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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杨逵小说的叙事伦理——以《送报伕》为例

2013-08-15吕周聚

关键词:田中伦理生命

吕周聚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杨逵是台湾文坛上具有强烈反抗意识的著名作家,他具有强烈的社会使命感,表现出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他从事小说创作不是为了艺术而艺术,而是为社会现实人生而艺术,被誉为台湾的普罗文学作家。尽管如此,其作品又与一般的政治小说有所不同,它不是为政治而政治,不是政治的简单图解演绎,而是具有独特的艺术性,成功地将复杂的社会意识与独特的艺术形式融合为一体,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呈现出丰富的意味。换言之,杨逵小说的独特的叙事形式具有独特的伦理内涵,这在其成名作《送报伕》中有着鲜明而具体的表现。通过分析这一作品,也可窥探其小说创作的全貌。

小说是一种叙事文体,作者通过叙事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和道德伦理,这样,叙事形式与作者的主观思想、作品中的思想内涵之间就具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尽管人们对叙事形式与思想内涵之间的关系持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思想内涵决定叙事形式,有人主张叙事形式决定思想内涵,但都不能否认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通过考察作品独特的叙事形式,可以发现叙事形式本身所具有的伦理内涵,可以说明作者为何选择运用这一独特的叙事形式的深层原因。“叙事不只是讲曾经发生过的生活,也讲述尚未经历过的想像的生活。一种叙事,也是一种生活的可能性、一种实践性的伦理构想。”[1](P3)叙事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形式,它本身具有丰富的伦理内涵。每一种不同的叙事形式就会呈现出各自不同的伦理内涵,诚如刘小枫所言,“叙事技巧的繁复和多样,正好表达个人道德生活的繁复和多样。”[1](P162)《送报伕》具有独特的叙事形式,这与作者独特的个人道德生活之间相互契合,二者互相作用,产生一种艺术张力。

小说创作是一种颇具创造性的艺术活动,而这种创造性主要表现在小说的叙事形式上。作者通过精心构思营造不同的叙事形式,将自己的生命历程融进小说的艺术形式之中,赋予每部小说以独特的艺术形式,进而形成自己的艺术个性,建立自己的小说王国。正是在这一层面上,叙事形式与伦理学之间发生了关联,“叙事伦理学不探究生命感觉的一般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也不制造关于生命感觉的理则,而是讲述个人经历的生命故事,通过个人经历的叙事提出关于生命感觉的问题,营构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叙事伦理学通过叙述某一个人的生命经历触摸生命感觉的个体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道德原则的例外情形,某种价值观念的生命感觉在叙事中呈现为独特的个人命运。”[1](P4)通过叙述个人的生命经历、个体命运来呈现生命存在的个体法则和人的生活应该遵循的道德原则,体现某种价值观念,这是叙事伦理学的核心。《送报伕》是一部带有自叙传性质的作品,它通过讲述“我”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所遭遇到的种种不公与不幸,对压抑人的社会进行尖锐批判,呼吁公平、正义、抗争,表现出作者朦胧的阶级伦理思想,对当时的读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小说叙述作者个人的生命经历或虚构曲折离奇的故事,但无论是作者个人的生命经历还是故事本身都不能自动进入作品,不能自己呈现自己,它必须通过一定的叙事形式才能呈现出来,作者必须选择一个角度来叙述个人的生命历程或讲述一个虚构的故事,这就是小说中的视点(point of view)、人称问题。“构成故事环境的各种事实从来不是‘以它们自身’出现,而总是根据某种眼光、某处观察点呈现在我们面前。……视点问题具有头等重要性确是事实,在文学方面,我们所要研究的从来不是原始的事实或事件,而是以某种方式被描写出来的事实或事件。”[2](P65)这样,视点、人称就具有了特殊的伦理内涵,选择什么样的视点、人称来进行叙述不仅决定了作品所要表现的故事内容,而且也决定了作者的情感伦理。

众所周知,《送报伕》是一部具有自叙传特点的作品,作者选择第一人称“我”来进行叙述,通过对“我”的个体生命经历的叙述,来对社会、现实、人生进行拷问与反思,表现“我”的情感伦理,“叙事伦理学从个体的独特命运的例外情形去探问生活感觉的意义,紧紧搂抱着个人的命运,关注个人生活的深渊。”[1](P4)相比之下,第一人称“我”的叙述形式更能突出表现个体命运的独特性。第一人称叙述大多属于回顾性的叙述,“在这一类型中潜存两种不同的叙述眼光:一是叙述者‘我’从现在的角度追忆往事的眼光,二是被追忆的‘我’过去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叙述学家们一般都根据这两个‘我’的不同观察位置将其分为两种视角类型,具体来说,就是将前者视为‘外视角’或‘外聚焦’(因为现在的‘我’处于被追忆的往事之外),而将后者视为‘内视角’或‘内聚焦’(因为被追忆的‘我’处于往事之中)。”[3](P216)这两种情况在《送报伕》中都有所存在,不同的叙述视角所呈现出来的伦理内涵是不一样的。

《送报伕》中“我”的生命经历是独特的,其生命历程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身体、情感与思想,这三个不同的层次所呈现出来的伦理内涵也是不同的。

身体是生命的原始存在形式,它需要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才能存活,通过身体叙事,能够表现出作者对生存伦理的深层思考。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来自台湾的穷学生,到东京快一个月了,带来的二十元钱只剩下六元二十钱,虽然每天从早到晚地到处找工作,但仍然没有着落,温饱都成了大问题。身体成了作品叙事的重要构成部分,而这也正是作者伦理思想的基本出发点。在绝望之中,“我”发现了派报所“募集送报伕”的广告,“我感到了像背着很重很重的东西,快要被压扁了时候,终于卸了下来似的那种轻快。”(《送报伕》①)这是小说的开头。接下来,“我”终于获得了送报伕的工作,但送报伕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异常恶劣,他们住在低矮的阁楼上,“席子底面皮都脱光了,只有草。要睡在草上面,而且是脏得漆黑的。”(《送报伕》)这里是一个跳蚤窝,跳蚤从脚上、腰上、大腿上、肚子上、胸口上一齐袭来,痒得忍耐不住,二十九个人挤在狭窄的阁楼上,房子里共铺十二张席子,平均每张席子上要睡两个半人,如同罐头里的沙丁鱼。“我”和其他送报伕在凌晨两点就要起来送报,十二月的天气非常寒冷,“冷风飒飒地刺着脸。虽然穿了一件夹衣,三件单衣,一件卫生衣(这是我全部的衣服)出来,但我却冷得牙齿阁阁地作响。尤其苦的是,雪正在融化,雪下面都是冰水,因为一个月以来不停地继续走路,我底足袋底子差不多满是窟窿,这比赤脚走在冰上还要苦。还没有走几步我底脚就冻僵了。”(《送报伕》)好不容易送完了报,“我”急急地往家赶,“肚子空空地,觉得隐隐作痛。昨晚上,六元二十钱完全被老板拿去作了保证金,晚饭都没有吃;昨天底早上,中午——不……这几天以来,望着渐渐少下去的钱,觉得惴惴不安,终于没有吃过一次饱肚子。”(《送报伕》)“我”处于饥寒交迫的困境之中,如此恶劣的居住条件和工作条件不仅是对生命的残酷折磨,而且是对生命平等伦理的严峻挑战。“所谓伦理其实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觉,反过来说,一种生命感觉就是一种伦理;有多少种生命感觉,就有多少种伦理。伦理学是关于生命感觉的知识,考究各种生命感觉的真实意义。”[1](P3)“我”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生存条件极为恶劣,生命倍受压抑,正是这种身体叙事蕴含着平等、正义的伦理诉求,这既是作品的基本主题,也是作者伦理意识的基础。

如果说小说中对身体的叙述构成了一条明线,那么对情感的叙述则形成了一条暗线。作者不仅要表现“我”身体所忍受的各种极端痛苦,而且要表现“我”精神所经历的种种折磨,而第一人称经验视角能够直接呈现“我”经历事件时的内心世界,“它具有直接生动、主观片面、较易激发同情心和造成悬念等特点。这种模式一般能让读者直接接触人物的想法。……由于没有‘我当时心想’这一类引导句,叙述语与人物想法之间不存在任何过渡,因此读者可直接进入人物的内心。人物想法中体现情感因素的各种主观性成分(如重复、疑问句式等)均能在自由间接引证中得到保留(在间接引证中则不然)。”[3](P260)小说中的“我”的情感处于悲喜交加的变化之中:“我”在遍寻工作没着落时心情惴惴不安,在发现了“募集送报伕”的纸条后高兴得差不多要跳起来了,几乎像是从地狱升上天国的样子;当见到老板、看到规定需要交十元保证金时“我”陡然瞠目地惊住了,眼睛发晕,而当交了口袋里仅剩的六元二十钱作为保证金被老板收留后,“我”又从心底里欢喜着;当看到阁楼恶劣的居住环境时“我”感到失望,但一想到好容易才找到了工作,对如此差的生存环境也就满不在乎了,甚至在晚上兴奋的睡不着觉;在忍饥挨饿送完报之后想到能有免费的早饭便忘记了寒冷与饥饿,心情非常爽快,但当田中把“我”带到一个小饭馆时,我悲哀了;“我”与搭档田中相处融洽,为得到这样的好朋友而高兴,为自己工作顺利而自豪,但好景不长,老板让“我”单独出去推销定户,心中觉得有些寂寞;“我”早出晚归、非常卖力地推销定户,但数额远达不到老板的要求,为此受到老板的谩骂责难,有一天推销了十一份报纸,以为这一次会受到老板的夸奖,但仍然遭到老板的故意刁难,“我”感到胆怯;“我”忍受老板的百般刁难更加卖力地工作,但到第二十天时仍被老板无情地解雇,只拿到了四元二十五钱的工资,连原来交的保证金都拿不回来,“我觉得心脏破裂了,血液和怒涛一样地涨满了全身。”(《送报伕》)“我”的感情在悲与喜的两极之间回复往返,最终是悲战胜了喜,这样的结局充满了悲剧的意味,产生了愤懑的力量,不仅是对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的血泪控诉,而且是对不公的社会的强烈谴责。

作品中的“我”是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仅寻求身体的温饱、情感的沟通,而且要探索社会人生,第一人称的使用能够极大地满足作者、“我”的这一需求。“使用‘第一人称’,换句话说,叙述者和主人公同为一人,这丝毫不意味着叙事聚焦于主人公身上。恰恰相反,‘自传’的叙述者,不论自传是真实的还是杜撰的,比‘第三人称’叙事的叙述者更‘天经地义地’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讲话,原因正在于他就是主人公。”[4](P136)作品中的“我”经常站出来直接发表议论,表明自己对人物、事件的理性判断:在初次见到田中君后,“看来似乎不怎样坏”;在“我”被老板解雇、田中告诉“我”老板用广告诱骗失业者上钩之后,“我对田中底人格怀着异常感激的心情,和他告别了。我毫无遮盖地看到了这两个极端的人,现在更是吃了一惊。”(《送报伕》)在准备离开日本回台湾要向田中告别时又恋恋不舍,“那种非常亲切的、理智的、讨厌虚伪的朴实性格……这是我心目中理想人物底典型。”(《送报伕》)这些语言既表明了“我”对田中人格的肯定认同,又表明了“我”评价人的标准,表明了“我”的人伦道德观念。在看到母亲决定自杀的遗书后,“我”对母亲有一个理性的评价:“母亲是决断力很强的女子。她并不是遇事哗啦哗啦的人,但对于自己相信的,下了决心的,却总是断然要做到。……可以说母亲并没有一般所说的女人底心,但我却很懂得母亲底心境。我还喜欢母亲底志气,而且尊敬。”(《送报伕》)在见到伊藤并听到其关于有钱的人要掠夺穷人的劳力的议论后,“他底话一个字一个字在我底脑子里面响,我真正懂了。故乡底村长虽然是台湾人,但显然地和他们勾结在一起,使村子大众吃苦……”(《送报伕》)这段议论可以说是全篇的主题核心,“我”以阶层(劳动者与非劳动者、无产者与有产者)来划分人的好坏,而不是以民族、政治来处理中国台湾与日本的关系,因此,这部作品具备了基本的阶级观念,而缺少鲜明的民族意识。“杨逵的阶级意识高于民族意识的原因,除了根源于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也源自于杨逵曾经拥有美好的日本经验:例如他在日本的启蒙老师沼川定雄对其一生的影响甚大。其后,杨逵留日期间生活困顿,也有不少文学界、社会运动组织的朋友资助他。在他染肺结核病倒,欠米债被告到法院时,日本警察入田春彦出资帮助他租下首阳农园,这些温暖杨逵生命的日本人,使他跨越族群的藩篱,将社会主义的理想提升到追求社会各民族皆平等的大同世界。”②跨越族群的藩篱来处理“我”与派报所老板的关系、中国台湾人与日本人的关系,表现出基本的人道主义情怀,这是这部作品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它的缺点,因为它遮蔽了中国与日本两个民族之间的民族矛盾。而这一缺点本身又是由第一人称的叙述形式造成的,“可以说充当叙述视角的人物的眼光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故事内容的一部分也是叙述技巧的一部分。”[3](P242)由于“我”与田中、伊藤等日本人的友好交往而对此类日本人产生好感,这种独特的经历致使“我”对日本人的评价、判断是基于个人的情感经历而非基于民族的冲突。刘小枫将现代叙事伦理分为两种,即人民伦理的大叙事和自由伦理的个体叙事,“在人民伦理的大叙事中,历史的沉重脚步夹带个人生命,叙事呢喃看起来围绕个人命运,实际让民族、国家、历史目的变得比个人命运更为重要。自由伦理的个体叙事只是个体生命的叹息或想像,某一个人活过的生命痕印或经历的人生变故。自由伦理不是某些历史圣哲设立的戒律或某个国家化的道德宪法设定的生存规范构成的,而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偶在个体的生活事件构成的。”[1](P7)人民伦理与自由伦理之间是有差异,但它们之间是否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至少在《送报伕》中不是这样。杨逵在《送报伕》中秉持的不是人民(民族、国家)伦理的大叙事,也不是纯粹的自由伦理的个体叙事,他虽从个人命运的遭际来建构自己的伦理判断,但这种个体叙事伦理又与劳动者的群体伦理密切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人民伦理的宏大叙事的特征,具有自由伦理的个体叙事与人民伦理的宏大叙事的共同特征。

刘小枫认为,“理性伦理学关心道德的普遍状况,叙事伦理学关心道德的特殊状况,而真实的伦理问题从来就只是在道德的特殊情况中出现的。叙事伦理学总是出于在某一个人身上遭遇的普遍伦理的例外情形,不可能编织出具有规范性的伦理理则。”[1](P4)这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如果一个人遭遇的普遍伦理的例外情形非常特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与普遍性,那么这一例外情形是否也会具有规范性、普遍性?《送报伕》中的“我”是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无产者,在他身上体现出无产阶级所具有的某些共同特点,因此,通过第一人称的叙述形式所表现出来的伦理思想就具有了一定的普遍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无产阶级的伦理诉求。

《送报伕》中的“我”从台湾来到日本求学,经历了两个不同的生活空间(台湾和东京)和两段不同的生活时间(过去和现在),这不仅形成两条不同的故事线索,而且蕴含着深刻的伦理意味,“叙事伦理学的道德实践力量就在于,一个人进入过某种叙事的时间和空间,他(她)的生活可能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P5)台湾(过去)、东京(现在)两个不同的时空互相对照、互为依存,呈现出“我”独特的生命曲线。

《送报伕》叙述“我”到日本东京后的生活经历,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作品的主要内容。东京是世界化的大都市,这儿是有钱人的天堂,对于无钱无势的“我”来说,东京却无疑于人间地狱。“我”在东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是真正的无产阶级。“我”的贫困的生存环境与派报所老板的生存环境,“我”的谦卑的、甚至低三下四的态度与老板的高傲凶恶的态度形成鲜明对照,突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巨大鸿沟。“我”的屈辱的生活经历使我对老板充满了仇恨,同一阶层中的田中也对剥削阶级充满了敌意,他们要想对抗的法子来整治凶恶的老板,伊藤的到来给了他们以报仇的希望。在伊藤的带领下,派报所的工人发动了罢工,派报所老板在团结的送报伕面前低下了苍白的脸,被迫答应了工人们提出的工作条件,工人最终取得了胜利。作品着意表现两个阶级之间的对立、冲突,赋予作品以基本的阶级意识,这也是这部作品被誉为普罗文学、杨逵被称为普罗作家的重要原因。可以说,东京这一发达的资本主义世界改变了“我”的命运,给予“我”以基本的阶级伦理意识。

《送报伕》虽然着力表现“我”在东京穷苦潦倒的生活经历,但“我”始终没有忘记故乡台湾、母亲。台湾是“我”的故乡,作为与东京相对的空间,它始终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成为“我”魂牵梦绕的思念,对故乡的思念、叙述构成了作品的另一条线索。小说一开头在交待“我”在东京陷入生活困境时有这样一句:“而且,带来的二十元只剩有六元二十钱了,留给带着三个弟妹的母亲的十元,已经过了一个月,也是快要用完了的时候。”(《送报伕》)在工作没有着落时联想到远在台湾的母亲、弟、妹,而且台湾、母亲一出现就与贫穷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很自然地为后面展开对台湾的叙述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居住的阁楼里的恶劣的住宿条件时,“我”自然地想到了在故乡的生存环境,“在乡间,我是在宽地方睡惯了的,乡间底家虽然坏,但我底癖气总是要扫得干干净净的。”(《送报伕》)当在严寒的凌晨穿着单薄的衣服外出送报时,想到带着三个弟妹走投无路的母亲,就满不在乎了。故乡、母亲存在于“我”的心里,成为“我”活下去、努力工作的不尽动力。当“我”被老板解雇之后,靠挣钱维持生活、上学的希望破灭了,“我”来到上野公园一个人独自痛苦,“昏昏地这样想来想去,终于想起了留在故乡的、带着三个弟妹的、大概已经正在被饥饿围攻的母亲,又感到了心脏和被绞一样的难过。”(《送报伕》)由此展开对过去台湾生活经历的回忆。“我”家到父亲一代是自耕家,有两甲的水田和五甲的园地,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数年前制糖公司在当地开办农场,强征老百姓的土地,身为保正的父亲因带头拒绝出卖自己的土地而被日本人关押到派出所,遭受毒打,气病交加,最终离开人世。母亲在经历这一家庭变故后精神受到极大打击,一病不起。被迫卖地得到的六百元钱因为父亲的病、母亲的病以及父亲的葬礼等差不多用光了,到母亲稍好些的时候,就只好出卖耕牛和农具糊口,这样家庭就从原来的自耕农变成了一无所有的贫农。在日本人的统治下,村里和“我”家情况差不多的还大有人在。故乡中国台湾的老百姓在日本人的掠夺下变得贫穷不堪,民不聊生,这与东京有相同之处,“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深发感慨,“我好像第一次发现了故乡也没有什么不同,颤抖了。那同样是和派报所老板似地逼到面前,吸我们底血,剐我们底肉,想挤干我们底骨髓,把我们打进了这样的地狱里。”(《送报伕》)台湾与东京虽是两个不同的空间,但它们都处于日本有钱人的统治之下,对于生活于其中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来说都是地狱。“我”从上野公园回到原来居住的木赁宿,收到母亲前些日子的来信,这又与台湾联系起来,母亲在信中夹带了卖房子所得的一百二十元,说阿蘭、阿鐵死了,仅剩的弟弟寄托在叔父家里,母亲叮嘱“我”要好好地用功,成功了以后再回到故乡。这封信好像母亲的遗嘱,令我产生了不详的预感。“我”决定回去探望母亲,便去与田中告别,在那儿又得到了叔父的来信,来信中夹着一封母亲的信,母亲在信中诉说活着的痛苦,诉说村子里人们的悲惨生活,把拯救村子里的人们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叔父在信中说母亲是上吊自杀,并依母亲的遗嘱在半个月后才告诉“我”母亲的死讯。母亲的死增强了“我”的复仇的力量,“我”下决心不能够设法为悲惨的村子出力就不回去。“我”在台湾的生活经历及到东京后台湾的两封来信传达出一种强烈的伦理控诉,台湾对“我”而言成了一个伤心地,造成“我”家破人亡的原因在于日本人惨无人道的统治与剥削,而这也正是“我”复仇的内在动力。

小说结尾写“我”离开日本乘船返回中国台湾,这时的“我”处于日本与中国台湾、过去与未来之间,这一新的时空赋予“我”以新的伦理视野,“我满怀着确信,从巨船蓬莱丸底甲板上凝视著台湾底春天,那儿表面上虽然美丽肥满,但只要插进一针,就会看到恶臭逼人的血脓底迸出。”(《送报伕》)“我”已从伊藤那儿学到了拯救村里人们的法宝,并要用这一法宝回台湾拯救生活于水火之中的村里人,“我”对台湾的未来充满了希望。台湾虽然表面上美丽肥满,但其深层却是恶臭的脓血,“我”的责任就是用针刺破其美丽的表皮,放出里面恶臭的脓血,让台湾回到真正的春天。“叙事改变了人的存在时间和空间的感觉。当人们感觉自己的生命若有若无时,当一个人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破碎不堪时,当我们的生活想像遭到挫伤时,叙事让人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命感觉,重返自己的生活想像的空间,甚至重新拾回被生活中的无常抺去的自我。”[1](P3)春天的台湾是“我”想像的空间,而这个充满确信的“我”也是一个新生的、未来的自我,这个新生的“我”必将会对未来的台湾产生巨大的影响。

除了人称、视点等因素外,小说中的叙事还包括叙事技巧、结构等因素,而叙事技巧、结构等叙事因素也具有丰富的伦理内涵。“‘作为修辞的叙事’这个说法不仅仅意味着叙事使用修辞,或具有一个修辞维度。相反,它意味着叙事不仅仅是故事,而且也是行动,某人在某个场合出于某种目的对某人讲一个故事。”[5](P14)作者出于某种目的、采用某种技巧来对某人讲一个故事,这样技巧与目的之间就发生了密切的关联,技巧就具有了伦理的意味。

《送报伕》没有运用象征、反讽等现代主义表现手法,而是大量运用对比这一传统的叙事技巧,这与作者的创作目的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换言之,对比这一叙事技巧更能表现出作者的思想主旨,也就具有了特殊的伦理内涵。作者声称,“至于描写台湾人民的辛酸血泪生活,而对殖民者殖民残酷统治型态抗议,自然就成为我所最关心的主题。”③考察杨逵的小说创作可以发现,对殖民者的“抗议”是其多数作品的主题,而要恰到好处地表现这一主题,对比无疑是一种非常实用的叙事手法。

《送报伕》以“我”的口吻来进行叙述,在第一人称叙述中通常有两种眼光在交替作用:“一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它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3](P238)小说中有两个不同的“我”,一个是在台湾的、过去的“我”,一个是在东京的、现在的“我”。在台湾的、过去的“我”年幼,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有一定局限,在东京的、现在的“我”在经历了社会的磨难后渐渐成熟起来,对社会人生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在故乡的时候,我以为一切日本人都是坏人,恨着他们。但到这里以后,觉得好像并不是一切的日本人都是坏人。木赁宿底老闆很亲切,至于田中,比亲兄弟还……不,想到我现在的哥哥——巡查——什么亲兄弟,根本不能相比。拿他来比较都觉得对田中不起。”(《送报伕》)“我”的前后的对比一方面体现出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另一方面表现出“我”的伦理思想的变迁:过去是从民族的角度来认识日本人,认为一切日本人都是坏人,现在则是从人品、阶层的角度来分辨人的好坏,具备了初步的阶级伦理意识。

《送报伕》涉及众多的人物,但这些人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好人与坏人、受压迫者与压迫者,田中与派报所老板是其中的代表。这些人之间形成一种对比,通过对比,既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点,也表现出作者的伦理意识。田中是一个靠打工来挣学费、生活费的穷学生,但他没有种族歧视,给“我”提供热心的帮助,带着“我”熟悉送报业务,在“我”没有钱吃饭时将自己微薄的钱借给“我”,在“我”被老板解雇时安慰“我”,“我”与田中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而派报所的老板则是一个唯利是图的畜生,他制定苛刻的规定来诱惑失业者上钩骗取他们的保证金,给送报伕提供异常恶劣的居住环境,从送报伕的工作中榨取最大的利润,表面上对“我”仁慈,本质上对“我”凶狠,这两个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面是田中,甚至节省自己底伙食,借钱给我付饭钱、买足袋,听到我被赶出来了,连连说‘不要紧!不要紧!’把要还给他的钱,推还给我;一面是人面兽心的派报所老闆,从原来是就因为失业困苦得没有办法的我这里把钱抢去了以后,就把我赶了出来,为了肥他自己,把别人杀掉都可以。”(《送报伕》)通过对比,“我”发现了派报所老板的吃人面目。小说结尾部分通过伊藤的语言进一步对田中和派报所老板进行对比:日本底劳动者大都是和田中君一样的好人,日本的劳动者反对压迫、糟蹋台湾人,使台湾人吃苦的是那些像派报所老板一样的畜生,这种畜生们不仅对于台湾人,对于日本的穷人也是一样的,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有钱的要掠夺穷人底劳力,为了要掠夺得顺手,所以要压住他们。伊藤将田中和派报所老板看作两个不同阶级的代表,通过对比发出对以派报所老板为代表的有钱阶级的正义的愤怒,“‘正义的愤怒’即一种对一切不公正的侵略和一切粗暴地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给予有力的、有节制的回击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培养出来的。”[6](P40)可以说,“我”对以派报所老板为代表的有钱阶级的正义愤怒是被培养出来的,是这些压迫者给予了“我”反抗的力量。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的对立、冲突蕴含着左翼文学的阶级伦理思想,这也是《送报伕》所具有的深层的思想主题。

综上所述,杨逵在《送报伕》中通过第一人称叙述、时空交叉、对比手法等叙事形式来组织事件、塑造人物,传达自己的伦理思想,叙事成为作者向读者传达知识、情感、价值和信仰的一种独特而有力的工具,“实际上,认为叙事的目的是传达知识、情感、价值和信仰,就是把叙事看做修辞。”[5](P23)作者对现实中存在的不合理的道德观念、行为通过文学叙事加以解构,指出其种种不合理的存在,从而产生一种伦理的功能作用,“伦理学都有教化的作用,自由的叙事伦理学仅让人们面对生存的疑难,搞清楚生存悖论的各种要素,展现生命中各种价值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冲突,让人自己从中摸索伦理选择的根据,通过叙事教人成为自己,而不是说教,发出应该怎样的道德指引。”[1](P1)从这一角度来看,杨逵在《送报伕》中所坚持的并非纯粹的自由叙事伦理学,而是自由叙事伦理与人民伦理的融合。作品中“我”的个体命运、生活经历的叙述体现出来的是一种自由叙事伦理,而“我”的抒情议论则具有说教的功能作用,具有人民伦理的因素。

注 释:

①彭小妍主编,《杨逵全集》第四卷,国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筹备处,2008.下同。

②参见:吴素芬.杨逵及其小说作品研究[M].台南县政府,2005.101。

③参见:杨 逵.“日据时代的台湾文学与抗日运动”座谈会书面意见[A].彭小妍.杨逵全集(第十卷)[M].国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筹备处,2008.

[1]刘小枫.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张德寅,编译.叙述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3]申 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法]热拉尔·热奈特.王文融,译.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5][美]詹姆斯·费伦.陈永国,译.作为修辞的叙事——技巧、读者、伦理、意识形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6][英]R.R.马雷特.张颖凡,江宁给,译.心理学与民俗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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