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组织开展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
2013-08-15
中国医院 2013年10期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基层医改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扩大医改成果,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为督促各地落实文件要求,国务院医改办于8月至9月,对地方贯彻落实基层医改政策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是检查各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情况,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和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情况。
督查分为两个步骤,8月为自查阶段,全国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办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基层医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形成自查报告。9月为现场督查阶段,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中医药局共同组成9个督查组,分别对1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查。督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走访等多种方式核查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和服务状况,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查,国务院医改办将进一步推动解决改革进展不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不扎实等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