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研究
2013-08-15张国玉胡久伟
张国玉,韩 硕,胡久伟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100053,北京)
重点用水单位主要是指取用水量规模较大、在所处领域或区域影响力较强的用水户。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支撑工作,是落实计划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控制入河排污的具体措施,对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背景介绍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且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是我国的基本水情,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国情。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日益明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情况下,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突出瓶颈,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迫切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和节水监督管理,开展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效率监控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 〔2011〕1号)指出要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要求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水规计〔2012〕40 号)明确提出建设“百千千”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工程,包括300个大中型灌区、3 000个高用水工业企业、3 000个生活服务业用水单位。
按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要求,在考虑地域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选择农业、工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用水单位进行用水效率监控管理,通过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用水效率监控体系、研究推动出台优惠政策、开展人员培训交流等工作监督管理用水情况,掌握节水进程和行业总体用水水平,为落实用水效率红线主要指标提供支撑数据,逐步提升重点用水单位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发挥节水示范推广作用,通过用水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改变。
二、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近年,许多地区已经开展了重点用水单位用水监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经验,但因各地监控管理工作基础、监测内容和监测标准不一致,全国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
体制机制方面。部分地区水务体制改革不完全,公共管网用水户不能进行有效监管,特别是一些取用水量不是很大、比较分散的行业,大部分用的是公共管网供水,不容易获取详细数据。目前对重点用水单位的考核管理还欠缺有效的行政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条例。
管理思路方面。一些地区重点用水单位监测管理按照“下达用水计划→企业用水管理→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监测→节水技改→经常性指导管理→经济调控→节水型载体创建→奖励支持→提高用水效率”的思路有效开展了工作。
基础条件方面。重点用水单位的选取,要结合日常计划管理工作,从纳入用水计划管理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工作。对于农业灌区,要先从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有基本计量设施、管理机构运转良好的灌区开展监控,用水效率分析时要考虑气象条件对灌溉水量的影响。对于企业用户,要先从基础条件好、水计量设施齐全、用水量大、有专职管水人员的单位开展,其余用户逐步完善计量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管理网络后依次开展。
数据监控方面。某些地区的重点用水单位用水计量设施不健全,用水数据主要依赖用水单位人工上报,不能进行水量监测实时在线信息化管理。部分已经建设水资源监控系统的地区,主要统计的是重点用水单位取水量,对于排水量不定期监测,而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主要是监测具体用水量,如何把取水量、用水量和排水量统计结合起来还有待完善。
节水改造方面。对于一些经济效益不理想、水费占利润比重较大的企业,要求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来提升产品用水效率的主观能动性很强,要通过政策引导来鼓励支持企业的节水需求。
管理人员方面。用水单位中人员工作分工调整比较常见,造成基层管理人员调整后对业务不够熟练,建议用水单位管水人员尽量少做变动,对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使得监控管理基础数据采集更加准确、规范。
三、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进展思考
为系统推进和规范管理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必须在用水计划管理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强化重点用水单位取用水监管,明确监控任务和内容,扎实做好数据的计量、监测、统计和使用工作,掌握节水进程和行业用水水平,不断提升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节约用水,将其作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
1.监控工作
重点监控内容。农业灌区重点监测取水总量,测算亩均灌溉用水量、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等。工业企业重点监测取水总量、用水总量、排水水量和水质,测算重复利用率、用水定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服务业重点监测用水量、节水器具使用情况,测算用水定额等。
计量监测工作。重点用水单位建立用水计量和监测管理制度,完善取、用、排水全过程的计量设施安装,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2009)等相关标准配备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仪表。根据国家和省级水资源监控项目建设进程,推进重点用水单位在线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加快安装远传水表监控设施,逐步实现动态监控。
数据统计要求。重点用水单位建立用水统计制度,用水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连续完整规范,按时、准确报送各种用水报表,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取用排水台账、废污水处理情况、水费缴纳情况、用水效率变化情况等信息。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重点用水单位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使用、统计及管理,系统地反映重点用水单位的用水历史过程。
监测数据使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确认,及时报送和发布重点用水单位监控数据信息,将监测数据作为增减用水计划、评选节水型单位、考核区域用水效率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2.管理工作
日常工作管理。及时监控重点用水单位的取、用、排水情况和用水效率变化情况,掌握和了解用水水平。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合理用水管理制度和节水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用水计划,运用科学管理方法高效利用水资源。
计划用水管理。重点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严格依据定额标准下达计划,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实现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情况实时监控,及时进行预警,督促用水单位严格内部管理,确保按计划用水。
节水资金投入。推动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投入,引导重点用水单位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和措施,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设备更新,完善计量监测设施,普及节水器具,减少管网漏损和废水排放。
宣传推广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工作先进经验,推动行业节水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提高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意识,规范用水行为,提高节水水平。
四、“十二五”期间重点用水单位监控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建议建立两个层次重点用水单位监控体系,一是反映国家重点用水单位用水监控管理情况的“百千千”重点用水单位监控体系;二是反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用水单位用水监控管理情况的监控体系。
“百千千”国家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工程体系。“十二五”期间,结合节水示范工程和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确定300个大中型灌区、3 000个高用水工业企业、3 000个生活服务业用水单位作为国家重点用水单位,推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定期发布国家重点用水单位用水监控管理情况报告。
省级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工程体系。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分区、行业分布等情况,根据均衡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把实际取水量属于该区域同行业中较大的单位、具备较好用水监测管理条件的单位、有较大区域行业影响力的单位作为主要选取条件,建立“十二五”期间本地区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各地在已开展的重点用水单位用水监控工作基础上,首先建立省级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工程体系,并根据“百千千”国家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工程体系建设的要求,选择能反映和代表各地实际用水水平的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国家重点用水单位用水监控体系。
[1]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业务”项目专题研究成果: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工作报告[R].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