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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强对师范类院校大学生软素质的培养

2013-08-15张玉兰

三晋基层治理 2013年3期
关键词:师范类师范院校师德

张玉兰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东 淄博 255100)

师范类院校是培养教师的主阵地,是师资来源的主要渠道。师范院校培养的师资是否合乎社会的需求,直接关系到社会基础教育的质量,影响到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以及中小学教育的发展。科学文化素质是教师的硬素质,而师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则是作为教师的软素质。高等师范院校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软素质的培养非常必要。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和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高素质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新时期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当今大学生生活在这样一个发展迅猛、竞争激烈的时代,能否具有社会所需的责任感、创造能力、协调能力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就成为他们进入社会的重要筹码。师德,是教师的道德素质,是教师具体化、职业化和个性化的社会道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对教师职业特征及其专业特征的概括,也是对现代教师的人格要求。教师的特殊职业决定了师德是教师应具有的综合素质中的统帅和灵魂。师范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指师范类大学生树立教育法律观念、掌握教育法律知识、运用教育法律知识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提高师范类大学生的教育法律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认清问题、寻找解决对策、加快提高师范类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基础教育师资力量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将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师范院校加强大学生的师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软素质的必要性

在师资的质量问题上,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这个软素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是不可忽视的。师范院校加强大学生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既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也是师范院校教育的根本。《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1]

(一)师范院校加强大学生的师德修养与法律素养软素质的培养,是处理教师与学生之间关系的需要

人民教师号称“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从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师生之间存在的关系看,一定层面上存在着二者之间关系不够和谐的现象,施教者和受教者之间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中学,社会频频曝出教师虐待学生、殴打学生、甚至性侵学生的事件,某些教师不配从事教育这个职业,有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样高尚而神圣的称号。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从根本抓起,首先要求培养师资力量的师范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的教育和养成。

(二)加强师范院校大学生的师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软素质的培养,是为了正确面对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在意识形态领域,使人们的价值取向多元性,市场经济往往追求的是物质利益的最大化,这无疑对相对清贫的教师职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冲击,社会的种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在诱惑着部分教师。正统的职业道德思想受到了各种利益观关系的撞击,致使教师职业道德在一定程度、一定人群中处于下滑的状态。社会腐败现象动摇了一部分人民教师的美好信念,对师德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冲击,有些教师在利益获取上开始不择手段,严重败坏了人民教师的崇高形象。因此,师范院校在培养师资人才方面,要注重学生师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教育和养成,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法律观念。

(三)加强师范院校大学生的师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软素质的培养,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对教师从业素质提出的要求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十分激烈,各国之间的经济、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科学技术、民族素质和人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我国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战略和目标,关键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和全体公民素质的提高。而科技的发展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根本是在教育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教育的振兴,关键是在教师本身的素质上。社会的发展,对教师的硬素质和软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师范类院校作为教师的摇篮,具有义不容辞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师范类院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教育和道德素质的教育和养成,努力为社会培养出具有法律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的德才兼备的人才。

二、当前教师队伍素质滑坡的现象及原因分析

造成当前教师队伍素质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扭曲的利益观,这是教师队伍素质滑坡的外因。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某些教师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敛财”,获取不义之财。一是受社会不良影响,有些家长为了让自己孩子在学校受到“关注”和更多的关爱,就假借各种节日请老师吃吃喝喝,送各种礼品,送购物卡,以此来取得与教师的“沟通”,获得教师对自己孩子的“关爱”。中国是礼仪之邦,礼尚往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生为表达对教师尊重和感谢,适当的送点礼物无可厚非为,但时下有的家长的送礼之风却愈演愈烈,送礼出现了变味的趋向。送礼之风会给孩子带来不利的影响,诱发拜金主义,认为什么事都可以通过金钱摆平,也会给家长造成一定经济负担。二是有的教师还主动向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伸手”,“启发”学生,动不动就家访,动不动就与家长“沟通”。家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一种有效手段,为了孩子成长,正当的家访和与家长谈心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所必需的,但有些教师的家访却成为一种“敛财”和“拉关系”办事的手段。三是有些教师也常把“有偿家教”作为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这种现象在某些重点学校表现尤为突出,有的教师把本该在课堂讲授的重点内容、关键要点不讲,而是留到课后到自己的家教中讲授,学生在课堂上学不到知识,就必须参加老师的家教授课,有的教师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考试资料,这些无疑给教师增加了不菲的收入,教师在津津乐道的数钱的时候,也“输掉”了教师的师德。有偿家教无可厚非,也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但不能将有偿家教作为主业,丢弃了作为教师必须坚守的职业道德。

扭曲的利益观导致师生关系很不和谐,究其原因,一是社会的影响,现在学生中独生子女居多,在独生子女的教育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缺失,导致了“问题”孩子的存在,给学校教育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二是教师队伍自身的原因,这是更为重要的原因。从内因来看,首先是职业道德水平低下,教育观念陈旧,传统的师道尊严的影响。传统教育观念在今天部分教师的意识中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严师出高徒”、“玉不琢,不成器”,传统的师生关系无平等、民主可言,教师是绝对的权威,体罚是教师管理学生的主要手段。应试教育分数至上、成绩第一的理念仍在发挥作用。其次是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对学生实施体罚,是严格要求学生,是对学生负责,未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更有甚者对学生实施性侵,这是严重的心理变态,必须坚决打击,保护祖国的花朵。

三、师范院校加强对大学生师德素质和法律素养软素质培养的途径

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应有别于其他普通院校,针对学生将来从业方面的要求,根据学生从业的特点,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增设师德内容和相关法律的内容,加强学生在从业方面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加强师德观念的教育和养成

师范院校在大学生的培养教育中,应着力在大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的养成方面下功夫,让学生明确将来从业的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作为人民教师就要做到:第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这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只有爱这一行,在情感上认可和接受这一工作,才能在行动上做好这一工作。第二,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就是关心爱护学生,关爱要公平公正,关爱要保护和激励相结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善于激励学生,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教书育人,教书是手段,育人是根本。教书育人,一方面教师要以自身丰富而准确的知识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更要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去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以德才兼备为目标来培育学生。将知识传授与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有机结合起来。第三,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为人师表就是教师的行为举止、仪表风度要为学生做榜样。这就要求教师首先在内在品质上要做一个高尚的人,情操高尚,明理知耻,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表率;其次,在外在行为上要做一个文明的人,要仪表得体,言语文明,行为端正,身教重于言教。叶圣陶说过:“身教最为贵,知行不可分”,韩愈也主张“以身立教”。教师的身教就是一种无声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相对于只注重夸夸其谈的教育方式而言,发挥的效用更高。再次,要经得起不正当的利益诱惑,廉洁从教,面对学生家长送的礼物、面对学生家长手中的权力、面对有偿家教,面对五花八门的利益诱惑,教师要把握住自己,正确认识正当利益与非正当利益的区别。时代在变迁,知识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师范院校的大学生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跟上时代的脚步,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进行知识储备,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潜心专研业务知识,在业务创新上下功夫,善于掌握和探索教育规律,注重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注重提高法律素养

教师法律素养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和素质,特别是掌握运用教育法律法规的能力。师范院校的大学生要在将来的工作中依法执教,就必须在在校学习期间,掌握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将来依法从教、依法行使自己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准备。

要学习教育方面的一般法律,像《教育法》,这是有关教育方面的基本法,是每个教育工作者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法律;要学习有关教育对象方面的法律,像《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这些方面的法律是维护受教育者受教育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如何预防、对待和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待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应如何处理等作出的法律规定,这些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师范学校大学生将来从业的必修课;要学习有关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像《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教师依法从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是每个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工作必须明确的法律;要学习其他有关法律,像《国旗法》《国徽法》,这些法律是对受教育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必须掌握的法律。师范院校的大学生通过在校期间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以便在将来的从教工作中,依法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依法处理与受教育者之间关系、依法维护受教育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做好所承担的本职工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的来讲,师范院校的大学生在大学生活和学习期间,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方面的法律规范,能够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打造必备的软素质,这也是社会发展进步对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基本法律要求,是师范类高校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开设的课程。教育工作者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做好教育工作,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0-07-29.

[2] 赵新法.现代教师素养导论[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11.05.

[3]杜时忠.新世纪新师德 [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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