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制度下高校教师师德建设研究
2013-08-15杜以昌李继光
杜以昌, 李继光
(石家庄铁道大学 四方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1132)
我国自古就有尊师重教、倡扬良好师德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关心教师成长,对教师的师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毛泽东同志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邓小平同志讲,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1]。江泽民同志提出,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传授知识,继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为祖国和人民培养合格人才。进入新世纪以来,持续多年的高校扩招加之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长期得不到增加或增加有限,高校师生比例严重失调,许多高校开始使用人事代理用人制度作为补充教师的新途径。这种人事制度改革有利于摆脱管理负担,加强人才工作的流动性。但是,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也有其不利的一面,其带来的稳定性差、人心不齐等问题,甚至会影响高校的师德建设。面对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在人事代理这种新型的人事制度下,更应该高度重视师德建设。
一、人事代理制度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人才是一种资源,它不仅本身具有价值,而且能够创造使用价值。人事代理以“人”为中心,寻求“人”与“工作”相互适应的契合点,将“人”的发展与用人单位的发展有机地联系起来。人事代理体现了人事部门由被动的人事管理向主动的人事服务转变,体现了直接的微观管理向间接的宏观管理的转变。
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人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以及人浮于事和人才浪费等问题。人事代理采取的是人员和档案分开的管理办法,学校只负责使用,并且在使用期间根据他的工作态度、能力、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报酬、任免和奖惩,从根本上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教师加强师德建设,更好地教书育人。
(二)摆脱管理负担,优化教师队伍
以前高校实行人员管理和档案管理合一的方式,人员一旦调入学校,就意味着人事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家庭、孩子、房子等都要学校负责。这种国家办教育,学校办社会的现象,牵扯了高校大部分精力,使学校有限的办学资源难于优化配置,激励竞争的用人机制无法建立和运行,办学效益下降。实行人事代理的目的,就在于运用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原则,推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事工作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型向社会服务型转变,逐步形成符合高校特点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2]。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后,学校根据协议给教师相应的报酬,负责他的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至于住房、医疗保健等则由社会承担。学校因此可减轻财政上的负担,优化办学资源配置,使更多的教师能做到敬业奉献,为成为一个师德高尚的教师而不断进取,从而提高了办学效益。
(三)促进“高校人”向“社会人”转变,增强人才流动性
高校过去的人才管理模式,造成了人才进门容易出门难的现象。那些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低下的教师,像泥沙一样在学校这条河流中沉积下来。高校为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的管理者,只能有两种办法:—是不断加高学校这条河流的堤坝,也就是扩大学校的在编人员数量,以保证有足够的余额来引进高层次人才,结果只能是机构越来越臃肿,冗员过多,负担沉重;二是挖去学校这条河底的淤泥,也就是淘汰最差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留出空间给高层次人才,这样做可以减轻包袱的同时,又加快了河水的流速。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实质上就是在这样运作。它将人才使用权与所有权分开,打破所有制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把“单位人”改变为“社会人”,割断了各类人员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的依附,在保证人才有充分择业自由的同时,增加了他们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使他们更好地遵守师德,加强师德建设,逐步树立“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思想,不断促使教师们刻苦钻研、努力工作、提高素质。
二、人事代理制度下的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的归属感不强
高校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使教师由传统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这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但同时也容易让代理教师在心理上难以产生学校归属感,有时会认为自己不是这所高校的正式成员,有的人时刻想着跳槽。从而对学校的管理与发展有些漠视,没有学校主人的感觉。这种认识表现在工作上,就是不能更好地履行好教师的职责,在要求自己成为一个师德高尚的人方面进取心不强。
(二)部分教师职业信念薄弱
由于实行人事代理,部分教师职业信念薄弱,认为教师仅仅是一个谋生的职业,而不是自己需终生奋斗和献身的事业,表现在工作中就是不热爱本职工作、对学生不能认真负责、不注意为人师表,存在着上课敷衍了事、散漫随意、态度生硬等现象。同时集体观念淡薄,对学校认同感低,不能团结协作,教师团队合作创新意识不强。难以创造一种敬业奉献、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三)部分教师上进心不足
由于实行人事代理,引进的教师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学历较低(博士毕业生很难招到)、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的状况。部分教师因为自己不是编制内人员而不求上进,不注重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注重改进教学方法,不注重开展科学研究,仅仅满足于能上课的最低要求。不注重教风、学风、考风的培养。
(四)部分教师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功利性
由于实行人事代理,这些教师在福利待遇、稳定性、上升渠道等方面与体制内教师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部分教师在价值取向上增加了功利色彩,过分追求物质经济利益,在工作中出现急功进利的现象。有的人热衷于校外兼职、开展第二职业;有的人从学生身上打主意,与学生进行钱学交易[3];有的对待学生不能一视同仁;有的人剽窃、抄袭或购买研究成果。
三、人事代理制度下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国的高校是社会主义大学,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重要使命,因此对人事代理教师的师德建设仍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为依据,以《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为准绳,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使广大人事代理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塑造广大学生的人格和品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原则。
教师作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学生的引路人,要以自身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为基础。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师德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着重是教育人、培养人、引导人。在人事代理背景下,加强师德建设要培养广大教师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敬业爱教、精心育人的奋斗精神,形成有利于高校改革和发展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师德建设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人事代理教师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思想道德教育寓于做实事、办好事的实际工作中,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中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4.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
高校在广泛宣传人事代理制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榜样的同时,从现实出发,从师生关注的事情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违反师德的行为,切实推进师德水平稳步提高。
5.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高校将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师德建设内容真正入脑、入耳、入心,逐渐成为人事代理教师的自觉行为。同时,把舆论引导与建立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把宣传提倡与约束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师德建设的评估制度与奖惩制度,保证师德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人事代理制度下师德建设途径
(一)完善人事代理制度,保障师德建设
1.建立规范的人事代理机制
政府部门要建立新型的人事代理机制,为高校用人提供政策性的指导,使人事代理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统一规范人事代理合同,建立规范的聘用、辞退、流动程序,建立起监督机制,在制度上保证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从而把人事代理这项制度在高校做实做好。
2.完善保障体系,建立配套措施
建立起配套措施、完善好社会保障体系是保证高校人事代理制度实施的关键[3]。因此政府要加大改革力度,方便用人单位进行人事代理工作。要分片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站点,建立快捷的问题解决渠道,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优先为进行人事代理的高校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使人事代理人员一旦与学校解除合同后,可以直接报向市场,解除人事代理教师的后顾之忧。
3.建立高素质的人事代理管理队伍
人事代理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的工作领域,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精干、懂政策的人事代理管理队伍。因为人事代理工作涉及到人事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到教师的个人利益,其工作人员需要懂得国家政策、学校政策以及新时期的人事政策、法规,还需要有丰富的人事代理知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高校要加强对其人事代理机构的科学化管理,加强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效率,让他们以较高的职业风范来影响带动教师做好本职工作。
4.规范操作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长期以来一些高校教师的观念依然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当中,对人事代理制度缺乏理解,感到疑惑。因此要在理念上进行引导,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使高校教师提高对人事代理的认识,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意识;要注意营造“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校园氛围,构成以人为本的高校人事代理新模式;坚持稳定的方针,签订聘用合同,多采用换位思考的方式,站在教师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多用情感激励的方法;在实施人事代理的过程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平等、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逐渐规范、完善人事代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调动人事代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对人事代理教师心理疏导
人事代理背景下,在高校师德建设中应加强对教师心理问题的疏导。首先,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继续教育中,定期或不定期的分批对人事代理教师进行培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他们正确了解心理健康的内涵,认识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其次,要启动现有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教师咨询业务。在高校,心理咨询机构一般都是针对学生而设立的,而人事代理教师因工作生活压力等原因,也会或多或少出现一些心理问题,因此高校心理咨询机构应增设教师咨询业务,为他们提供支持与帮助。同时,高校也应制定包括人事代理问题在内的心理调查问卷,对教师进行心理测试,随时掌握教师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人事代理教师的心理问题。另外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引导教师正确地认识人事代理,学会释放和缓解压力,进行自我调节。教师进行自我心理调节的过程,是教师德行不断完善的过程,它对于保证教师心理活动的健康运转,加强师德建设,起着十分重要作用。
(三)加强师德宣传和师德教育
高校要认真组织人事代理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校刊、宣传栏、网站等,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师德行为和高尚品德,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4]。
高校要建立健全人事代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通过探索各种培训形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教师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要严格岗前培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职业发展指导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四)建立师德考核制度,完善监督激励机制
高校要把师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人理代理教师的考核应突出教书育人的实绩,重点考核师德状况、育人效果等,逐步实现师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证师德建设落到实处[5]。高校要通过教学质量评价等途径,及时了解教师教书育人、遵守师德规范的情况,将测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进行物质和精神表彰,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及时警示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解聘。
(五)抓好基层阵地建设,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师德建设,最基础的是要发挥好党支部和教研室的堡垒作用。党支部和教研室要认真组织人理代理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教书育人活动,使教师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师德素质,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按照“拓展领域、充实内容、改进方法、提高水平”的思路,坚持把着眼点放在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上,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在师德建设中要特别重视共产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着眼多数,鼓励先进,循序渐进。人事代理教师中的共产党员,是高校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带头人,应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教师,促进师德建设的健康发展。
[1]刘霁炜,廖凤林.高校师德建设调查与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8(12):28-29.
[2]刘涛.当前高校人事代理制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高校师资研究,2012(03):34-36.
[3]葛文光,薛宝颖.关于加强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思考[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2,14(05):142-145.
[4]田在宁.高校师德建设浅议[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2(06):83-84.
[5]董豪.新时期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探析[J].商情-高教研究,2012(4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