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花卉产业中小企业集群化成长与政府政策研究
2013-08-15李瑞峰赵红梅
李瑞峰,赵红梅
(内蒙古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一、云南花卉产业集群发展状况与特征
(一)资源与区位优势
1.资源优势。云南省是山地省份,由于地理位置、大气环流、海拔纬度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气候环境,而各地区地形地貌纬度复杂,形成兼具低纬度气候、季风气候、山原气候的特点,即年温差小、日温差大、降水充沛、干湿分明,气候的区域差异和垂直变化十分明显。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有利于花卉植物的生长,是世界上最适宜发展花卉的三大地区之一。
2.区位优势。云南沟通着两大洋(太平洋、印度洋)和三大市场(中国、东南亚、南亚),具有悠久的口岸历史和独特的区位优势,形成了陆、水、空全方位开放的口岸网络,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云南省成为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进行经贸交往的重要前沿,区位优势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云南的区位优势,给“云花”的出口提供了多条通道,也带动了我国乃至东南亚、南亚地区花卉产业的蓬勃发展。
(二)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现状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昆明市呈贡县斗南镇的几户农户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小规模地试种了一点花卉,获得了较好的收益,带动了周围的农户纷纷仿效种花,由于花卉种植的比较效益明显高于传统的粮食和蔬菜种植,因此农民的积极性很高,生产发展非常快。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生产布局已基本形成:1.鲜切花种植区,以昆明和玉溪为代表的滇中地区,该地区主要从事玫瑰、康乃馨和百合切花生产;2.观叶植物和山茶、兰花杜鹃特色品种产区,以大理、保山、楚雄、西双版纳为主的州市地区;3.以种苗(种球)的培育种植基地,以迪庆和丽江为代表的滇西北地区。为了满足国内外消费者对花卉产品不同需求,云南省政府也在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目前,云南省花卉形成了鲜切花、观赏苗木、地方特色花卉、花卉种业和花卉加工业等多形式、多方面共同发展的格局。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0年,云南全省鲜切花总产量达60.5亿枝,其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超过70%,云南鲜切花产量连续17年稳居全国第一,实现农民增收60亿元。“十一五”期间,云南省花卉企业数量、规模也不断发展壮大,涌现出了一大批产品质量过硬、科技创新实力较强、服务质量上乘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其数量从2005年的1035家增长到2010年近1500家。以昆明锦苑花卉公司、丽都花卉公司、明珠花卉公司、斗南花卉市场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在专业化生产、市场开拓、品牌打造、科技研发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逐步显现。
(三)相关支持性产业状况与集群服务体系
1.全国鲜切花市场交易中心地位不断巩固。2009年斗南花卉交易市场和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日均鲜切花交易量达1169万枝,比“十五”末增长22.8%,占全国鲜切花交易的38.7% ,云南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鲜切花生产基地和最具影响力的鲜切花集散中心及价格指导中心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斗南花卉”已成为中国花卉行业的驰名品牌,云南鲜切花产量至今已经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一。鲜切花在国内70余个大中城市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70%,出口已涵盖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35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市场份额逐年增长。
2.花卉科技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云南省农科院花卉研究所和相关科研单位及企业选育出月季、香石竹、非洲菊等37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位居全国首位,并从国内外收集了大批种质资源,蔷薇野生资源152份,切花月季栽培品种269个,培育香石竹栽培品种143个,非洲菊栽培品种54个,百合野生种(变种)16个,栽培品种112个,并建立了资源圃。在育种技术方面,除了采用常规的杂交育种外,还进行了辐射育种和分子生物学等多种育种技术,花卉科技研发和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全国领先。
3.配套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在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正确引导扶持下,花卉企业,花农合作组织也迅速成长壮大。到2011年,云南省花农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532个,加入的花农达1万余户,年生产鲜切花15亿枝以上。云南省花农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成为云南省花卉产业最具活力的中坚力量,而且也是产业升级发展的重要基础,对花卉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组织化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起着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产业分工上基本形成产销连动、批发拍卖、科技研发、信息网络、物流运输等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云南花卉产业集群成长瓶颈
云南花卉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云南省的支柱产业。但是调查中发现,有些因素影响了该产业集群的进一步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一)产业化、专业化程度低
1.产业链不够完整。种苗培育、品种研发、仓储物流、竞价拍卖等环节,仍是云南省花卉产业的“短板”。比如在拍卖交易环节,手续费率按交易额的5%计算,荷兰最大的鲜花拍卖中心每年收入约2亿欧元;世界9家康乃馨育种商垄断了全球80%以上的份额,我们不仅在购买花卉新品种要付专利费,就连出口该品种花卉也要支付专利费。
2.“小农经济”特征明显。生产经营主体主要以农户为主,中小花卉企业占比高达85%,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程度仍然较低。云南省花卉总产值与面积比仅是日本的1/8,荷兰的1/40;平均每平方米土地年生产月季100支左右,不及荷兰、哥伦比亚等国家产出250支至500支的一半。
3.产品结构单一。鲜切花出口占全行业的90%以上,一“枝”独大,盆花、特色花卉、绿化苗木等市场分额较小,花卉产品结构单一与市场需求多样的矛盾仍未缓解。
(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1.企业融资困难。据调查,云南90%以上的中小花卉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融资困难问题。
2.产品营销不完善。花卉流通过程中的损耗率高达30%左右,花卉品质受到严重影响,有90%的产品不能有效实现产品增值。
3.整体运输能力不足。云南花卉的出口主要以航空运输为主,航空运输量占外送总量的70%以上。据有关资料,2009年之前,昆明至曼谷的航空运价为10元/kg,至新加坡的运费为12元/kg,至日本的运价为13元/kg;一枝云南玫瑰出口价格最高仅为8毛钱,出口到香港市场之后的零售价格可达20港元,差价高达25倍,其中很大一部分为航空运费的附加。
4.较少的科技支持。花卉产业是科技要求较高的产业,先进科学技术的孵化和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生产发展的需要,这已成为云南省花卉产业向深度广度发展的瓶颈。云南省虽然有很多国家级与省级的科研院所,但技术力量还是相对不足,还远未建立云花卉产业发展的科技体系支撑点。其主要体现在技术开发不足、技术推广体系缺乏、科研人才严重不足、对科研的投入不够等方面。据统计,云南省大多数花卉企业没有设立花卉研究的专门机构,即使有些企业设立了科学研究机构,大多也只是摆个样子,真正有在发挥作用的寥寥无几。相当大一部分花卉企业追求的是眼前利润,花卉科研经费投入一般很少,花卉科研力量比较薄弱,有些花卉企业长久以来都没有专门的科研队伍。很少一些大型花卉生产企业,虽然在花卉领域搞一些基本的科学研究,但却始终没有形成一支专门核心研究队伍。
(三)面临世界花卉大国和花卉新兴产业国的压力
荷兰是世界上花卉产业的龙头老大,企业、协会等组织不仅在本土发展花卉产业可以享受丰厚的政府资金补贴,甚至在其它国家进行花卉产业投资均可享受荷兰国家政府资金支持。泰国、越南、缅甸、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也将花卉列入了发展的重点产业。非洲的肯尼亚、美洲的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等新兴花卉国家利用气候和成本优势,不断扩大花卉生产规模,并通过加强与欧洲传统花卉大国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合作,在全球花卉中低端市场牢牢占据着一定份额。相比之下昆明地区花卉产业的地位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甚至在某些方面已落后于其他地区。
三、云南花卉产业集群扶持政策
(一)政策引导
云南省各级政府非常重视花卉产业的发展,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云南花卉产业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先后出台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03-202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花卉产业升级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云南花卉新品种创新工程、云南省昆明都市型现代农业规划、昆明斗南花卉交易市场鲜切花产品交易标准、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为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资金扶持
从2004年起,云南省对花农组织的支持力度逐渐增大,每年都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100~150万元不等的资金,用于改善运作良好、合作紧密的合作社的大棚、采后处理车间、新品种引进和信息平台建设,起到了明显的引导作用和扶持效果。
2012年初,云南省花卉产业办公室发布的《2012云南省花卉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出,该部门今后将重点支持“花卉生产及基地建设”、“花卉服务体系建设”和“云南花卉新品种创新”三大领域。2012年云南省在继续扶持鲜切花产业的基础上,将大力扶持云南特色花卉,绿化观赏苗木、加工用花卉及花卉种业的产业化发展。1.花卉生产及基地建设,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对优质鲜切花、特色花卉、绿化观赏苗木、种球种苗等种植基地和各花卉专业村建设予以扶持;2.对新建或改建花卉交易市场及物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交易平台建设给予补贴;3.在2010-2011连续俩年实施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云南花卉新品种创新工程”项目,项目投资及费用按比例给予配套补助,主要补助种质资源收集引进,知识产权引进,新品种推广以及新品种研发和标准制定奖励等环节。
(三)科技引领
历经多年发展,云南省花卉产业在品种资源收集保护与利用、新品种研发、产业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花卉产业科技支撑体系初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特优及野生花卉新品种陆续走向国外市场,科技创新对云花产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日益显着。近年来,云南省全面启动云南花卉星火产业带及云南花卉产业创新基地建设,实施了一批花卉重大科技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云南省花卉在研主要科技项目约20项,总投资近2亿元,其中各类科技经费资助总额达到3948.5万元。在花卉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努力下,2008年云南省累计收集保存各类鲜切花种质资源1975份,收集报春花属、蔷薇花属等21个属88种野生花卉资源,建立了地方特色花卉和绿化乡土树种种质资源,从国外引进高山杜鹃、帝王花、铁线莲等一批特色花卉品种开展试种及产业化开发研究,为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花卉新品种奠定良好的资源基础。
(四)管理体制创新
虽然云南省花卉产业的发展成绩斐然,但由于当前的管理体制,花卉按草本和木本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而在产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花卉产业是作为一个整体密不可分的。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不顺、无人管理的矛盾突出,并对整体决策和产业的持续发展形成巨大的障碍。同时,科技研发较薄弱、内部发展失衡、优势发挥不足、企业总体实力较弱等一系列问题也亟待解决。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整体推进花卉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花卉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而《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了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建立现代花卉产业,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使花卉产业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云南作为国内花卉产业发展最快、最大、最主要的省份之一,率先制定了《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包括从国外引进的新品种和云南省自主研发创新的花卉新品种;内容涵盖鲜切花、干花、绿化苗木、地方特色花卉、花卉种业、花卉加工业等研发、生产、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的整个环节;整合各方资源,有效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
(五)大投入,促发展
近年来,云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和花卉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扩大优质鲜切花规模、地方特色花卉发展和加快优良品种研发、物流条件改善、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并根据今后的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花卉产业发展的投入。此外,云南出台规定,将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如在农业产业化、林木种苗补助、产业扶贫、生物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中低产林改造等项目资金中,每年专项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花卉基地建设、野生花卉开发利用和优质种苗种球繁育及区域性花卉育种基地建设。目前云南花卉产业已形成以专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研发核心,企业为市场龙头的研发体系和网络。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云南累计研发花卉新品种100余个,其中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花卉新品种36个,占全国总数的80%以上。
四、云南花卉产业政策缺失情况
企业集群效应的产生,与地方政府和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密不可分。地方政府的作用不仅是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且能够更有效地促进企业间市场交易、集群内专业化程度和企业间协作程度。
云南省各级政府在扶持花卉产业集群发展的过程中,虽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引导政策、服务性政策,但是未能充分发挥政府扶持效应,政府扶持力度还不足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云南花卉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发展瓶径,从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云南花卉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和内容具有改进了空间和幅度。云南部分花卉加工企业建议市上整合扶持资金,争取出台花卉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帮助解决花卉产业突破发展难题。
(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应加强
政府的产业政策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不断研究出台新的促进措施,以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努力保持产业旺盛发展态势。
(二)政策配套性应增强
花卉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各行各业的支持,特别是与花卉业相关海关、检疫、航空、铁路、公路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水平和质量,推动和促进花卉业的发展。同时需要在审批、财政、土地、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花卉产业予以配套和扶持。
(三)政策的针对性应突出
政策出台应该加强调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如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花卉产业的特殊性不适合搞园区经济,但国家提倡发展园区经济,这跟云南的实际情况不太搭配,间接导致了部分花卉企业发展受限。
(四)处理好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对接
当前我国的花卉种源中心与研究中心设在北京,但云南是中国花卉产业的龙头阵地,由于时空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心对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因此,有必要进行一些权力下放,更好地促进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
(五)资金扶持力度有待增强
如政府虽然很重视花卉加工企业的融资问题,也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难以获取发展资金。花卉群内的龙头企业都反映虽然能够从政策获得一定的发展资金,但距离实际需要仍有较大的差距,政府扶持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企业需要。
(六)人才扶持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虽然重视花卉种植、加工、销售人才的培养,出资为花卉加工业集群发展所需人才进行培训和教育。但是云南花卉产业发展仍然存在着人才缺乏的问题,尤其是花卉精加工方面的高技术人才严重缺乏。
(七)市场拓展扶持力度不够
云南花卉产业四通八达的市场营销网络没有形成,没有足够的营销市场空间,花卉加工产业链就难以延伸,就制约着花卉产业群的进一步发展。
(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不够
云南目前缺乏大型的、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这说明政策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缺乏,难以真正发挥龙头企业对花卉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云南花卉产业政策建议
对于产业集群发展而言,虽然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市场力量而非政府的决策,但是政府对于产业集群的发展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政府才能为产业集群发展创造一种公平、宽松的优良环境和条件。本研究报告主要从政府“扶持”、“引导”、和“规制”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三方面,提出我区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引导”花卉产业集群发展
1.加强对花卉产业的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对花卉产业的安排;大力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等各类社会资金投向花卉产业,同时,可以组织召开发展花卉产业的专题座谈会或说明会,把投资引向花卉产业。
2.培育和扶持一批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相当实力和高素质的大中型花木龙头企业,加快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链的建立。提高专业化分工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发展形成花卉加工龙头企业,引导优势资源、资产和人才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引导和吸引大企业落户当地,包括国际性的大跨国公司。政府应鼓励将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的生产体系,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对大企业专业化配套和专业化服务,利用税收等政策引导大企业围绕自身的核心资源展开技术改造和规模扩张,将非核心的生产和业务外包给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3.引导花卉产业集群创名、优、特产品,不断推进花卉加工向精深方向发展。创立品牌和名优特产品,鼓励个体企业走出去,多学习外面加工企业的先进技术,引进先进技术生产线;积极引导企业老板、工商个体户及有经营能力的花农,通过立项投资和申请贴息贷款等方式,兴办花卉加工企业,打造品牌产品,壮大加工产业链,扩大花卉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形成龙头引领、基地推进,共闯市场的格局,推动花卉产业由弱变强。开发一批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精深产品,逐步建立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加工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律进行低成本扩张,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云南花卉的转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4.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为花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借鉴国际经验,如以色列等国家花卉超常规发展的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建立起一套既符合花卉行业特点,又具有较高组织化和专业化分工,同时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国际花卉产业运作惯例的产业组织和管理办法,使云南省花卉产业尽快成为骨干产业,实现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
5.倡导以信用、竞合为核心的集群文化。政府应运用舆论的力量,大力宣传、引导和促进优秀集群文化的形成。即培养具备开放型的专业化生产方式、鼓励人才流动和敢于冒险为特征的区域文化,积极倡导以信用、合作基础上有竞争、竞争之中有合作的集群文化的形成。政府职能部门与社会中介机构联合,对集群内企业进行公正客观的信誉评级,向集群内外公布.对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大力推介。对信誉差的企业则给予警示、教育甚至惩罚。政府在必要时还可以运用法律、行政手段等对危及集群整体的违背道德的行为加以干预,从而消除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增加“搭便车”行为的成本,从源头上杜绝企业为追求私利而置集体和社会利益于不顾的行为。
(二)“扶持”花卉产业集群发展
1.政府扶持资金要保持连续性和突出重点。对园区和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中心建设;大棚设施、节水设施建设;新品种引进和和品种技术研究;环境保护栽培技术;现代化鲜切花处理设施、装备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
2.解决物流瓶颈。受地理因素影响,云南花卉物流一直是制约花卉产业发展的瓶颈,运力不足、运费偏高的矛盾非常突出,外运环节中成本增加较高。以昆明地区为例,该地区是云南鲜切花的主产区,面积和产量均占全省的65% ~73%,特别在农产品运输的高峰期,矛盾更为突出,这个时候由于运费比平时高出许多,直接导致外地市场难以接受,客商赚不到利润,影响了花卉外运外销,致使该地区鲜切花低价、滞销、甚至卖不掉而变成垃圾,花农、企业严重受损。因此建议云南省政府在其他农产品运输的高峰期给以外运外销鲜切花相应的补贴。
3.提高科技支持力度。(1)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花卉科研基地,加强与各大专院校、科研机关、其他花卉产业发达地区的合作,积极研究、开发云南花卉的种植、品种、病虫害防治、精深加工等关系到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花卉产业化水平。(2)扶持和引导具有一定研发能力基础的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如“优质花卉良种快繁基地”、“园林绿化苗木良种繁殖基地”等,以增强企业的综合科技实力。(3)积极引进优良品种,提高花卉产量、质量。(4)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体系,普及花卉丰产实用技术。要积极总结现有的实践经验和外出考察取得的经验,通过培训予以推广。
4.构建花卉产业教育培训平台。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点,以“云南花卉培训中心”为依托,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院为支撑,逐步建立健全花卉科技、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的教育培训平台。(1)加大云南农大园林园艺学院对花卉本科生和硕士生等花卉科技、经营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2)邀请国内外的专家对花卉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农户进行花卉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从根本上提高我省花卉企业和广大花农的科技应用水平。(3)结合入世规则,加强对广大花农的培训,适应入世后的市场准则,提高从业者的整体综合素质,增强花农的产业化意识,逐步成为私营企业业主。(4)建议将花卉技术推广纳入农村推广体系之中,依托遍布全省的农技推广网络,建立稳定的花卉咨询和科技推广队伍,承担起普遍及推广花卉新技术的任务,为云南省花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5)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承担科技研发项目的科技骨干,分期分批到省外或国外相关科研院所或企业考察学习或开展合作研究,以提高其研发创新能力。(6)建议云南省科技厅做好国内外高层次花卉人才到云南创新、创业的计划,加大对高层次花卉科技、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人才的引进力度。实施“支持研究、鼓励创业、来去自由”的人才引进政策,建立科研开发激励机制,为做大做强云南花卉产业提供人才支撑。
5.增强拓展市场扶持力度,着力搭建国内外营销平台。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个体商贩为补充、全国各大中城市经销网点为窗口的市场销售体系。积极发展中间组织,为花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信息、销售、运输物资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发展订单花卉产业,紧密产业链,逐步使其成为农、工、商利益的纽带。进一步健全信息网络,及时向花农传递信息,发挥市场信息对花卉业发展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现有花卉批发市场和销售网点,积极协调驻外机构,推销云南花卉产品。结合地域特点建立大型的花卉批发贸易中心。每年可在省内外举办一次云南花卉交易会,搭建花卉营销平台。同时,由政府主导,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云南花卉品牌宣传。举办花卉节,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风活动,大力宣传云南花卉产业发展情况,提高云南花卉的知名度。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以质量和信誉取胜的市场竞争优势。
6.拓展信息交流手段,畅通信息渠道。地方政府不仅应积极调用现有的情报系统,而且应通过直接会面或网络交流的形式积极与大学、研究机构以及集群外企业沟通;鼓励民间机构加强与集群内外的民间交流,获取国内外市场信息;建立信息高速公路,成立集群内的信息集散中心,鼓励集群内企业通过网络和信息中心与外界进行沟通和交流;在集群内,则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力量,组织集群内企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召开洽谈会、设立常设信息服务机构等方式,实现信息的内部扩散和互通。
7.鼓励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结成战略联盟并在集群区域内合作创办企业、技术转让或委托开发等;以星期日工程师的形式为集群内现有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如咨询,解决技术难题,培训技术人才等;以企业研发中心的形式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或直接创办企业等。地方政府要坚持知识和技术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向中小企业转让技术的激励相容机制,既保障创新者的利益,又保证向中小企业转移的科研成果有价值。中小企业在引进技术时,政府为企业提供技术引进方面的信息指导,推荐权威技术鉴定机构和中介代理机构。
(三)“规制”花卉产业集群发展
产业规制的理论和实践证明,政府规制对地区产业形成和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规制在提高地区竞争优势中起着催化和激发产业集群中企业创新的作用,激励地区经济发展。
1.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竞争。规范市场竞争都应在明确的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完成,这样可以减少政府权力寻租的机会,降低集群内各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集群扩张的效率与质量。在法律框架下,政府可以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采取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举的方式,共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遏止无序竞争,特别是恶性价格竞争。在组建方式上,可以由企业自发建立如行业协会、商会和民间中介服务机构,也可以由政府协建;在组织形式上,可以是非官方的组织形式,也可以是半官半民的组织形式;在组织职能上,(1)监督自律,规范市场竞争;(2)组织服务,促进成员企业间的了解和合作,帮助解决困难。
2.明确管制主体,避免工作交叉和管理盲区。在促进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产业发展需要其他多个部门共同配合与参与,但不可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同时又有监管盲区的现象,如花卉产业基地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求花卉产业主管部门及时跟进,同时还有大量的建设规划工作涉及宣传、土地、税收、财政等多个政府部门,只要基地建设工作与其中某一个部门的政府规制有冲突,基地的建设就不会一帆风顺。因此,有必要明确管制主体,促进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
3.建立奖惩机制,维护平等竞争。政府应尽早建立保护、奖励平等竞争,限制、惩罚垄断的政策和措施。同时鼓励处于集群价值链中同一级的企业间展开平等竞争,有效地减少各种专用性和垄断程度,使集群内企业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维护集群内平等竞争的环境。兴办专业市场,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兴办专业市场实现花卉加工企业与商贸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建立专业市场规范机制,打击不法商贩,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公共信用资源的悲剧上演。
4.完善产业监管服务体系。建立适应需要的土地、水保等宏观服务和行业监管及县、乡镇、村三级花卉种植管理技术传播服务体系,建立对产业开发建设项目的定期巡查和公开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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