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要求加强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
2013-08-15
四川水力发电 2013年4期
6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出《关于加强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近年来蓄能电站运行调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有效发挥其调峰、蓄能和备用的功能。通知指出,抽水蓄能电站是解决电网调峰问题的重要手段和目前最具经济性的大规模储能设施。近年来,随着电力系统规模的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和居民用电比重的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快速发展,调峰矛盾、拉闸限电和弃风弃水弃光等问题突出。通知要求,必须充分认识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优化电力调度,有效发挥已建电站在解决电网峰谷运行矛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保障能源高效利用等方面作用。针对目前部分电站抽水发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情况,通知要求,各电网企业、调度机构和蓄能电厂要从整个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性以及化石燃料消耗最少的角度出发,合理安排电站调峰和备用运行,加强调峰蓄能调度,充分发挥蓄能电站的多种功能以及静态和动态两方面效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电站利用效率,将调峰填谷运行作为缓解和解决电网峰谷差大、拉闸限电频繁和弃风弃水弃光等矛盾的首选手段。通知还要求,加快制定运行调度规程、建立健全考核监督制度、不断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重点监督考核电站运行是否调峰蓄能与备用作用是否有效发挥;重点加强迎峰度夏、冬季供暖等时段拉闸限电情况和弃风弃水弃光地区蓄能电站调峰运行的监管。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要认真研究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涉及的运行体质、电价机制等问题,加强对已建蓄能电站运行情况和利用状况的分析,研究完善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管理机制和措施。积极探索电力系统辅助服务政策,推动发电侧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充分调动蓄能电站低谷抽水蓄能和高峰发电顶峰的积极性,促进抽水蓄能电站作用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