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管经验
2013-08-15刘洪伟韩启忠
刘洪伟,韩启忠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山东 郯城 276100)
郯城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地处淮北平原北部,全县总面积1195.12km2,耕地面积7.16万hm2,辖1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3个乡、616个行政村,总人口93.39万人,农业人口69.9万人。
自2010年来,郯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集中投入、整片建设、协会管理、当年见效”的思路,精心组织、狠抓质量、扎实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实施完成末级渠系改造面积4873.3hm2,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146.6hm2,涉及2个乡镇、48个自然村,完成项目投资7381万元。
1 加强“五个到位”,做好前期工作
1.1 领导到位,明确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将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列入政府工作年度考核。配齐了工作班子,制定了项目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2 程序到位,精心设计
水利、财政部门深入实地勘测,反复论证,精心编制了郯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实施方案和单项工程设计,由专家评审后,经省市进行批复。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批复的建设内容,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1.3 公示到位,群众知情
为加强项目建设透明度,对项目相关情况、建设情况和受益情况在项目区受益村庄进行上榜公示,使群众明白项目建设范围、地点、内容、建设方式和资金筹措形式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1.4 占迁到位,提前谋划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乡镇靠前、农民参与”的原则,明确了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乡镇政府全力做好占迁配合,群众提前介入管理。对工程及早谋划,提前安排,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先进行占迁放线,为工程开工做好前期准备。
1.5 管护到位,协会管理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培育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的农民用水组织。以乡镇水利站为技术依托,成立了乡镇农民用水户协会(总会)和村级用水户协会(分会),实现用水户全程参与建设与管理。
2 强化“四项措施”,加强外部保障
2.1 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
通过召开动员会、调度会和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动员和督促,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宣传,得到了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工程开展顺利。
2.2 做好料物筹备工作
针对工期紧、物料短缺等因素,郯城县早谋划、早准备,多措并举,提前做好料物筹备工作。中标单位确定后,督促其利用冬季时间提前与石料场签订供应方块石的意向,提前确定水泥、沙子等材料供应商。在项目区选择一处料场,集中存放,使工程一开工,料物就能到位。
2.3 优化施工环境
工程开工后,积极与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争取这些部门的理解支持,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一路绿灯,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
2.4 做好技术指导
县水利部门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采取各种形式,搞好技术指导,成立技术服务小组,把各项技术服务送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抽调10余名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巡回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 严把“三个环节”,打造优质工程
3.1 狠抓工程质量
把工程质量控制作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重点环节,落实目标责任制,把质量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施工现场实行全员管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负总责,实行分区包片管理,责任到人。突出强化监理职能,严把工程质量,定期对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查,并做好材料使用跟踪记录,确保有据可查。
3.2 规范资金管理
除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外,县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配套资金,加大小农水建设投入。充分用好项目村“一事一议”政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项目区群众投劳折资。从工程建设初期,便聘请有资质的项目咨询机构提前介入审查,规范工程资金使用,同时接受上级对工程、资金的检查审计,真正把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成“阳光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3.3 注重督促检查
建设单位经常深入项目现场督导检查,多次召开现场会、工作会,与县农业开发办、农业局等部门进行经验交流,推广典型,对推动工作开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县重点工程办公室成立了信息调度小组,创办了《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程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