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语文化对翻译活动的影响
2013-08-15李琳
李 琳
(武汉工业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23)
作者系武汉工业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1.前言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翻译研究中,原文文本始终处于翻译研究的中心位置。虽然翻译理论也涉及到了语言与文化的密切关系,但不少研究还停留在以增词,减词,反译等为内容,以感性体验和经验归纳为特点的翻译技巧之类的层次上。从80年代后期开始,西方翻译的研究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把翻译研究引向大的文化视野中去,从哲学,历史,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等多维视角去探求翻译的本质和过程。目的语文化,即译入语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一个有力的外部社会力量,与翻译活动之间的关系,给翻译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从宏观的角度探讨目的语文化对翻译活动作用的研究却并不多,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探讨目的语文化对翻译活动的影响并辅以充分的例证。
2.目的语文化对翻译选材的影响
选择翻译的对象,是译者首先要考虑的重大问题。目的语文化对这一问题的影响是毋庸质疑的。梁启超先生曾把“择当译之本”列为翻译三义之首义。一个译者选择什么样的书来翻译,尽管受制于多方面的原因,但根本的原因还是来自于当时当地的文化,只有那些符合本土文化需要的异域文本才会成为翻译的素材。如我国近代史上,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以致外强虎视眈眈,国民麻木不仁。严复就是在这样的文化历史环境下译述了《天演论》,《原富》,《法译》和《群己权界论》等西方学术名著,借以开启民智,寻求强国救亡之道。受他影响的林纾,希望通过翻译斯托夫人的《黑奴吁天录》给国民敲响警钟,以对抗美国日趋激烈的排华情绪。在解放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文学翻译的宗旨是“为革命服务,为创作服务”,这样,苏联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学在翻译界受到了特别的重视。“中苏蜜月时期”的50年代是俄苏作品译本出版的黄金时期。同样,在英国建立殖民统治推行英式教育的情况下,为了捍卫民族文化,印度学者翻译了大量法国文学作品,与英国文化相抗衡。由于法国文学的审美价值高,文学魅力强,又曾是英国在印度的强大殖民对手,拿法国文学当棍子来打压英国文学的这种“抑英扬法”的策略,显然是对英在印的文化殖民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的不满和反抗。以上例子都切实反映了翻译素材必须符合本土文化需要的策略。由此可见,目的语文化对翻译选材的影响是巨大的。
3.目的语文化对翻译方法选择的影响
此外,目的语文化对翻译方法的选择也具有强大的主导作用。在晚清阶段,外强欺凌的民族危难使小说成为改良社会的工具,其文学价值和美学功能不被重视,在这种文化环境下,译者大多采取了“不尽信”的达旨法。严复用此方法“以便发挥”,将一部宣传进化论的普及书籍译成了一部警世之作。而在五四运动时期,翻译家们痛感汉语语言贫乏,力图吸收外国语言长处,“欧化”的现象在翻译界一时十分盛行。鲁迅明确表示要“一字不苟”,“宁信而不顺”和保持“异国情调”。此后,从30年代到改革开放之前这段时间,由于中国社会基本处于封闭状态,读者接受能力有限,译者采用了基本上以归化为主调的译法。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跨文化交际日益频繁,人们希望更多地了解异域文化,力求保持“原汁原味”,异化因此倍受推崇。由此可见,在翻译方法的采纳问题上,目的语文化依然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4.目的语文化与翻译中的删节与改造
除了翻译选材的取向说明了目的语文化的强大拉力之外,译者对文本的处理过程同样有力地证明了目的语文化是如何不可避免地左右着译者。当目的语文化和原语这两种文化体系有冲突时,译者最常用的办法就是删节。事实上,对于早期的翻译家来说,出于教育民众这一目的,删节作品不仅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义务。福尔摩斯故事中有一段描写他在起居室内用子弹砌成两个字母练习射击的事。在英国文化中,这只表示他性格独特,但在中国文化中,用国君的名字来练习射击对清末读者来说简直大逆不道,难以想象。译者在把这本书翻译成汉语时删节这段文字正是由于目的语文化不允许他对原语文化进行移植。
为了配合目的语文化,除了删节之外,译者常用的另一个办法是改造。美国翻译家Evan King曾翻译过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骆驼祥子》和《离婚》,对两部作品都做了改动:把《骆驼祥子》的悲剧性结尾改成祥子最终把小福子救了出来并与之结合的大团圆结局;把后者原作中作者对苟且与懦弱的深刻讽刺与批判变成了轻浮的小闹剧。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动呢?原因是,当时的美国正处于40年代初期,二战尚未结束,经济上又处于机械化发展阶段,人民依然身处动荡不安的困境中,现实的痛苦和矛盾让译者只能选择欢乐,和谐和圆满的结局,这正是目的语文化对译者的翻译活动起了重要的作用的又一明证。
5.目的语文化对关键词翻译的影响
语言不是一个封闭自足的系统,由于有主体性的介入,意义已不是那么单一和透明。夏仲翼先生说,从本质看,翻译只能是一种阅读,是一种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气质,特定的时代历史背景,某种政治思想倾向的读者的“解读”。这就是说,在对原文的阐释理解过程中,译者必然会受到自身的知识,经验,态度以及早已沉积于自己思想深层的本民族历史和社会文化等诸因素的制约。因而,对于同一个文本,不同主体文化的译者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译文。
如英国翻译家David Hawkes翻译《红楼梦》时,把原作中具有象征意义的“红”字作了或改或略的处理:《红楼梦》被译为A Dream of Golden Days;“悼红轩”译为Nostalgia Studio;“怡红院”译为 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s。因为“红”的颜色在英国文化中代表暴力,流血,这显然与“红”字象征兴旺,吉祥的中国文化背道而驰。另在杨宪益先生的译本中“贾母”被译为“the lady Dowager”,“dowager”即“a woman with property or title from her late husband”。贾母乃荣国府中之至尊,是个名副其实的matriarch,这个定义与贾母的地位恰好吻合。《简爱》中有这样一句话,“The Young Lady thus claimed as the Dowager’s property reiterated her question with an explanation.”此处的“the Dowager”指“Braness Ingram of Ingram park”,而贾母的地位也超过了Braness Ingram,故杨译既符合原语,又符合目的语文化的用法。
总之,翻译与文化是互动的,翻译反映一定的文化背景,又反作用于一定的文化背景。成功的翻译促使客体文化进入主体文化,失败的翻译只能阻碍客体文化进入主体文化。在以下三个例子中,由于译者在翻译时充分考虑到目的语文化——此处为中国民族文化的背景,使其最终的译名在跨文化沟通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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