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研究综述
2013-08-15徐元俊
徐元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大学制度是大学理念的具体规定,是保障大学现实运行和战略、规划发展的重要规定。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思考,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潘懋元指出“走向社会中心的大学需要建设现代制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已迫在眉睫,国内一些学者对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内涵、特征和本质进行探索,综合分析他们的观点与看法,能开拓探索视野、启发研究思维,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研究
有关“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目前在教育理论界还没有一个确切和公认的定义。国内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了各自的看法。黄方等认为“所谓现代大学制度,作为一种特指,一般而言是指启蒙运动后,经过理性主义改造,特别是指德国洪堡创办的柏林大学为代表的新型大学。” 韩水法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指由洪堡建立的德国柏林大学所拥有的大学制度,即大学自治、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制度。”张俊宗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在社会发展逐步依赖只是生产的历史进程中,借以促进大学高度社会化并维护大学组织健康发展的结构功能规则体系。”别敦荣提出“今天之所以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既不是19世纪的德国大学制度,不是20世纪的美国大学制度,也不是20世纪20~30年代的我国大学制度,而是针对我国大学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在解决数十年来大学制度存在积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大学制度。”吴松指出“应该是在社会主义初级条件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大学外部关系、内部组织结构及大学组成人员行为规范所构成的体系。”王洪才指出“现代大学制度并不是简单地依照某个模式进行改造,而是对大学行为能力的系统建构。”潘一山等提出“所谓现代大学制度,就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民主管理,明确大学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之间的关系和义务,全面把握和落实大学作为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所应具有的权力和责任的一种管理制度。”李青合认为“生态学视野中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在遗传与变异原有大学制度、结合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仿生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提出的”“在生态学系统观、整体观、动态平衡观、和谐价值观等生态思想的指导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将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提供新的思维视角。”刘朝晖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既包含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层面的制度,包括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也包含一所大学内部组织构架及运行规则的微观层面的制度,是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制度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杨东平认为“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通才教育、学生自治。”张俊宗这样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在社会发展逐步依赖只是生产的历史进程中,藉以促进大学高度社会化并维护大学组织健康发展的结构功能规则体系。”
以上是收集到的部分学者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学者们基于一定的理论基础而提出,从不同的角度来阐述各自的观点。笔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现代大学理念的载体,是规范大学运行的规范和原则,是符合中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运行与治理的规则体系的总和。
二、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研究
有关现代大学制度内涵的探讨,也是仁者见仁。康乃美则从相对性的角度规定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大学制度相对而言的、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大学制度,是大学制度发展的新阶段。” 王冀生提出“学校自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特征,教授治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校长治校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标志,科学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张应强认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是现代大学制度‘内协调’和‘外协调’的集中体现。”“现代大学制度的本真意义在于:通过协调、规范大学组织的内外部关系,以保证大学的文化地位,从而使大学更好地履行其文化传承及文化创造的职责。”宋旭红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以有效地把握大学的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和社会各方面关系为核心,遵循和体现学术自治、学术自由和学术责任等基本原则,涵盖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大学与大学之间关系规则,体现大学精神特质,大学自身活动的行为规则,以及大学作为独立法人实体、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基本运行机制等内容。”王洪才提出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包括:“开放性、自主性、参与性和自律性。”“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是以突破传统的封闭性自治为特征,强调大学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适应,以建立大学与社会之间有效的良性的互动机制为关键,以大学具有独立行为能力为前提,以大学内部的自律性建设为根据。”钱强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二是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三是大学内部管理和治理结构的问题。”别敦荣认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体性。大学应当是独立的,应当以独立法人的身份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完成自身的使命。二是开放性。大学应当是开放的,应当以开放的姿态接纳各种学术思想、各种学术流派,包容人类各种不同的文化,增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促进文化互动、相互理解和国际化。三是人文性。大学应当更加关注人性与人的发展,实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和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卓越性。大学应当更加关注质量,更加关注效率,更加关注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需要,用优异的人才、创新的科学成就和高品质的服务促进社会的进步。”钟秉林认为“所谓大学‘行政化’,是指以官僚科层制为基本特征的行政管理在大学管理中被泛化或滥用,即把大学当作行政机构来管理,把学术事务当作行政事务来管理。”
从上述学者的论述来看,笔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内容非常丰富和复杂,其内涵包括两层含义:
1.宏观层面。是指国家要建立起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宏观管理、市场调节、社会参与、自主办学”的办学体制、投资体制与管理体制。
2.微观层面。是指大学所蕴涵和传承的共性理念与精神,在大学内部要建立起“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三、现代大学制度的特征研究
有关现代大学制度的特征的分析,更是智者见智。张祖英等从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概括了现代大学制度的特点:“政府代表国家有效行政,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实行法制、民主、科学的管理”。 赵华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政府宏观调控、大学依法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社会评估监督;举办者、行政管理者、办学者、学习者责、权、利分明。”陈喜波等提出“现代大学制度有以下几个特性:相对性、动态性、时代性和开放性”。毕宪顺认为“学术自治、政校分开、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特征。张增泰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应该具有“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基本特征。黄永军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面向社会自主管理,二是民主管理,三是法治化管理。”李巧林等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以人为本”。杨化仁等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实行在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学校自治,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科学管理”。王洪才提出“现代大学制度在结构上具有四个方面的基本特性:开放性、适应性、民族性和国际性,其核心特征是适应性。”刘明生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特征包括:相对性、动态性、时代性、开放性、自主性、参与性和自律性。”王勇认为“大学自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大学制度就是大学自治制度。”魏洪沼在基于“世界一流大学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现代性’”的前提下提出我国“现代大学制度要体现现代性”。
从上述有关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的问题讨论,笔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应当是:在我国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具有现代高等教育特性的,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政校分开、责权明确,产权明晰、科学管理”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自治与自律约束的有机统一,强调自主办学与社会职责的相辅相成,追求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和谐,鼓励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密切结合。
四、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研究
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袁贵仁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要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大学和政府、社会的关系;大学和教师、学生的关系;大学和大学的关系。”陈德敏等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来定义现代大学制度,认为“在尊重人的全球化背景下,建立以人为本的现代大学制度,才是中国大学的当务之急。”毕宪顺认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或核心。”眭依凡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包括宏观和微观”,也即“大学他治”和“大学自治”两个层次。”别敦荣认为“我们今天所要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是针对我国大学所承担的现实使命,在解决数十年来大学制度存在积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大学制度。”陶爱珠等人认为“中国现代大学制度是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规范体系。”彭江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本质上是关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学术权力以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学术利益相互制衡的一系列规则体系”。王洪才认为“现代大学制度需要处理的关系就是大学与政府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大学发展与学术发展的关系和大学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的关系。”
综合上述学者观点,笔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在核心精神价值理念的构筑,本质是大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的展现。要针对目前我国大学的权力现状,强化大学运行的学术权力、遵循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本质,是建立我国现代大学内部制度的核心问题。大学内部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在大学法人治理结构。要科学设置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反馈机构等服务型管理机构。二是运行机制。运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评价机制等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内部自治系统灵活、高效、协调运转,让“水能流到头”。
厘清了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内涵、特征和本质,才能明确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方向和目标。我们既不能陷于宏观的泛论中,也不能流连于具体的狭隘中。要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好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大学内部的关系,借鉴发达国家的大学制度建设经验,密切联系我国大学的历史延续和现实发展,在实践中进行大胆探索与改革,完善和优化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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