不良贷款率高达11.6%,而整个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的平均水平只有2%左右,较高的不良融资率是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的关键原因。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认证,为了追求暴利而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信用的缺失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剧。
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成因。(1)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目前,我国的股市除部分交易市场服务于中小企业之外,上市的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少数为中小型企业。这是因为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对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融资要求的限制条件非常的严格。因此中小企业要成为上市公司要突破重重困难,这需要一个引导力来引导企业的成长,这就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在民间的融资活动中,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比较低下,因此在面对融资风险上承受的能力不强,这需要政府能给中小企业一个推动作用。同时,许多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上,基本上以类似模式对企业采取政策落实,很少针对不同企业采取相应的政策。
(2)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从金融政策上来看,还未形成完整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银行信贷资金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首要选择,而贷款利率偏高与企业财务成本之间的矛盾突显,在信贷资金有限的情形下,金融机构为保证限额控制下信贷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普遍上调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偏高致使财务成本有所增加,中小企业得不到银行的信贷支持,限制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使中小企业难以发展。其次我国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不完善,由于国家缺乏有利的政策支持,这些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得不到发展和完善,它们内部也没有建立完善的机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的平台,且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信用歧视,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不愿为中小企业担保,中小企业得不到这些金融机构的支持,也就无法发展起来。
(3)信贷配给致使银企关系不和谐。基层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关系最为密切,比较了解中小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担保、抵押、财务透明度、企业经营状况等这种不稳定的合作与借贷关系,以及银行信贷部门权利层之间权责不对称,基层金融部门往往主要承担责任,以至受到贷款权力上收和风险控制责任制所囿,责重权轻,缺乏激励机制,因此在涉及中小企业贷款时,基层金融部门为了避免出现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基层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查更为严格,手续更加繁琐,使得一部分中小企业转而通过民间金融渠道获取融资,因而银行自身丧失优质客户。
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挖掘内部融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过窄,不能单靠外部支持,还得挖掘内部融资潜力,拓宽融资渠道,而这主要是通过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的效果。为此,首先要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得到有效配合。比如应尽量避免“短贷长投”,以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其次,准确预测资金收回和支付的时间。比如应收账款什么时候可收回,什么时候进货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否则,易造成收支失衡,资金拮据;最后,合理地进行资金分配,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占用应有效配合。
2.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经营稳定性。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要谋求发展,离不开有力的制约机制,即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机制,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控制使企业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有利于现代企业集团化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真实反映财务信息,提供全面、准确的企业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合理评估项目,这样才能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誉度。
3.树立现代企业资金意识,加强信用观念。企业的经营运转需要资金的支持,资金匮乏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之一,中小企业应加强资金意识,加大资金的投入,尤其是科技资金的投入。同时,企业应加强信用观念,提高自身资信状况,重塑企业信用形象和信用品牌,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等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中小企业当期的融资压力。
4.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创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有利于调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中小企业促进专项基金,有助于中小企业对外融资;鼓励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设立专项用于支持各地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性基金,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及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优惠税收,使中小企业的负担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上等。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清理现有的各项收费,合理收费可以减轻中小企业的成本负担,并且要随时检查,有利于造成违法收费现象。
另外,在资本市场上,政府可以协调中小企业进去主板市场,在合理的情况下,给中小企业放宽相应的政策,引导中小企业成长。同时,政府可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资助,直接性的辅助中小企业的融资,减轻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另外,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上,应该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相应的相关政策,有利于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在企业发生某种状况时不知所措。
5.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发展民间借贷市场。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完善金融机构体系。首先,金融机构要加大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一视同仁,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比例;二是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改进贷款授信制度,疏通中小企业贷款瓶颈,适当放宽贷款权限,允许基层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自主审查发放贷款,减少对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管理层次,对信誉好、效益高的中小企业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授权额度;三是,金融机构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应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渠道;四是,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以聚集更多闲散资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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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玲.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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