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近代西藏社会及寺院经济探析

2013-08-15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农奴寺院寺庙

曾 静

公元9-13世纪,经过数百年历史演变,以西藏地区为主的藏族社会形态逐渐由奴隶制过渡到封建领主庄园制农奴社会。这一时期封建领主对领地的占有和对农奴人身的不完全占有,与吐蕃时代赞普、奴隶主对土地和奴隶人身的完全占有相比,无疑是一个历史进步。至17世纪以后,农奴制度已有了充分的发展。政治上,西藏地方主要僧俗首领由清政府统领册封。顺治十年 (1653),顺治皇帝册封了阿旺罗桑嘉措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同一年,又册封了蒙古和硕特部汗王“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命他“作朕屏辅,辑乃封圻”。[1]统管全国佛教事务的权力和西藏世俗大权交由上述两人执掌,反映了清廷政教有别,分人不同治理的良苦用心。康熙五十二年 (1713),为平抑前藏地方权力,朝廷又于后藏册封了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2]至此,藏区格鲁派两大宗教首领形成。

在经济上,西藏的土地占有权虽已被确定,由两大佛教领袖所拥有,但是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归大清皇帝,即清王朝所有。这是因为掌管地方僧俗大权、占有土地的人——固始汗及其后裔和达赖、班禅喇嘛等都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册封批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占有土地。通常占有土地的多少是由逐级分封的程序实现的。先是清朝皇帝将地方行政大权授予当地政府及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帕巴拉活佛等,使之握有所辖区域的实际控制权,即成为西藏最大的土地占有者;然后再由他们以文书的形式将土地分封给属下 (辖区)有功的贵族、活佛或寺院。当然,地方政府也直接经营相当一部分谿卡 (庄园),对土地有封赐和没收的权力。而受封者转移、赏赐、布施土地,还必须经过西藏地方政府批准。享有封地的贵族和寺庙,一般只要“继续效忠政府”,或者在地方内部政权斗争中没有沦为牺牲品的,其领地就会“世代继承”。反之,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不仅自身性命难保,谿卡农奴也一律没收充公。例如,乾隆五十八年 (1793),噶玛噶举派红帽系活佛沙玛尔巴投敌叛国,清政府下令将其全部财产,包括土地、牧场、牲畜、农牧奴等全部没收,充作地方常备军军饷。又如光绪二十五年 (1899),噶厦地方政府以第穆活佛 (已辞摄政)谋害达赖喇嘛罪将其问斩,其所属丹吉林寺的大小200余庄园、5万多克 (亩)土地、几十个牧场悉被没收上缴。

清以来由于中央皇权的统治,加之地方宗教神权的力量,西藏寺院经济实力是相当可观的。当时卫藏地区由政府庄园 (雄谿)、寺院庄园 (却谿)、贵族庄园 (格谿)组成的三大领主,对土地 (包括耕地、荒地、牧场、森林、山脉、河流等)的完全占有和对农奴人身的不完全占有,是西藏封建农奴制的基础。在300多万克实耕土地中,地方政府占38.9%,贵族占24%,寺院占36.8%,自耕农 (主要在西藏边远地区)占0.3%。[3]以后,西藏相继出现了世俗贵族和僧官贵族各175户(在350户贵族中有20余户为大贵族),他们每户占有几处至几十处庄园、上万克甚至几万克土地。而全藏2700余座大小寺院庙宇,占有土地达118.5万克,占有牧场400多个,占有农奴十数万人。[4]一些寺院的高僧和上层活佛,除掌控寺院经济之外,因各种原因,他们还被分封有私人谿卡。而地方政府管辖的谿卡,一部分为官员薪俸田;一部分承租给大差巴,再由其转租给其他农奴耕种等。总之,占人口不到5%的农奴主及其代理人,统治着95%的没有土地、但有着很强人身依附关系的广大农奴。

近代西藏农奴分为“差巴”、“堆穷”和“囊生”三个等级。他们都是“大皇帝之百姓”,[5]“均为达赖喇嘛所属”。“差巴”是支应差役份地的人,在农奴中社会地位略高,因为他们靠为农奴主支差(包括支应劳役、交纳实物和货币)为生。其中极少数人由于领种差地较多,占有较佳的土质和水利灌溉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耕畜、农具,自身经济生活不错,所以他们又将土地转租其他农奴耕种,由此成为大差巴。但他们人身仍依附于领主,受其剥削,所以还是奴隶。中等差巴支应一定数量的差地差税,耕畜农具仅仅够用,劳力不缺,生活维持在温饱阶段。下等差巴人数较多,他们所领差地少,生产条件差,牲畜农具劳力俱缺,差役重、债务多,部分破产沦为下一等级奴隶。“堆穷”意为小户,社会地位低,依附于农奴主,毫无人身自由,世代束缚在谿卡内。其经济情况、差税轻重及劳动性能分为几种:好一点的以支应劳役、租地维持最低的生活;中等的靠租地、交纳实物地租和人役税为生;下等的从事手工艺、出卖劳力、交纳人役税等,生活极苦。除外,封建农奴制下还有占人口5%的“囊生”,即家奴,这部分是从差巴和堆穷沦落下来的,境遇更为凄苦。

寺庙经济是西藏封建奴隶制社会的基本经济形式之一,它是随着藏传佛教的发展而形成的。清代,中央政府“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的政策,导致藏区寺庙林立,僧侣云集。仅乾隆初年前藏达赖喇嘛属寺即有3150余座,僧侣达302560人;后藏班禅喇嘛属寺有327座,僧侣13670人。[6]其他藏区寺庙不计其数。这些寺庙均有着严密 (格)的组织机构、封建等级秩序。格鲁派寺庙组织一般分为喇吉 (最高寺管会)、扎仓 (僧众集团)、康村 (同籍贯僧侣组织)三级,依寺庙规模不同,每级寺庙组织被大小不等的活佛、堪布等统领,都有自己的财产,包括谿卡,土地、牧场、房屋、农牧奴、牲畜,都要经商与放高利贷的银两等,均有专人管理经济。当然,所有这些寺院经济来源于世俗封建主的封赐、布施、赠送及从其他经济手段中获取的。寺院庄园加上活佛、高僧的私人庄园,逐渐形成了西藏有别于其他地区寺院的经济体系。也就是说“却谿”在西藏地方政府、世俗贵族、寺院三大经济体系中,不但具有独立地位,而且越来越占有主导地位,控制了社会80%以上的经济命脉。综合近代西藏寺院经济结构为:

第一,各级政府的大力资助。清代,中央政府对于西藏寺院及其藏族高僧的请安进贡,向来是优礼有加,赏赐大量钱财,“以示厚往薄来之意”。[7]对于寺僧的赏赉有材料表明,朝廷“仅赐给哲蚌寺的砖茶,足够1万名僧侣食用150年之久”。[8]另外,当时拉萨三大寺有寺僧1.65万人,据最低计算年需茶叶2000余包、酥油17.5万余斤,粮食、服装、柴、盐等大量生活开支不计其数,年共需大洋174.5万余元,宗教开支占全藏各项开支的69.5%。均由地方政府资助。[9]由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贵族的“供养”,“各地蒙古益加敬信之”,布施、熬茶者“络绎不绝”,因而格鲁派寺院便获得比以往更多的大量布施财物,这些为寺院经济的壮大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由此也成为支撑西藏社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寺属经济实体等宗教收入。以藏区最大、也是驻寺僧人最多、经济实力最为丰厚的哲蚌寺为例,占有谿卡185处之多,耕地面积约51000余克,占有牧场300余处,牲畜3万头以上。年布施收入即有青稞1100克 (每克25斤),酥油850克,藏银310万两 (每两约合1元)之多。[10]此外僧人外出化缘、善男信女兴佛布施、寺院通过做超度、祈祷、卜卦、出售“神药”、举办各种佛事活动,为寺院经济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再此外,各寺庙活佛坐床、赴拉萨学经、佛法节日、圆寂等,百姓均须送礼。世俗统治者为表示崇神敬佛、达到政教联盟、巩固统治等目的,也常常主动为寺院慷慨解囊,布施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钱币、衣物、食品,还有土地、奴隶等。

第三,发放高利贷获取暴利。藏区寺院无论大小几乎无不施放高利贷,寺院的放债量约占西藏三大领主放债总数的80%左右。不仅寺庙放债,许多活佛、堪布、吉索等高僧也放私债。广大农牧奴背负着沉重的高利贷债务,过着艰辛的生活。仍以哲蚌寺为例,其历年放出的高利贷计达粮食1.6亿斤,大洋1亿多元。只要有人借,哲蚌寺就放债。“东噶宗一户差巴,在百余年前向哲蚌寺的一个扎仓借了15克青稞,每年还6克,还了100多年,还欠200多克”。[10]西藏其他寺庙的放债虽然没有哲蚌寺那么多,但不放债的寺庙是不存在的。

第四,农牧手工业及商贸经济收入。占有大量土地和农牧奴的“却谿”是寺院经济的重要生产基地。寺院庄园领主通过收取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等方式,盘剥大量粮食、酥油、奶制品、牛羊毛、食盐等生活用品及手工作坊生产的纺织品等,除大部分用于寺庙宗教活动支出及高僧活佛消费外,少量用于市场交换。而商贸方面,近代西藏尽管商业及民间贸易虽不发达,但经营权为寺院领主所垄断。实力雄厚、稍具规模的个别寺院多兼营牛羊毛、皮张、牦牛尾、名贵药材等土特产,与中原内地交换茶叶、绸缎、棉布及其他日用品,甚至与域外印度等周边国家还有进出口贸易。

第五,征收繁多的苛捐杂税。历史上由于藏族全民信教的原因,寺庙僧侣享有至高无上的声望,同时还享有政治、经济、宗教上的特权,可以直接向农奴们随心所欲地摊派各种苛捐杂税。以扎什伦布寺为例,农奴常年向寺院要交纳炭差、肉差、盐差、鸡蛋差、人差、毛线差、房子差、清洁差、石头差、牦牛尾巴差等上百种差税。有些地方还要交下雪税、拾牛粪税、辫子税、耳朵税,小农奴出生要交出生税,甚至年老残疾要交免差税,乞丐交乞丐税,入狱要交入狱税等等。寺庙通过各项捐税既聚敛了大量钱物,又将农奴紧紧地束缚在“却谿”内。总之,仅土地、高利贷、布施和税赋等项,使寺院经济每年均有数百万两白银收入,甚至更多。[11]

寺院经济是藏传佛教向西藏各上层领域渗透的产物。它对藏族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对于加强边疆藏区的统治,促进民族经济文化的交流既有积极的一面,当然也不乏其不利的因素。

在政治上,由于清政府推崇扶植格鲁派,中央政府的厚赏钱财,为寺院经济注入的强大的资金保障,既赢得了西藏上层人物的欢心拥戴,也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无论是在多民族国家统一发展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还是在内忧外患、大敌当前,绝大多数藏族高僧大德均能“倾心中央”、“勤修职贡”,较好地完成了各自的历史使命。在经济上,由于清以来西藏驿道邮传事业的发展,促进了藏区马帮运输的繁荣,从而又缓慢推进了寺院商品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粮食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手工业等。一些大的寺庙甚至常年遣派马帮与周边国家商贾以物易物,向香客推销寺庙工场、作坊生产的手工艺及佛教用品,其后各地香客或商贩相继云集在寺院周围开设商铺,兴办小型经济实体等,久而久之形成了集镇和贸易庄户,这种以寺院经济带动城乡贸易和集镇商品发展的现象,在拉萨大昭寺、昌都强巴林寺、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等寺庙周围都有最好的例证。在文化建设上,以寺院雄厚的经济基础为保障,很好地资助、培养了大量藏族知识分子。这些大量集中于寺院的僧侣,扩大了藏族地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寺院经济使之衣食无虞,得以专心从事佛经翻译、藏族文学、绘画、雕塑、建筑、历算、藏医等诸多领域的学习、研究和创作,为弘扬藏族传统文化夯实了物质基础。例如遍布全国数省成百上千的藏传佛教庙宇,蒙藏等族能工巧匠们将平面立体之厚实壮观的台、塔、堡垒式藏族建筑风格,和楼、殿、亭、阁之斗拱、梁架、藻井等汉族建筑艺术,有机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既美化了伟大祖国的大好河山,展现了数百年各民族共同建设我们国家的史实,客观上对中华建筑文化的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寺院经济的实力和壮大,为四方各族香客云集一堂研习佛典,造纸、刻经椠版、印刷,雕塑、壁画、酥油花供等,弘传保存大量藏族文化遗产,刺激独特的藏族“僧侣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可能。18世纪以来,因为寺院经济的物资基础,滋养、培育了众多的学识宏博的专门人才,这些高僧大德不仅佛学造诣高深,且不少人精通藏、满、蒙、汉文及古梵文等多种典籍文字,翻译、雕刻了闻名于世的、集藏族诸多知识为一体的文化大百科全书——北京版藏文《大藏经》(1683-1724)、那塘版藏文《大藏经》(1731-1741),还有《五体清文鉴》及《四体合璧文鉴》,钦定《西域同文志》等。①《五体清文鉴》指满、蒙、藏、汉、维文;《四体合璧文鉴》指满、蒙、汉、藏文。见张羽新:《清政府与喇嘛教》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176页。一言以蔽之,寺院经济在许多领域发挥的作用及产生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也应看到其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一面。首先,寺庙经济渗透到西藏社会农、牧、商、贷等诸多方面。土地高度集中于格鲁派寺院周围,数十里或一二百里的大量土地、牧场被纳为庙产。因此,寺院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社会的经济。历史上又由于宗教的缘故,大量藏族青壮年“如一家之中,子女多者,必有一二为僧,女为尼者”。[12]仅拉萨三大寺及布达拉宫额定常年驻寺僧人就有17000名之多,[13]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不耕而食、不织而衣”、脱离生产、拥有最多社会财富、但最耗费当地有限物质资源的阶层。其次,寺庙经济与庄园农奴制度及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紧密结合,构成了西藏上层三位 (地方政府、贵族、寺院)一体的社会结构。寺庙既从自己的领地上征收财税,又从政府、贵族、香客那里聚敛了大量的财富,加之多如牛毛的乌拉差役和名目繁多的捐税,给广大农奴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严重地制约、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也是近代西藏经济始终处于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再次,由于寺庙经济造成的两极分化严重,一方生活穷困,导致阶级矛盾尖锐、消极怠工,抗租抗税时有发生,致使劳动生产力极低,经济衰败;而寺院上层利用免税特权,无偿地征用劳力,用低价进高价出、大升进小升出等手段,依仗管家代理人、法庭、监狱、甚至僧兵等一整套统治机器,掠夺商品,不断扩充寺院经济,为少数高僧、活佛奢侈生活服务。相反,占人口90%的广大农奴却得不到经济、教育等方面受益。总之,近代西藏寺院经济利弊得失是共存的。

[1]清世祖实录·卷74[Z].p18

[2]清圣祖实录·卷245[Z].p7

[3]江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p71

[4]彭英全.西藏宗教概说 [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p122

[5]卫藏通志·光绪年间刻本 (卷14)[Z].p2

[6]魏源.圣武记 (旧平装本)[M].卷五

[7]清高宗实录·卷1369[Z].p4

[8]李丽.藏族宗教 [M].成都:巴蜀书社2003年,p170

[9]冉洪玲.西藏寺院经济简论[A].《藏族史论文集》编辑组.藏族史论文集[C].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p271

[10]牙含章.试论西藏封建农奴制度[J].中国藏学,1988年第1期,p34

[11]李丽.藏族宗教[M].成都:巴蜀书社,2003年,p170

[12]佚名.西藏记 (旧平装本) [Z].卷下

[13]不著撰人.番僧源流考 [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年,p93

猜你喜欢

农奴寺院寺庙
Fantasy and reality
翻身“农奴”做英雄的James Bond
从管理寺庙到监督寺庙*——民国时期宗教立法观念的转变
敦煌文本P.T.993吐蕃寺院稽考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思考
农奴的新生
当代佛教寺庙规划设计初探
新疆出土佉卢文文书所见奴隶和农奴的处境
武侠小说中的寺庙场景分析
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