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功能学派翻译理论的实用性研究
2013-08-15马海侠
◆马海侠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功能学派翻译理论的概念
功能学派翻译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德国,当时的许多翻译学者受语言学派理论的影响,过分强调和追求翻译的“对等”模式,使得翻译的发展和研究出现瓶颈,引起诸多学者的不满,并由此引发德国以汉斯·佛米尔和克里斯汀娜·诺德等为代表的一些翻译学者针对语言学派理论的薄弱环节进行的翻译理论研究,功能论由此产生。该理论广泛借鉴交际理论、行动理论、信息论、语篇语言学和接受美学的思想,将研究的视线从源语文本转向目标文本,目的明确,因此也称作目的论。
1.功能、法则和惯例
功能学派翻译理论认为翻译不仅仅是语言学、语言结构的问题,而是以原文为基础的,一种有目的、有结果的翻译行为。这一行为或者是译者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并根据客观条件进行的翻译行为,或者是译者考虑到读者所熟悉的语言环境和对译文可能接受的程度来决定翻译策略的翻译行为。有时译者也会将原文功能和译文功能结合起来考虑。在该理论视角下,原文不再处于主导地位,翻译目的才是最高法则。
目的法则是功能学派理论的代表人物汉斯·弗米尔提出的系列法则之一。弗米尔主张翻译必须遵循“目的法则”“语内连贯法则”和“语际连贯法则”。目的既功能,“语内连贯法则”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该遵循的使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文接受者看来是可以理解的一种法则。“语际连贯法则”是指译者应遵循的保持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连贯性的一种翻译法则,也称为“忠实法则”。“惯例”是克里斯汀娜·诺德后来提出的概念,指满足读者期待的翻译准则。诺德认为目的论的首要观点只是翻译中的一个普遍理论,并没有涉及具体文化中的惯例,所以译者有责任在违背惯例时应向读者申明他之所以采用某种翻译策略或对原文观点进行改动的原因及目的。“惯例”的提出明确了诺德对翻译目的的强化、体现了她主张的忠实原则。
2.影响翻译的主客体因素
功能学派理论视翻译目的为最高法则,这就意味着译者在译者、原作者及读者几个主体间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译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原文的理解与认识,有权决定自己认为恰当的翻译方式。弗米尔认为翻译委托人的目的和意图决定着译者的翻译策略,同时,功能理论也强调“忠实”的翻译法则,既译者对原文、原作者的忠实,也指译者对委托人和对读者的忠实,所以译者可以经过与原作者、委托人的协商后决定自己的翻译方式。由于跨时间、跨时代以及跨地域等因素的限制,译者与原作者协商的可能性不是很大,那么译者就需要反复地阅读原文,并试图站在原作者的角度去力图理解当时原作者的创作思想和意图。译者要做到对读者的忠实,就要考虑到作者对译文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就需要在翻译过程中考虑到并使用读者所熟悉的语言环境、语言模式和语言习惯,使译文在读者看来显得通俗易懂、自然顺畅。
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凯瑟琳娜·莱斯指出语篇类型、原文体裁决定着翻译方法,主张将翻译策略、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原文体裁结合起来。另外,外界社会的舆论压力、接受程度也影响着翻译行为。
二、功能学派翻译理论的实用性和不足
1.实用性
(1)译者可以在翻译行为中渗入自己的思想和对原文的见解
此时,翻译工作就由传统的、简单的翻译行为发展为译者的再创作行为,可以说是翻译研究领域的一大创新。功能理论翻译法则的提出也使得翻译标准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翻译的功能更加实用,译者的翻译思路和翻译策略更加灵活、自由,他可以适当地对原文进行改动或删减,使得译本显得更加自然顺畅,从而被读者所接受。
(2)译者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图从事翻译行为
这就为一些政治、商务、文化等特定社会领域的活动提供了服务便利,如此一来翻译也就不再是纯粹的学术行为、而是成为了一种为特定领域服务的工具,委托人的主观意图影响着译者的主观翻译行为,而译者的主观思想和翻译策略又决定着译文的内容和形式。该理论在日益发展的领域化、国际化交流和激烈竞争的今天,越发突显出它的可操作性,关于目的论在特定专业领域的实用研究也越发受到行业学者的重视。
2.功能派理论的不足
功能学派的目的论过分强调翻译目的,强化委托人的意图,弱化了原文的文化内涵和语言结构,忽视了翻译的语言学因素,使得译文有可能失去原文的功能或作用,也使得翻译在部分领域由原本纯粹的学术行为沦为行业的机器,因此该理论在文学、语言学等领域的翻译是不适用的。
功能学派理论提出的三大翻译法则过于简单化,并不能涵盖所有的翻译标准。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流活动,而在功能学派理论视角下译者的绝对主导地位决定着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有权对原文进行改动或删减,这又限制了跨文化的活动,无形中用“翻译行为”为学术文献设了一层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术和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三、功能派理论的实用性研究与思考
从学者对翻译的定义来看,翻译本身是含有目的的行为,译者在决定对原文献进行翻译时就抱有一定的目的,这些目的包括:向读者传递原作者的思想,表达原文献的功能和作用,使原文献的学术理论、文学价值、文化内涵以及语言特色等得以传播和普及;借助译文向读者灌输某种思想或观念,有时原作者的思想会被译者改动,并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对读者的思想宣传或教育目的;通过对原文献的翻译,使得与本行业、领域有关的学术信息得以在内部传递和普及,使得从事相关专业的人员适时跟上前端技术的发展步伐,以推动本行业、领域的发展。纵观各个翻译学派的理论不难发现翻译界之所以分为众多学派,也是因为对翻译所持有的目的看法不同、倾向性不同所致。因此,盲目否定或批评功能学派强调功能和目的的理论是不可取的,学者可以从该理论的局限性入手、着眼于它的实用性深入研究,拓宽翻译研究的领域并推动翻译研究的发展。
1.媒体信息的对内、对外翻译的目的化研究
在全球信息化的今天,网络、影视、手机等已成为人们尤其是青少年了解社会、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媒体的对内信息是传递信息、对外则是宣传信息,媒体在翻译国外新闻事件和各种宣传广告时,要考虑到国外的一些非主流价值观可能会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及民族意识造成影响,在翻译时则要对关于类似价值观的内容加以改动或删减,少一些暴力、多一些感动,做到以正确积极的价值观引导青少年,尤其是利用明星效应正面引导青少年,使其在正面积极的主流价值观的教育下健康成长,且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情结
2.借鉴其他翻译学派理论,拓宽翻译研究领域
学术是不该分国界、派别的,尤其是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学术研究领域的相互渗透和借鉴已成为发展趋势。翻译研究领域也应该抛开学派类别的限制,站在跨领域、跨学科的角度去审视翻译目的和翻译行为,使译文真正为读者所用。
[1]谢振天.当代国外翻译理论导读.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2]乔楠.浅谈德国功能学派翻译观.文学界,2010,(4).
[3]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外语——道客巴巴.
[4]陈勋.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探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