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考文献书写和引用
2013-08-15
中国肿瘤临床 2013年23期
以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为标准。本刊论著要求15~20条,综述20条以上。所列参考文献应是作者亲自阅读的文献资料,近3年文献比例达50%或以上,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后。
未发表的观察资料、会议资料、内部资料和个人通讯一般不用作参考文献。
作者三位以内时要全部列出,每个姓名中间加逗号;三位以上时,只著录前三位作者,后加“等”或et al。外文期刊缩写以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 Medicus》格式为准(http://www.nlm.nih.gov/mesh/MBrowser.html);中文期刊用全名。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
文献书写格式如下:
1)连续出版物:序号 作者.文题[J].刊名,年份,卷(期):起页-止页.
2)书籍:序号 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年:起页-止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