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构建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四方专业与产业合作的长效机制
2013-08-15牛生光
牛生光
(伊春职业学院,黑龙江 伊春 253000)
伊春是我国小兴安岭林区中心城市,被称为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伊春职业学院是伊春市唯一一所高等院校,现有林业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森林生态旅游和轧钢技术等共43个专业,其中旅游管理专业专业2006年成为省级示范专业,木制家具与雕刻艺术2005年成为国家级试点专业,成为了伊春林区及省内重要的高级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伊春职业学院在多年来的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校企合作机制,根据政府规划、企业发展、行业变化和社会需求,努力深化专业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改革教学方式,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强调高职院校应当与行业、企业、政府紧密合作,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教学方向,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养为重点,以职业技能成才就业为根本教育目标,走政府支持、行业和企业互助之路,不断探索与优化符合学院自身发展的“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四方专业与产业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的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一、伊春职业学院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介绍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在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中,由用人单位与学院签订人才培养订单,对人才培养标准、数量和培养方式等作出规定,由学院根据订单培养人才,学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上岗工作。自2008年起,伊春职业学院就与伊春市17个林业局建立了订单培养林业类专业高职人才的模式,为伊春林区培养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和森林消防等专业落地人才。目前已有300多名学生毕业后被伊春市各个林业局录用。
(二)校企配合人才培养模式
在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中,学院在人才培养中居主导地位,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提出都由学院完成,学院承担大部分人才培养任务。而企业只处于辅助地位。企业只是根据学院提出的要求,协助学院完成一部分人才培养任务。伊春职业学院的钢铁冶金类专业人才培养主要采用的就是这种人才培养模式。由学院承担钢铁冶金类专业学生的大部分人才培养任务,由黑龙江省西林钢铁集团利用其雄厚的专业资源作为学院轧钢专业、冶金专业等专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由西钢集团资深专家到学院兼任专业课教师。
(三)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
在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中,是将学习完院内基础专业课的高职学生安排到与专业相关企业中去,让学生顶替该企业在岗员工进行工作,培养学生成为具备岗位实践操作能力的企业实际需要的专门人才。学院与多家相关企业进行了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合作。通过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进行,学院培养出的学生深受相关企业的广泛好评,毕业生进入企业工作岗位的能力大大增强,有效实现了学院、企业和学生三方的互利共赢。
(四)双证书、多证书人才培养模式
在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中,学生在学院毕业时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一种以上的职业资格证。学院在人才培养中引入了双证书和多证书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毕业生在就业时的竞争力。学院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都规定每个高职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一种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学院也建立了负责职业资格证培训与考试工作的专门机构。
二、我院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暴露出的问题
我院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在高职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成绩,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院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相关行业还未普遍形成主动参与相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观念。学院与相关行业的合作缺乏整体规划,双方的视角不同,过于从自身角度考虑问题;相关行业在合作实践中更重视如何为本行业的企业服务,而基本不考虑参与所需人才的培养工作;同时由于相关行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必然要求改革其自身的管理与制度,又没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存在,也就导致相关行业对进行“校行合作”没有积极性。
第二,相关行业协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机制运转还不顺畅。由于行业自身的运作机制和行业文化与高职院校自身的运作机制和学校文化有较大区别,双方的合作在运转上还不顺畅,没有达到真正协调一致的状态。一些行业协会通常出于对行业自身的需要和行企关系等因素的考虑,一旦出现行业自身的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就会对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工作只走形式,而不开展实际的工作。
第三,相关行业协会与高职院校现有合作的双方互动性不好。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努力在制定和实施行业的相关职业标准规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发挥其在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应有作用;而高职院校也必须要在人才培养上参照和引进行业协会的职业标准规范作为人才培养的标准,与相关行业协会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努力构建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有行业特色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实现学院与相关行业的共赢局面。
(二)学院与相关企业的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校企合作中双方的权利还不对等。目前还有相当多的企业对于企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只注重招用,而不注重如何培养,它们认为在校企合作中投入太高而收益不大,甚至还有企业认为校企合作就是赔钱工作,还有时是在为他人培养人才,我企业即使不搞校企合作,照样也能招录到所需的高技能人才。于是在实践中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方是有较高合作积极性却无合作主动权的学校,另一方是掌握主动权却无合作积极性的企业。本该是能够互惠共赢的合作双方,却因为双方的权利不对等而出现在校企合作实践中无法实现双方共赢的局面。
第二,校企双方的合作关系还比较脆弱。在当前的校企合作中,只要有一方缺乏足够的利益驱动,就不会达成双方互惠共赢的最终结果,双方合作关系的维持就不会长久稳定。虽然目前的高职学院一般都与企业的联系比较密切,但这些联系基本上是建立在一些人脉关系和感情的基础之上的,在此基础之上的合作是极其不稳定的,是经不起市场经济实践的残酷考验的,甚至有时会因一些人员的变动和感情的变化而合作终止。
第三,校企合作中的风险难以掌控。由于没有严格的制度的进行规范,合作方中任何一方通常都可以在不用付出什么重大代价的情况下退出合作,而这必将会给合作的对方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在现行的校企合作机制下,合作的全过程都可能存在这样的风险,风险的大小也难以有效估量,这使得合作双方在合作中都存在种种顾虑,唯恐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学院与政府部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伊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贯比较重视校企合作工作,并多次组织和引导本市高职院校与市属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开展校企合作的实践,但至今也还没有制定出系统、规范的校企合作指导手册和准则等规范,也还没有出台对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奖励制度。由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利益没明确规定,也还没有专门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机构来推进和监督校企合作工作;在实践中导致很多校企合作项目无法得到政府教育部门、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的认可,导致无法充分实现校企合作的内容。
另外,由于没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效协调和必要督导,所以校企合作的形式都比较松散,没形成规范性的制度,校企合作的合作时间很难得到保障,有的校企合作项目可能只进行了一个周期就被迫终止。由于企业与高职院校双方分属不同系统管理,存在各不相同的运行机制和不同的价值取向,它们一般更注重自身内部的发展,而对校企双方存在的共同利益空间和合作前景还无充分认识,这就导致校企合作开展的不够深入。要使分属两个不同管理系统的企业和高职院校这两个共同利益体能够充分合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就应该介入进行督导,以协调和促进校企双方的合作。
(四)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一,高职院校在办学理念上还存在问题。受我国传统办学理念的影响,高职院校缺乏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的主动意识。高职院校作为教授学生职业技能和文化知识的教育主体,以教育教学为主以及大学自治等传统大学精神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的有效植入。
第二,高职院校在办学水平与办学能力上还存在问题。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其与发达国家的高职教育相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另外,由于高职院校是一类注重培养学生技能的教育主体,在科研能力上,与本科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这显然也会影响到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有效合作。
第三,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的经验上还存在问题。相对于那些高职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我国的高职教育起点较低,起步较晚,其发展还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还没积累出较雄厚的校企合作办学经验,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开展。
三、如何构建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四方专业与产业合作的长效机制
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四方专业与产业合作的长效机制是伊春职业学院在多年的高职教育办学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个重要经验。把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四方的力量有效调动和协调起来,是解决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并有效促进高职教育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对策。
(一)努力促进相关行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交流与指导
第一,要建立健全行业需求调查制度,根据相关行业的实际需要开设专业,培养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定期组织本校招生就业工作部门的人员和专业教师到相关行业进行调研,调查该行业的人才需求状况。这种调研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开设新专业前的调研,通过该种调研来明确该职业岗位对准备新设置专业的人才知识水平、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以制定新设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种是毕业生就业调研,通过该种调研对反馈的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分析,用以指导改革相关专业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第三种是人才需求预测性调研,通过该种调研来分析被调研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专业、数量和质量等状况。伊春职业学院正是在此调研制度的指引下,改良了自身的专业设置和教学方式存在的问题,并且在新增本地区急需专业的同时对原有的专业进行了大幅度的减、改。如2004年新增轧钢专业,2003年原法律专业更名为法律事务专业,2008新增森林生态旅游专业,2011年新增森林消防指挥专业。
第二,建立了各高职专业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相关行业的人才需求特点安排教学。针对伊春市部分行业高技能人才短缺,人才需求量相对较高,高职院校少的状况,伊春职业学院与伊春市家具行业协会、伊春市旅游行业协会、伊春市矿业协会、伊春市软件行业协会等多家行业协会建立了密切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并成立了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各个专业指导委员会。伊春职业学院聘请了包括伊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的40多名伊春市各行业著名专家担任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并与伊春市各行业的6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建立了50多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初步形成了校企共赢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
(二)逐步实现学院教育资源与相关企业产业资源的共享
第一,学校与企业专业技术信息的共享。相关企业了解和掌握实践中的专业技术问题,这可以为学院的专业教学的进行提供了最生动、真实的教学实例,通过校企合作能够有效地将教学与生产实际工作联系在一起。使学生在学院学习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地在企业的实践中进行验证,使学生能够更牢固的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几乎每天都会有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出现。只有充分实现学院与企业的专业技术信息共享,才能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
第二,学校与企业人力资源的共享。一方面,高职院校应当把企业的专家和技师请到课堂给学生讲课或作技术讲座,使学生能了解生产实践知识和技能如何具体应用;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也必须定期派专业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学习,使专业课教师的实践技能和实践经验得到有效提高,避免只会纸上谈兵。
第三,学校与企业专业设备的共享。要想培养满足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就要求学院必须拥有大批专业教学需要的价值不菲的实训设备,这对于一些资金不充足的高职院校来说负担极其沉重,但通过学校与企业建立密切的设备共享关系,把企业现有的一些生产设备作为学校实训的设备,这一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三)政府部门应当逐步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
在我国目前的高职教育体制下,政府部门在高职教育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想建立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四方专业与产业合作的长效机制,政府部门就必须逐步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
第一,在税收和金融政策方面。政府部门要给予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在税收和金融等方面以一定的优惠政策,这样就可以使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和行业都得到真正的实惠,使企业和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提高。此外还要建立骗取优惠待遇企业的处罚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优惠的个别企业,一经发现就应立即取消其所得的优惠待遇,并没收其所得的利益,触犯法律的应当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在高职教育法规方面。要逐步完善有关高职教育的法律法规,把学生在读期间到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实习作出规定,经实习考核合格才能获得实践学分,并应将实践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第三,在科研工作方面。我国现行的校企合作中没有成型的可供借鉴的四方合作模式。所以就必须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把有关校企合作的研究纳入政府主导的科研中来,专门邀请资深专家对校企合作问题进行系统、规范的研究,对四方合作模式实施中的有益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校企合作中的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不断推动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四方专业与产业合作的长效机制逐渐健全。
(四)努力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优化
第一,高职院校可以聘请相关行业资深专家和高级技师作为兼职教师。这不仅能缓解学校的实训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又能保持学校的师资结构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进行相关专业的发展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第二,高职院校应当多途径并举,不断提高学校专业教师的整体素质。针对学校教师的理论水平较高,而实践能力不足的状况,学校可以通过支持教师合作企业挂职交流、实践培训等手段,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实践技能;同时还应当鼓励教师考取相应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不断提高学校的“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学校在职称晋升和待遇提高方面,可以适当地对具有“双师”资格的优秀教师倾斜。
第三,要有计划的开展“双师”教师的认定工作,应当根据教师的不同双师资格和能力,进行“双师资格”和“双师能力”的认定。对于从企业调入学校的专业教师,应当进行教育理论的培训;而对于无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应当有计划的安排其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锻炼,以提高其实践教学能力,丰富其实践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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