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涉路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探讨

2013-08-15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3年7期
关键词:交通公路道路

何 磊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1 行业现状

1.1 公路方面

目前,公路涉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已在安徽、云南等多个省份逐渐开展,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地做法不一。下面以昆明为例介绍公路涉路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的技术内容:

(1)昆明某汽车综合性能安全监测有限公司出入口涉路工程技术评价。

项目背景:项目定位为集车辆检测维修、车辆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汽车客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区域交通综合服务枢纽。项目处于马澄公路与老昆洛公路交叉口西北角,拟在两条公路上开设出入口,为此,项目开展了涉路工程技术评价。

评价意见:项目拟建三级汽车客运站将对片区交通出行产生深远影响,加之与既有公路收费站距离较近,更加重了交通压力,因此评价报告在对未来交通需求预测的基础上,从用地布局、交通组织、标志标线、公路排水系统、公共道路改扩建等方面对项目提出了意见,旨在降低项目对于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

(2)昆明某铁路工程跨越国道320线涉路工程技术评价。

项目背景:昆明某铁路建设工程5号墩与6号墩之间的连续梁需要跨越国道320线,项目采用挂篮悬臂浇筑施工,属于跨越式涉路工程。

评价意见:评价报告主要从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技术意见,设计方面对公路限界、防护设施、标志标线、排水系统等问题提出了要求,并对各种工况条件下结构受力状态进行的稳定性验算提出了要求,以保证桥梁结构安全和稳定,避免发生垮塌事故。施工方面主要针对挂篮悬臂浇筑施工的特点,对防护棚架、跨越管段组装、施工交通组织、物料和机具的摆放、防火措施等问题提出要求,以保障公路结构和通行安全。

1.2 城市道路方面

城市道路管理牵涉的部门较多,目前对于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交通咨询工作主要是以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以下简称“TIA”)的形式开展的。TIA源于美国,是当前国际上对建设项目进行交通评估的一种常用方法,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近年来许多省市都已陆续推行,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标准》已于2010年9月1日开始施行。

TIA的初衷是协调土地开发和城市交通之间的关系,在开发项目立项或审批阶段,分析该项目建成后会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从而提出相关对策措施,以减少产生的负面影响。下面以昆明某商业办公项目为例简单介绍TIA:

项目背景:项目位于两条全市性主干道交叉口,总用地面积84.99亩,性质为商业、公寓、办公楼的组合。

评价意见:TIA在现状分析和交通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内外交通衔接、内部道路、停车设施、货运交通、集散空间、消防等方面提出了强制性整改措施,从开发强度、建筑退让、外部公交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性措施,并对项目与轨道交通二号线车站出入口的设计方案进行研究,提出了衔接意见。

2 两种评价模式对比

2.1 区别

(1)主管部门不同:涉路工程技术评价的主管部门一般是公路路政部门,而TIA的引进和主管主要是城市规划部门,少数城市为交通运输或公安交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公路路政部门一般主要关注路产路权的保护,而规划部门一般更多关注上位规划的贯彻,因此两种评价模式在关注重点以及咨询机构与人员的专业背景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2)主要矛盾不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大城市拥堵问题日益严峻,因此目前城市道路的主要矛盾点在于道路服务水平的维持和改善,力求通过TIA避免周边道路运行状况的恶化,拥堵问题的加剧;公路服务对象主要是城际交通,一般具有车速快、事故多、非通勤交通、替代道路少等特点,此外公路周边自然环境相对复杂,因此公路的主要矛盾点在于道路可通性、工程结构质量以及交通安全问题。

2.2 共同点

(1)目的相同

公路涉路工程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提高道路管理行政许可的科学性。TIA虽然是针对地块开发的,但从本质上来说是对公共道路接口的管理,为了降低项目进出交通对周围道路产生的影响。从性质来说,两者作用是相同的,其共同目的是:规范公共道路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关系,保障服务能力及安全畅通。

(2)评价对象相同

虽然TIA目前的评价对象主要侧重于住宅、商业、办公等土地开发项目,这类项目从本质上是属于接入式涉路工程,此外对于城市管线工程、给排水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同样对道路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也应该逐渐引入TIA。公路涉路工程评价相对来说覆盖较为全面,凡是与道路直接发生关系的项目基本都有所涉及。从空间上来说,城市道路、公路与周边其它建设项目的空间关系主要包括平交及接入式、上跨式、穿越式、平行式等,因此,TIA与公路涉路工程评价面对的是相同类型的评价对象。

3 目前存在的问题

3.1 TIA 方面

(1)约束力不强。一方面缺乏对于TIA否决权的制度保障,规划管理部门对于TIA的重要性也缺乏认识,措施建议往往得不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开展时机的问题,多数开发商是在项目报批报建工作已经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才开始做TIA,甚至部分项目已经通过了市规委或交委的审查,在此条件下项目方案已基本确定,TIA的建议往往得不到响应。

(2)缺少验收环节。项目完工后的验收环节缺少TIA的介入,TIA所提要求如果不能得到开发商的主动响应,评价机构根本无法进行追究,致使TIA工作不能形成闭环,大大降低了TIA的有效性。

(3)评价对象单一。目前TIA仅仅针对平交与接入项目,而在实际管理中,道路管网改造、绿化工程、地铁施工等涉路行为往往也会对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及道路基础设施安全产生巨大的影响,严重加剧交通拥堵,产生大量路面下沉、设施破坏的现象。此外,目前TIA大多缺少对于道路结构、质量、安全以及路基路面、排水设施等工程层面的影响分析和技术要求,由此带来了技术管理上的缺位和漏洞。

3.2 公路涉路评价方面

(1)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各地区开展的评价在工作流程、评价标准等方面都不相同,各咨询单位提交的评价报告参差不齐,不易于统一审批管理。对于涉路评价的深度、方法等都是由各地区各咨询单位自行判断,这都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长期规范化开展。

(2)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目前虽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技术评价报告,但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却尚未出台,各地区对涉路工程评价的要求也大相径庭,目前基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完全未开展;以项目评审会的形式代替;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

(3)启动阈值尚无标准。什么样的项目需要评价?也就是是阈值的判定问题目前尚无标准,在部分地区甚至于砍伐1棵行道树或者设立一块标志牌都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这样即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又降低了行政许可效率。

4 涉路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框架

4.1 涉路项目的界定

(1)地面工程:主要指与公共道路平交、接入以及利用道路平面空间的工程项目,一般包括沿线土地开发(居住、商业、办公、停车场等)的出入口(包括车行、人行等不同开口),与公共道路存在的平面交叉关系的铁路、水利等工程项目。

(2)地下工程:主要指需要在公共道路及其结构物下方穿越或布设的工程项目,一般包括电力、通讯、石油、天然气、轨道交通地下线、水利等。

(3)地上工程:主要指从公共道路及其结构物上方跨越通过的工程项目,一般包括国铁、轨道交通高架线、电力、通讯、廊道等。

(4)路外工程:指虽然在道路控制范围之外但仍然会对道路运行或结构物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活动。此类项目由道路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确定。例如道路附近的化工厂、大型体育场等。

4.2 分类管理

(1)可能造成重大交通影响的,应当编制交通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交通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和整改。

(2)可能造成轻度交通影响的,应当编制交通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3)对交通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评价的,应当填报交通影响登记表。

统一公布《涉路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具体规定不同行业、不同项目所需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文件类型。跨行业、复合型涉路项目,其评价类别按其中等级最高的单项确定。

4.3 报告书主要研究内容

(1)项目研究的范围、年限、时段的确定:不能局限于项目的本身,应根据项目对周边道路的影响程度,将周边地区乃至更大范围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

(2)周边现状分析:调研周边基础设施状况,包括道路网络、交通管理设施、公共交通、停车设施分布等;分析交通量、交通构成、车速等运行数据;调查周边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和预测研究区域未来发展规划。

(3)交通预测及影响程度评价:分为需求预测与影响程度评价两个部分。对影响区域内的各类交通设施的供给与需求进行定量分析,包括路段、交叉口、公共交通、静态交通等。例如:用地开发项目应通过土地类型、开发强度分析项目新增交通量与路网负荷度的叠加效应;占用道路作业的项目应重点分析施工期间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变化,并通过出行强度、出行期望线的分析,研究大面积道路条件改变对于交通系统整体出行结构、出行时间、运行车速等指标的影响。

(4)符合性判定及方案评估:进行合规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的评估。符合性判定主要是对项目方案与国家、行业法规标准的符合性进行校验,判定合规性。方案评估主要进行合理性分析,对项目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及隐患进行研究。

(5)改善措施和相关建议:依据分析结果,对项目提出相关改善措施及合理化建议,一般包括项目选址意见、合理开发建设规模、规划布局、交通设施、交通组织、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应急处置、道路恢复以及相关管理措施等内容。

(6)竣工验收:在涉路项目完工后,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验收方可交付使用,在评价报告中应对项目验收工作提出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安排评价咨询单位参与验收工作。

4.4 规范交通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

对从事涉路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机构实行资格审查制度,颁发“涉路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并进行资质分级和分类管理:

将涉路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个等级,资质等级主要根据所能够承担的项目开发规模进行划分;根据机构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规定其能够承担涉路项目评价的行业范围,行业范围的划分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案:(1)按照公路与城市道路进行划分;(2)按照地面工程、地下工程、地上工程等进行划分;(3)按照土地开发、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含铁路)、水利、石油天然气等进行划分。

此外,还应出台相关配套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明确评价程序、收费标准等问题。

5 结语

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从根本上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应该从发展阶段就进行积极的引导和扶植,从制度上不断加以规范。涉路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统一不仅有利于形成规范、稳定的交通咨询市场,而且能够促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交通系统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协调发展,从根本上保证道路交通运输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和促进作用。

:

[1]姜明,岳小花.涉路行为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制度初探[J].公路交通科技,2008,(5):22-24.

[2]陈广艺.美国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指南及启示[J].规划师,2011,27(2):121-125.

[3]薛金刚,韩艳,关宏志.城市交通影响评价实施问题探讨[J].辽宁交通科技,2005,(1):59-62.

猜你喜欢

交通公路道路
我国建成第三条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公路
坚持中国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
道听途说
“十四五”浙江将再投8000亿元修公路新增公路5000km
繁忙的交通
我们的道路更宽广
公路断想
小小交通劝导员
公路造价控制中的预结算审核
一次骑行带来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