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人口控制的生态伦理分析

2013-08-15李冰瑶

关键词:伦理道德罗尔斯正义

李冰瑶

“计划生育”是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措施,于1982年3月13日成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它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自从“计划生育”这项措施实施以来,整个社会就对此议论纷纷。大多数人对此持赞成态度,认为这样可以减轻社会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负担,是我国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但也有人提出抗议,认为此举侵犯了人权,破坏了人口结构,导致老龄化严重等等。在这众说纷纭之中,本文从生态伦理学的角度阐释支持“计划生育”政策反对放开二胎的观点。

一、“计划生育”政策是否符合伦理道德要求

人口过快增长给人类自身带来极大挑战,它会直接导致自然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人类生活条件变坏、粮食供给不足等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已经被世界多数国家认同为当代最基本的生态环境问题。在我国这些问题就更加突出。我国是个典型的人口大国,解决人口问题对我国的发展来说意义重大。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解决人口问题的合理手段。尽管很多反对者提到“计划生育”手段可能产生损害到人权,导致人口结构的破坏、可能造成老龄化等等负面影响,但本文认为这项政策是因我国国情而定,是一项并不违背伦理道德要求的次优决策。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从功利主义与义务论的角度来说,采取“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措施更能较好地符合道德要求。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说,最大幸福是我们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为了达到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利益是符合道德要求的[1]6。从这个角度来判断,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的,为全国人民的幸福牺牲个人人权。从义务论的角度来说,将义务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使遵从义务绝对化,就会导致因人口过快增长造成的环境问题与保护环境的义务之间产生矛盾。未尽到环境保护义务不符合道德要求,采取控制人口措施又可能损害到部分人的个人利益。面临如此“两难”的问题,依据趋利避害的原则,采取“计划生育”控制人口的措施更能较好地符合道德要求。

其次,选择控制人口来减轻环境压力蕴含更符合中国国情的道德妥协,并不违背道德规范。道德妥协是道德主体在面对道德选择的可能性空间时做出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决定,是道德选择中一种策略性行为[2]。道德妥协也就意味着让步,是善向恶做出的策略性让步,在没有放弃原则的前提下如果善向恶做出一定的让步便可以达到更大的善的目的,那么这种让步也是符合道德要求的。从这个角度上讲,采取控制人口以减轻环境压力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也算是一种有价值的道德妥协。如果不控制人口导致环境进一步恶化资源枯竭,那么人类面临的将是灭亡之灾。控制人口增长虽然侵犯个人人权,但带来的是人与自然平衡发展,和谐共处。做出这样的让步是值得的。因此,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的。

二、“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属于正义之举

本节从罗尔斯的正义论的角度分析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得是否得当。罗尔斯毕生所关注的就是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正义论》这本书也就是他研究这个问题的主要成果。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机会均等,即机会对所有人平等开放;另一个层面是差别原则,即任何不平等都应该这样安排,哪怕使其最有利于最少数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人[3]。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整个生物链应该保持平衡。如果其他保持不变仅是人口大量增长,甚至由于人口大增导致其他在减少,那么整个自然生态就会失衡,所带来的就是人和自然之间不公平。罗尔斯的平等自由原则引用在人与自然的问题上,就是人与自然也应该成为平等自由的权利主体。当一方有可能侵犯到对方的主体权利的时候就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去阻止这种侵权行为。从这个层面上来讲,那控制人口也算得上是一种正义之举了。

从机会平等讲,人口大量增加所带来自然资源的短缺,直接导致生活成本提高、以及养育子女负担加重,可能引起社会的不公。因为,富人生再多孩子也养得起,而穷人生一个孩子也养不起。从经济成本考虑,如果不实施“计划生育”,那富人可以随意生育,穷人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穷人同样去生多个孩子,势必造成人口质量下降。这些,都会让贫富差距加大,造成社会的巨大不公平。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把大家生育的机会都平等地控制在了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水平上,就能将贫困者与富裕者都平等地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把人口剧增带来的社会不公降到最低。因此,“计划生育”政策属于正义之举。从差别原则看,“计划生育”政策让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弱势穷人们获得了有利的生育的机会,也属于正义之举。

三、“计划生育”政策对于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意义

如果不控制人口要摆脱生态危机就是非常虚幻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就是一句空话,更谈不上去实现幸福这个终极目标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按马克思主义的说法,人与自然是一种在社会实践中相互依存着的历史性存在,互为对象关系,彼此互相依存、互相制约[4]347-349。因此,需要人与自然是和谐相处,而不是作为两个极端相互对立。既不能为了维护自然的权利就要消灭人类,也不能为了维护人类的权利就去毁灭自然。解决之,最好的办法是在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可行的人口政策。实现“计划生育”政策较好地体现了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平衡好了人口与自然之间的矛盾[5]334-345。

控制人口还可以提高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社会文明程度。实施“计划生育”除了要求控制人口还要优生优育。一户家庭只生一个孩子,就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相对提高孩子后天的生活教育等条件。同时,只允许生一个孩子的政策也有利于淡化重男轻女的传统观点。这些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结果会促使精神文明进步,提升文明层次,更好地满足人类对幸福的追求。因此,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符合我国发展要求的,是符合伦理道德要求的,是符合人类进步要求的。

[1]约翰·穆勒.功利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吕耀怀.论道德妥协[J].学习与探索,2006(3).

[3]万俊人.罗尔斯问题[J].求是学刊,2007(1).

[4]傅华.生态伦理学探究[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余谋昌,王耀先.环境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猜你喜欢

伦理道德罗尔斯正义
企业伦理道德视角下的安全生产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对非理性者的排斥
从出文看《毛诗正义》单疏本到十行本的演变
论罗尔斯理论中术语“device of representation”的翻译
瘦企鹅
突发新闻采访中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和伦理道德平衡
对新闻摄影伦理道德的研究
有了正义就要喊出来
倒逼的正义与温情
伦理道德在清代借贷契约中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