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水电站建设与运行安全管理
2013-08-15荣树平
荣树平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崇州 611231)
笔者于2011年底至2012年初受四川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办公室及甘孜州水利局之邀,参加了道孚县小水电站建设与运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感受颇深。
道孚县位于青藏高原东南边缘的四川省西部,全县辖2个镇、20个乡、158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8150人。该县属雅砻江和大渡河水系,地表水资源量为42.25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9.8亿m3,水能理论蕴藏量为153.81万kW。目前全县仍在运行的水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4700 kW,占可开发量的0.005%。由此可见,道孚县水资源较为丰富,具有开发建设小水电站的先决条件。近年来,随着国家开发小水电站政策的逐步落实,为该县开发建设小水电站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契机。为此,该县及时聘请了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了县域内的流域规划:拟建电站8座,装机容量10万kW。为了确保该县正在运行和拟建的电站步入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监会有关文件及省水利厅、州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水电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该县按照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县水利局电管股和电力公司的安全生产人员先期对5座正在运行的水电站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
因一般水利水电工程所处地区的地质结构复杂、施工环境恶劣、危险源较多,安全事故隐患不同程度地存在。根据《水利水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总则》、《水利水电企业安全管理办法》、《水利水电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水利水电企业安全施工检查制度》、《水利水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评奖惩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我们在其检查之后进行了这次安全检查。笔者现结合该县安全检查情况,对其小水电站建设与运行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以期得以改善。
1 道孚县水电站建设、运行现状
检查中发现,该县多数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效益,机电设备年久失修,带病运行;运行管理人员缺乏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及安全管理教育,无证上岗,导致水电站常规维护管理工作无法落实。部分水电站负责人对水电站安全检查工作应付了事,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漠然处之,出现了不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而随意进行改建、扩建、引水发电现象,导致水电站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未按审批等程序报建,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即擅自发电。
近阶段,由于小水电站投资主体的转变(大部分为私人或外商投资),部分投资商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改建、扩建;部分水电站虽经批准,但在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即抢先发电。
(2)管理混乱,制度不明确。
大部分正在运行的水电站管理混乱,发电机房杂乱无章,规章制度不明确,缺少最必要的运行管理制度。在安检过程中竟然发现如此怪现象:发电时,机房被锁,无人值班;在机房煮饭,机房旁建鸡舍等。
(3)缺乏必要的上岗技术、安全培训。
相当一部分运行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缺乏必要的运行技术与安全教育培训。个别水电站甚至出现“技工荒”。
(4)设备老化,年久失修。
该县农村水电站大部分始建于20世纪70、80年代,机电设备已严重老化,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年久失修,给运行管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个别发电单位在安全与投入上心存侥幸心理,舍不得投资进行技改更新,致使经济效益不高,职工责任心不强。
(5)安检整改不力。
一些发电企业对安全检查中通报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力,不予配合,应付了事。
针对以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策。
2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几项对策
2.1 实行水力资源统一规划,以便有效提高水力资源利用率
对该县水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优化配置,避免无序开发而造成水力资源浪费;严把新建项目审查关,使之服从统一规划,合理利用水资源。
2.2 建立规范的农村水电站建设审批手续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并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转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并通过后批复立项,经工程设计审查、申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后实施,按《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168-96)组织初验、试运行合格、签定竣工验收鉴定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将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
2.3 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水电站正常运行
面对企业改制这一特殊改革时期,不少职工患得患失,得过且过,明哲保身,人为我亦为,给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必须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力度,循章办事,建立健全规范管理、数字化管理、标准化管理以及绩效考核等责、权、利一体化的管理制度。
(1)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制定适合各发电单位实际情况的《设备运行规程》、《安全运行规程》、《生产管理制度》。印发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供职工学习,做到职责明确,安全生产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加强职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和自觉性,有效地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处理事故、故障时的应变能力。
(2)做好设备评级和技术资料建档工作。
了解各发电单位设备完好率程度、运行情况资料,为每个发电单位每年设备更新改造、年度检修项目的审核提供第一手资料。
(3)各发电单位开展事故预想和技术互问互答活动,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消防、人工急救练习。
(4)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确保各发电单位安全操作无差错。
(5)加强检查、督促力度。
由各发电单位值班领导、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不同值班岗位进行查班、查岗,检查设备巡视记录和运行记录、安全运行状况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安全、文明生产竞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6)加强设备巡视。
各发电车间的值班领导及技术人员每日应到车间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设备隐患等短期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书面反映给单位安全部门,以便列入每年的更新改造和年度检修项目予以处理。这样实施有利于对机组设备进行有针对性的更新改造,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
2.4 建立安全年检制度
千分制达标是包括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状况、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操作技术水平等各项综合评定汇总情况的评分体系(千分制是生产安全检查评比的综合评分体系,包含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员工操作技术水平、事故应急抢险、消防等主要内容)。
千分制达标是我省水利电力行业多年来形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准绳和经验总结。因此,按照千分制达标的各项要求,依据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省厅每年的水电站安全大检查活动,建立了水电站安全检查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者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否则,停发《取水许可证》,直至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运行期间,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教育不改者,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办公责令其停止营业,以作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强制性保证措施。
2.5 定期强化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与技术培训
针对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无证上岗严重的情况,建议建立教育培训基地,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有关专家对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及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复训,从思想上、技术上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2.6 加强清查“四无”水电站的力度
一些农村水电站管理职能削弱,机构不健全,农村水电开发无序,进而造成水能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还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出现了“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水电站,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清查出来的“四无”水电站,坚决要求运行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电站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不安全的水电站,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2.7 加强安全防汛工作
汛期是各发电单位创造经济效益的黄金季节,亦是安全事故、设备故障多发期的危险季节。为此,各发电单位都应加强汛期的安全值班。特别是暴雨期,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加强值班,防范意外险情,加强抢险力量。
2.8 按甘孜州“创安”检查验收考核标准对照检查,制定下一年度整改措施
根据甘孜州水利局“创安”检查验收考核标准,每年年底,各发电单位均应先行自查后召集有关科室和人员,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逐条对照检查,肯定成绩,寻找不足,拟定下一年度千分制达标整改计划,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的“三定”方法,使千分制达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日臻完善。
3 结语
通过对道孚县小水电站实施安全检查的所见所闻,笔者认为:加强并督促各发电企业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不能有丝毫松懈。没有安全生产这一牢固的保障,质量、资金、创新终有一天都将化为乌有,再好的企业也要走向末路。这就要求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策应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因时因地及时地研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各种应变对策,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下,提高发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各发电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站稳脚跟,求得生存与发展。
该县小水电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若能采纳笔者以上几点建议,将对其水利水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济效益、水资源的充分利用等各方面均有所帮助与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