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汉末魏晋南北朝临终诗文的艺术特色
2013-08-15李盼
李 盼
(北京语言大学 研究生院,北京100000)
魏晋南北朝也是一个文学高度自觉的时代,“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也”(曹丕《典论·论文》),文学不再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政治教化的工具,而是真正不朽的事业,地位得到空前的提高。正当此时文学摆脱经学的束缚,开始寻找其自身独立存在的意义。于是,死亡这一文学永恒且在当时尤其突出的主题,成为汉末魏晋南北朝文学无处不在的内容。从《古诗十九首》中对自我生命短暂的忧虑到潘岳《悼亡诗》对亲人死亡的痛苦,再到陶渊明《拟挽歌辞》对死亡的泰然,时人对死亡的关注从未减少,且因时代背景与文人个性的不同,对死亡的关注也呈现出不同的角度。临终诗文①本文中临终诗文指诗人面对自己死亡,即将离世时所留下来的诗文,包括文人自以为将死而留下来的诗文。所引临终诗出自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2006年版;所引临终文出自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文中不再注出。是一个人真正面对自己死亡时所留下来的篇章,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因为死亡来临时,一切的修辞手段都是苍白的,生者对世间的留恋,对人事的遗憾等情感都深深地体现在诗文中,而作为文人,其生平的艺术修养又使其诗文呈现出不同的艺术特色。
一、情感真挚动人
情感是人生命中最具价值的部分,而人作为文学创作的主体,其情感的体现又赋予了作品以生命和价值。正如刘勰《文心雕龙·情采》篇所指出:“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1]109可见,情感是一切作品的生命和灵魂。在秦汉时期,诗歌的情感性已为人们所认识。然而汉代的儒学诗教更加强调文学的社会教化功能,忽略了文学的情感性,作者不能直露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而是必须“温柔蕴藉”“归于讽喻”。随着汉王朝的解体、儒家地位的下降以及个体的觉醒,汉末魏晋南北朝文人开始在诗文作品中抒发自己的喜怒哀乐,情感表达越来越浓烈。如曹植的《洛神赋》以梦境的形式描写了人神相恋的爱情故事,作者大胆地表达了爱情,把人们心中隐藏最深但最真实普通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文学摆脱了名教的束缚,把个人真情实感的表达放在重要的位置。《宋书·谢灵运传》云:“至于建安,曹氏基命,二祖陈王,咸蓄盛藻,甫乃以情纬文,以文被质。”[2]陆机更是提出“诗缘情”的观点,把“缘情”作为诗歌创作的本质特征,并在当时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如《文心雕龙·知音》云:“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1]158个人强烈情感的表达成为六朝文学重要的特征,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中也指出魏晋文学“与颂功德、讲实用的两汉经学、文艺相区别,……一种真正抒情性的感性的、‘纯’艺术产生了。”[3]这种纯抒情的文学始于汉末的《古诗十九首》,人生的各种复杂情感,如爱情、离别、相思、怀乡、行役、命运、劝慰、愿望、勉励等在诗中反复吟颂。
临终诗文能真实地体现临终者的心情,面对自己一生的终点,千言万语,婉转深情都汇于笔端,悔恨、害怕、忧虑等各种情感到处可见,爱国之情、亲情、友情等感人至深。
死亡意味着世间一切的消失,对此,临终诗文中流露出悲痛之情。如吴国陆绩临终前发出“遭命不幸,呜呼悲隔”(《自知亡日为辞》)的将死而悲痛不已的感慨!普通人如此,即使身为帝王,面对死亡的痛苦也不能稍免:“今遘疾殆不兴,是用震悼于厥心。千龄眇眇,未堪艰难。”(晋·司马衍《遗诏》)
不同的人临终前所感之事、所怀之人也各不相同,故诗文中所抒发的情感也各有差别。如悔意之意刻骨铭心:魏国中山王元熙《将死与知故书》举李斯黄犬狡兔之感,陆机华亭鹤唳之叹实为悔不当初之悲痛,自己亦步后尘,此时想欣赏自然风光、吟诗作赋等简单之事已不能,悲藏文中,恨从心出。如对家人的牵挂之情溢于言表:魏国公孙瓒《遗行人文则赍书告子续》一文先传授其子作战之法,最后感叹:“不然,吾亡之后,天下虽广,汝欲求安足之地,其可得乎!”体现出对自己死后其子生命的深深担忧之情。又如爱国爱民之深情随处可见:朝臣临终上表朝廷,望帝王能兴王业以安民,为不能报圣恩而愧痛不已,“愿陛下留意听采,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吴·孙登《临终上疏》);“仰恋天恩,悲酸感结”(晋·陶侃《上表逊位》);更有直接遣责奸臣或帝王之失的诤诤直言:胡母班的《与王匡书》痛骂王匡“张狼虎之口,吐长蛇之毒,恚卓迁怒,何甚酷哉!”“悖暴无道之甚者也”,视王匡为血仇,临终大骂,大快人心。陈后主荒淫无度,傅縡《狱中上陈后书》一文开篇指出古之贤君“恭事上帝,子爱下民,省嗜欲,远谄佞,未明求衣,日旰忘食”,而现在皇帝则溺于酒色,媚于淫昏,“恶忠直若仇雠,视生民如草芥”,导致民怨神怒、众叛亲离,故“恐东南王气,自斯而尽矣”。毫不隐晦地指责帝王之过,实为忠臣直言,忧国忧民之情在力透纸背的字句中渗透而出。
相对于其他文章,临终诗文所表达的感情更真实,有见字如人的感觉,读者能深切地体会到临终者的真情实意。临终诗文体现的无论是个人的悔意与悲愤,还是爱国恋家之情感,都为死者临终前集中、真实且深刻的情感体现,少了虚情假意的装饰,留下了令人震撼的深切真情,动人心怀。
二、语言自然晓畅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人的觉醒和文的自觉,文学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文人们有着更大的兴趣去关注文学自身的一些特点,开始积极主动地去改良文学的语言。“在曹操‘勿得浮华’这类指令的影响下,魏初文章颇有‘不尚华词’的倾向。但是,在这以后,文章又有趋向靡丽的一面。这是因为东汉文章的发展已经有些趋向华词,这种趋势到了汉末更加明显。汉灵帝就是‘颇好俳词’的。到了魏初,尽管有些文章‘不尚华词’,而另有一些文章却不免仍然沿着华丽的方向发展。”[4]魏晋以后,这种追求辞藻华美的风气也愈来愈盛。然而临终诗文整体却呈现出语言自然之特色,少华丽之词的装饰。
临终诗文为人临终前所写,文辞的华丽在死亡面前失去颜色,没有炫才展能之心理,只是想把自己临终前真实的想法记录下来,让览书之人明了,故临终诗文的语言较直白,易通晓。
汉末郑玄可谓儒学大家,其临终前《戒子益恩书》中回忆自己的一生,缓缓而谈:“吾家旧贫,不为父母群弟所容,去厮役之吏,游学周、秦之都,往来幽、并、衮豫之域,获觐乎在位通人,处逸大儒,得意者咸从奉手,有所受焉。遂傅稽六艺,粗览传记,时睹秘书纬术之奥。……”从自己家境说起,求学经历,为官之路一一道来,少修饰之辞,像话家常般把自己的一生之事告诉后人。魏国韩暨《临终上疏》:“生有益于民,死犹不害于民。况臣备位台司,在职日浅,未能宣扬圣德,以广益黎庶。寝疾弥留,奄即幽冥。方今百姓农务,不宜劳役,乞不令洛阳士民供设丧具。惧国典有常,使臣私愿不得展从,谨冒以闻,惟蒙哀许……”韩暨临终上书朝廷,请求自己死后不要按国典之祭礼劳民伤财,文中少了上疏之文词丽藻的堆砌,用直白的语言把自己的愿望表达出来。宋武帝刘裕《疾甚下手诏》一文安排死后的朝廷置兵,以防他变。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南齐崔慰祖《临卒与从弟纬书》叮嘱其弟自己所写之书的情况及如何处置其书,一一交待,不厌其烦,通俗明晓。北魏中山王元熙《绝命诗二首》:“义实动君子。主辱死忠臣。何以明是节。将解七尺身。”“平生方寸心。殷勤属知己。从今一销化。悲伤无极已。”两首诗均短小简明,第一首表明自己为忠义而死的决心,第二首则表明以此心而寄知己。平铺直叙的语言中却有震憾人心的情感。
无论是士人还是帝王,无论是上书朝廷还是遗书后人,临终诗文语言直白易懂,体现临终者心中最真实声音。而另一方面来言,临终诗文中多安排自己死后葬礼的内容,故语言的通畅是表达内容的基本要求,以便后人能清楚明了而不容有误地按照自己的要求执行。如:“墓中惟置一坐,瓦器数枚,其余一无所设。”(魏·裴潜《遗令子秀俭葬》)“朝卒暮殡,幅巾布衣,葬不择日。”(晋·庾峻《遗敕子珉》)“朱服不得入棺,祭则酒脯而已。世人以仆妾直灵助哭,当由丧主不能淳至,欲以多声相乱,魂而有灵,吾当笑之。”(南齐·王秀之《遗令》)“凡厥终制,事从省约,金银之饰,不须入圹,明器之具,皆令用瓦,唯使俭而合礼,勿得奢而乖度。”(陈·陈顼《遗诏》)“命尽之后,翦落须发,被以法服,以沙门礼葬于嵩高之阴。”(北魏·裴植《临终遗令子弟》)
葬制的安排比较细致,所著之衣、随葬之物、下葬之时、祭祀之品以及葬制的方式等在临终诗文中都有清楚的说明,故语言直白易懂,以便后人明了而不违其意。
三、固定典故的运用
用典是一种文化积累的现象,自从有了文化的积淀,就必然伴随着用典的开始。六朝文学摆脱政治附庸地位以后,着力突出自身特征以及崇古存古的民族心理,再加上类书的出现的方便,使得用典使事在六朝蔚为成风,尤其以南朝更为兴盛,正如刘师培指出:“自宋代颜延之以下,侈用典事。学者浸以成俗。齐、梁之际,任昉用事,尤多慕者,转为穿凿……因是各体文章,亦以用事为贵。”[5]《南史·王僧儒传》云:“其文丽逸,多用新事,人所未见者,时重其富博。”[6]《陈书·姚察传》云:“每有制述,多用新奇,人所未见,咸重其博。”[7]可见,富博文才受当世人的尊重,并成为模仿的对象,文中大量使事用典。不同于其他文章博用典故之迹,临终诗文中虽不乏典故的使用,但典故走向固定化。临终者在其诗文中经常运用曾子、结草等典故来表达自己临终思想,抒发临终前的特殊情感。
《论语·泰伯第八》记载曾子临终前的话语: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8]514
曾子有疾,孟敬子问之。曾子言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笾豆之事,则有司存。”[8]519
第一则为曾子病后召集弟子,表明自己将逝,其引用诗经之句,回忆自己一生都处于谨慎不安的状态中,死亡则意味着这种不安的结束。第二则记载曾子病时,孟敬子慰问他,而曾子指出自己将死,说的话都是真心实意的,告诉孟敬子为君之道,望其能行之。
曾子所言“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表明人面对死亡发现世上的一切即将消失时,没有了功名利禄追逐之心,没有勾心斗角阴谋之思,更多的是自己情感的真实流露,从为他人好的角度来遗言,愿听者能行其所言。汉末魏晋南北朝诗文中多引用曾子典故,表明自己所书所写内容的真心实意: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傥或可采,瑜死不朽矣。(汉·周瑜《疾困与吴主权戕》)
臣闻“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故子囊临终,遗言戒时,君子以为忠,岂况臣登,其能已乎?愿陛下留意听采,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吴·孙登《临终上疏》)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足下察吾此诚。(晋·应詹《疾笃与陶侃书》)
谛听吾言。闻曾子有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启予手,启予足,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吾荷先帝厚恩,位至于此,史功不成,没有遗恨。汝等以吾之故,并得名位,勉之勉之!以死报国。(北魏·崔光《疾甚敕子侄等》)
临终诗文中引用曾子典故,表明自己所言不带任何虚假,真诚之心尤胜曾子,所以希望览者能明其心,采其言,行其事,则死而无憾矣!
临终诗文中亦多引用“结草”典故,表明平生荷国恩而未报,故愿结草以报之:
臣百疾所钟,气力稍微,辄自舆出,归还里舍,若遂沈沦,魂而有知,结草以报。(魏·高堂隆《疾笃口占上疏》)
方当身膏鈇钺,诒诫方来,若使魂而有灵,结草无远。(宋·孔熙先《狱中上书》)
今日冥目,毕恨泉坏,若魂而有知,方期结草。(梁·袁昂《临终敕诸子》
臣虽暗劣,敢忘前志,魂而有灵,结草泉壤。(北魏·张衮《疾笃上明元帝疏》)
臣宿被刍豢,先后衔恩,欲报之期,昊天罔极,亡魂有知,不忘结草。(北魏·张彝《临终口占上启》)
“结草”的典故出自《左传·宣公十五年》:“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还。及洛,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9]“结草”后指受恩深重生死相报,即使死后也不忘其恩。
“结草”典故多次出现在士人临终前上书朝廷之文中,表达了士人临终为报国恩君德,至死不忘的款款忠心。
曾子、结草典故的固定运用体现了临终者相似的心态:曾子典故运用体现了人面对死亡展现的是自己最为真实的一面;而结草典故的使用则表明其忠国爱君之心至死不渝。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典故背后的丰厚内涵,使诗文的内容更加丰富、简洁而有说服力。
四、理性的随处显现
临终诗文认识死亡、总结生平,因而带有更加鲜明的实践理性的色彩。“自古有死,贤圣所同。寿夭穷达,归于一概,亦何足特痛哉!”(晋·司马绍《遗诏》)“夫生之有死,自然之理。”(晋·王祥《训子孙遗令》)“祸福本无兆。性命归有极。必至定前期。谁能延一息。”(宋·范晔《临终诗》)
从古到今,无人能免死,有生则有死,自然之理。既然人都要走向死亡,那么生命长短又有何关系呢?为什么要悲痛呢?所以,应该从理性的角度来认识和接受死亡。
临终诗文,无论是上书朝廷愿君能行其言,还是帝王托臣辅国,都带有说理的色彩。尤其是上书朝廷之文,士临终前多进谏皇帝为君之道、治国之方,但并非开篇言之,而是层层递进,慢慢地展开所说之理。如魏国高堂隆《疾笃口占上疏》先引曾子典故表明自己之忠心,希望帝王能改前过而兴来事。但下面内容没有直接就说应该如何做,而是从历史的角度,通过对比圣王与昏君之所作所为来提醒帝王汲取历史的教训,然后又从现实的角度来指出天象之异,再一次地引起帝王的警惕,最后才进谏帝王应该选贤人,行德政。迂回宛转,先以情动之,再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引起帝王警惕,最后进谏帝王兴国之道,可谓情理并茂,且有理有据,极具说服力。晋纪瞻《久疾上疏》与北魏王叡《疾笃上疏》等文亦为此类,以情动之,以理说之,情理兼备。而帝王遗诏中委托大臣国事也多以为臣之忠等理说之,愿其能真心辅主,以兴国事。如晋明帝司马绍《遗诏》所言:
衍以幼弱,猥当大重,当赖忠贤,训而成之。昔周公匡辅成王,霍氏拥育孝昭,义存前典,功冠二代,岂非宗臣之道乎?凡此公卿,时之望也。敬听顾命,任托付之重,同心断金,以谋王室。诸方岳征镇,刺史将守,皆朕捍城,推毂于外,虽事有内外,其致一也。故不有行者,谁捍牧圉?譬若唇齿,表里相资。宜戮力一心,若合符契,思美焉之美,以缉事为期。
明帝引用周公、霍氏之典故言明为臣之道,托之幼主,接着赞众臣,望内外能同心合力,又以唇亡齿寒之理告诫大臣应以和睦为贵,共助王室。文章说理充分,极具说服力。
陈宣帝陈顼《遗诏》中亦要求大臣们能“尽忠诚之节,当官奉职,引翼亮之功,务在叶和”,即以职责所在为理,以忠诚之心为由说服大臣能真心助主,而非内外失和以覆国。
临终诗文中对后人的劝诫,均为临终者经历人生后的深刻体会,充满了哲理的智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蜀·刘备《遗诏敕后主》)“古人有言,善莫近名。奉时恭默,咎悔不生。万石周慎,安亲保荣。世务纷纭,祗搅予情。安乐必诫,乃终利贞。”(晋·嵇康《幽愤诗》)“吾亡后,当共相勉厉,笃睦为先。才有优劣,位有通塞,运有富贫,此自然理,无足以相陵侮。”(南齐·萧嶷《遗令》)“汝其毋傲吝,毋荒怠,毋奢越,毋嫉妒;疑思问,言思审,行思恭,服思度;遏恶扬善,亲贤远佞;目观必真,耳属必正;诚勤以事君,清约以行己。”(北魏·源贺《遗令敕诸子》)
临终者从个人亲身经历的角度给后人留下了为人处世、治国理家等方面的珍贵财富,言简意远,发人深醒。
汉末魏晋南北朝玄、佛大兴,故有的临终诗文中还体现出玄言、佛理之味。如:“四大起保因。聚散无穷已。”(晋·苻朗《临终诗》)“千月本难满。三时理易倾。石火无恒焰。电光非久明。”(陈·释智恺《临终诗》)
一切都是因缘合和而成,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如石火不可能永远有火焰,电光不可能永远明亮,一切都是无常变迁的,故人的身体也如焰光般变化而消失。既然如此,那么生死无常,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南北朝佛教极其兴盛,对当时人乃至后世百代的影响极大,故谢灵运、沈约等人的临终诗文中言及生死等内容均染上了佛理的色彩,佛教徒临终诗文中佛理更是无处不在。
所以,临终诗文充满了理性的色彩,汉末魏晋南北朝玄学与佛教的兴起,又加深了临终诗文中的理性思考。
总观汉末魏晋南北朝临终诗文,临终诗仅存20首左右,而临终文则有150篇左右,数量相差较大。从文体而言,临终文有诏、令、疏、表、书、启等文体,这些文体更适合于表达临终者对国事的关注、对子孙的告诫及葬礼的安排,遗书对象明确,表达内容清楚明白。而诗歌更注重于个体情感的抒发,没有明确的遗文对象。人临终前一般想到的多是对世事的眷恋,对他人的挂念,诗歌独特的艺术性会减弱这种情感的真实性及清晰性,故作者临终遗言多留文而少写诗。
临终诗文为人真正面对死亡时所书写,集中体现个体对死亡的认识,正是这种特殊性,使临终诗文具有情感真切动人,用语通俗明白,典故的固定使用、理性的随处显现等艺术特色,因而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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