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会计档案价值鉴定问题思考
2013-08-15朱亚鹏卜鉴民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江苏苏州215001
朱亚鹏 卜鉴民(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江苏苏州,215001)
国有集体改制企业档案集中管理的苏州模式,是目前中国档案管理史上一种典型、有效的管理模式。在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国有集体改制企业档案数量庞大,这些珍贵的改制企业档案资源中,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会计档案数量比例很高,据不完全统计,一个企业的会计档案数量占同期各类档案量的75%左右。怎样保管、保存好改制企业会计档案,发掘改制企业会计档案的利用价值,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鉴定是个很重要的工作,也是目前我们在苏州模式的实践中需要探索的问题。
一、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执行问题
笔者几年前曾对国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提出延长的建议,随着近年来中心在会计档案保管、利用的需求和实践,以及为社会提供会计档案的查阅利用情况来看,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应按国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标准要求统一执行,需要针对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企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规模、企业会计档案准则执行中的具体形式等等,来对企业的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然后再对会计档案进行合适的期限划分。
LI Li, DUAN Guo-li, ZHAO Rui, HUANG Qing-hai, HONG Bo, LIU Jian-min, XU Yi
国家对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有着统一的要求,如会计凭证是15年保管期限。在工作实践中,提供查阅和利用的会计档案,有些需要查到20年前的会计凭证档案,有时甚至于要查阅到30年前的会计凭证档案内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档案资源的利用要求越来越高,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越长越好,会计档案的保存年代越久远,也更能体现出档案保管部门的社会价值。
1.3 统计学分析 计量资料以 ()表示,采用SPSS 19.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Dunnet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我国的各类企业中,以中小企业居多,中心接收的改制企业档案也基本上都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根据我国不同时期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提供给职工的薪酬、福利等原始凭据可作为企业会计支付的依据材料,是会计凭证形成中的重要原始资料,这些原始材料对印证企业内每位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情况、工作种类起着很重要的证明作用。同时,企业内各种奖金的发放、企业按国家政策进行奖励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特殊工种补贴费用的发放等,都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职工从事生产劳动的真实反映。企业为解决职工住房或奖励职工所购房产的付款原始始凭据能说明职工曾经拥有的房产来源情况。上述各种原始资料都能证明职工在企业里所经历过的工作时间和享有的福利。
二、企业会计档案销毁处理的问题
企业发展中形成的各类会计档案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写照,记载着企业建立、生存、发展进程中的各项原始数据,记载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始情况。当然,企业会计档案内有些会计档案只是记载着企业内部某些局部的、或对企业发展只是起辅助作用的资料,这些企业内的部门会计档案不能印证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概貌,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起辅助作用,可以在鉴定后进行销毁。依据笔者在管理中的实践和国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要求,认为对下面三类会计档案可作销毁处理:第一类是企业内部开办食堂形成的专门会计凭证,企业主营业务外开办的三产等非主营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第二类是企业与银行进行往来帐目对帐之用的对帐单、银行余额调节表;第三类是不作为年度报表的企业月、季度财务报表。
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一带一路”沿线与我国贸易量位列前十的国家,分别为韩国、新加坡、印度、俄罗斯、阿联酋、泰国、波兰、越南、马来西亚和土耳其[1],如图3所示。其中新加坡、印度和马来西亚三国,英语为其第一或者第二通行语言。所以英语作为国际语言,在“一带一路”合作中也尤为重要。另外韩语、俄罗斯语、阿拉伯语、越南语以及泰语等小语种,随着“一带一路”合作交流的深入,其需求量也不容小觑。
三、企业会计档案中会计凭证内的工资单等与职工生活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的处置问题
因此,建议会计档案尽可能完整保存,不要轻易做销毁会计档案的处理工作,会计档案提供的原始数据在企业文书类档案中是无法查到的,完整保存好企业会计档案,将来为后人研究苏州国有集体企业的发展情况和作用地位,也能提供完整的、原始的档案资源。
所有这些会计凭证中的材料与凭证是一个完整体,不应为了查阅便利,而把这些原始凭据从每卷凭证中拆开,因为有些原始凭据拆开后不一定能完整印证材料的真实原貌。如原始材料的时间性、关联性,会计档案在形成过程中,由于会计档案的特殊性,有时不一定在凭据材料上有时间记载,作为档案材料不能为了要证明,而在原始档案上再添加时间等需要的记载,所以,拆开后反而有可能会失去这些原始材料的凭据作用,使合法的档案证明变成无效的材料。
上述第二类、第三类的会计档案按国家会计档案保管期的要求是3年或5年,即使销毁也符合国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要求;第一类会计档案仅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起辅助作用部门产生的会计凭证,销毁后不影响企业会计档案的原始数据的关联,也不会对企业会计档案存在重大的改变。因此,笔者认为这三类会计档案可以在鉴定后销毁处理。
四、企业会计档案是否都需要长期完整保存问题
正如笔者前面所述,企业会计档案是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真实写照,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特殊性,会计档案起着印证企业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轨迹,即使是相同行业中的每个企业,也有着各自不同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情况,所以,完整地保存每个企业的会计档案,也就是把每个企业的发展进程完整地保留,可为后人提供查阅每个企业的全部档案原始资料。而且,不同企业的发展和生存状况,也可以为后人提供可借鉴的原始材料。
因此,笔者认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完整地保存改制企业的会计档案,这也是对改制企业档案保管部门应妥善保管接收移交档案的合理要求。
总之,企业会计档案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情况反映,记载着企业发展的轨迹,是宝贵的档案资源,作为改制企业档案保管部门和利用部门,在处理会计档案时要慎重,不要为后人带来更多的遗憾。以上是笔者在改制企业档案集中保管和利用工作中产生的几点想法,也是对苏州改制企业会计档案集中管理和处理工作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