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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地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研究

2013-08-15徐苗苗宋运霞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食品质量流通经营者

徐苗苗 蔚 慧 宋运霞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河北 邯郸 056005)

民以食为天,食品成为了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商品,食品的安全性也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近年来,通过连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状况有所好转,但是形势依然严峻,涉及食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能根本解决,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且大多在流通环节被发现,这些质量不合格食品,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市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极大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食品商品从生产环节进入消费者手中必须经过流通环节,流通环节的监管是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部分,其中政府主要起到引导作用。这些年,邯郸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流通环节逐步推行了一些较为有效的措施,有重点地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制定的个体工商户准入制度、经营食品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等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市场中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1.条例的不规范性

邯郸市流通环节现有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企业4005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116189户,很明显个体工商户占大多数。个体食品商品的经营者进驻市场也应该检验其货物的质量并及时进行记录,但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却未对个体工商户做出具体要求。

2.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现象仍然存在

(1)经营过期、“三无”食品的问题。有的经营户经营的食品商品有质量标志,但食品商品保质期短而过期低价销售。有些由于流通环节管理不当而使商品超过保质期限在货架上销售。甚至,有的个体商户经营一些农村小作坊生产的没有商品标志的小袋包装食品。

(2)加工食品商品的生产环境不合格,有些散装裸露食品的包装材料不合格,仓储温湿度不达标。城市超市现场加工的食品质量不达标问题。经营者管理层和消费者更看重加工时的环境卫生,却忽略了食品原料的质量控制,给现场加工的食品原料质量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3)经营人员健康条件以及许可资格不合法的问题。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工作人员也需按规定定期体检,因此从业人员的健康问题成为食品安全与否的一个影响因素。一些个体食品商户在没有获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条件下,借助流动摊位擅自销售食品,依据食品法规主体资格不合法。

3.工商管理部门工作被动

基层工商机关食品监管人员有限,以经济处罚方法代管理、执法程序存在瑕疵;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小,导致监管能力弱;监管范围广,容易形成盲区。近年发生的“思念”水饺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各级监管部门才匆忙进行逐层筛查,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工作被动。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突发——解决——新问题——再度打击”的恶性循环。

4.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不及时

近些年,市场中频发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有关质量监管部门针对应急问题不能及时制定和发布相关的指令、惩罚条例和说明。电视、报纸、网络也没有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观察和思考的情况下,就轻率发布一些未经核实的信息。由于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不够了解,误导传媒信息,引发社会恐慌,导致食品市场经营慌乱。

5.缺乏信用激励和信用惩罚机制

良好的信用可以引导市场经济健康快乐的发展。诚信是经营之本,正常的经营秩序需要可靠的信用。邯郸地区的一些制假造假的个体食品商品加工者和中间批发商,为了经济利益减低生产成本,并利用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机会,占领销售市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质量监管部门的奖惩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严惩这些食品加工企业,出现流通质量问题,缴纳的违法成本较低,违法者屡教屡犯;其次质量监管部门不及时评价企业的信用度,包括公示企业良好信用信息,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企业不良行为的信息,是否吊销营业执照、未及时参加年检、验换照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应及时评价,通过媒体予以公布。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让讲信用的受到尊重,得到实惠,让不讲信用的没有立足之地,使其名誉扫地。

在全面质量管理时期,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尤为重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食品商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明确监管范围,确定责任关系。现在根据邯郸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调查的数据资料提出相应的策略: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第一,要全面实施市场巡查制。质量监督部门经常不定期地对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进行抽样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更新企业的网络数据资料,根据“六查六看”的原则,通过数理统计的资料正确评价生产企业及经营者的动态管理信息。第二,全面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制度。逐步建立质量监督部门抽检、中间批发商自检和消费者自觉送检的检测体系,完善食品质量监测的工作网络,成立行业自检机构更新检测标准。第三,推行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在实际监管工作中通过突击检查、案件分析、举报资料监测数据等途径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整合、归纳,通过社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食品质量状况信息,形成一套完善的食品质量信息公示体系。同时建立和完善预警体系避免出现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第四、建立并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质量监督部门一旦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和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不仅要没收和销毁部分食品还需立即责令其停止销售,并清除出市场。对于商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行业标准误导消费者且不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食品等违法程度较轻的行为,应责令生产和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限期改正,原有食品停止销售。

(二)构建消费者监管参与机制

食品购买人员和使用者是食品质量监管最为有效的监督管理员。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各种媒体的大力宣传,在消费者的心理、思维方式、和消费理念上进行适度的引导,激发全民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理念,增加消费者的安全认识,为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监管的渠道,充分发挥消费者参与监督的作用。质量监管部门可以设置消费者质量投诉热线,及时反馈食品安全的信息,对流通环节的经营者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管理部门最好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发现流通环节的不合格食品。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例如在消费者生活的社区、工作的企业、儿童学习的校园都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讲座和宣传。

(三)立足工商职能,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1.加强部门协调,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隶属多个部门,监管范围广泛,力度不足。各级食品质量监管部门应在原有的管理制度中进行查漏补缺的修改,随着食品行业的发展,建立和完善新的检测标准,研发新的检测技术,严控食品进场环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防疫机构以及农业、工商应在政府的引导下相互合作,防止出现食品安全检测盲区。各级机构合理分工,做到一个环节只有一个部门监管明确分工,责任到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强化部门合作意识,建立和完善部门协作制度和沟通渠道,各级食品质量监督部门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目的,运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实现企业安全监管的数据共享,增强监管的力度和方法。各个部门在现有基础上,做到优势互补,齐抓共管,建立部门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1]

2.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市场准入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具备规定条件的经营者才允许经营的监督制度[2]。针对目前邯郸食品安全的现状,应对食品及其经营者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关卡功能。基层工商机关应通过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结合年检验照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型商品超市经营的食品必须通过QS质量认证才能生产,食品外包装上应印有QS标识,才能在货架上销售。销售过程中出现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和经营者应下架其不合格食品,建议吊销其营业执照,从源头预防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大型商超的食品更要严格验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应推进农产品、水产品生产标准的建立,实现产品无公害化。

同时各级工商部门应对新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申请人的销售地点、销售规模、法人代表的信用度等,严把食品质量关和进场关,从食品流通的环节阻断劣质食品。最好在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和商超门口建立流动监测车,提供良好快捷的检测方法尽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经营者也可以建立和配备专业农副产品检测站保证无公害食品的供应,自觉发现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不合格食品。

3.积极推行“一票通”制度

从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区域责任、严格督查考核三方面入手,实施质量保证责任制。按照日常巡查中表现的食品安全优劣程度,进行经营信用分类,按照信用度,工商执法人员与市场主办者、经营户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在全区食品经营者中积极推行“一票通”制度,进一步推动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

4.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网上动态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是运用信息技术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信息进行获取、加工、整合、传输,通过控制信息流,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过程[3]。

一方面,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各个食品企业利用移动监管平台技术及时录入和更新经营者的数据信息,随时随地实现企业经营食品相关资源的共享,实现食品安全的全方位监管。另一方面,各级食品质量监管人员可通过移动监管终端和移动监管平台接入系统,实时扫描查询食品经营者的信息、买进卖出的销售记录、备案食品信息等各种宝贵的数据资料,使得食品备案信息监督、检查更加快捷,为后期的食品安全预警、问题食品追溯等功能实现基础数据收集。对提高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是十分重要的。

(四)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功能

相关食品质量监督部门改善食品安全检测的配套设备和研发新的检测技术,需获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加强科研人员的经费投入。这样才能保证食品安全快速检验检测技术普及化、便携化以及检测信息共享。在设置机构时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内容与需求量等因素,结合区域发展水平,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体现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特点。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市级工商部门可以通过国家制定的有关信用法律法规,运用市场规律,把食品经营者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化为自觉意识。市级工商机关也要善于运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通过社会舆论指引和迫使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自律,可以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通过营造公平的氛围、完备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确保食品经营业户逐步建立食品“质量就是生命”的企业文化,并培养其信用至上的意识。目前在邯郸地区,工商管理部门已建立经营者管理数据库,并在流通环节进行应用,便于对食品经营的信用度进行更好的评价,构建信用监督和失信警戒机制。

(六)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对增加食品安全的透明度,保护公众知情权,增强食品生产者促进行业自律,促进消费者的参与,普及知识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等都有重要意义。[4]因此,作为食品的加工者和流通者以及消费者之间如果出现信息不对称,质量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信息平台,查阅搜索数据,资料共享,进行分析,为他们提供帮助,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示制度。为了便于各有关部门及时进行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便于数据的管理,需建立完全公开化、透明化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办法。在各级工商局网站上,应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监管信息。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质量监督需要全社会的公众行动起来,一起努力,配合政府的执法机关,加大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方式,加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广大群众自发配合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真正编织一张保护食品安全的网。

[1]吕律.浙江创新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成效显著[J].工商行政管理,2009,(10):36~38

[2]周洁红.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研究与进展[J].农业经济问题,2004,(5):26

[3]王海彦.食品安全监管[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

[4]陈季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07,(2):38

[5]杨松.公共治理视野下的市场监管边界和监管方式[J].商场现代化,2008,(32):1~3

[6]徐礼国.北欧各国市场监管情况的考察及思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5):60~61

[7]胡勇.试论突发公共事件中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应急机制的构建[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1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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