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党的惠农政策浅析
2013-08-15藏可人
毛 齐,藏可人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河南 平顶山 467002)
作者毛齐系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副教授。
十六大以来,是我国农业农村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又一个“黄金期”。 这十年,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使我国农村改革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我们党集中力量办了许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这些改革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
一、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三农”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高
党的十六大选举产生的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3年 1月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回顾了我们党九十多年来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认为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民问题,始终是决定我们党事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他指出:在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差距也主要在农村,必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要求全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大气力解决好“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又一次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再次深刻地指出,历史经验表明,“三农”问题解决好了,经济社会发展就能赢得主动,反之就会出现波折。目前,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十七大以后,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更进一步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重中之重”的阐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心议题就是研究推进我国农村改革发展问题。胡锦涛同志在这次全会讲话中再次从历史的角度重申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他明确指出,我国是一个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多数。要在这样的国情下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就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必须紧紧抓住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
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凸显了党对“三农”问题的深切关怀
1.“多予、少取”政策的实施,凸显我党思维观念的巨大转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推动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采取了对农民“多取、少予”农业养育工业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确实促进了我国现代化工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但却使原本不发达的农业、原本不富裕的农村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的状态。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城市获得了高速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巨大的改善,但农村、农民这个社会弱势地域和弱势群体的状况没有得到多少改变,反而使“三农”问题更为突出。以至于改革开放后出现了中国的城市像欧洲,中国的农村像非洲这样一种不合理局面。十六大以后,我们党及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下决心改变这种不合理的二元化城乡格局,使我国农村、农业、农民的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观,跟上我国城市、工业发展的步伐,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推动我国城乡社会向着均衡、协调、合理的方向发展。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思维观念上必须把农业、农村、农民放在与工业、城市、市民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认识,在具体政策上,必须改变以往“多取、少予”的不合理政策,要由原来的“多取、少予”变为“多予、少取”。从2003年到现在,中共中央连续下发了十个一号文,下大力气调整国家和农民的关系,探索出了多种实现“多予、少取”、工业反哺农业的途径和方式,比如通过增加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的资金、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直到免除农业税、农特产税、实施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制定粮食主产区和财政困难县实行奖励补助的激励政策、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等。十年间中央逐步形成了新时期保护和支持农业的政策框架,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增长,在宏观调控中始终坚持加强和保护农业,使农村、农业、农民真切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2.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公共财政的分配上,我国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双轨制。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基本上由国家包办,而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则”在“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电业人民办”、“人民道路人民修”等口号的引导下,本该由国家承担的投资大部分由农民承担,这就造成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长期落后和停止不前。在2004年7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正式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指导思想。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农村大地,改变长时期以来乡村的事农民办的观念,这在我党执政的历史上可以说是执政理念的一大发展。十年来,党中央越来越注意加强和改进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从2003年的2144亿元跃升到2011年的10408.6亿元,年均增幅超过两成,在路、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中,为农村民生发展撑起坚强后盾。2005年,在中西部地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2007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范围扩大到全国,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减免学杂费达 150亿元, 2003年至2011年,全国新建、改建了272万公里的农村公路,解决了 3.2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3000多万户,改造农村危房460多万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2011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在农村编织起一张巨大的安全网,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愿望正在实现,让农村居民拥有同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基础设施、同质化的生活条件、各方面平等的权利,正在我国成为现实。
3.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打开农村富余之门
由于户口身份的制约,以往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受到极大的限制和歧视,农村人一辈子只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的在土坷垃里谋生存,一年辛苦所得寥寥无几,生活的贫困和经济的拮据是我国农村普遍的现象。不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僵化的劳动力就业管理体制,造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积压,既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不利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向前推进。如何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改变农村长期以来的贫困落后状况,实现城乡同步富裕,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农民就业政策上发生了重大转变。2003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取消专门面对外出就业民工的证件制度、简化农民外出就业手续、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城市政府要切实把进城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费用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改收容遣返制度为收容救助、对进城农民工实施培训教育等,通过这些改革,农民工的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发展前途越来越广,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条件不断完善。
4.实行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彰显农村面貌沧桑巨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大理论创新和战略部署之一。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胡锦涛同志一直将其看成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战略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中央全会共识是在十六届五中全会。这次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在这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和部署。2月,中共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同志在研讨班上讲话,系统阐发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从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10月,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全党同志都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对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七大之后,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三个方面相互配合、协调推进的发展目标。十七大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八项任务之一。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全会上讲话,要求这三个方面都要牢牢抓住,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党中央把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稳步扩大农村需求,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之一。此后,党中央又把加强新农村建设,加快调整城乡结构,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后国际金融危机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十年来,新农村建设欣欣向荣,我国广大的农村到处呈现出整洁划一、文明富足的新面貌。乡村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读书室及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影、戏曲、歌舞、科技培训等文化下乡活动连年开展,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同10年前相比,农村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质”和“量”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们欣喜的看到,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坚冰正在被打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美好画卷正在中国的农村逐步绘就。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党的十六大以来的这10年,是我国农业取得历史性进步的10年,是农村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10年,是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10年。今日中国之农业,远非10年前的农业可比;今日中国之农村,远非10年前的农村可望;今日中国之农民,也远非10年前的农民可及。抚今追昔,我们由衷地感到十六大以来党的惠农政策之伟大,我们坚信,中国共产党一定能与时俱进不断推进“三农”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为促进“三农”的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注入更加强大的发展动力,中国的“三农”问题一定会在不远的将来得到妥善的解决,中国的农业一定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明天,中国的农民一定会生活得更加美好,中国的农村一定会呈现出一幅更加绚丽夺目的历史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