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发展: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策略选择※
2013-08-15高文群
高文群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7)
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低收入国家的经济增长往往具有“赶超”效应,其在经济起步阶段一般具有高增长的特点。日本、韩国、墨西哥等许多国家的经济增长状况也证明了“赶超”效应的客观性,其经济增长路径表明新兴市场国家的人均收入在突破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后,将迅速迈入人均收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起飞阶段”,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需注意的是许多国家步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前期快速发展所集聚的矛盾集中爆发,自身体制矛盾和经济转型升级陷入窘境,经济大幅放缓增长或长期停滞,陷入“中等收入陷阱”。2010年的世界银行统计报告显示,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为4260美元,由“下中等收入”跨入了“上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经济体制面临转型升级,若不能够有效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可能重蹈巴西、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覆辙,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因而,在“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过渡的关键时期,需谨慎关切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态势,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一、引言:“中等收入陷阱”概述
2006年世界银行在其发布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的概念。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个经济体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迈进的过程中,即不能重复但又无法摆脱以往由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迈进的发展模式,经济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停滞增长,人均收入难以突破一万美元的发展困境[1]。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往往伴随着贫富差距扩大、社会阶层严重分化、政权更替频繁甚至战争冲突不断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尚处于中等收入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仍是个不小的挑战。
“中等收入陷阱”在巴西、墨西哥等许多发展中国家均得到了应验。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经济在上个世纪的60、70年代都经历了快速增长,且在70年代初就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如今许多拉美国家的人均收入依然停留在中等收入的水平上,居民生活水平徘徊不前,“有增长无发展”成了多数拉美国家过去近半个世纪的真实写照。与拉美国家相反,原本亦属中等收入群体的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却成功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步入了高收入国家的队列。
通过观察和对比拉美和东亚等国的发展路径,不难发现“中等收入陷阱”并非是不可破除的“魔咒”。只要仔细地勘察“中等收入陷阱”的表象,深入地剖析其内在诱因,由表及里透彻地把握“中等收入陷阱”的来龙去脉,在吸取拉美等国的教训启示的同时,借鉴日韩等成功国家的先进经验,做到未雨绸缪,最大可能地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二、“中等收入陷阱”的诱因及表现
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往往不是单一的,很大程度上是由多个互相交织的复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有学者将其诱因归结为经济、社会、政治和国际四个方面,从以上四个维度阐释“中等收入陷阱”的诱因[2]。但此种过于笼统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解释,不仅不能够将任何一个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经济体”解释清楚,也不能深入地剖析具体某一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下文将以经济维度作为切入点,深入阐释经济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及其表现。
(一)“中等收入陷阱”的诱因
2010年7月,人民论坛围绕《中国会掉入中等收入陷阱?》这一主题对6575位网友和国内50位专家进行了调查采访。调查结果显示,最可能诱发我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因素包括:腐败多发、贫富分化和阶层固化;同时调查显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前三个最大忧虑分别是:腐败导致政府公信度下降、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改革和收入分配问题[3]。从经济层面考察拉美和东亚等中等收入国家的情况,可以将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错失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良机
错失经济转型升级的良机,未能及时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多数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共同弊病。例如在工业化初期受益于进口替代战略的阿根廷,在尝到进口替代对本国就业和经济拉动的甜头之后,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阿根廷一直沿用着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虽然该政策执行初期有效地保护了阿根廷的部分制造业,但长期执行该政策导致了阿根廷的制造业与国际社会严重脱轨,生产技术严重滞后,最终导致经济发展放缓。马来西亚等东亚国家由于受狭小的国内市场条件的限制,长期依靠出口导向战略刺激国内经济发展,这种外向型的经济发展策略确实给经济起步阶段的马来西亚带来了不少好处。得益于该模式的刺激,马来西亚1990年到1997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高达9.1%[4];但该出口导向型的发展模式也导致其过度依赖国际市场,极易受外部冲击的影响,经济增长缺乏稳定性,2000年到2008年马来西亚的人均收入增长率降到了5.5%的水平,经济几近“硬着陆”,这正是未及时转变发展方式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2、经济发展缺乏公平性
经济发展的公平性应包含发展过程的公平性和发展成果的共享性两大主题,发展过程的公平要求个人应有相同机会参与经济发展和竞争,发展成果的共享性则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应由公众共同分享。拉美经济体发展中的不公平性主要体现在收入分配上,贫富差距悬殊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是拉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共同特征。拉美等国长期过于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而忽略了健康合理的收入分配体制建设,导致社会财富日益流入少数个人或者利益集团手中,贫富差距日渐扩大,进而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20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的基尼系数基本都维持在0.44-0.66的高位[5],大大超过了0.4的警戒水平。过度的贫富差距导致拉美国家的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社会阶层分化严重、武力冲突频发、内需严重不足,经济发展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这又进一步给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陷入恶性循环的窘境。
3、经济政策失误
宏观经济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不容忽视,政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经济状况的进退和个人福利的增减。受西方推崇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陷入经济困境的拉美国家过度迷信自由市场经济的作用,忽略并逐步削弱政府在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实施了美国财政部长詹姆斯·贝克提出的“贝克计划”(Baker’s Plan),旨在扭转不利的经济局势。“贝克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多边银行和私人银行向重债国发放新贷款或资助债务重组;鼓励债务国和债权国进行对话;鼓励债务国实施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降低通货膨胀率,同时引进和吸收外资刺激经济增长。但以私有化和自由经济为核心理念的“贝克计划”不但没能给低迷的拉美经济打入“强心剂”,相反还导致拉美国家的政府债务激增、资本大量外逃、失业率攀升、经济大幅萎缩,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几近停滞甚至倒退。宏观经济政策的失误使得拉美国家长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转型升级处处碰壁,给其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值得其他中等收入国家深刻反思。
4、利益集团阻碍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是指某一社会生产关系的具体组织形式,包含所有制结构、产权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三方面的内容,可将其概念简单地归纳为资源配置的具体制度安排。经济体制改革是经济发展转型必不可少的动力之一,而拉美国家未能够在经济发展的关键节点突破原有的经济发展体制,经济体制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造成经济发展体制与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匹配的关键原因在于一些“利益集团”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抵制。片面追求高增长的拉美,在经济增长初期忽略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财富日渐集中在少数利益集团手中,社会阶层严重分化,中产阶级流失殆尽。势力强大的利益集团成了经济发展的既得利益者,反对任何形式的经济体制改革,竭尽所能的阻止价值观念、政治权利、分配制度、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变革。财富和权利的过度集中导致寻租的现象遍地丛生,官员腐败比比皆是,这种既得利益者主导的旧体制严重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高效配置作用,使经济陷入低迷。
(二)“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表现
第一,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拉美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年均增长率高达5.6%,60年代末70年代初,整个拉美的人均收入突破了1000美元的,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经历经济快速发展后,阿根廷、墨西哥、巴西等拉美国家便不约而同地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的境地,经济发展速度迅速放缓,收入增长频繁大幅波动;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的中后期,其经济常处于负增长的状态。相类似地,东南亚国家菲律宾在经历了50年代的快速发展后,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后,由于经济转型升级失败,陷入了停滞增长的状态。
第二,贫富差距悬殊。几乎所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均存在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上世纪70年代以来,拉美国家的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0.44到0.66的高位,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水平;收入最高的1/5人口拥有社会总财富的60%,10%的最富有家庭的收入是40%的最贫困家庭的10倍[6]。贫富差距的过度悬殊已经超出了社会可容忍的范围,因而导致社会阶层分化严重,社会矛盾尖锐,冲突频发。
第三,金融体系脆弱。金融体系脆弱是掉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另一普遍弊病,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为此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中等收入国家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金融体制尚不健全的条件下过早地大幅开放国内金融市场,脆弱的内部金融市场在国际资本的冲击下摇摇欲坠。金融秩序受到重创的东南亚国家,失去了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补血作用,给原本陷入困境的实体经济雪上加霜,如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经济发展愈显乏力。
第四,人力资本积累缓慢。多数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之一是难以克服技术创新瓶颈,人力资本积累缓慢。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多数国家未意识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仍然依靠传统的低成本优势和资源禀赋优势,忽略了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积累应是维持后续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人力资本积累缓慢直接导致了其难以与技术占优的高收入国家相抗衡,又难以与低成本优势的低收入国家竞争,经济发展逐渐丧失优势,陷入停滞增长的困境。例如马来西亚在经历金融危机的冲击后便没能够恢复到危机前的状态,这与其忽略人力资本积累,难以克服技术瓶颈息息相关。
三、以包容性发展避免“中等收入陷阱”
2007年8月亚洲开发银行在其举办的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概念,倡导重视民众参与经济过程中的机会均等性,要求经济发展成果应为普通民众所共享。2011年博鳌论坛将“包容性发展”定主题,正式提出了“包容性发展”的全新概念。总结前文对“中等收入陷阱”诱因的分析,很大程度上可以将发展中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归结为过于片面地追求经济高增长,而忽略了经济增长的“包容性”,“包容性发展”策略应是发展中国家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不二选择。
(一)包容性发展的内涵
所谓的“包容性发展”就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个人与自然、社会和他人的包容,包容是经济发展的条件,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包容性发展就是要使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大众所共享,让个人和社会都得到充分的发展[7]。可以将“包容性发展”概括为是一种经济增长、机会均等、劣势减少和成果共享的发展方式。中等收入国家利用“包容性发展”策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着重关切发展过程的“包容性”,即要摒弃追求高增长的传统追赶心理,重视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努力提高经济发展成果的共享度,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包容发展。
(二)“包容性发展”的政策要求
以“包容性发展”策略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要求发展中国家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在中等收入阶段主动规避和防范“中等收入陷阱”的潜在诱因,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推动经济顺利转型升级包容发展,不失时机地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1、伺机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总结日韩等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中等收入国家应在适当的时机摒弃诸如“进口替代”、“出口导向”等不合时宜的陈旧发展模式,建立全新的“包容性发展”模式。“包容性发展”模式首先要求重视技术革新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鼓励发展“高精尖”技术,带动经济发展;其次,要重视经济发展过程的共享性,在公共福利、基础设施等基础性领域发挥引导作用,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保障经济发展;再次,发展多层次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人力资本积累水平;最后,要适时地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进出口结构,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能,提高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2、建立包容性的收入分配体系
拉美、东亚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收入分配机制严重扭曲,贫富差距过于悬殊,这要求中等收入国家尽早建立包容性的收入分配体制,纠正扭曲的财富分配机制,缩小贫富差距。“包容性发展”理念要求发展结果须由社会民众所共享,其更强调分配的公平性。政府可以利用税收、法律、转移支付等手段积极引导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的形成,改善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和薪资报酬,努力培育和壮大中等收入阶层,最终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状收入分布形态。
3、以“包容性发展”为政策导向
宏观经济政策的失误直接导致了部分东亚和拉美经济陷入衰退,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政策的失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政策理念导向错误,其次是具体措施的不恰当。例如拉美国家受经济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执行了一系列过度崇尚市场的措施,忽略了一些必要的体制监督,最终导致经济体制受利益集团的操纵。为避免政策理念失误影响经济发展路径,中等收入国家应以“包容性发展”为政策导向,具体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落实应遵循包容性的理念。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个人与自然、社会和他人的包容,使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大众所共享,让个人和社会都得到充分的发展,避免政策失误导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4、推动经济体制改革
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只有通过持续的改革,不断地突破经济发展的瓶颈,才能够推动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既得利益集团常以各种名目或借口千方百计地阻挠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其在既定体制下的高额收益。因此,一国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时,应敢于取缔利益集团所占据的不合理收益,将经济发展的成果分配给普通民众。破除既得利益集团对资源分配的扭曲和低效状态,明晰产权归属和结构比例,建立健康、合理、高效的包容性市场经济体制,借此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跨越“中等收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