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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护理专业课程标准建设实践与思考1)

2013-08-15左凤林

护理研究 2013年24期
关键词:母婴课程标准高职

冉 波,谭 严,左凤林

深化高职护理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核心,课程标准是课程建设与改革的依据和成功的关键。本课题组以高职高专护理专业核心课程《母婴护理》课程建设为切入点,探索高职护理课程标准制定、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和教学评价体系建设。现就《母婴护理》课程标准建设实践与思考报告如下。

1 建设依据与原则

1.1 现代护理理念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现代护理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强调为服务对象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整体护理服务。高职护理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对生命质量与健康维护日益重视的现状,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护理人才。

1.2 国家高职护理人才培养要求 我国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2003年12月联合颁布的关于《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指导方案》强调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本位、就业导向原则,以学生为主体,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实现专业教学适应性与先进性的统一;界定《母婴护理》课程内容包括孕妇和新生儿的护理,通过学习掌握孕妇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孕妇和新生儿进行整体护理和健康保健。

1.3 核心能力教育理念 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职业教育提出的核心能力,经过几十年发展形成的核心能力教育理念启示:高职护理教育培养的学生不仅能满足护理岗位任职要求,更应具有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个人终身发展能力;高职护理课程标准应体现终身教育和全面发展的教育精神,以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有广阔的知识基础、高度的适应能力、独立的思考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人才[1]。

1.4 与行业对接,校院合作、工学结合的原则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高职护理教育是培养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护理人才;课程标准内容应当反映区域地方经济特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护理职业岗位及社会等方面的要求;由校院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把工作实践的要求课程化,把职业资格标准课程化,使课程标准真正融入职业标准,实现工学结合[2]。

2 建设实践

2.1 建设过程 借助政、校、企共建的三峡医药卫生职业教育理事会(以下称理事会)平台,由学校专任教师和理事会成员单位的母婴护理实践专家组成“双师”结构的课程建设组。通过深入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理事会单位调研,查阅护理职业能力文献资料,借鉴国内国家级和省级《母婴护理》精品课程,全面分析母婴护理岗位工作任务和母婴护理人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结合校内学生《母婴护理》课程学习兴趣、学习难点及学习效果分析;参照执业护士考试大纲对《母婴护理》的内容要求形成课程标准。形成的课程标准经过护理专业建设委员会专家论证后实施,学校教学管理部门通过评教、评学及督查听课等形式对课程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控制,课程组根据评价反馈结果再进一步修订课程标准。

2.2 建设内容 《母婴护理》课程标准的结构框架是依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课程标准的编制要求确定,包括课程概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课程实施、教学评价与考核要求、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6个部分。

2.2.1 课程概述 明确《母婴护理》课程在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的性质和作用,理清与本课程有关的前导、后续课程及其支撑本课程的主要能力要求,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从宏观上阐述课程设计思路,说明课程内容确定的依据。

2.2.2 课程目标 包括课程总目标、分目标,分目标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及社会能力目标。课程目标采用可理解、可达到的、可衡量的语言描述,突出高职护理教育基本理论知识的针对性、基本技能的实用性特点及培养学生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和个人终身发展的能力要求;如专业能力目标中要求护生阐述正常妊娠妇女的生理变化,能进行孕妇健康史询问及产前检查等;方法能力目标中要求护生要有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主动查阅资料等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母婴护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意识及能力;社会能力目标中强调护生热爱职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2.2.3 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 对本课程教师教什么和学生会什么及学时安排进行说明。根据母婴护理岗位实际工作任务及母婴护理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护士执业准入要求,以针对性和适用性为原则,突出现代母婴护理“人性化、个体化、家庭化的产科服务模式”对护士的要求,改革教学内容;将母婴护理课程内容设计为:妇女孕前保健、正常母婴护理、异常母婴护理及计划生育妇女的护理4个学习项目,具体包括正常妊娠母婴护理、正常分娩母婴护理等共12个学习任务及相应学习标准。学习标准要支撑课程总目标实现,用明确、可评价的行为动词进行描述,如对知识的学习标准可描述为说出、解释、归纳……;对技能的学习标准可描述为模拟、解决、独立操作……;对素质的学习标准描述为形成、具有……[3]。根据教学内容的重要性和学生学习中的难点对学时安排提出指导性意见。

2.2.4 课程实施 说明课程教学条件、教学设计,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给出建议。根据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特点及实际可利用的教学条件设计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实施过程,对采用的教学方法提出建议;如:正常分娩母婴护理内容抽象难以理解,床边教学直观生动,但可遇不可求和真实场景的不可重复性,建议利用电脑仿真分娩模型、正常分娩视频的计算机辅助教学法和临床分娩见习教学相结合;孕期母婴护理则可利用仿真孕妇模型在仿真实训室学生分组进行角色扮演模拟训练、培训标准孕妇到实训室教学及床边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运用,以提高教学效果。

2.2.5 教学评价与考核要求 包括对学生的评价、对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和课程评价三方面评价。说明本课程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素质的考核标准及评价办法,注重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评价办法的可操作性和过程性评价,如对学生母婴护理基本知识学习从平时提问、健康教育情景模拟、阶段测验和期末考核等方面综合评价,对学生素质评价贯穿于平时学习态度、单项和综合的技能练习与考核等环节中;明确教师授课质量和课程质量评价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手段;采用多主体、多维度评价,以促进教学和课程建设。

2.2.6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 说明本课程教学主教材、主要参考书、参考资料、网络教学资源、空间和设备的开发与利用。注重以学生为主体选教材、编教材、网络教学资源及教学条件建设。

3 思考与对策

在《母婴护理》课程标准建设实践中,随着对课程标准认识的不断深入,笔者对高职护理专业课程标准建设有如下思考。

3.1 高职护理专业课程标准建设依据有待进一步规范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因此同一层次、同类专业教学的内容和进度应该基本相同,高职教育课程标准既要反映职业标准,又要满足教学标准,是两者相互融合的催化剂[4];因此,应该制定结合 WHO《专业护士及助产士起点教育全球标准》要求和反映国内护理职业标准的高职护理专业教学标准作为我国各高职院校护理专业课程标准建设的首要依据,然后再根据区域性差异及各校教学资源、学生素质等诸多差异[2],制定符合本校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有自身特色的课程标准。

3.2 院校合作的课程团队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教师是课程标准建设的根本力量,院校合作组建的课程团队在利用医院、学校的教学资源,推进课程标准建设、实施课程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我国职业教育的普遍问题,即:教师“单师”素质的短腿现象,课程建设意识不够和建设能力不强;来自临床的教师虽有参与的热情,但是由于时间、空间的局限,不能全程深入参与课程建设。鉴于此,课程团队教师应一方面通过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护理实践锻炼和教学实践锻炼来提高自身“双师”素质,成为既懂专业又通教育、德才兼备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应该在课程建设的实践中学习,成为课程建设的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提升课程建设能力。同时,政、校、企共建的理事会应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学校及医院的管理,从专兼职教师职称晋升、职务聘用、工作量化考核及薪金体现等方面对“双师型”教师培养给予制度保障和支持;对专兼职教师如何更好地充分利用理事会平台进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及开展科研给予可操作性指导,形成长效机制,使教师能力不断提高和课程建设能够可持续发展。

3.3 课程标准建设中学生的主体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充分发挥学生是教学的主体,课程标准提出的要求应该是一个大众达标的基准,因此在课程标准制定、实施、评价过程等诸多方面,需要学生全面深入参与。课程标准制定过程中,应该全面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风格、学习兴趣、基础能力等情况,为课程标准建设提供依据;实施标准过程中,及时收集学生对课程教学的反馈意见,实时评价学生课程学习质量,从而指导标准的修订;课程标准阶段性评价时,邀请毕业学生参与;使学生的经验、感受、见解、智慧、问题、困惑等变成重要的课程资源,促进教学由教师控制的预设过程变成师生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5]。

3.4 课程标准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制定的课程标准进行评价反馈,是促进课程标准建设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环节。而目前制定的课程标准的评价主体、评价标准及评价手段尚未明确和完善,还无法判断课程标准的内容和授课方式是否得到行业、兄弟院校、学生三方的认可,能否达到课程的目标,能否和整个教学体系相呼应,能否满足区域经济对护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因此,需建立多元立体化课程标准,评价体系,制定课程标准,由既懂教学又是临床一线的专家来指导和把握全局。依靠护理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确定课程标准;标准的执行过程中,教师要有记录,并定期向专业建设委员会汇报;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定期修订课程标准;从而对课程标准建设做到有要求、有指导、有督查、有评价,实现课程标准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高职教育护理专业的课程标准建设应遵循高职护理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符合护士职业和护理行业对学生的要求,围绕学生就业和自身发展,在护理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既懂专业又通教育、德才兼备的“双师型”教师组成团队共同完成,确保质量,从而指导工学结合的高职护理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

[1] 周海燕.核心能力教育理念对我国护理高职教育的启示[J].国际护理学杂志,2008,27(3):281-282.

[2] 王雨华.关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建设的思考[J].辽宁高职学报,2011,13(5):50-52.

[3] 刘兼.国家课程标准的框架和特点分析[J].人民教育,2001(11):23-25.

[4] 成丙炎,夏玲.高职课程标准:—个值得关注的问题[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7,4(10):35-36.

[5] 王德华.谈护理职业教育的课程标准与课程资源[J].卫生职业教育,2005,23(18):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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