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
2013-08-15黑龙江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李伟明
■ 黑龙江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 李伟明
专武干部是党政干部队伍和军事指挥干部的一员,要着眼未来战争需要和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打牢国防动员和人武工作基础,大力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一是健全任用机制,严把入口关。专武干部任用应以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人武学校毕业生为主体、以地方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其他党政干部为补充择优选配。专武干部选拔考试应参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方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军区政治部共同组织,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培训上岗,考试内容应在参照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的基础上,突出武装工作特点。二是健全调配机制,规范任免程序。严格专武干部任用程序和办法,理顺军地共管关系,坚持由县(市区)人武部协商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提名,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人武部门共同考察,县(市区)党委审批后以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的名义任命,并报军分区备案的任用机制,确保将高素质人员编配到专武干部岗位。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内在活力。把基层武装部和专武干部评先创优纳入军地双重表彰范围,充分利用工作调研、年度检查、人事调整、干部考核等时机,加强对专武干部德、能、勤、绩,特别是完成军事工作任务情况的考查评比,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工作动力。四是健全交流机制,畅通进出渠道。在对专武干部严格考评的同时,注重畅通交流渠道,在增强专武干部队伍活力上下功夫。对表现突出、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积极推荐提拔重用。对工作成绩突出又能胜任其他领导岗位的,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对年龄偏大、身体欠佳、思想不牢、业务不熟、热情不高的,及时做出调整。五是健全福利机制,落实相关待遇。认真落实基层专武干部各项待遇,真诚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专武干部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应参照同职级现役军人相关保障办法给予照顾。
另一方面,要坚持军地合力联动强化培训。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积极进取的专武干部队伍,既是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的关键,也是做好基层党政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把抓好专武干部培训作为一件基础性工作来抓,军地合力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军地联动、优势互补的良性培训机制。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教导队、人武学院和训练基地的作用,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对专武干部实施周期性集中轮训,努力提高专武干部军事工作能力素质。地方市(地)县(区)要将专武干部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党校、高等院校的育才、科技优势,有重点分步骤地培养专武干部骨干,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素质。针对当前乡镇机构改革,专武干部调整面比较大的实际,注重抓好新任职专武干部基本知识学习、基本技能培养;围绕我军职能使命拓展,加强国家安全环境、形势任务教育及应急维稳、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知识的学习。要采取院校培训与岗位自训、部队集训和地方培养、函授学习与入校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武学校(院)和各级培训基地的作用,依托军地院校开设专武干部培训课程,灵活施训,科学组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通过培训,使专武干部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进一步提高综合能力。