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大学生信仰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2013-08-15李俊清
李俊清
(长治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山西 长治 046011)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围绕生存、生活来处理我们与自然、与社会和他人的各种关系。但是,按照什么方式来处理,从最初我们是在父母、家庭、学校、社会模仿大人的行为中,逐渐随着知识的积累形成了我们自己的独立判断和思考,有了我们自己的行为习惯和模式,这就确立了我们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也就有了自己的信仰。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对大学生的信仰状况怎样,如何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此作些粗浅分析。
一、信仰的含义与作用
信仰,通常是指人们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它是一个人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根本准则和态度。我们每一个人,不论文化水平有多高,不管从事什么工作,也许你并不了解什么理论、学说,但只要你是一个成年人,有了自己独立的思维和判断,在你日常生活中,你的思考和你的行为都会告诉人们,你的信仰是什么。这就是说,信仰是人类特有的精神心理现象,只要你有对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观念体系的信奉和遵循,就会形成你自己独立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反之,从你的行为规范里也可以看出你的信仰状况。
今天,在我们社会当中,信仰是一种精神纽带。共同的信仰能够把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成员团结和凝聚在一起;能够定向导引社会的发展,控制调节社会的秩序,团结凝聚社会的力量,选择判断社会的行为,成为一个社会共同的精神支柱。作为知识的精英、社会的先导、青年的聚集群体,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他们有了相对稳定完善的知识体系,又有相对独立的生活环境,在不断学习和接受知识的过程中,强烈的求知欲,广泛涉猎的好奇心,始终推动着他们不畏艰险探索和求证未知的世界。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科学的信仰,把智慧、力量凝聚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是高等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大学生信仰的现状
由对理论、思想的信服到把它奉为行动指南来看,信仰是一种由对理论的坚信不疑到行动的身体力行的精神状态的统一。因此,对大学生的信仰,我们不妨从理论信仰、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角度来把握。
(一)大学生的理论信仰状况
理论的坚定是信仰的前提。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我们信仰思想的基础和根基。
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和信服程度,是衡量大学生理论信仰的标尺。从目前我们开设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课看,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成一体,一脉相承。但这些理论和目前中国的现实政治又紧密结合在一起,一方面,它引导中国的现实政治,另一方面,现实政治又会影响到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我们这样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对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形势,矛盾的凸显和社会的变革,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无疑都增大了我们解决现实问题的难度。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大学生对科学理论的认识和坚信程度。
有人在2007年对北京市部分高校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状况作过调查,在问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发展的前途命运问题时,有80%以上的学生表示非常赞成、充满信心;但是当问及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文稿,重要会议的文献资料,阅读和学习情况时,他们的回答是阅读甚少,更不要说系统学习和研究了。当然,在600份的问卷调查中,系统读过的还不到5%,一篇也没读过的占近半数。[1]
作为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大学生对理论信仰的状况尚且如此,不能不引起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惊醒。没有理论根基的信仰是不成熟的、不确定的,甚至在关键时刻是会动摇的。因为靠灌输,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只能理解和接受一个表皮。一旦遇到现实问题,外来思想的冲击,必然会动摇他们的信仰。近年来,大学生信仰宗教的人数再上升,当然,这里有很多是盲从。但这个趋势,我们必须引起重视。没有建立起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苏联东欧的剧变,不能不让我们反思。开设课程重要,解决大学生的自觉理论信仰更重要。
(二)大学生的道德信仰状况
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规范和价值判断,其约束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以德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的人们都会有各自的道德体系,由此形成不同的道德信仰。今天,在我们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当中,以共产主义道德作为我们规范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中的价值判断。在追求社会利益的共同前提下,每个个体都能得到最大的发挥。这种道德在理论信仰上架构了大学生的道德信仰体系。但在复杂的社会现实当中,市场化、利益多元化,使大学生的道德信仰又会出现差异。比如,在有问卷调查“大学生中信仰什么的人多了”的问题时,选择回答“相信金钱万能的人”占65.3%、“信奉享乐主义的人”占61.8%,“信奉极端个人主义的人”占37.5%[1]。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姑且不论,但在现实社会的影响下,大学生道德信仰选择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有上升趋势。甚至认为信仰不如金钱来得实在,不如享乐来得现实、实在。这种缺少远大理想的信仰,只顾眼前利益,不愿自己受损、他人受益的不平衡心理,在现实社会的道德观面前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都会影响到确立科学的共产主义道德信仰。
(三)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状况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工具。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状况,离不开社会的法律氛围。在一些大学生身上发生的违反校规校纪,甚至违法的行为,不能不说与我们今天社会存在的权大于法,以权谋私的现象有关。我的父亲是李刚,我的父亲是李亚力,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受到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的事实,正在衡量和考验着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
有人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在大学生中作过调查。结果显示:68.9%的大学生认为“经过努力最终可以实现”。而15.6%的大学生则认为仅仅“是一种宣传”,一种愿望;在回答自己利益受侵犯时,你首先会选择的解决途径是诉诸法律的有65.6%。相反有14.4%、12.2%的大学生却选择了“找关系”和“自认倒霉”[2]。
这表明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信仰从理论上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一旦涉及到个人利益时,一旦和现实社会结合在一起时,又往往置法律规范于不顾,盲目行动,甚至不惜违法,以身试法。这反应了大学生法律信仰与法律责任感的缺乏,对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的信心不足。也正应验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进程任重而道远的事实。
三、大学生信仰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以上我们对大学生信仰状况的了解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信仰现状不能不令我们深思。信仰教育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既有传统思想文化与市场经济不适的负面元素的沿袭,也有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的政治环境的影响,还有社会转型发展过程的不协调。更重要的是,青年大学生独生子女增多,家庭和学校教育都严重背离了人才综合素质成长的规律,盲目追求升学深造,缺乏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教育,致使当代大学生对社会现实了解甚少、很不全面。但是,当他们脱离家庭走进大学以后,我们的教育又没有及时补上这一课。反而出现了:
(一)理论信仰教育:重体系轻现实
对青年大学生来讲,理论信仰首先来自系统的学习科学理论和对社会现实的独立思考判断。大学生阅历浅,缺乏社会历史与现实的对比,其信仰往往受外来因素影响。就大学生而言,这外来因素:
一是老师,作为高校的教师,尤其是一些自然科学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教师,在课堂上传播一些西方的理论和价值观,将西方文明当作普世文明来传播,而完全不考虑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不考虑中国发展面临的历史和现实条件,致使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盲目崇拜西方文明。
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自成体系与大学生目前接触的社会现实的矛盾,在课堂教学中我们没有给予解决。这样就会在大学生心目中形成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理论,但任何真理都是相对真理,就会产生马克思主义“过时论”,它不一定适合我们中国国情的错误认识。这种只顾理论的自成体系,而忽视与现实问题结合,拉大了学生与理论的距离。
三是社会现实问题。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发展过程当中,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在探索开辟新道路的过程中,不完善、不足之处,甚至失败,都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的理论、我们的舆论没有及时给于正确的指导。
(二)道德信仰教育:重灌输轻养成
道德的灌输教育在我国有长期的传统。古人从《三字经》、《百家姓》等启蒙读物开始就不忘传统道德教化作用。但我们今天处在一个转型期,社会变革矛盾凸显期,道德规范与发展的社会现实产生了矛盾和不一致。在传统道德规范约束下的人们往往是市场经济中的弱者,而突破传统道德规范的人们往往是市场经济中的强者,或者是受益者。这种传统道德规范与现实市场经济发展的反差动摇了人们的道德信仰。尤其是对有独立思考能力的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过程中,还是不顾现实盲目灌输共产主义道德规范来影响大学生的道德人格已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比如,社会流行的,好人难做,做了好事,不图回报还惹上官司,这样极不正常的现象严重冲击着传统道德教育。目前的大学教育当中,也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法律信仰教育:重知识轻法理
当前高校对普通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课程,在没有涉及法律专业的学生中普遍开设的就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该课程中只对我们日常生活涉及到的法律规范和重要的法律内容做些介绍。没有涉及法律价值、法律意义的章节。这样的设置,即使学生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也是支离破碎的,它难以在学生心目中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内心尊崇的法律权威,更难以提升为崇高的法律信仰。据一项调查资料显示,大学生虽有一些法律知识,但一联系到自己的实际问题就不会用了,竟占到调查学生人数的38.4%。而更有30.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在他们的知识体系中可有可无”[2]。这样单纯靠法律知识的教育,对于有了独立思维的大学生来说,他们更多会关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钱交易、权大于法的社会现象,这无形之中就会从反面不断淡化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由此造成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主体性人格的负面价值判断定势。
社会上存在的“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情结,不仅普通民众有,而且在司法机关、大学法学课堂也常受到此情结的困扰。这势必影响了大学生法律人格的健康发展。
(四)信仰教育模式:单一化
学校教育就是课堂教育,一切学校教育都得进课堂。这是我们长期存在着的认识误区。课堂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形式,为了强化教育,进课堂可能更直观、更有效。但一切教育效果都从课堂出,就显得有失偏跛。信仰教育单一化成课堂理论教育,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在荆学民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关于“青年大学生信仰问题”课题中,对1300名大学生作家庭、学校、社会的熏染与教育在多大程度上塑造和影响着大学生现有的信仰问卷调查时,有62.2%的大学生认为他们的信仰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家庭教育中获得的占人数的14.5%,只有3.8%的大学生认为他们的信仰是在大学课堂中形成,4.7%的大学生信仰是通过共产主义教育形成的,甚至有14.8%的大学生的信仰教育竟然是缺失的[3]。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大学生的信仰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教育的对象和他们接受思想的途径不能不作综合考虑,使信仰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课堂正面教育如果不和大学生接触的社会现实紧密结合,不和家庭教育结合,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的信仰教育,其作用切不可高估。
四、高校大学生信仰教育的思路和对策
大学生肩负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正处于思想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加强对大学生的信仰教育,无论是对大学生的个人发展,还是对国家、民族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对大学生信仰教育会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本文仅限于高校对大学生的信仰教育,自然会从高校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的主渠道是“两课”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这个实际出发,作如下一些思路和对策提示。
(一)强化“两课”作用。“两课”是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的主渠道,它是构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基础。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一个科学体系的问题。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我们国情实际结合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是一脉相承的关系。这是解决理论体系的问题;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怎么样在探索实践中产生又用来指导我们的实践。这是“两课”教学中的重点。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要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对于我们从事两课教学老师来说,不仅我们自己要信,更要使大学生信;不仅在口头上信,更在行动中要信。要使大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困惑中找到理论的答案,或者理论的思考。这是解决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信仰的关键所在。
因此,在“两课”教学中,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能仅仅停留在学习理论条文,而要学会如何在现实中推导出理论的方法,这样才能变理论的教条为理论的探索,统一的理论变成鲜活现实的推导,增强理论的吸引力。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找好切入点,及时解决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尤其要强化对社会当中负面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教会他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从而提高辨别真伪、判断是非的能力,增强理论的说服力。让学生在解决现实困惑问题的思考中,确立起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自信来。这是我们高校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是大学生陶冶情操,接受教育,认识社会不可或缺的平台。对于缺少社会阅历的大学生来说,以主题创建活动为抓手,可以开展“帮困助贫”活动,举办社会热点问题的讲座、兴趣小组的讨论以及辩论、演讲、歌咏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增强人格主体的大学生在这些活动当中得到自由选择,学会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强化组织协调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品德、陶冶学生的情操,营造一种文明、健康、高品位的文化氛围和精神氛围,引导群体、个体等文化向良性方面发展。为使具有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大学生确立科学信仰打好基础。
(三)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了解和认识社会的重要渠道。要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课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用所学理论引导学生实践活动,也要使他们学会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和理解社会。我们在课堂上所教授的知识,要在实践当中得到验证。而对社会当中的阴暗面,要教会学生怎样去认识和看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生只有在反复实践的对比当中,在潜移默化的行为选择当中,才能真正理解和体会理论的价值,也才能真正确立起对科学理论的信仰。
除此,大学生对科学理论的坚信不疑,会在不断实践过程中,自觉形成受理论信仰支配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同时,广大教师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在实践中优化自己,发挥教师的言行一致起着固化学生信仰的作用。
结语
信仰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它具有激励斗志、催人奋进、增强社会凝聚力等功能,要把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这个“本”,就是要从大学生这个信仰主体上,使他们从思维方式、价值判断上自觉确立起适应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确立起自我坚定的信仰来。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要突出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尽量少发号施令,在理论上帮助他们架构起科学体系,行动上检验信仰选择的标准和方法的可行性,在尊重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大学生自觉地树立起科学的信仰。
[1]郑克清,常治.“红色信仰”与信仰危机-大学生信仰教育调查[J].研究·实证,2008,(4):26-28.
[2]王素.简议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法律信仰危机及对策[J].双语学习,2007,(4):8-9.
[3]林雪原.关于大学生信仰问题的调查与分析[J].前进,2010,(7):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