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08-15刘忠飞
刘忠飞
(中共栖霞市委党校,山东 栖霞 265300)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微观基础和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切点之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方面,是需要不断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党内民主主体存在的问题
1.党员民主素质整体不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党员民主意识观念普遍淡薄。一些农村党员不清楚党员有哪些民主权利、如何行使民主权利;对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容和途径缺乏应有的了解,也不愿意主动参与党内事务;在党内生活中不敢发表个人见解,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个体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不能正确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等。二是一定数量的党员缺乏党内平等意识。党章规定,一个党员在党内不管处于什么位置,和其他党员之间都是平等的。然而,有3成农村党员认为普通党员和党的干部之间不能或不应该平等,比如谈话中不少普通党员在语气上就把农村党组织干部看得高于自己,一些农村党组织书记说话语气也不尊重普通党员。
2.部分村党组织干部民主责任感不是很强。一些村党组织负责人缺乏民主作风,不尊重班子成员民主权利,独断专行,对有不同意见的言语压制甚至行为上打击报复,造成党内生活不和谐、不正常。同时,一些班子成员民主责任感不强,不敢坚持民主,或由于宗派利益盲目服从乃至迎合“一把手”。
3.部分村党组织决策不民主、执行不集中。在决策过程中,部分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内部缺乏民主氛围,遇到问题不能首先集体讨论,而是党组织书记个人说了算,或走走民主形式,民主集中制变成个人决定制。在决策执行上,部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不集中问题,不服从或不完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本地或个人小团体利益进行取舍;有的班子成员在集体做决定时隐瞒自己真实意愿,对集体决策不执行,甚至出反力,影响了党组织集体领导的群众威信。
(二)农村党内民主制度和机制存在的问题
1.党内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许多农村党员对当前党内重要情况、重大新闻、重要精神等信息接收滞后,很多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决议,往往是从公开的媒体上笼统了解到。这说明农村党员的民主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忽视,这种情况既限制了农村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和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他们的政治荣誉感和责任心。
2.党内民主程序不规范。尽管党章对党内个别程序有规定,但总体看,这些程序规范缺少详细完备的方法和形式,缺少缜密、科学的顺序排列,因此在实践中常常走样。有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被迫服从“一把手”,开会讨论问题时,村党组织书记往往率先定调表态,班子成员即便想要发表代表大多数民意的观点,但因为个人利害或碍于面子,又不愿意当“出头鸟”。
3.党内民主选举制度不够完善。与村委会成员的产生相比,目前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产生方式尚缺乏与村民自治相一致的民主机制。农村党支部必须直接民主选举。但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有的镇街党委考虑到个别村工作开展、村情稳定等众多因素,对该村党组织班子的选配,不尊重该村党员的民主权利,或以乡镇任命或指定代替党员选举等等,用“官意”代替“民意”。
4.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不完备。通过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来农村信访案件汇总来看,大部分电话和信件访都是匿名,举报者怕真实名字反映情况被打击报复,这与党内缺乏明确具体的检举、弹劾和罢免等制度,党员这类权利缺少有效制度保障有直接联系。同时,加上农村党组织选举民主性、竞争性不足或缺乏,普通党员和群众对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民主监督乏力,也致使农村班子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
二、积极发展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思路
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政治性、政策性很强。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为核心,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主线,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一)着力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强化党员主体意识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是党内民主的逻辑起点。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党员党内民主教育,激发党员主体意识,使之从思想上重视主体地位。
1.加强党内民主教育。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主要内容,以学习和遵守党章为切入点,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党内民主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党员层次,明确不同教育要求,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农村普通党员,重点开展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使之充分认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意义,集中解决一些党员不珍惜民主权利,对党内事务关心少、了解少、参与少的“三少”问题,不断增强党内民主、平等、参与、责任“四种意识”,提高发挥主体作用的素质能力;对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重点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进一步破除封建残余思想、利己主义思想,彻底摒弃盲从或从众的陈腐观念,突出解决好一些村党组织书记民主意识淡薄、忽视党员民主权利、不愿接受党员监督等问题,提高遵守党内民主制度规定、维护党员主体地位的自觉性,带头发扬党内民主。
2.活跃基层党内生活。改进“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在过去传统的开会、上党课等党员被动接受教育的方式外,多采取民主讨论、外出参观、述职汇报、远程教育等形式,提高党内组织生活多样性。要在坚持组织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党内民主评议活动的基础上,采取个别谈心交流、入户走访、利用远教网络开设“党员论坛”等方法,构建党内平等交流的平台,鼓励和保护党员敢讲话、讲真话,努力营造和谐活泼、严格有序的党内生活氛围。
(二)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党员是党内事务的行为主体。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拓宽农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努力形成党内民主了解、民主诉求、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
1.要让党员充分地了解党内事务。党员的知情权是党员行使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只有充分知情,才会正确参与。保障农村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提高关心党内事务的积极性。要创新通报形式,可根据通报内容的急缓、详略等,灵活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印发文件、网络飞信、媒体公示、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事项进行通报,确保通报事宜能够按时、准确地传达到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中。要根据通报事宜,合理选择通报范围,必要时可将通报范围扩大到农村全体党员。
2.要让党员顺畅地表达诉求意愿。要建立和完善疏通农村基层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使农村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实现农村党员对基层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务、村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深入推行党员议事会、民情恳谈会、党员群众说事制度等做法,拓宽农村党员对本村党务、村务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的渠道。要进一步拓宽和疏通农村基层党内上情下达的网络,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内信息沟通渠道,改进党员反映意见和表达诉求的方式,使农村党员能够便捷地反映意见、表达诉求。
3.要让党员广泛地参与党内决策。要探索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决策表决制,对涉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村党组织决策前都要举行党内听证会,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属本村党务、村务重大问题的决策前必须全体党员集体讨论,对于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所有党员,会议上进行充分讨论,使民主讨论的合理意见能够成为决策时考虑和吸纳的重要因素。
(三)抓好党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
党务公开是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基础。抓好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应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在公开的内容、渠道、程序以及时间等方面进行规范,提高党务公开质量。
1.规范公开内容。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科学界定公开的内容是核心,既要严格遵守有关党内法规,注意把握公开重点,又要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注重满足党员群众需求。农村党务公开应侧重于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策,本村党组织的工作目标、阶段计划和重要决定,本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拔任免、工作承诺、职责履行和考核评价,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以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或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公开过程要注意互动性,凡是农村党员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要注意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环节及时公开,有效增强党务公开的吸引力。
2.拓展公开渠道。如今农村党员群众对信息的需求呈多样化、即时化特点,农村党务公开工作也要适应这一新变化。除传统的召开会议、下达文件、通报、公示等形式外,要积极探索运用电视、互联网、手机飞信、电子屏幕等新技术以及镇街党委新闻发言人等新方式,使党务公开更加方便快捷。
3.严格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最大区别在于内容的涉密性和受众的层次性,党务公开需要有选择的向党员或党员与群众分层次公开。这一特点决定必须严格党务公开工作程序,保证公开的规范性。农村党务公开一般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和再公开的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要符合规定,公开前要经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审核,特别是重大事项的公开,须报经镇街党委审核把关。审核通过的内容,要按照确定公开的形式及时公开,对镇街党委和村党组织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必要时党内外同时公开。
4.灵活公开时间。对村党组织设置、人员分工和年度目标等长期性党务公开内容,一般为一年一公开,保留至项目有关内容发生变更为止。对党费收缴、参加组织活动、民主评议等相对有规律的阶段性公开内容,一般为一季度一公开。对本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拔任免、发展党员公示和其他评选公示等不定期内容,由于时间的不确定性,要随时公开。对动态党务要经常性公开工作进展,并适时调整和充实,保证公开实效。
(四)充分尊重党员监督权,营造和谐的民主监督氛围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要确保农村党内监督效果,除了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还要大力营造和谐的民主监督软环境,促使党员监督权利正确有效行使。
1.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监督权。要在加强农村党员党内民主教育、提高民主意识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农村党员正确开展党内监督,将渠道、方式方法及有关政策等及时向他们公示,让党员知道如何开展监督,如何正确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引导他们既要正视问题,直言批评,不含糊其辞,又要有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着眼于解决问题、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不纠缠细枝末节,使组织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2.注重监督成果的运用。要建立党员监督成效通报制度,镇街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定期将监督、测评的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通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根据党员意见和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基层党的工作群众满意度。
3.保障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等权利。要拓宽农村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渠道,制定具体严密、操作性强的制度,扩大农村党员参与监督的范围。要对认定、教育转化、组织处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员等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要加强申诉复查工作,对违反党内民主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要严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