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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控”管理的一些思考

2013-08-15王富强栗树花

电力安全技术 2013年4期
关键词:危险点控制措施事故

王富强,栗树花

(中卫供电局,宁夏 中卫 755000)

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平稳,供电企业提出了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的目标。可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却往往偏离了这一目标。其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与作业者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能控、在控”仅当作口号而未能真正理解其内涵,甚至由于不理解其内在的逻辑关系而出现不能正确排序的情况。笔者以为,只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深刻理解其内涵,严格、有效地落实制定的各项措施,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的目标是一定可以实现的。

1 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的内在逻辑关系分析

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不是简简单单的词语堆砌,而是有其严密的逻辑关系的。

首先,安全生产是可控的。电力系统提出“一切风险皆可控制,所有事故均可避免”,就表明了控制风险的愿望。安全生产控制的目标是什么?一般理解安全生产控制的是事故,其实是有偏差的。事故已经发生,如何再控制?安全生产真正控制的是风险,只有把风险控制住了,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一切风险皆可控制,风险都得到控制了,事故也就杜绝了,安全生产也就得到了控制。

其次,安全生产是能控的。相对于人类对太空的探索,电力系统的风险控制难度要低得多。安全生产能控的也是风险,因为风险控制难度有大小,投入人力、物力有差异,因而是在可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投入来控制风险,实现最优性价比。国网公司对安全生产人力、物力的投入是优先考虑的,只要安全风险分析到位、控制措施有效,投入是有保障的。真正需要注意的是改变员工的工作习惯。在日常工作中,普遍存在一种不好的工作习惯,即发现风险后,也制定了整改措施,上报了费用计划,但是要等待费用计划落实后再控制风险,这样就留下了风险控制的缺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发现风险后,先采取临时有效的风险预警措施,将风险控制住;同时,制定整改措施,上报费用计划,等待费用计划落实后最终彻底控制风险。这样,才能堵住风险控制的缺口,真正实现安全风险的能控。

第三,安全生产是可以实现在控的。在风险分析全面、控制措施有效并真正落实到位后,安全生产就能实现在控,其关键是落实。如果将风险分析透彻了,整改措施也制定了,却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而没有落实到位,则前面的一切努力均付之东流。因此,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最终要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在控。

2 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

2.1 在安全生产“可控”方面

安全分析会、安全网例会、安全活动、班组的班前班后会、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安全学习(通报、简报、事故案例)、事故分析会等与现场作业间接相关的例行安全工作,是人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素质的真实反映。它的好坏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是企业安全生产是否“可控”的基础。“两措”计划、周密细致的停电作业计划和执行计划的刚性,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可控”的核心。在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以下问题。

(1) 规章制度束之高阁。上级下发的安全通报、安全文件以及公司一级领导的批示意见在安监部有留存,二级单位和班组就已经看不到或传达不到位。

(2) 基层单位对安全学习不重视。安全分析活动、安全活动记录检查评语中出现“内容简单、流于形式”、“内容空洞、字迹潦草”、“内容不实,套话较多”是普遍现象。尤其是在学习通报、安全分析方面,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具体落实,不能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未制订符合本单位的有效防范措施,难以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3) 需要严格控制的环节未得到高度重视。部分单位没有认真制订“两措”计划,有的“两措”计划落实不到位;调度检修计划的执行不够严肃,缺乏管理的刚性;临时增加工作任务的现象在各供电局均存在。

2.2 在安全生产“能控”方面

危险点预控、风险分析、现场勘察及记录、工作票、操作票、调度令、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现场安全措施标准化布防、现场标准化作业的执行等与现场作业直接相关的安全工作,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能控”的核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通用性强,针对性差”、“粘贴式的措施”、“套用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如,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使用套话,未指出具体与哪些带电部位保持多大距离、易误入的带电间隔名称等;作业现场仍然存在安全措施不全、接地线编号与工作票填写不符;“以卡代票”,以指导卡中的危险点和控制措施代替工作票中的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工作票中的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中,触电伤害和误入带电间隔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套话较多,与现场实际对照,不具体,针对性差;有的第一种工作票当日送达,当日开工,不符合规程要求(应提前一天送到变电站);有的操作票模拟预演与实际操作的时间间隔过长,应科学控制其间隔时间,防止模拟预演后,系统方式发生变化导致操作票与实际不符,进而可能影响倒闸操作的正确实施。这些方面都暴露出“两票三制”执行不严格、要求不到位的情况。

2.3 在安全生产“在控”方面

现场监护制、现场全程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反习惯性违章、专项反事故斗争、安全稽查、各类应急预案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在控”的核心。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两抓一建”、春检“五查”等活动中发现,处理问题总结得不全面,无记载,无具体落实措施等,没有形成闭环管理。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管理人员“到岗不到位”、“人到心不到”、“查而不管或管而不报、不严”的现象。还存在只抓大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而忽视小型作业安全管理的问题。排查出的隐患没有及时消除,发现的缺陷没有按照紧急程度分类消除,设备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没有加强运行维护。“在控”环节关键在落实,确保“在控”必须狠抓落实。

3 解决问题的办法及采取的措施

(1) 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人是诸要素中最关键的因素,所有的环节都要依靠人来完成和控制,各项措施和制度要靠人来落实到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技术业务能力才是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可控、能控、在控”的核心。要建立以人为本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培养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提高人员技术业务能力。

(2) 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让先进的管理理念入脑入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作业人员要分别考试,慎重审核和任用。

(3) 树立科学的电网安全观,摆正“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认真学习《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树立“生产过程必须保证安全”的理念,坚持“任何作业必须在确保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原则。

(4) 加强设备的运行和检修管理。将安全管理重点放到基层、班组和岗位上去,严格管理“局级层面管理者和基层单位管理者”,严格执行按照岗位设置的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单位安全监督卡制度,“抓两头”确保安全生产可控。严格管理专工、基层单位班组长,“抓中间”确保安全生产能控。要把用“三铁”反“三违”从概念变成现实。

(5) 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管理思想,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慎重用好奖惩。要根除安全管理上“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式的工作作风。

(6) 加强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发包工程的安全合同签订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外协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卡制度和安全措施标准化布防,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要解决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存在的问题,扎实的基础管理工作是“可控”的基石,充分的前期管理工作是“能控”的途径,严格的过程管理是“可控”的保证。应以人为核心,以制度流程为抓手,以严格的管理为途径,全方位保证安全生产“三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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